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532-2018 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3.1.5.1在确定索距时应满足3.1.4的有关规定。在线路跨间的索距,还应加上线路一侧钢丝绳受运行 时风压作用产生的横向偏摆量,最小风压按3.6.4.1选取。当跨距弦长大于400m时,按换算风荷载(见 3.6.4.2)计算作用在钢丝绳的横向偏摆量。对于往复式索道在站口处不受此限。 3.1.5.2跨中钢丝绳横向偏摆量按式(2)计算
CXqXdXLH 8 X Smin
式中: C 体型系数(见3.6.4.3); q 风压,单位为千牛每平方米(kN/m): d 钢丝绳直径,单位为米(m); Smin跨中钢丝绳的最小张力,单位为千牛(kN); LH一换算弦长(见3.6.4.2),单位为米(m)。 3.1.5.3通常索道的索距应保持不变,当需要改变时,应计算钢丝绳在水平面上所形成的偏斜,在未考 虑风力和动荷载影响时,允许偏差如下: 一在任何静荷载情况下钢丝绳由于偏斜而引起的水平力不应超过钢丝绳垂直力的10%; 对双线架空索道,承载索在鞍座上形成的水平角不应超过0.005rad
中 体型系数(见3.6.4.3); C q 风压,单位为千牛每平方米(kN/m"); d 钢丝绳直径,单位为米(m); 跨中钢丝绳的最小张力,单位为千牛(kN 换算弦长(见3.6.4.2),单位为米(m)。
风力和动荷载影响时给排水标准规范范本,允许偏差如下: 在任何静荷载情况下钢丝绳由于偏斜而引起的水平力不应超过钢丝绳垂直力的10%; 对双线架空索道,承载索在鞍座上形成的水平角不应超过0.005rad:
GB 123522018
对单线架空索道,运载全 用个超过0.005rad: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较大偏斜 ,应采取安全措施保证运载工具安全通过支架
3.1.6运载工具的纵向偏摆
循环式索道运载工具在线路上及站内纵向偏摆0.34rad后不应触及钢丝绳和线路支架;往复式索 道车辆在线路上纵向偏摆不应超过0.34rad并不应触及支架鞍座,在站内纵向偏摆0.15rad后不应触 及任何站内结构,并保证人员通行的安全距离;脱挂索道在站内纵向偏摆0.34rad后不应触及除站内地 面导向装置以外任何站内结构
3.1.7允许最大的离地高度
3.1.7.1架空索道的最大离地高度除考虑最不利荷载情况和地面的横向坡度的影响,还应考虑运载工 具型式和救护的可能。 3.1.7.2封闭式运载工具的架空索道充许的线路最大离地高度不应大于45m。对于循环式脱挂抱索 器吊索道及脉动循环式固定抱索器吊厢索道,当每侧超过45m区段的吊厢总数不超过5辆吊厢时, 该区段的最大离地高度允许达60m,若超过60m,应具备可将乘客进行水平营救的设施。对于往复式 索道最大离地高度允许超过60m,当超过100m时应具备可将乘客进行水平营救的设施, 3.1.7.3散开式运载工具的架空索道,对于旅游用吊椅索道,允许的线路最大离地高度不应大于15m。 对于滑雪用吊椅索道,当索道线路每侧局部地段总长不大于200m时,该段最大离地高度允许达20m; 当索道线路每侧局部地段总长在50m内时,该段最大离地高度允许达25m。 3.1.7.4对于吊篮索道允许的线路最大离地高度不应大于25m。当索道线路每侧局部地段总长不大 于200m时,该段最大离地高度允许达30m;当索道线路每侧局部地段总长在50m内时,该段最大离 地高度允许达35m。
3.1.8允许最小的离地距离
3.1.8.1满载客车的最低点与地面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以下各值: 一无人通行的地区或是禁止通行的隔离地带为2m; 在线路下面允许行人通过的地面为3m; 一跨越道路和公用设施的地段,应符合3.1.9的规定。 注1:在站房和站口支架之间可不受此限 注2:离地最小距离应考虑积雪厚度对其影响。 3.1.8.2在确定离地最小距离时,除以静态位置为依据外,还应考虑动态附加值,即应减去下列数据中 的最大值: 与相邻支架间距的1%; 一承载索静垂度5%; 运载索垂度的25%; 牵引索和平衡索垂度的20%
3.1.9线路的立交与避让
3.1.9.1与铁路、公路、索道、电线、通航河流等相交叉跨越或平行走向时,应彼此不干涉,在正常运行和 进行维修时能够保证安全,且不会影响正常救护工作。 3.1.9.2当索道跨越下列地区时,索道或防护设施的最低点与所跨越物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 要求:
跨越地方铁路干线时应符合GB/T188的规定: 跨越电气管线时应符合GB50061的规定,在与电力线路交叉时索道线路尽可能从电力线
3.5钢丝绳在支架鞍座上、托(压)索轮上的安全
GB123522018
3.5.1.1在承载索最大拉力增加了40%时,承载索对支架鞍座的最小载荷不应为负值;在索最小拉力 下降40%时,承载索承载对偏斜鞍座(仅在站房)的最小载荷不应为负值。 3.5.1.2空承载索在支架鞍座上的折角不应小于0.02rad。 3.5.1.3承载索对支架鞍座的最小荷载不应小于相邻跨距承载索弦长所承受0.5kN/m风压的向上风 力之和的一半。 3.5.1.4承载索空载时对支架鞍座的最小荷载和水平风力的合力应当作用在绳槽内。 3.5.1.5在勾速运动状态下,牵引索最大张力增加40%时,牵引索对支架托索轮组的最小荷载不应为负值。 3.5.1.6当索道停运时,牵引索在支架托索轮组上的最小压力不应小于0.8kN/m风压作用在相邻两 跨牵引索向上风力的一半。
3.5.2.1线路支架上的最小支承力
式中: A——最小轮压,单位为牛(N); d 钢丝绳直径,单位为毫米(mm); D,—整轮外径,单位为毫米(mm): D2一新轮衬槽底直径,单位为毫米(mm)。 空索时式(3)的值允许减少50%。 5.2.4组合式托(压)索轮组中的托(压)索轮相对运载索的最小轮压仍应根据3.5.2.3确定
A一一最小轮压,单位为牛(N); d一一钢丝绳直径,单位为毫米(mm); D一整轮外径,单位为毫米(mm); D2一新轮衬槽底直径,单位为毫米(mm)。 空索时式(3)的值允许减少50%。 3.5.2.4组合式托(压)索轮组中的托(压)索轮相对运载索的最小轮压仍应根据3.5.2.3确定
3.5.3托(压)索轮的折角
3.5.3.2双线索道上牵引索或平衡索在每个
3.6线路计算和钢丝绳计算的作用力
GB123522018
4.1进行计算时,按下述风荷载乘以体型系数: a) 运行时:q=0.25kN/m。 停运时:q=0.8kN/m,风速大于36m/s的q值按GB50009一2012第8章和附录E的有关 规定计算取值 b) 海拔3000m以上时,上述q值允许降低20%。 C 如果由风压形成的荷载是均勾分布在跨间线路钢丝绳的全长上,则该风压可根据跨距弦长L 按式(4)选取(只适用于停运状态):
.1进行计算时,按下述风荷载乘以体型系数: 运行时:q=0.25kN/m。 停运时:q=0.8kN/m,风速大于36m/s的q值按GB50009一2012第8章和附录E的有 规定计算取值 b 海拨3000m以上时,上述q值允许降低20%。 c)如果由风压形成的荷载是均匀分布在跨间线路钢丝绳的全长上,则该风压可根据跨距弦长 按式(4)选取(只适用于停运状态):
Ared——在跨距弦长上作用的换算风荷载,单位为千牛每平方米(k) β一换算系数; 一风荷载,单位为千牛每平方米(kN/m)。 β值根据跨距弦长L按以下选取: 对L≤200m β=1.0; 对L≥900m 3=0.65; 对L在200m~900m之间的β值可利用直线插值法求得。 6.4.2按下述风压计算钢丝绳由风荷载产生的侧向偏摆: a) 运行时:q=0.20kN/m。 停运时:q=0.8kN/m。 当跨距长度大于400m时,按式(5)换算钢丝绳风荷载:
3.6.4.3体型系数:
q red =βX q
GB 123522018
3.6.4.4对于没有外罩的空吊椅,其侧向体型系数与迎风面积(m)的乘积为0.2十0.1n;满载吊椅为0.4 十0.2n。其中n为每个吊椅的人数
3.6.5雪荷载及冰荷载
3.6.5.1在进行土建结构和各站设备棚罩设计时应考虑雪荷载,雪荷载按GB50009一2012中第7章和 附录E设计。 3.6.5.2冰冻地区应考虑钢丝绳或支架上的冰荷载。冰层厚度按25mm,容积质量按600kg/m计算。 3.6.5.3承载索计算时应考虑停运时风载和冰载同时作用:风荷载按0.8kN/m取值;冰荷载取 3.6.5.2计算值的0.4倍。
3.6.6.1在进行土建结构计算时应考虑满载运载工具通过支架所产生的荷载。计算时动力系数$按下 述说明选取: a)单线和单线双环路架空索道: 一压索支架,托压索组合支架,以及相似的结构Φ=1.0; 一托索支架,Φ=0.5; b)双线架空索道,线路支撑结构=0.2。 3.6.6.2由于抱索器通过支架所产生的作用力,这些力沿运行方向作用于支架结构的两侧。其值按下 述情况选取: 压索或者托/压索支架,作用在一个轮子上实际荷载的50%; 托索支架,作用在一个轮子上实际荷载的25%
3.6.7安装和维修工作时的作用力
3.6.7.1支架结构应考虑安装或维修时出现的偏荷载,该偏荷载可采用线路总体计算时根据设备形式 和使用状况计算出的空绳或空载绳在该支撑处的作用力。 3.6.7.2当利用支架结构进行钢丝绳的拾起或锚固时,支架结构所受的抬起力或绳张力可接总体计算 中根据设备型式和使用状况计算出的空绳或空载在该支架处的支撑力或张力。该支撑力或张力应考虑 ±0.09rad(±5°)的偏移
3.6.8.1由制动器的制动力产生额外作用力按下列工况取值: a) 当轨道制动器未按规定突然制动时:承载索所承受的作用力应按1.3倍的轨道制动器的制动 力计算。 b) 当高速轴制动器(工作制动器)或驱动轮制动器未按规定突然制动时,站房支承结构应按低速 制动器(安全制动器)产生制动力的1.5倍考虑。 3.6.8.2 脱索时钢丝绳在捕捉器上的作用力: a) 运行时若钢丝绳在支架上脱索落在捕捉器上,钢丝绳将在捕捉器上产生摩擦力。钢丝绳与捕 提器之间的摩擦系数为0.30,压力值为线路计算中在该处最大支承力的1.3倍(托索支架), 2倍(压索支架)。 b) 停运时若钢丝绳在支架上脱索后落在捕提器上,按线路计算时在该处支架最天支承力的 1.3倍(托索支架),2倍(压索支架)取值。 c)考虑一个抱索器被挂住的附加力(当抱索器不能从捕提器上驶过):其值为抱索器最大脱开力 的1.1倍和支架最大支承力的1.1倍,
.6.8.1由制动器的制动力产生额外作用力按下列工况取值: 当轨道制动器未按规定突然制动时:承载索所承受的作用力应按1.3倍的轨道制动器的制动 力计算。 b) 当高速轴制动器(工作制动器)或驱动轮制动器未按规定突然制动时,站房支承结构应按低速 制动器(安全制动器)产生制动力的1.5倍考虑。 .6.8.2 脱索时钢丝绳在捕捉器上的作用力: 运行时若钢丝绳在支架上脱索落在捕捉器上,钢丝绳将在捕捉器上产生摩擦力。钢丝绳与捕 提器之间的摩擦系数为0.30,压力值为线路计算中在该处最大支承力的1.3倍(托索支架) 2倍(压索支架)。 b) 停运时若钢丝绳在支架上脱索后落在捕提器上,按线路计算时在该处支架最天支承力的 1.3倍(托索支架),2倍(压索支架)取值。 c)考虑一个抱索器被挂任的附加力(当抱索器不能从捕提器上驶过):其值为抱索器最大脱开力 的1.1倍和支架最大支承力的1.1倍,
GB123522018
.6.8.3停运时空的运载工具 3.6.4.1求得(脱挂和往复式索道空车接规定不 停留在线路上除外)
3.7.1.1所有架空索道在发生设备停车的故障时,操作负责人应通知并安抚乘客。应优先考虑恢复运 行,若不能恢复运行,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对乘客的救援。 3.7.1.2一般应在3.5h内将乘客从索道上救至安全区域。 3.7.1.3夜间救援时,应有照明设施。 3.7.1.4救援设备应有完整、清晰的使用说明
3.7.2.1在满足下述条件情况下,允许采用垂直救援方式将乘客救援到地面
3.7.2.1在满足下述条件情况下,允许采用垂直救援方式将乘客救援到地面:
./.2.1 任两定下述东件有优下,儿计不用基直救波力式特来咨救发到地值 一救援高度在允许的最大离地高度范围内(见3.1.7); 一地形条件适合于此种救援或进行了相应的准备工作。 3.7.2.2垂直救援设备包括锚固点应在现场进行适用性测试。垂直救援设备应按要求进行使用、保存 维护、检查、测试和报废,对所有替换部件或备件的可互换性进行确认。 3.7.2.3救援设备应具有完整、清晰的使用说明
3.7.3水平救援(沿钢丝绳进行救援)
.7.3.1若索道线路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够将乘客垂直救援到地面,则应提供全部或部分沿钢丝绳进行 数援所需的设备 .7.3.2相应的机械设备应作为永久设备装配到位,在救援计划中应清晰地注明合理的操作人员数量 和所需要的最长时间。 .7.3.3救援设备应具有一个独立于主驱动的驱动系统或者具有一个可自行提供动力的车辆
3.8.1索道重要受力部件的材料应有材质证明
系里 对于若失效或发生故障就会对安全造成危害的部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生产和召回的可追溯性。能够确认材料的来源、提供各个生产阶段的生产工艺文件、保证相关 人员的配置。 b) 至少下列部件应进行无损探伤,并符合NB/T47013中的I级要求: 一抱索器内、外抱卡、轴; 一驱动轮、迁回轮、导向轮的主轴; 一托(压)索轮组的轴系; 绳头套筒; 一钢丝绳末端固定轴; 一运载工具的轴及吊杆或吊架; 一驱动轮和迁回轮轮体主要受力焊缝。 索道设备出厂时应按有关标准进行严格检验,并出具合格证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设备,严禁 出厂。涉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应经过设计文件鉴定及型式试验合格后,才能在工程中使用
GB 123522018
4.1钢丝绳的选用原则
4.1.1钢丝绳应符合GB/T26722、或GB/T8918的要求,密封钢丝绳应符合GB/T352的要求, 4.1.2承载索应采用整根的,且全部由钢丝捻制而成的密封型钢丝绳,不应采用散开式螺旋型和有任 何类型纤维芯的钢丝绳作承载索。 4.1.3牵引索、平衡索、运载索、循环式救护索应选用线接触或面接触、同向捻带纤维芯的股式结构钢 丝绳,在有腐蚀环境中推荐选用镀锌钢丝绳。 4.1.4张紧索应采用挠性好耐弯曲的钢丝绳,按4.2.3中规定用在大直径的张紧轮(或滚子链)时除外,
4.2钢丝绳参数的确定
4.2.1抗拉安全系数
当采用两根或多根平行的张紧索时,每根张紧索的安全系数要提高20%。
4.2.1.2承载索的最大工作拉力应包括
承载索张紧重锤的重力(两端锚固时为计算起点的设计拉力),并考虑温度变化的影响: 承载索在滚子链上或张紧索在导向轮上的阻力; 一由高差引起的承载索重力和由运载工具引起的拉力的变化; 一承载索在鞍座上的摩擦阻力。 4.2.1.3运载索最大工作拉力应包括下列力值
GB123522018
4.3钢丝绳的固定和连接
套筒。保护套衬垫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衬垫的长度至少为4d(d为钢丝绳公称直径); 衬垫的厚度为0.25d≤≤0.5d,其内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相等; 一对钢丝绳没有腐蚀,肖氏硬度为90HS~95HS的聚氨酯或耐磨的柔性材料。 4.3.1.2末端固定连接部件允许的破断力应大于钢丝绳最小破断力。 4.3.1.3在最大工作荷载下不应出现永久变形。 4.3.1.4牵引索固定装置的强度安全系数应大于匀速运动时钢丝绳最大牵引力的4.5倍。 4.3.1.5应定期检查运行机构上牵引索的固定状况。如果钢丝绳固定状况无法检查时,应定期更换牵 引索固定头。
4.3.2车辆上固定牵引索的卷筒
GB123522018
4.3.2.1牵引索固定卷筒应承受住钢丝绳的实际破断力和出现的最大扭矩。 4.3.2.2卷筒槽底直径应至少等于牵引索直径的22倍和最大钢丝直径的220倍, 4.3.2.3牵引索在卷筒上应至少缠绕2.25圈。 4.3.2.4牵引索不准许在卷筒上做横向摆动。卷筒偏斜靴(鞍座)的半径以槽底测量不应小于钢丝绳直 径的80倍。 4.3.2.5缠绕牵引索的卷筒表面应由沟槽构成,而槽的半径应取0.52d~0.54d。槽的深度应至少取 0.15d。槽距应至少取1.05d。 4.3.2.6 对卷筒进行安全验证时,取下列摩擦系数:
4.3.3卷筒上牵引索的绳卡
4.3.3.1绳卡应考虑牵引索的变形。 4.3.3.2绳卡应能吸收牵引索末端剩余拉力。绳卡的直径应小于钢丝绳直径5%。绳卡的数量应不小 于2个,第二个绳卡应至少保持和第一个绳卡同样的夹紧力,绳卡的最小间距为10mm。 4.3.3.3每个绳卡的防滑安全系数为3.摩擦系数取0.16
4.3.4浇铸锚头的套筒
4.3.4.1钢丝绳在抽出套筒时不应被套筒的内面划伤。套筒内面的粗糙度应符合GB/T1031的有关 规定,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应不大于1um。
4.3.4.2采用钢套筒时,浇注时的热量不应使其特性发生不利的变化。 4.3.4.3套筒的长度L应为5d≤L≤9d,圆锥倾角α应在5≤α≤9°,见图1, 4.3.4.4浇注套筒应能承受钢丝绳运行时产生的最大扭矩
4.3.4.2采用钢套筒时,浇注时的热量不应使其特性发生不利的变化。 4.3.4.3套筒的长度L应为5d≤L≤9d,圆锥倾角α应在5≤α≤9°,见图1, 4.3.4.4浇注套筒应能承受钢丝绳运行时产生的最大扭矩
4.3.4.2采用钢套筒时,浇注时的热量不应使其特性发生不利的变化。
4.3.5.1绳卡夹紧后,两个夹板之间在全长的任一点上都应有至少2mm的间隙,且在钢丝绳整个寿命 期间钢丝绳直径减小后还有裕量。 4.3.5.2槽形截面的形状应是圆形,槽扇形角α应不小于250°见图2。槽形直径应为钢丝绳公称直径 的1.05~1.1倍。在绳卡的出口处的圆周应有不小于R2的圆角。
GB123522018
4.3.5.3防滑力应根据绳卡和钢丝绳接触的面积、夹紧力和摩擦系数来计算,摩擦系数密封绳取0.13 股捻钢丝绳取0.16。 4.3.5.4最大夹紧应力对于股式钢丝绳应不大于50N/mm;对于密封型钢丝绳应不大于150N/mm。 4.3.5.5应保护所有绳卡材料不受腐蚀。材料的韧性应满足一20℃以下工作环境温度使用,并应做缺 口冲击验证,试验应符合GB/T229中的规定。 4.3.5.6绳卡应进行无损探伤,并符合NB/T47013中的I级要求。 4.3.5.7绳卡的公称直径和螺栓扭矩应有永久标记。
6.1夹紧套简由外部锥形套筒、内锥体、柔性铝丝、锥体固定器、弹性套简和连接叉组成,见图3。
GB123522018
锥体长度应大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7倍;锥体应有一个圆柱部分,长为钢丝绳公称直径的0.4倍~ 0.6倍。 4.3.6.4内锥体表面应有可见纹路来固定缠绕铝丝,铝丝应在内锥体的两端固定。内锥体和锥体固定 器应为两个独立的件,仅靠绳股来连接。在锥体深入套筒并加载后,在锥体固定器和套筒之间不准许有 接触。 4.3.6.5缠绕铝丝应用布氏硬度相当于500N/mm~700N/mm的铝合金制成。缠绕丝的直径应是 钢丝绳公称直径的0.1倍士0.02倍。 4.3.6.6用以吸收振动的弹性套筒的材料应采用肖氏A硬度等级为95的聚亚安酯制作。弹性套筒的 直径应在钢丝绳弹性套筒和之间以及弹性套筒和座孔之间不留任何间隙。弹性套筒的长度应至少是钢 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 4.3.6.7部件应进行无损探伤检查,并符合NB/T47013中的1级要求
4.3.7承载索的锚固
4.3.7.1承载索采用锚固简固定时,钢丝绳在锚固简上缠绕的圈数不应小于3圈,锚固简直径应符合 4.2.3的规定。 4.3.7.2承载索的剩余张力应至少用3付夹板绳卡锚固在支座上,其中2付工作,1付备用。工作夹板 龟卡和备用夹板绳卡之间应留有5mm的观察缝。每一组夹板绳卡夹紧的防滑安全系数为3,夹板绳 卡对钢丝绳的摩擦系数取0.13。 4.3.7.3锚固筒应镶有对钢绳无腐蚀的软质材料的衬垫(例如:工程塑料、木材等)。 4.3.7.4锚固点应能承受张紧和放松钢绳可能出现的最大的允许荷载
4.3.8牵引索固定套筒的最大使用年限
3.8.1合金浇铸套筒的最大使用年限不应超过4年。 3.8.2树脂浇铸套筒最大使用年限不应超过2年。如果可用无损探伤仪检查树脂浇铸套筒,则其 使用年限可延长到4年。 3.8.3夹紧式套筒每年应打开检查一次:每三年应重做
4.4.1客运索道钢丝绳应定期进行无损探伤检查,钢丝绳在安装后的18个月内应进行首次探伤检测 并作为基础数据,钢丝绳的检测周期应按国家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的规定执行。 .4.2客运索道承载索串绳后应进行无损探伤。 .4.3无客车制动器的往复式索道牵引索的检验见12.3.5。 .4.4钢丝绳及固定末端的报废应符合GB/T9075的有关规定
1.1.1为了确保安全运行,驱动装置除设主驱动系统外,还应设辅助或紧急驱动系统,当主电源、三 或主电控系统不能投入工作时,辅助或紧急驱动系统应能及时投人运行,不同的驱动装置之间应过 锁。 1.1.2驱动装置应有0.3m/s~0.5m/s的检修速度
5.1.1.2驱动装置应有0.3m/s~0.5m/s的检催
5.1.1.3双牵引索道的驱动装置,应设机械差动或电气同步装置。运行速度不大于3m/s的双牵引索 道,可不设机械差动或电气同步装置 5.1.1.4驱动装置的制造应符合GB/T24731的有关规定
5.1.2.1主驱动装置应能在不利的荷载情况下以最小为0.15m/s的平均加速度启动,而且 方向都可以运行。
无电压或电压降低到特定最小值以下时; 功率消耗上升到特定最大值以上时: 最高运行速度超过额定值10%; 其他安全保护设施起作用。
无电压或电压降低到特定最小值以下 功率消耗上升到特定最大值以上时; 最高运行速度超过额定值10%; 其他安全保护设施起作用。
5.1.3辅助驱动装置
3.1运行速度应不天于主驱动装置运行速度,在不利的荷载情况下,应至少能以0.10m/s°的平 度启动,而且应在两个方向都可以运行 3.2使用辅助驱动装置时,对安全运行的要求与主驱动装置相同
5.1.4紧急驱动装置
5.1.4.1紧急驱动装置仅仅是为了把停留在线路上的人员运回到站内。 5.1.4.2运行速度为0.3m/s~1.0m/s。 5.1.4.3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保证将线路上的人员安全地运回到站内。 5.1.4.4控制系统应独立于主驱动装置。 5.1.4.5应能在主驱动装置发生故障的情况下,15min之内投人运行
4.1紧急驱动装置仅仅是为了把停留在线路上的人员运回到站内。 4.2运行速度为0.3m/s~1.0m/s。 4.3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保证将线路上的人员安全地运回到站内。 4.4控制系统应独立于主驱动装置。 4.5应能在主驱动装置发生故障的情况下,15min之内投人运行
5.1.5驱动轮上力的传递
5.1.5.1应在最不利的运行状态下计算下列荷载情况下钢丝绳的最大张力、最小张力及最大圆周力。 a) 在匀速运动中两侧都是空车及两侧都是重车; b) 满载上行,空车下行,起动加速度为0.3m/s; 满载下行,空车上行,制动减速度为0.6m/s; d) 非匀速运动时下列质量的惯性力: 1)牵引索(或运载索)质量; 2)运载工具质量; 3)人员或荷载质量; 4)F 由钢丝绳带动的转动部分质量。 5.1.5.2 2对于双线往复式、单线脉动循环或单线间歇循环车组式客运索道,应求出驱动轮在5.1.5.1b) 和c)项荷载情况下的等效圆周力。 5.1.5.3 应根据驱动装置安装的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验证其允许的极限值(例如:尖峰扭矩、尖峰功)。 对于5.1.5.1b)、c)所出现的荷载情况,用 m 5.1.5.4 二e"这一公式验证所要求的摩擦系数μer,摩擦 T win 系数erf不应超过3.6.3的许用值zul,见式(7)。
μzulμerl = I ma
GB123522018
式中: 4 一在驱动轮上钢丝绳的包角(rad); Tmax、Tmin——在驱动轮上同一荷载情况下出现的最大与最小张力,单位为千牛(kN); μzul 许用摩擦系数; "eri 在驱动轮上要求的摩擦系数,
α 一在驱动轮上钢丝绳的包角(rad); Tmax、Tmin一一在驱动轮上同一荷载情况下出现的最大与最小张力,单位为千牛(kN); / zul 一许用摩擦系数; erf 一在驱动轮上要求的摩擦系数。 5.1.5.5驱动轮的摩擦系数ml应按表6选取,特殊条件下(例如潮湿的钢丝绳、十40℃时涂油的钢丝 绳等降低摩擦系数情况)允许的摩擦系数μ应在表6的许用摩擦系数μul基础上按以下条件选取: 考虑了正常减速度下动态作用力,取许用摩擦系数产l的67%: 考虑了非正常情况下最大减速度的动态作用力,取许用摩擦系数zl的80%。 5.1.5.6应按式(8)验证衬垫单位面积的压力,此压力不应超过衬垫生产厂所规定的数值
式中: p 衬垫单位面积的压力,单位为千牛每平方毫米(kN/mm); Tm—平均牵引力,Tm Ti+T2 单位为千牛(kN); 2 d一一钢丝绳公称直径,单位为毫米(mm); D 绳轮直径,单位为毫米(mm)
5.1.6动力传递部件
5.1.6.1不准许采用平皮带传递动力。采用链条传递动力时应有封闭外壳并有固定的润滑装置。 5.1.6.2动力传递装置中的联轴器、万向节等应按照设定的荷载进行计算。 5.1.6.3液压动力传递装置应保证在两个方向都可以平稳启动。
GB123522018
5.2.1应按不利荷载同时出现时,在绳轮上形成的合力进行计算。绳轮的届服限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 5.2.2采用焊接绳轮时应消除内应力。 5.2.3绳轮应镶有橡胶或其他合适的工程材料工程技术,其衬垫槽型应与索道型式相适应。 5.2.4绳轮轮缘的形状及深度应防止钢丝绳脱槽;绳槽的深度不应小于1/3的钢丝绳直径,绳槽的半 轻不应小于钢丝绳半径;绳轮轮缘的高度(绳轮外圆半径与轮衬槽底半径之差)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张 紧绳轮的要求见5.4.5)。 5.2.5当支撑绳轮的心轴或转轴断裂时,应具备防脱索及控制绳轮的装置。 5.2.6绳轮的直径应符合4.2.3的规定
5.3传动轴、转轴、心轴
GB123522018
5.3.1在低温下使用时,应选用在该温度下仍具有足够韧性及延伸率的材料。 5.3.2应进行届服安全系数的校核,其屈服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5;在考虑动态应力条件下,应进行疲 劳安全系数的校核,其疲劳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2
30℃温差而引起的长度的变化; 承载索0.5%的伸长;运载索和牵引索1.0%的伸长; 各种运行荷载情况下钢丝绳垂度不同而产生的长度变化; 各种运行荷载情况下钢丝绳的弹性伸长,对于运载索和牵引索的弹性模数可取80kN/mm (新绳)和120kN/mm(旧绳)进行计算。 .4.3当张紧装置的位置可以调节时,张紧装置的行程可不考虑钢丝绳的1.0%伸长。 .4.4张紧装置运动部分的末端应装设行程限位开关并对其进行监控。张紧装置应有醒目的张紧行 星的刻度显示
5.4.5重锤张紧装置应符合下列要
应保证在气候条件不好的情况下也能正常运动; 应采用机械限位的方式限制行程,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源标准,不应达到终端位置; 张紧重锤和张紧小车的导向装置应保证张紧重锤和张紧小车即使在钢丝绳振动或撞击到缓冲 器上时也不会发生脱轨、卡住、倾斜或翻倒现象; 驱动装置和张紧装置设在同一站时,张紧小车和张紧重锤的运动应不受扭矩影响 一张紧绳轮应镶有衬垫,其弹性模数应小于10kN/mm,绳槽的深度不应小于1/3的钢丝绳直 径,绳槽的半径不应小于钢丝绳半径;绳轮的轮缘高度(绳轮外圆半径与轮衬槽底半径之差)不 应小于一倍钢丝绳直径: 一重锤张紧装置应备有起吊装置以便于进行维修工作: 张紧重锤的支撑结构、钢绳的附件和端点连接处应便于检查、检修和更换,张紧重锤和锚固点 的连接处应防止锈蚀。 6液压张紧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应有单独的卸压回路; 液压管路和连接元件的破裂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 油压系统应设手动泵,在使用紧急或辅助驱动时,液压张紧系统应能够运行; 应设油压显示装置。压力控制元件的故障应能监控;
5.4.6液压张紧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应有单独的卸压回路; 液压管路和连接元件的破裂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 油压系统应设手动泵,在使用紧急或辅助驱动时,液压张紧系统应能够运行: 应设油压显示装置。压力控制元件的故障应能监控; 在低温地区工作的液压张紧装置应有防冻措施; 油缸的固定点应采用球面铰接结构
....- 相关专题: 索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