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 4014-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62/ 4014-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1.8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19-12-13
  • 发 布 人: 13648167612
  • 原始文件下载:
  • 立即下载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质量标准DB62/40142019

    DB62/40142019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62/40142019

    农村生活污水ruraldomesticsewage 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 3.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ruraldomesticsewagetreatmentfacility 用于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 3.3 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existingruralsewagetreatmentfac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newruralsewagetreatment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完成备案的新(改、扩)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

    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 4.2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改、扩)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表1规定执行。 4.3农家乐、饭店等餐饮废水须经隔油预处理,达到GB/T31962纳管规定,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设计进水水质与水量要求后方可纳入处理。 4.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产生的污泥应定期清掏并合理处置,处理处置时遵循资源化利用优先的 原则,排放污泥农用的应满足GB4284的要求,排放污泥用作园林绿化的应满足GB/T23486的要 求,用作其他用途的参照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4.5排入水功能明确水体应符合如下要求

    4.6排入水功能未明确水体应符合如下要求

    处理规模55m3/d(含)至500m/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入水功能未明确 水体时,处理设施执行表1规定的一级标准: 处理规模5m"/d(含)至55m/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入水功能未明确水 体时,处理设施执行表1规定的二级标准:

    竣工资料DB62/40142019

    处理规模小于5m/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入水功能未明确水体时,处理设施执 行表1规定的三级A标准。 4.7尾水资源化利用应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进行回用水资源化利用时,执行国家或地方相应回用水水质标准。其中, 回用于农由、林地、草地等施肥的,应符合施肥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回用于农由灌溉的,相关 控制指标应满足GB5084规定;回用于渔业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GB11607规定;回用于 景观环境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GB/T18921规定;回用于其他用途的,执行国家或甘肃省 相应回用水水质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尾水用于林地、草地灌溉时,执行表1规定的三级A标准; 主D

    5.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0m/d以上处理规模的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下游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含生态氧化塘),且出水通过管 道或排污沟渠全部进入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可以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出水作为农村污 水处理设施出水进行管理。 5.3水污染物监测的频次、采样方法、时间等应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法规等有关 规定执行。 5.4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2所列的方法执行。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国家或甘肃省新发布的 其他相关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其方法适用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标准对应污染物的测定。

    DB62/40142019

    道路标准规范范本表2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6.1本标准由省、市(州)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6.2本标准实施后,新发布的国家、行业或甘肃省排放标准中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相应污染物 的排放要求严于本标准的,按新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
  • 相关专题: 生活污水  

相关下载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