DB11/T 1322.23-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3部分:建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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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4.1除储库底、地坑及物料转运点单机除尘设施外,其余除尘设施的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 3.3.1.4.2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3.3.1.4.3除尘设备应能正常运行,滤袋、振打装置、脉冲阀应定期巡检、维护。 3.3.1.4.4烘干系统用除尘器宜有超高温报警和紧急降温装置;除尘器布袋的耐温性能宜符合入口烟 尘最高温度的要求
3.3.1.5设备设施的防雷装置
3.3.1.5.1防雷装置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钢质气罐内外金属物品、管道、线槽应连接成等电位并 地。接地装置连接应可靠,连接处不应有松动、脱焊现象,接地装置应有防腐蚀和防机械损伤措施。 3.3.1.5.2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设备设施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防雷接地网与电子设备接地、电气设备接地采用共用接地网时,电阻值应小于12,低压电源用电缆 引入时应在电源引入处的总配电箱装设保护;采用独立设置的防雷接地网电阻值不应超过102,当有 特殊要求时应符合设计值。 3.3.1.5.3低压配电系统及电子信息系统所采用的浪涌保护器(SPD)、避雷器应能承受预期通过的雷 电流和耐冲击过电压;必要时应采用等电位连接和屏蔽措施,避雷器应用最短的接地线与主接地网连接 3.3.1.5.4防雷装置上不应挂靠通讯线、广播线或低压线路。 3.3.1.5.5排气烟窗管高度超过15m时屋面标准规范范本,如不在防雷范围内,应加装防雷装置,并每年检测1次。
3.3.2水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
3.3.2.1破碎设备
破碎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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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设备应有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设备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近, 并有预警装置; 机械传动部位应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保险装置; 给料或转运料斗及料槽开口位置应设安全防护装置和除尘装置; 破碎设备周围应留有足够的操作和维修空间,操作位置应设置通道并具有良好的可视性,设备 检修人孔门应坚固可靠,传动皮带应完好。
3.3.2.2粉磨设备
粉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衬板应完整无断裂,不漏灰。球磨机体上方应设置供检修用的安全绳或检修安全平台; b)磨机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磨机体周围应设置防护栏和警示标识。球磨机两端磨 盖与主轴承基础座之间,沿轴向全长两侧应设置隔离护栏; C 磨机机旁开关应能强制分断与隔离主电路,并应具有锁定装置和开关位置标识: 轴承瓦润滑油冷却水管应完好畅通,油泵安装应平稳牢固,油管、水管、油箱应定期清洗;润 滑油放置位置附近应有灭火器材; e)压力表、温度表应保持清洁,安全可靠,并在表盘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预热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应固定稳固,焊接处焊缝应无裂纹;壳体应无破损、无烧损;内衬材料应完好、密封; b)卡销、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不用时应锁紧,人孔门、捕料孔关闭时应无漏风、漏灰现象;人 孔门、捕料孔等处应设双向安全通道; C) 预热器应有捕料和防堵措施及装置; d) 设备平台、构件、护栏、检查孔盖应完整牢固,翻板阀应灵活好用; e): 悬挂设备下及吊装孔附近应有隔离设施; 预热器塔架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m,塔架应设置主平台,还应在操作和维护处设置平台, 并留有足够的安全操作空间; 9) 各级平台应设置淋浴器或洗眼器等应急设施; 0 设备周围应设置相应可靠的隔热和防护设施,不应堆放易燃易爆或危险化学品
回转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回转窑窑头、窑尾密封设施应无漏灰、漏风现象;观察门(盖)、平台护栏、测量仪表仪器应 完好,密封装置应完好无脱落; b) 托轮支撑装置应无松动,无剧烈震动、晃动,运行中无异常声响;托轮表面及轮辐应无缺陷、 无破损。托轮轴应无拉丝、无划痕。托轮瓦温度应保持在50℃以下,冷却水畅通,无漏水现 象; C) 筒体表面应无破损,无异物,焊缝应牢固、无裂纹,检查门应固定牢固,且密封良好、无漏料 检修人孔门应固定牢固;筒体冷却装置、筒体温度扫描设备应能正常工作,筒体温度应保持在 380℃以下;轮带应固定牢固、无破损,两侧挡块应焊接牢固、无裂纹、无脱落; d) 煤粉燃烧器、煤粉输送管路应无泄漏,调整机构应灵活好用,各部件应连接可靠; e) 点火升温用燃油系统设备设施应无泄漏,管路连接应可靠,压力表应在检验合格期内,各类阀 门位置应指示明确。放置储油罐的区域应设有灭火装置,并应设置明显、齐全的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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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动装置中的高转速联轴器、开式齿轮等传动部件应设置防护罩;冷却水、润滑油应能够正常 供应;托轮、挡轮测控仪表应完好; 传动装置中,应设置辅助传动装置启动时能切断主电动机电源的联锁装置; n) 辅助传动装置应另设应急独立动力源,还应安装可以在使用中切断辅助传动电动机、防止回转 窑自行转动的制动装置; D 系统联锁、控制装置应完好,空气炮等气动元件应工作正常,压力容器应定期检验,
a)壳体应完好,并密封,无破损、烧损、漏风、漏料现象;焊缝应牢固,无开裂;内衬材料应完 好,无脱落、烧毁现象;人孔门、观察孔正常生产或不用时应关闭且密封,无漏风、漏灰现象; 卡销、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不用时应锁紧; b) 鲍床传动系统运行时机体应无明显震动:主轴承在运行时应无震动,温度应保持在65℃以下: 传动连杆焊接应牢固,焊道应无裂纹,连杆应无弯曲,运行时应运转良好,两端转动部分温度 应在65℃以下:电机对轮及传动链条等部位应安装防护罩; C) 拉链机传动部分运行时应无异常震动及声响,轴承温度应在65℃以下,油位应在中限以上; 传动链与轮盘应啮合良好,并无异常震动及响声,链条长度应适中;传动链处应安装防护罩; 正常工作时,壳体上部盖板及检查门应盖好且密封,并无漏风漏料现象;连接部件应牢固可靠, 紧急停车装置应灵敏可靠; d) 冷却风机组应运转正常,机体及轴承应无剧烈震动,轴承温度应保持在65℃以下;风机轴承 安全防护装置齐全,轴承箱油位应保持在 上 运行时风机应无异常声响。
3.3.2.6 装卸、包装设备
装卸、包装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卸车机及传动部位应设置拉紧、制动、保护、联锁、安全保险等装置,装置应能正常运行: b) 卸料部位应设置除尘装置,下料口应设置篦子,子间隙应能防止人员掉落; C) 水泥散装口、包装设备,以及袋装水泥装车岗位等设置的除尘装置应无漏灰、漏风现象; d) 袋装水泥包装设备传动部位应设防护装置和急停装置,发生夹包故障时应停机处理; e) 装卸设备作业区应有逃生通道,并保持通道畅通,路面清洁; f) 包装纸袋库应设置灭火器材或装置: )袋装水泥码垛高度,机械装卸时不应高于5m,人工装卸时不应高于2m。
3.3.2.7余热发电系统
余热发电系统应符合GB50588的规定
3.3.2.8煤粉制备系统
3.3.2.8.1煤磨、煤粉仓、煤粉除尘器及管道等有可能产生可燃气体富集的空间,应有一氧化碳和温 度的检测报警装置。 3.3.2.8.2煤磨和煤粉仓、除尘器及含煤粉的气体管道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防爆泄压装置,其泄 玉能力应符合煤磨、煤粉仓、除尘器的容积要求,防爆泄压口应指向无人员往来、无重要设备、无易燃 品管道和电缆的场所。煤粉制备厂房应设置具有足够泄压面积的泄压装置,其泄压面积(m)与厂房体 积(m)的比值(m/m)一般为0.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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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8.3煤磨厂房内应在方便取用的位置配备灭火设备和装置。煤磨除尘器入口和煤粉仓应设置氮 气或二氧化碳气体灭火装置,煤磨和煤粉仓附近应设置干粉灭火器或消防给水装置;煤预均化库应在消 防安全门的外墙上设置消防给水装置。 3.3.2.8.4煤磨车间应有逃生通道,通道的宽度不应低于0.9m,通道应保持畅通。逃生门周围不应 有影响开启和通行的杂物,开启方向应指向便于逃生的方向,若逃生方向不确定,逃生门应为双向开启 门。 3.3.2.8.5煤磨车间的电缆桥架和电缆沟等处,应有防止煤粉沉积及自燃的措施。可能积存可燃粉尘、 纤维的车间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易于清扫。煤磨车间应采用不发生静电火花的地面,作业场所不应使 用明火或易产生静电的作业工具。 3.3.2.8.6选粉机、除尘器、输送设备正常停机前应排空。计划停机3d以上时,煤粉仓中的煤粉应 排空。若因故不能排空,煤粉仓内应采取避免发生自燃的措施;计划停机15d以上时,烟煤仓中的原 煤应排空。 3.3.2.8.7金属设备、管道和溜子均应就地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2。煤磨车间 的防雷接地电流通道应单独设立,不应与煤磨系统的设备和管道合并。设备、管道、溜子应密封不漏风, 煤磨系统内的电机和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 3.3.2.8.8煤磨除尘器进口应设置失电时自动关闭的气动快速截止阀门,并与除尘器下部锥斗的温度 报警可靠联锁。 3.3.2.8.9动火作业应取得动火审批。 3.3.2.8.10煤粉制备系统应设置开机启动声光信号装置和允许启动的回复信号装置,启动信号发出, 并得到充许后动的回复信号后应至少延迟1mn后再后动。如发出后动信号后设备未止常后动,应由中 控人员通知岗位巡检人员或维修人员检香设备
3.2.8.10煤粉制备系统应设置开机启动声光信号装置和充许启动的回复信号装置,启动信号 得到允许启动的回复信号后应至少延迟1min后再启动。如发出启动信号后设备未正常启动,应 人员通知岗位巡检人员或维修人员检查设备
3.3.2. 9脱硝系统
3.3.2.9.1氨水储罐存储应符合下列要求: 氨水储罐存储的位置应远离交通要道和人员聚集区; b) 储罐存储处应阴凉、干燥和通风,远离火种和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c) 储罐区附近应备有灭火器具以及砂土、蛭石等消防物资; d) 储罐周边3m范围内应设置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的永久性围栏,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e) 储罐周围30m并延伸至预留的氨水泄漏区周边10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 f) 氨水泄漏区和围堰场地容量应与氨水储罐容量相匹配,并设置氨水集水坑,泄漏排污通道应保 持畅通; 氨水不应与酸类、金属粉末接触; 储罐区应设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中控室应能实时监控储罐及周边20m范围内的安全状况。 3.3.2.9.2脱硝系统氨区的电气设备、电器开关、照明设备等应采用防爆型设计,使用的工具应为防 暴型。电机运转情况、机械密封的磨损及泄漏情况应经常检查,磨损密封件应及时更换。 3.3.2.9.3氨水储罐区附近应设有风向标和氨气泄漏检测装置。 3.3.2.9.4氨水储罐应设置氨气吸收装置和喷淋装置,并配备保持罐内压力稳定的设施,
3.3.2.10水泥窑协同处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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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0.2危险和有可能污染环境的废弃物的储存、预处理、输送、装卸过程均应密闭,处置过程应 有防风、防雨、防渗、防洪、防晒、防漏、防浸泡、防有毒有害气体散发的设施,并在储存、处置等部 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3.3水泥制品企业生产设备设施
3.3.3.1模板加工设备
3.1.1剪板机应符合下
a)刀片间隙应与被剪材料厚度相协调; b)设备挡板和护栏应安全牢固,无松动破损。 3.3.3.1.2折弯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机械运动部件应运行灵活可靠、无异常声响,各密封和接头处不应漏油; b) 电气系统供电电压应正常,过载保护器应正常,电气箱门打开时应可正常断电,急停按钮应有 效可靠。 3.3.3.1.3摇臂钻床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控制按钮应设置清晰标识,急停装置应可靠有效; b) 非工作期间摇臂钻床手柄应置于非工作位置上,主轴箱停放位置应靠近立柱,摇臂应适当降低: 并切断电源。
3.3.3.2钢筋加工设备
3.3.3.2.1切断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的传动部分应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急停等装置; b) 应配备送料钢导管或钳子; c) 切断机刀口刀片应无裂纹,刀架螺栓应紧固,防护罩应牢靠,不应超负荷运转,特种钢筋切断 时应使用高强度刀片。 3.3.3.2.2调直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调直机安装应平稳,料架、料槽应平直,并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线 b) 调直机应保持清洁。 3.3.3.2.3 除锈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各部位转动灵活; 轨道平直,游动小车走动正常,各部电机电源线和接地(零)保护线连接正确: 机用钢丝刷应有防护罩,防护罩至少应覆盖机用钢丝刷的一半以上; 钢丝刷应固定牢固。 3.3.3.2.4弯曲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应设置防护栏,弯曲好的钢筋应堆放整齐,弯钩 应朝下放置; b) 弯曲折点较多或钢筋较长时,应设置工作架; c) 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应确保芯轴、成形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无裂纹或损坏, 防护罩应牢固可靠; d) 钢筋弯曲应在调直后进行;弯曲钢筋时,应保持钢筋平直; e)芯轴成型轴的更换和角度、设备运行速度的调整、加油、清扫等作业应在机械停稳后进行。 3.3.3.2.5弯箍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急停、报警装置、行程开关等应能正常运转; b)防护罩、设备安全防护门应完好,设备运行中应关闭安全防护门:
3.3.3.2.2调直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3.3.3.2.4弯曲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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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机械传动部分、工作机构以及润滑部位等应运转平稳;电气系统布线应规范,漏电保护开关、 接地等应良好。 3.3.3.2.6钢筋冷拉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冷拉卷扬机前应设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使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直角; b) 冷拉夹具夹齿应完好无损坏,滑轮、拖拉小跑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应齐全牢 靠; c) 电动机和启动器外壳应接地: d) 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应与滑轮匹配,并在配重框位置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没有指示信号时应有专 人指挥起落;配重架四周应设栏杆及警告标识; e)冷拉场地两端地锚以外应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挡板及警告标志。
3.3.3.3入模设备
3.3.3.1振揭棒应符合下列要求: a)振捣棒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振捣棒电动机应可靠接地; 电缆线上不应有裸露之处; d)振捣棒作业时,软管上不应有裂纹。 3.3.3.2振动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设置急停、报警装置、防护罩、行程开关,并能正常运行; b)机械传动部分、液压机构等工作机构以及润滑部位等应运转平稳
3.3.3.4自动化生产流水线
自动化生产流水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皮带轮、皮带、齿轮、导轨、齿杆、传动轴等运动传递部件位置应设置固定式防护装置或活动 式联锁防护装置; b 应设置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电气与机械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声光报警装置、 自动保护装置,装置应能正常运行; C) 操作手柄、显示屏和指示仪表应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各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脱落现象: d)设备危险部位应有明显安全标识
养护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a)蒸汽管道阀门应完好、无泄漏; b)应设置高低温报警装置; c)仪表、排水设施及电路等应能正常使用。
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蒸汽管道阀门应完好、无泄漏; 应设置高低温报警装置; 仪表、排水设施及电路等应能正常使用
3.3.4干混砂浆企业生产设备设施
3.4.1储料筒仓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除进料管及除尘器出口外,筒仓不应再有通向大气的出口。吹灰管应采用硬式密闭接口,筒仓 吹灰过程中应保证接头牢固可靠,吹灰的压力不应高于0.2MPa; b) 储料筒仓采用气动输送时,仓内的气体压力不应大于0.49MPa,并应有可靠的自动泄压装置; C) 筒仓的顶部应设置巡检通道,仓底应设检修平台,独立的单体仓还应设置能到达筒仓顶部的走 梯或爬梯:
.1储料简仓应符合下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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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筒仓应有料位控制系统,料位应有质量或高度位置显示,料位控制显示器位置应便于上料人员 操作控制; e)筒仓应设人工检修口。 3.3.4.2机制砂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机制砂系统应建于独立厂房内; b) 设备周围应留有足够的操作和维修空间,检修人孔门应坚固可靠; c) 给料或转运料斗及料槽开口位置应设防护装置,在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不应人工疏通;输送设 施设备运行时不应进行维护调整作业,或人体接近、触摸运转的部位; d)i 设备液压开启系统最大允许压力不应超过12MPa。 3.3.4.3烘干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烘干系统应设置在厂区夏季最大风频的下风向,置于独立的车间内,并远离燃料储存间; 烘干系统的进料斗上应设辅助下料装置和缺料报警装置; 湿料输送设备应安装发生堵塞时紧急情况声光报警装置,并应定期清堵; 热风炉用燃料煤粉暂存仓应有防爆装置; e) 烘干机的停运维护作业过程中仅允许一人进入烘干机内部进行作业,烘干机外应设置监护人 员,对作业全程实施监护。 3.3.4.4筛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筛分机传动或旋转机构应安装防护装置,并且不应在设备运行中进行维护作业: b) 进出料位置应设防护装置,在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不应人工疏通,不应在输送设施设备运行时 进行维护调整、人体接近或触摸运转的部位; c) 筛分主机应设置减振基础或减振装置; d) 筛分机应设置急停按钮; 设备周围应预留检维修用钢制平台,有足够的空间进行操作和维修,检修人孔门应坚固可靠; f) 进入筛分机内部检维修应符合有限空间作业要求, 3.3.4.5立式混合机、卧式混合机配料、混合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混合机筒体内转动装置与筒体壁间距不应大于5mm; 混合机的检修门应装有可靠的安全联锁装置,打开检修门时,混合机的主电机及可能配带的飞 刀电机的电源应全部切断; c) 机械设备转动部件的裸露部位应有防护装置,裸露部位及防护装置应涂刷与主机有明显区别的 安全色; 应在设备表面明显部位标识混合机主轴的正确旋转方向: e) 混合机应配备独立的供电电源,并于现场设立检修配电箱,配电箱应有独立、灵敏的急停按钮; f) 混合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T25295规定的电气安全设计的基本要素要求; g) 使用电焊维修配料秤体前,应关闭称量传感器,或断开其与仪表之间的连接线 3.3.4.6包装、散装、码垛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机械传动部位的拉紧、制动、保护、联锁、安全保险装置应齐全可靠; 给料或转运料斗及料槽开口位置应设防护装置,输送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应进行维护调整 c) 不应带料启动设备;无人作业时应锁定主配电箱柜、控制柜、操作板柜; 包装机在运转时,不应进入包装机拉包,发生夹包时,应停机后取出,不应在设备运转时处理; 散装机应方便检修,上升极限位置离地面高度不应低于4.2m; 码垛机应设置启动声光报警系统,设备应在报警后启动;码垛线应配套设置集中除尘处理系统; 码垛机所有启闭门应有断电保护装置,且不能自动恢复; h)维修码垛机升降配重装置时应将安全挡销插入销孔
3.3.4.4筛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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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预拌混凝士企业生产设备设施
3.3.5.1搅拌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搅拌机机械传动部位应有可靠、完整的防护罩、栏、板盖; b) 搅拌机、料斗提升卷扬机与底盘处应安装防尘挡板和防坠落装置: 搅拌机工作时,出料区域应有防止人员进入的可靠装置或措施; d) 搅拌机人孔门自锁装置应保持灵敏、有效; e) 搅拌机机体应设置急停装置,急停装置应为红色,底部衬色应为黄色,操作件外形应为掌形或 蘑菇形,且应由人工复位; f) 搅拌机应安装启动报警装置,主机应在报警装置启动延时1min后启动; g) 粉料秤和搅拌机卸料门开启应灵活可靠,料斗提升上、下限位和极限限位器应安装牢固,灵敏 可靠; h) 搅拌机检修舱门应安装双重安全联锁装置,每个搅拌机均应设置单独的电气控制柜,控制柜应 配备控制锁具; i) 舱门位置应设有安全警示标识。 3.3.5.2 配料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配料斗与输料口连接部位应密封,不应有泄漏现象; b) 沿地面设置的配料斗底部应加设防坠落篦子,网眼不应大于100mm×100mm; 配料口前挡墙不宜过高,从防坠落篦子到堆放物料最大高度之间落差不应大于1m; 9 d) 配料口之间应设置防护栏、防撞隔离桩等防护设施; e) 地面以上设置的配料斗,后侧及周围有人员通道的,应在通道上方设置防坠物挡板; f) 计量装置、传感装置、液压、气动、电气装置应有可靠防护措施; g) 电加热装置在人员通道一侧应安装可靠的隔热挡板或设置防护栏,并保持有效 .3.5.3 粉料仓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仓体和管道应无明显的腐蚀、泄漏、变形; b)仓体表面应有物品名称、特性等标识:
3.3.5.2配料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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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料仓支撑机构及附属梯台应无严重破损、腐蚀或塑性变形; d) 邻近车辆通道部位表面,应有夜明防撞警示措施; e) 仓体应安装料位报警装置: f) 仓体下锥部位应安装空气破拱装置,并保持灵敏、可靠; g) 仓顶应安装压力安全阀,并保持灵敏、可靠; h) 振捣装置应有漏电保护器和保护接地线。 .5.42 外加剂仓附属管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仓体输入、输出料口及管路应密封良好,防止泄漏: b) 仓体与管道连接处应完好,不应有脱焊现象,活动管道应在连接处安装软体密封装置; c) 管道应有外加剂流向标识。 .5.5 除尘式砂轮机等手动加工的磨削机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砂轮机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砂轮机运行应平稳、无明显径向跳动; 2) 挡屑板托刀架应牢固可靠、可调; 砂轮卡盘直径不应小于砂轮直径的1/3; 4) 砂轮与卡盘之间应有柔性材料垫片; 砂轮机除尘风道应密封良好、保持畅通; 6) 除尘集料箱应定期清理: 砂轮机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线或接零保护。 b) 砂轮机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单台安装的砂轮机应安装在人员流动较少的地方: 2) 砂轮机开口方向不应正对人行通道或附近有设备及操作的人员,开口方向有人行通道、设 备或操作人员的,应安装高1.8m的金属网加以屏障隔离。 C) 砂轮防护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砂轮机防护罩最大开口角度应不大于125°; 2) 应安装牢固,防止因砂轮高速旋转松动、脱落: 3) 安装设计允许的最厚砂轮时,砂轮卡盘外侧面与砂轮防护罩开口边缘之间的间隙应小于 15 mm。 d) 砂轮机砂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完好,无裂纹、损伤现象; 2) 磨损量应根据砂轮厚度,最大外露量不应超过50mm; 3) 不应使用受潮、受冻的砂轮; 产生mt的
3.3.5.6铲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车辆应定期检验,确保车况良好; 动力系统应运行平稳,油路、水路、气路、输料管道应无泄漏现象; C) 车辆技术资料应齐全; d) 电气仪表、灯光照明及各种电气装置、电气线路性能应完好、可靠; 传动系统应运转正常,应有可靠的防护装置,轮胎不应有变形或严重的磨损现象; f) 制动系统及转向、液压系统应灵敏、有效; g) )车体安装的扶手、脚瞪、挡泥板不应有龟裂、污垢和结冰现象。
3.3.6加气混凝土企业生产设备设施
3.3.6.1球磨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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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球磨机设备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磨机设备周围应设置防护栏和齐全的安全警 标识:磨机设备两侧应设护栏: b) 球磨机设备筒体各部件螺丝应齐全、紧固可靠,衬板应完整无断裂,筒体应无漏料现象; c) 应根据气候变化及时更换相适应的球磨机设备轴承润滑油,并做润滑记录;轴承瓦润滑油, 却水管应完好畅通,油泵应安装平稳牢固,油管、水管、油箱应定期清洗; d) 压力表、温度表外观应保持清洁。 3.3.6.2料废浆搅拌罐应符合下列要求: 料废浆搅拌罐应转动灵活,运行过程中应无明显振动; 料废浆搅拌罐应无明显变形、渗漏现象,人孔应完好; 料废浆搅拌罐应设置溢流装置,溢流装置应保持畅通; 驱动减速机油位应保持在最低、最高油位标记范围内,且无漏油现象。 3.3.6.3浇注搅拌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浇注搅拌机运转时应运行平稳,无明显振动;罐体地脚、基础应稳固,减振垫应完好; b) 传动部位应具有完好的防护罩,主轴轴承座应润滑良好且稳固; c) 各输入物料接口应采用软连接,接口处应密封良好,无粉尘和料浆泄露; d) 人孔门应完好,不应有料浆泄漏;观察孔应有防止料浆甩溅的防护盖; e) 罐体表面应清洁,不应有粉尘和积料。 3.3.6.4铝膏、铝粉搅拌罐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搅拌罐表面应清洁,不应有铝膏、铝粉液渗漏积料; b) 搅拌罐电气装置应采用防爆设备; c) 搅拌罐应设置降温装置; 搅拌罐周边10m内应配备砂箱、灭火毯等消防器具; 生产现场的铝营、铝粉存放量不应超过当天使用量; f) 搅拌罐所在场所应设有全面机械通风设备。 3.3.6.5酉 配料浇注机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配料浇注机房应为独立的操作间,操作间内应视野开阔,室内应清洁、无杂物 配料浇注机房内各种配电盘柜、仪表、指示器、按钮等应设置合理,显示正确; c) 配料浇注机房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6℃左右,并有良好通风,仪器仪表应能正常工作。 3.3.6.6专用吊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应无明显变形; b) 金属结构件的连接焊缝应无明显焊接缺陷,螺栓和销轴等连接处不应存在松动、缺件、损件 情况; c) 行程限位、质量限制器开关、联锁保护装置及其他保护装置应能正常运行,急停装置、缓 和终端止挡器等停车保护装置功能应完好、可正常运行,信号警示装置应能正常使用: d) 提升装置采用钢丝绳形式的专用吊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丝绳应符合GB/T5972的规定; 2) 钢丝绳滑轮组外观应完好,滑轮应无破损、磨损,滑轮防护罩内应设有钢丝绳防脱槽装 防脱槽装置应完好; 3) 滑轮销钉应无磨损,销钉两端防脱钉装置完好; 4) 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的直径应匹配,其轮槽的不均匀磨损不应大于3mm,轮槽壁厚磨拉 应大于原壁厚的20%,轮槽底部直径磨损不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50%,并不应有裂
3.3.6.5配料浇注机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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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制动器应运行可靠,制动力矩应调整合适; 7)采用吊钩方式提物的,吊钩应无裂纹,危险断面磨损量不应大于原尺寸的10%,开口 应超过原尺寸的15%,扭转变形不应超过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不应产生塑性 吊钩还应设置有效的防脱钩装置。 e) 提升装置采用液压形式的专用吊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车体上的液压站应清洁,基础应稳固,运行过程应无异常声响,仪表应指示正常; 2 液压系统及管路应无渗漏油现象,油箱油位应符合油标管要求; 3) 液压缸密封应完好无渗漏,缸杆伸缩应自如,无变形、拉伤、磨损现象; 4) 液压执行元件动作应迅速、灵敏、可靠。 3.3.6.7切割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基础应牢固,设备运行过程中应无异常振动、声响; b) 液压油路、气路联接管路应完好无泄漏; c) 切割钢丝采用气缸绷紧装置的,切割气源输入端应设有调压阀; d) 切割换丝位置应设有换位小车或移动式切割急停装置; e) 切割行程废料地沟两边应设有换位小车防护倒料胶皮; f) 行走运动小车的电源拖链或电缆应无破损、无接头; g) 模板定位销、导向块、液压顶升架磨损程度应小于3mm; h) 切割行程废料地沟应设有安全防护篦子; i) 切割行程废料地沟内应无积料,废浆循环水应畅通,无堵塞、飞溅现象; j) 废浆搅拌地坑应设有检修平台,地坑周围应设有安全防护栏; k) 切割钢丝、切割力具应定点分类码放,码放位置应设置明显标识: 1) 更换切割钢丝、刮刀等附件以及检修作业应在切断电源后实施。 3.3.6.8 地翻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地翻台基础应稳固,运行中应无明显振动; b) 地翻台四周应保持清洁、无积料; c) 液压缸杆及导向柱应无磨损、拉伤、变形现象,伸缩行程应设有防护装置: 模板平台定位销应无磨损、变形现象,锁紧装置应灵活可靠; 翻转主轴应转动灵活、润滑良好。 3.3.6.9摆渡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摆渡车整车运行时,轨道内及运行区域内不应有人员停留; b) 摆渡车上的工作人员应站在靠护栏侧的安全操作区域,非安全区域内不应有人员穿行: 摆渡车运行过程中,应有声光报警提示; d) 摆渡车的定位装置应准确、可靠,两侧轨道对齐偏差不应大于土2mm; e) 摆渡车上的钢丝绳应符合GB/T5972的规定;顶推牵引机构运行灵活,无阻塞、摩擦现象 擦轮牵引机构中,摩擦轮应完好无磨损,摩擦力调整适宜;子母车牵引机构中,导线滚筒 应缠绕有序,电缆中间不应有接头,子母车上应设有声光报警装置; f: 转式摆渡车周围,以及地坑内的摆渡车、地坑四周应设有安全防护栏: 9)摆渡车维修作业应在切断电源后实施。 3.3.6.10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卷扬机外观应完好无破损,基础应坚实可靠,不应存在松动、破损现象;轨道移动式卷扬 道基础应坚实可靠,行走轮与轨道应配合紧密并具有锁轨装置;
3.3.6.7切割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3.3.6.10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卷扬机外观应完好无破损,基础应坚实可靠,不应存在松动、破损现象;轨道移动式卷扬 道基础应坚实可靠,行走轮与轨道应配合紧密并具有锁轨装置; b)卷扬机驱动装置减速机、钢丝绳应润滑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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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敏、松紧适度,联轴节螺栓应紧固,弹性皮圈应无磨损、缺少,卷筒上绳筒保险不应缺档松 动,皮带、开式齿轮传动部位防护罩应齐全有效: d) 钢丝绳应符合GB/T5972的规定; e) 导向滑轮不应使用开口滑轮,导向轮基础牢固、无破损。 3.3.6.11分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备基础应坚实; 油路联接管路应完好无泄漏: 各运动部位的限位装置应灵敏、可靠,并与动力机构联锁,信号警示装置应可靠; 嘴伸缩应保持在同一条直线上,偏差应小于土2mm; e) 分机置于地坑内的,应在地坑四周设置安全防护栏: f) 检修作业应在切断电源后实施,运动行程附近不应有人员逗留。 3.3.6.12自动打包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自动打包机检测定位应准确,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b) 自动打包机门架应无变形,上下滑道应穿行自如; c) 自动打包机运行中不应打开穿带防护门; 机头上方应保持清洁,不应存放杂物。 3.3.6.13拔丝机、单头点焊机、多头点焊机、移动点焊机等钢筋加工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焊机应定期清理灰尘保持清洁; b) 气路、水路系统应定期检查,不应有堵塞和泄漏现象,气路中压力表应定期校验,水路中的冷 却水应经常进行更换,确保冷却作用; c) 应定期修整电极头,以保证电极端头规定尺寸; d) 应定期检查焊机接地; e) 点焊机停止使用时,冷却水应排放干净,防止低温引起结冰损坏点焊机和控制柜; f) 冷却水槽及回水管中的水源不应用于洗手或其他洗涤用途; g) 焊钳在夹紧工件过程申不应将手指靠近焊钳工作面附近: h) 移动点焊机吊点应准确,平衡保护装置应可靠; i) 拨丝机线材入口区域应设置防护围栏,多头点焊机网片出口区域应设置网片反弹防护杆。 3.3.6.144 钢筋调直切断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钢筋调直切断机基础应牢固,无松动现象,运行过程中应平稳无振动及异常声响; b) 钢筋调直切断机外观应保持清洁,不应有积灰、积屑现象,使用中应开启除尘净化装置; c) 盘条旋转支架至钢筋调直切断机入口范围内应设置安全防护网; d) 钢筋调直切断机使用过程中应关闭压轮及调直块防护罩,切刀口处应设有防护网; 皮带驱动的钢筋调直切断机应在旋转部位设置安全防护罩; 调直架应无变形、扭曲现象,且定位准确。 3.3.6.15含插钎、拔钎等网片组装工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夹紧装置应设置泄压联锁装置,联锁装置应灵敏、可靠; b)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且与动力回路联锁;
3.3.6.12自动打包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3.3.6.16仓式泵应符合下列要求:
a)仓式泵基础应牢固,运行中无振动及异常声响; b)仓式泵表面应清洁无积料; C)仓式泵罐体应无凹陷、鼓包、漏灰现象,人孔门应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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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各种阀门动作应灵活、可靠、无泄漏现象; f)仓泵上部应设有检修平台,检修平台应设置安全防护栏。 3.6.17板材切割锯应符合下列要求: a)操作者站立面和设备外露的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或防护网; b)水路系统应定期检查,不应有堵塞和泄漏现象,确保冷却作用。
a)操作者站立面和设备外露的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或防护网;
安全玻璃企业生产设备设
3.3.7.1预处理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3.3.7.1预处理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放置废料的玻璃斗应设置防止玻璃屑飞溅的防护网或挡板; b)玻璃清洗机的加热、吹风、传动、水泵、毛刷及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3.3.7.2丝网印刷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自动化印刷设备,传动部位应具有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装置; b) 网版清洗区不应有明火,使用的电气设备设施应防爆。 3.3.7.3钢化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风机房应独立设置; b) 应设置应急电源。 3.3.7.4高压釜应符合下列要求: 高压釜应安装固定在预埋基础上; b)高压釜应设有安全锁、超温报警装置,高压釜的各压力表应正常工作。 3.3.7.5合片机应设有安全保护装置
3.3.8卫生陶瓷企业生产设备设施
3.3.8.1粗碎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3.3.8.2细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机械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或警示牌; b) 研磨机筒体放浆口相对位置应配置通气孔,并确保通畅; C) 高速搅拌机周围应加设防护栏; d)研磨机运转区域应设置安全联锁
3.3.8.3成形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低压成形机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翻转部位应有联动防护装置,升降装置应配置限位 6) 高压成形机整台设备两侧应设置安全光幕装置,人员进入光幕区域时设备应能自动停止 C 高压成形机应有光电开关、接近开关、行程开关,其设置位置、角度不应擅自改动或遮挂 护栏安全锁不应随意断开,不应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光栅。 384慢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3.3.8.4干燥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干燥设备周围应设置隔热和防护设施; b)干燥设备周围不应堆放易燃易爆或危险化学品; c)干燥室可使用直燃式热风炉或换热式热风炉,直燃式热风炉设备开启时人员不得 3.3.8.5施釉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贮釉压力罐应无裂纹、变形、泄漏、腐蚀等现象;排气口不应朝向有人活动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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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自动施釉机周围应有防护装置; c)施釉机器人工作间的门应配置安全门锁。 3.3.8.6自动化生产流水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传送装置应有防卷入装置或警示线、警示牌; b) 应有紧急情况声光报警装置。 3.3.8.7窑炉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燃气输送管路、阀门应完好无泄漏,调整装置动作应灵活; b) 燃气管道应设置停电保护装置; c) 燃气的调压区主管路应安装压力开关,并与主控电磁阀联锁,当管路内燃气压力超限时,主控 电磁阀应能及时切断气源 d) 排烟风机、助燃风机应与主控电磁阀形成安全联锁,排烟风机、助燃风机未达到设定运行时间 时主控电磁阀应无供应燃气动作的要求; e) 测量仪表仪器应正常指示; f) 进、出窑系统应有信号联系装置: g) 应有传动系统故障、风机停机、停电等紧急情况声光报警装置。 3.3.8.8 研磨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研磨机应安装在独立空间内; b) 研磨机防护门应与磨轮控制系统联锁,防护门打开时磨轮应停止转动; 防护门上应预留观察孔; d)控制箱应设置急停按钮。
3.3.9保温材料企业生产设备设施
3.3.9.1铸造熔炼炉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炉底及其支撑装置应牢固可靠。炉体、热绝缘炉衬应完整、无破损。平台应能耐高温腐蚀,并 有防滑措施;送风系统应完整有效。升降及起吊装置金属结构件应牢固,并能承受高温作业环 境。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且与动力回路联锁; b) 浇包及浇注机金属结构件应牢固可靠,无锈蚀,联接部位应转动灵活。机械式浇包和浇注机的 行走机构和升降器应确保浇包灵活移动或升降,并配有两套可靠的制动装置;轨道终端设置的 限位装置应灵敏、可靠。安全保险装置应齐全,且安全可靠; C) 炉坑、炉底及周边不应有机油、积水。炉坑周边应设置护栏或防护盖板,护栏及防护盖板应安 全可靠,且防滑。 3.9.2 废气楚烧炉、固化炉等工业窑炉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炉门升降机构应能正常运行,外露传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水冷却炉门的管道应保持畅通,无 泄漏,并设有防冻措施;出水管路上不应安装阀门;炉门应设置上下限位装置,进出炉时应切 断电源;距操作者站立面小于2m的设备外露旋转部件应设置防护罩或防护网;炉门、移动的 炉底、加热电源应设置联锁装置,装置应能正常运行; b) 炉体金属结构件应完整、牢固,无腐蚀或破损;砌体的墙面、顶部和底部应保持完整,无破损: c) 油、气输送管路、阀门应完好无泄漏,调整机构应灵活好用; d) 窑炉附属风机、电机等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装置,备用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e) 窑炉观察孔、测量仪表仪器应完好,密封装置应无脱落; T) 应有传动系统故障、风机停机、停电等紧急情况声光报警和制动装置; g) 燃气窑炉和燃气管道的仪表控制室应设固定式泄漏报警装置、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 h)应设置自动点火与火焰控制装置:固化炉炉体内部等可能发生燃烧的位置应设置喷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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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3离心成纤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离心机的电器及元件的连线应齐全、正确,各管阀连接应正确、可靠; b) 离心机电机防护等级应达到IP54等级,电机接线插头应符合防水要求; c) 离心机应按顺时针方向转动; 离心机附近的地坑应及时清理。 3.3.9.4发泡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装置应密闭化、管道化 b) 反应器上应安装超温自动紧急关闭系统; c) 应设置用于泄压的阀门、防爆膜(片)、溢位槽、放空管等设施; 应配置通入氮气封闭液面设施; 压力表、安全阀、液位计及各类报警装置等。 3.3.9.5辊磨机、球磨机、砂磨机等研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应有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 b) 研磨设备除短时间调试外,不应空转。 3.3.9.6锥形混合机、高速混合机等混合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备安装应稳固; 设备周围应留有足够的操作和维修空间,操作位置应设置通道,并具有良好的可视性: 设备应设置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 d) 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 3.3.9.7蒸汽成形机、挤压成形机等成形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 b) 防护罩、盖、栏应安装牢固,无明显锈蚀或变形,且与动力回路联锁; C) 急停装置、联锁装置、操作按钮应灵敏可靠,标示清晰;急停装置、联锁装置、操作按钮还应 设置故障报警装置;任何急停装置动作均应能切断所有动力回路; d) 液压及冷却管路应连接可靠,油(水)箱及管路不应漏油(水),控制系统开关应齐全,且动 作可靠; 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的安全装置; 模具及其紧固螺栓应齐全,并有清晰编号,不应存在松动、裂纹、变形的情况; g) 挤压成形设备应设有安全支撑杆(块)。 3.3.9.8抹浆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i 设备各连接部位应安装牢固,不应有螺栓松动或脱焊现象; b) 钢丝绳不应有破损、拉毛、断胶、断股现象; c) 设备应设置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 机械传动部位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应齐全可靠。 3.3.9.9 破碎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机械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保险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位螺栓应紧固、牢靠; 应设置防崩料装置; c) 设备应安装牢固、运转平稳、润滑良好,不应有漏料现象; d) 破碎设备检修人孔门应坚固可靠,传动皮带应完好; e) 设备应设置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 3.3.9.10晾板机、码垛机、包装机等码垛、包装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机械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拉紧、制动、保护、联锁、安全保险装置应齐全可靠; b) 连接部位应牢固,不松动;
a) 离心机的电器及元件的连线应齐全、正确,各管阀连接应正确、可靠; b) 离心机电机防护等级应达到IP54等级,电机接线插头应符合防水要求; c) 离心机应按顺时针方向转动; 离心机附近的地坑应及时清理。 3.3.9.4发泡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装置应密闭化、管道化 b) 反应器上应安装超温自动紧急关闭系统; c) 应设置用于泄压的阀门、防爆膜(片)、溢位槽、放空管等设施; 应配置通入氮气封闭液面设施; 压力表、安全阀、液位计及各类报警装置等。 3.3.9.5辊磨机、球磨机、砂磨机等研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备应有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 b) 研磨设备除短时间调试外,不应空转。 3.3.9.6锥形混合机、高速混合机等混合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备安装应稳固; 设备周围应留有足够的操作和维修空间,操作位置应设置通道,并具有良好的可视性; 设备应设置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 d) 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 3.3.9.7蒸汽成形机、挤压成形机等成形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不 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 b) 防护罩、盖、栏应安装牢固,无明显锈蚀或变形,且与动力回路联锁; C) 急停装置、联锁装置、操作按钮应灵敏可靠,标示清晰;急停装置、联锁装置、操作按钮 设置故障报警装置;任何急停装置动作均应能切断所有动力回路; d) 液压及冷却管路应连接可靠,油(水)箱及管路不应漏油(水),控制系统开关应齐全: 作可靠; 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的安全装置: 模具及其紧固螺栓应齐全,并有清晰编号,不应存在松动、裂纹、变形的情况; g) 挤压成形设备应设有安全支撑杆(块)。 3.3.9.8抹浆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备各连接部位应安装牢固,不应有螺栓松动或脱焊现象; b) 钢丝绳不应有破损、拉毛、断胶、断股现象; c) 设备应设置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 机械传动部位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应齐全可靠。 3.3.9.9 破碎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机械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保险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位螺栓应紧固、牢靠; 应设置防崩料装置; c) 设备应安装牢固、运转平稳、润滑良好,不应有漏料现象; d) 破碎设备检修人孔门应坚固可靠,传动皮带应完好; e) 设备应设置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 3.3.9.10晾板机、码垛机、包装机等码垛、包装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机械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拉紧、制动、保护、联锁、安全保险装置应齐全可靠; b)连接部位应牢固,不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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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11保温砂浆自动生产线、金属面绝热夹芯板连续生产线等全自动生产流水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链条、链轮等传送装置周围应设置防护装置或警示线、安全标识; b)生产线各个操作位均应安装急停按钮,急停按钮应灵敏可靠,安装位置应醒目且方便操作; C)应有紧急情况声光报警装置。
3.3.10化学建材企业生产设备设施
3.3.10.1混合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应设置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 6) 设备周围应留有足够的操作和维修空间,操作位置应有良好通道及可视性 ) 混合机的检修门应装有可靠的安全联锁装置,打开检修门时,混合机的主电机及可能配带的 刀电机的电源应能全部切断。 3.3.10.2单轴高速分散机、双轴双叶高速分散机、双轴双叶高低速分散机、立式换罐式混合机、转 式搅浆机、行星式搅拌机等分散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设置设备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 b) 分散机运转时不应接触搅拌轴; 分散机、搅拌机的转盘或转叶使用时,应置于移动分散缸内的中央位置,分散缸应设置固定 置; d)月 用于生产易燃易爆产品的分散设备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 e)分散机、搅拌机除短时间调试、洗机外不应空转。 3.3.10.3研磨设备(含辊磨机、球磨机、砂磨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备主机应设置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装置; b) 研磨设备除短时间调试、洗机外不应空转: C) 用于生产易燃易爆产品的研磨设备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 3.3.10.4罗筛、振动筛、袋式过滤器、管式过滤器和自清洗过滤机等过滤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应设置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 b)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粉尘的设备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 3.3.10.5包装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机械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拉紧、制动、保护、联锁、安全保险装置应齐全可靠; b) 给料或转运料斗及料槽开口位置应设防护装置; C) 用于生产易燃易爆产品的包装设备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 3.3.10.6自动化生产流水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自动化生产流水线应至少包括原料自动输送装置、产品自动加工装置、成品自动包装装置 动除尘或回收装置;如果有有害气体产生,还需要包括通风净化装置; b) 流水线应置于一个相对密闭的环境中; c) 设备应设置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 d)链条、链轮等传送装置周围以及转动轴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e) 应有紧急情况声光报警装置。
3.3.10.1混合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特种设备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特种设备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3.5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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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50016和GB50041的规
3.5.2.1由电力驱动、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42MPa的活塞压缩空气机、隔膜压缩空气机、离心压缩空 气机的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应符合GB50029的规定。 3.5.2.2压缩空气机外露的联轴器、皮带转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压缩空气 机保护盖应安装到位,门、顶盖应关闭。压缩空气机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不应有影响强度和刚 度的缺陷,且无棱角、毛口;所有紧固件和各种盖帽、接头或装置等应紧固、牢靠。 3.5.2.3压缩空气机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压力达到额定压力时,超压保护装置应能自动切换为无负荷状态; 驱动功率大于15kW的压缩空气机,超温保护装置应能使每级排气温度超过充许值时自动切断 动力回路; 距操作者站立面2m以下设备外露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应安装防护罩或盖 d) 螺杆式压缩空气机的门、盖应确保运行时不能开启或拆卸; 活塞式压缩空气机与储罐间的止回阀、冷却器、油水分离器、排空管应完好、有效; f) 急停装置应完好有效。 .5.2.4 储气罐应定期排污,工业管道应定期清扫。 3.5.2.5 压缩空气机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应清晰完好。 3.5.2.6对于轴功率不小于2kW、额定排气压力为0.05MPa~5MPa的固定式压缩空气机还应符合 下列要求: a) 遥控的压缩空气机应在工作现场配有启动、停车装置,操作遥控压缩空气机的人员应采取适当 预防措施,以保证在没有人接触压缩空气机和没有人在压缩空气机机上工作的情况下操纵压缩 空气机; b)压缩空气机的吸气口应布置得不致使衣服被吸入。
3.5.3.1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应符合DB11/T450的规定。
3.5.3.2炊事机械及其作业
3.5.3.2.1炊事机械电源线路应敷设在无泡浸、无高温和无压砸的沿墙壁面。 3.5.3.2.2炊事机械电源控制开关应单机单设,且使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 作保护装置。对于受烟尘、雾水等因素影响较大的控制开关应有防护装置。 3.5.3.2.3灶台照明应使用防潮灯。 3.5.3.2.4应定期对排风机、排油烟系统和管道等进行清洗、保养,并记录归档。 3.5.3.2.5搅拌操作的容器应加盖,且设置盖机联锁;联锁装置应完好有效。 3.5.3.2.6绞肉机、压面机等机械,凡可能对操作者造成伤害的危险部位,应采取安全防护,且应可 靠、实用。 3.5.3.2.7 绞肉机加料口应确保操作人员手指不能触及刀口或螺旋部位,备有送料辅助工具。 3. 5. 3 . 2 . 8 压面机等其他面食加工机械,加料处应有防护装置
3.5.3.3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条件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条件应符合DB11/450的规定
空调系统应符合GB50028、GB50365、GB9237和AQ7004的规定。
3.5.5自有配送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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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1车身外观应整洁无损,并符合GB7258的规定。前、后保险杠及汽车侧、后防护装置安装牢 固、无缺损。 3.5.5.2底盘各部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车外后视镜和前下视镜应完好,位置正确;灯光系统、 刺叭、雨刷器工作正常, 3.5.5.3驾驶室内应清洁,风窗前沿下不应堆放杂物。车窗玻璃不应粘贴妨碍驾驶员视野的附加物。 3.5.5.4安全带、备用胎、车身反光标识、停车三角警告牌等齐全、完好;车辆应配备灭火器,且在 有效期内,压力等指标应合格。 3.5.5.5轮胎应在胎面磨损达到厂家规定的磨耗标识前更换。 3.5.5.6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货厢门启闭应灵活、轻便、锁止可靠;尾板工作可靠。 3.5.5.7 自卸货车密闭式顶盖应工作正常,锁止可靠;车厢举升器应工作平稳,不应有窜动、卡滞、 中撞现象;车厢栏板应开闭灵活,锁止可靠;应有防止车厢自降的保险装置。 3.5.5.8罐式货车罐体应无泄漏、遗撤,安全阀应工作可靠。
3.5.6物料输送设备
物料输送设备应符合AQ/T7009的规定。
3.5.7.1油品储存库与办公区、生产区或人员密集地区应保持12m以上安全距离。 3.5.7.2地上油罐区四周应设高度为1m的防火堤,防火堤内脚底至罐壁净距离应大于2m 3.5.7.3采用卧式罐应有足够的强度,并设有良好的防腐和导除静电措施。 3.5.7.4汽油罐、柴油罐应埋地安装,不应安装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3.5.7.5储存库应配备温度计、湿度计、可燃气体探测器,每年应至少检定一次。加油站的油罐宜设 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3.5.7.6钢油罐应作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油罐周长布置,其间距应小于30m。 3.5.7.7储存甲、乙、丙类油品的储罐,应做防静电接地,钢油罐的防感应雷击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 电接地装置。 3.5.7.8油库及产生爆炸性气体场所内的电器设施、线路、开关均应按防爆要求安装。 3.5.7.9油库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门、窗应向外开放,设高、低窗进行自然通风,当自然 通风不能满足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3.5.7.10储存库外应有标牌,注明油品名称、特性、储量及灭火方法等。灭火器材应定位存放,并在 检验周期内使用;灭火器材存放点应设有编号,注明责任人;库房外灭火的砂、铲、桶应齐全。 3.5.7.11储存库场地应清洁、整齐,储存库内不应再储存其他物品或材料。 3.5.7.12储存库电气设备及使用工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地面应铺垫橡胶绝缘地板,储存库内及周围不 应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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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1.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应设置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进行隔离。 3.5.9.1.2电焊机外壳应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或接零装置应连接良好,并定期检查。 3.5.9.1.3不应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3.5.9.1.4每半年应对电焊机绝缘电阻遥测一次,且记录完整。变压器一、二次绕组与外壳间绝缘电 阻值不应小于1MQ。 3.5.9.1.5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5m,电源进线处应设置防护罩。 3.5.9.1.6电焊机二次线应连接紧固,无松动,接头不应超过3个,长度不应超过30m。 3.5.9.1.7 电焊钳夹紧力和绝缘应良好,手柄隔热层应完整,电焊钳与导线连接应可靠。 3.5.9.1.8不应使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 3.5.9.1.9 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地面密切连接的焊件时,应避免电 焊机和工件同时接地, 3.5.9.1.10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在室 外或特殊环境下使用,应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其正常工作;使用场所应清洁,无严重粉尘。
3.5.9.2手持式电动工具
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电气设备,应在使用前测量绝缘电阻。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绝 缘电阻应不小于1MQ。 3.5.9.2.2电源线中间不应有接头和破损,长度不应超过6m,不应跨越通道敷设。当电源线长度不 多时,应米用耦合器进行连接 3.5.9.2.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保证插头完好,不应任意拆除或调换。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松动, 防护完整。I类工具、设备接地应正确包装标准,连接应可靠。 3.5.9.2.4不应使用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损、保护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机械损伤等故 障的手持式电动工具, 3.5.9.2.5电动工具插头应与插座相匹配。需接地的电动工具不应使用任何转换插头。不应将电动工 具暴露在雨中或潮湿环境中。
3.5.10.1调压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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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0.1.1燃气调压设施露天设置时,应设置遮阳棚、围墙、护栏。 3.5.10.1.2 调压柜应单独设置在牢固基础上,柜底距地坪高度为0.3m。 3.5.10.1.31 调压装置设置在用气建筑物专用单层毗连建筑物内,该建筑物与相邻建筑应用无门窗和洞 口的防火墙隔开。 3.5.10.1.4 建筑物应具有轻型结构屋顶爆炸泄压口及向外开启的门窗。 3.5.10.1.5 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 3.5.10.1.6 调压站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其屋檐1m以上。 3.5.10.1.7 调压柜的安全放散管管口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 3.5.10.1.81 调压室窗应设防护栏和防护网。 3.5.10.1.9封闭式燃气调压、计量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宜与排风扇 等排风设备联锁。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应定期检测并保存记录。 3.5.10.1.10配套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3.5.10.2燃气管道
3.5.10.2.1燃气引入管不应敷设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发电间、变配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 通风机房、电缆沟等地方。不应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3.5.10.2.2用气车间、锅炉房以及大中型用气设备的燃气管道上应设放散管iso标准,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屋脊 1m以上。 3.5.10.2.3进出建筑物的燃气管道进出口处,室外的屋面管、立管、放散管、引入管和燃气设备等处, 均应有防静电接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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