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GHP 021-2018 泥石流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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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规划方案的原则与要求
5.3.1以流域为单元进行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工程措施应重点考虑以排导为 主、拦挡为辅、拦排结合。 5.3.2在形成区以抑制泥砂产生为主,阻滞泥沙输移,常用的措施有恢复植被、建造多树种多层次 的立体防护林、坡面截水沟、沟谷区的拦砂坝、导流堤、护岸工程等。 5.3.3在泥石流流通区段以疏导为主,保证流路通畅。主要措施有导流和护岸、护底、清障。在地 形较好的地区,则采用可靠的拦挡措施,以达到减沙、减势、控制水沙下泄量、控制流量的效果。拦挡 工程有拦砂坝、停淤场等。 5.3.4对规模巨大的泥石流,宜采取避让措施或防冲措施。如平面绕避改道、立面绕避(渡槽、隧 道、桥梁等)。 5.3.5利用停淤、分流化解泥石流水、沙集中的矛盾。主要措施有停淤场、导流工程
5.3.6汇人大河致,应加大大河排沙能力,稳定河床和沟口,采业的主要工程措施为导流工坝
5.4.1防治工程等级一、二级以及工程规模大于1000万元的应同时制定两三个泥石流防治规划方 案,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推荐其中技术经济指标最优的一两个方案。 5.4.2防治工程等级三、四级以及工程规模小于1000万元的应同时制定两个以上的泥石流防治规 划方案,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推荐其中技术经济指标最优的一个方案。 5.4.3对于分阶段实施的规划方案暖通空调设计、计算,应特别说明各阶段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所需经费、预期目 标等。
5.4.4规划基本方案主要有以下四种
旧万案应在流域上游形成区采用防止泥石流形成体系、中下游采用调控泥石流运动 和堆积体系、预防泥石流灾害体系、植树造林控制侵蚀的生态措施及增加泥石流能量耗散 的综合方案。适用于泥石流活跃、有重要保护对象的情况。 b) 以工程为主的规划方案在泥石流的形成、流通、堆积区内,采取以相应的治理工程为主,辅 以其他措施。适用于泥石流规模大,暴发频繁,中等、松散固体物源丰富,水动力条件相对 集中,保护对象重要的情况。 1) 以治水为主的方案利用蓄水、引水和截水等工程控制地表洪水径流,使水土分离,稳定山 坡;辅以修建拦挡、排导工程和流域生态措施。适用于水力类泥石流治理, 2) 以治土为主的方案利用拦挡、支护工程,拦蓄泥石流固体物质,稳定沟岸崩塌及滑坡;辅以 排导、截水工程、降低地下水位和流域生态措施等。适用于土力类泥石流治理。 3) 以排导为主的方案利用排导槽、渡槽等工程,排泄泥石流,控制泥石流的危害;辅以拦挡工 程和流域生态措施等。适用于泥石流成灾范围有限、宜避让的泥石流治理。 c) 以生物、水保措施为主的规划方案在流域内采用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坡改梯、截水沟、分 水沟等水保措施。适用于冲沟或坡面泥石流治理。 d) 以预警报系统为主的规划方案在泥石流流域内布设预警报网点,设置预警报装置,建立 预警报信息发布系统。适用于防治难度大、投资效益比较低、保护对象一般的泥石流沟 防治。
5.5.1规划的推荐方案应通过以下指标作比
a) 泥石流发生与活动可控程度:局部控制、基本控制、控制; b) 泥石流危害的控制程度:局部控制、基本控制、控制; c) 防治措施的可行性:低、中、高; d) 方案的投资比较:较低、一般、较高; e) 方案的经济效益比较:较低、一般、较高; f) 方案的社会和环境效益比较:较低、一般、较高。 5.5.2规划防治工程的工程量大、投资多,而施工工期受限制时,可制定分期、分项、分布实施的施 工方案。
6.1防治工程安全等级标准
表1)。 生鉴定,特殊工程应进行专门论证
表1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安全等级标/
注:表中一级建筑物为耐久年限100年以上的重要建筑物和高层建筑物;二级建筑物为耐久年限50~100年的一 性建筑物;三级建筑物为耐久年限15~50年的次要建筑物;四级建筑物为耐久年限15年以下的临时性建筑物。满足 其中一项即为相应安全等级,按最高等级确定。
6.2防治工程设计安全系数
6.2.1泥石流防治工程应按照防治工程安全等级、降雨强度标准、荷载组合,选择对应的泥石流防 治工程设计标准。 6.2.2泥石流防治工程设计基本组合安全系数和偶然组合安全系数的确定,应进行充分的技术、经 济比较,既要安全可靠,也要经济合理。 6.2.3泥石流拦砂坝设计工况按满库、半库和空库过流三种特征结合地震因素,共有以下六种工况 组合(图1): a)工况I为满库过流状态(不考虑地震),荷载组合为:坝体自重十土体重十溢流体重; b): 工况Ⅱ为满库过流状态(考虑地震),荷载组合为:坝体自重十土体重十溢流体重十地震力; c) 工况Ⅲ为半库容过流状态(不考虑地震),荷载组合为:坝体自重十土体重十坝前泥石流体 重十溢流体重十泥石流冲击力; d)工况IV为半库容过流状态(考虑地震),荷载组合为:坝体自重十土体重十坝前泥石流体重 十溢流体重十泥石流冲击力十地震力;
6.2.1泥石流防治工程应按照防治工程安全等级、降雨强度标准、荷载组合,选择对应的 治工程设计标准。 6.2.2泥石流防治工程设计基本组合安全系数和偶然组合安全系数的确定,应进行充分的 济比较,既要安全可靠,也要经济合理。
e)工况V为空库过流状态(不考虑地震),荷载组合为:坝体自重+坝前泥石流体重+溢流体 重十泥石流冲击力; 工况V为空库过流状态(考虑地震),荷载组合为:坝体自重+坝前泥石流体重+溢流体重 十泥石流冲击力十地麗力
图1拦砂坝荷载组合示意图
表2泥石流拦砂坝设计安全系数
6.2.5稳定性计算应考虑沿坝基础、地基内软弱夹层、缓倾角结构面等不利界面滑动的因素,选取 最不利的情况作为控制设计。 6.2.6泥石流拦砂坝坝体与坝基在设计荷载下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抗变形能力,坝体内或地基的 最大压应力mx不超过建筑材料的允许值和地基的承载力,最小压应力不允许出现负值。材料强度 要求:砂浆强度M7.5,混凝土基础强度≥C15,混凝土构件强度≥C20,应多用钢纤维耐磨水泥砂浆 和混凝土。
a)工况I为泥石流过流状态(不考虑地震),荷载组合为:结构自重十泥石流流体静压力; b)工况Ⅱ为泥石流过流状态(考虑地震),荷载组合为:结构自重十泥石流流体静压力十地 震力。
词石流排导槽侧墙设计安全系数
4混石流停淤挡墙设计安全系数
7.1.1泥石流重度一般介于13kN/m24kN/m之间。大然状态下泥石流重度可参照《泥石 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T/CAGHP006一2018)附录J中的方法确定。 7.1.2治理工程实施后,泥石流重度应根据治理后泥石流流体特征、固体物质组成以及防治工程的 类型、特征等条件综合确定。 7.1.3全粒径拦挡工程实施后,泥石流重度因固体物质在库区淤积而降低,降低后的重度可根 据拦挡工程库容与一次性泥石流冲出固体物质总量Q:比例关系及天然状态下的重度按附录表 A.1确定。 7.1.4非全粒径拦挡工程实施后,泥石流重度尚无成熟的确定方法,可根据天然重度、泥石流冲出 物质的全粒径分析结果等数据按附录A式(A.2)近似取得。 7.1.5对于以排导工程或防护工程为主,产砂区无拦挡、固体物质、停淤物质等工程措施的沟谷,混 石流重度仍按天然重度计取
7.2.1泥石流流量包括泥石流峰值流量和一次泥石流过程输砂量。
7.2.1泥石流流量包括泥石流峰值流量和一次泥石流过程输砂量。
表5工程治理后堵塞系数D.折减率表
7.2.7实施拦挡等工程措施后,受库区回淤影响,泥石流下泄流量减小,其影响按通过暴雨洪水流 量Q,变化按附录A.3公式确定。 7.2.8工程治理后的一次性泥石流总量应根据相应断面泥石流峰值流量、泥石流持续时间、泥砂修 正系数等参数,按照《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T/CAGHP006一2018)附录公式计算
7.3.1泥石流流速计算公式分为稀性泥石流流速计算公式、黏性泥石流计算公式两类。 7.3.2治理工程实施后,自然沟槽泥石流流速计算应根据泥石流类型以及流体重度、沟槽糙率、坡 降等参数按《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T/CAGHP006一2018)相应公式进行计算。 7.3.3稀性泥石流在排导槽中流速应采用排导槽纵坡降i、水力半径R以及排导槽糙率按《泥石流 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T/CAGHP006一2018)J.3节中稀性泥石流公式计算。 7.3.4排导槽纵坡降应按沟槽底部坡降计算。 7.3.5水力半径R为泥石流过流断面面积与湿周之比,单位为m。 7.3.6当排导槽过流断面各部位采用相同材料时,糙率应按本标准附录表B.1选取;当排导槽过流 断面采用不同材料砌筑时,可按本标准附录B.2计算排导槽综合糙率;当槽底采用横肋、棋盘式方 块、台阶等措施时,加糙后的糙率可在本标准附录B.4、B.5及B.6计算结果基础上,再根据B.7进 行泥石流糙率修正。 7.3.7黏性泥石流在排导槽内流速的计算,目前尚无确定性计算公式,可按《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
7.4.1泥石流冲击力包括流体冲压力和巨石 计算。 7.4.3泥石流中大块石对台、墩等结构的冲击力应按本标准附录C.2节公式计算。 上游坝体最大缝宽的1/2。
7.5泥石流冲起高度与爬高
7.5.1泥石流冲高及爬高应分别按《泥石流灾害防治工 2018)附录J式(J.46、J.47)公式计算。
5.1泥石流冲高及爬高应分别按《泥石流灾害防治工 018)附录J式(J.46、J.47)公式计算。
7.6.1泥石流弯道超高应按《泥石流灾害防治 式(J.49)公式计算。 7.6.2设置在查道段凹岸的工程应在直道的基础上叠加弯道超高。
7.7.1泥石流冲刷深度由泥石流流体冲刷深度和落石冲击深) 合分析确定采用单项计算或叠加计算。 7.7.2流体冲刷深度及落石冲刷深度计算应按本标准附录D式(D.1、D.2)计算。 7.7.3当山洪冲刷较重时,还应考虑山洪冲刷的影响,应选择山洪冲刷深度与泥石流冲刷深度较大 者作为设计依据。山洪冲刷深度可按本标准附录D式(D.3)计算。 7.8防护堤基础冲刷深度可根据流体性质、流体与防护堤交角按本标准附录D方法确定。
7.7.1泥石流冲刷深度由泥石流流体冲刷深度和落石冲击深) 合分析确定采用单项计算或叠加计算。 7.7.2流体冲刷深度及落石冲刷深度计算应按本标准附录D式(D.1、D.2)计算。 7.7.3当山洪冲刷较重时,还应考虑山洪冲刷的影响,应选择山洪冲刷深度与泥石流冲刷深度较大 者作为设计依据。山洪冲刷深度可按本标准附录D式(D.3)计算。 7.8防护堤提基础冲刷深度可根据流体性质、流体与防护堤交角按本标准附录D方法确定。 套愿度、面积可按本标准附录E公式确定。
8.1.1.1坝址应根据防治目标、地形地质、消能 择在形成区中下游,口窄肚阔的谷地颈口,兼顾可控制上游支沟与崩滑体。 8.1.1.2坝高宜按有效使用期和地形地质条件确定,拦砂坝坝高一般为5m~20m;谷坊坝坝高一 般低于5m。 8.1.1.3拦砂坝具有以下功能:拦截泥沙,调节泥石流重度和流量,回淤后固沟稳坡,降低流速,抑 10
、侦间侵蚀,调节下泄泥石流流向等。 8.1.1.4常用泥石流拦砂坝坝型有实体重力坝和格栅坝。 8.1.1.5拦砂坝静荷载包括坝体自重、土压力、水压力;动荷载包括冲击力、渗透水压力及地震荷载 等(见附录F)。 8.1.1.6拦砂坝稳定性验算应进行抗滑移、抗倾覆、地基承载力、坝体强度等(见附录F)。 8.1.1.7拦砂坝库容计算可采用等高线法、横断面法、经验公式法(见附录G)。 8.1.1.8坝高大于20m的拦砂坝,应作专项勘查与设计
平面布置宜选在沟段狭窄颈口处上游侧,中心纵轴顺流向,以利于溢流段出流并稳 不同材料组合。 坡比为1:0.05~1:0.20。 8.1.2.4重力坝坝项宽度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坝高、运营管理、交通、应急抢险及二次加高等,一般为 1.5m~4.0m。 加安全超高;设计安全超高取1.0m。 8.1.2.6拦砂坝回淤纵比降一般取沟道纵比降的0.5~0.8倍.也可通过下式确定
式中: 拦砂坝回淤纵坡; 沟道原始坡度; 泥石流内摩擦角
8.1.2.7溢流口过流面应用坚硬石料或钢板、钢轨作耐磨蚀处理。 8.1.2.8非溢流段宜向两侧岸坡上斜,比降取0.05~0.10或按弯道超高确定并不宜小于2.0m。 非溢流段坝肩嵌人松散堆积层岸坡深度不应小于1.5m,基岩岸坡深度不应小于0.5m。 8.1.2.9重力坝坝下消能防护工程包括副坝和护坦。坝高小于20m,下游沟床含大漂砾密实碎石 土地基时采用一级副坝消能;坝高大于20m,下游沟床为大块石中密碎石土地基或有软弱沙泥夹层 地基时采用两级副坝消能,坝下消能工程示意图见附录H。 8.1.2.10主、副坝间的距离按坝高、冲刷坑深度、溢流口泥深之和的1.52.0倍确定。 8.1.2.11护坦的长度按坝高的1.0~2.0倍计算。 8.1.2.12重力坝基础埋置深度按坝下冲刷深度确定(见第7.7条款),当地基承载力和抗冲刷力不 足时,可采用桩基础。 8.1.2.13重力坝的坝高大于10m时,应进行坝基渗透变形计算,计算方法可按《水利水电工程地 质勘查规范》执行(见附录I)。 8.1.2.14坝基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可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扩大基础等。
般为0.05~0.10。 毛毡。 8.1.2.17坝高大于15m的拦砂坝坝项应设置扶手栏杆和上、下梯步,以便于通行。 8.1.2.18为观测工程效益,应理设相应的观测标志,不得设于溢流口过流面。
溢流段沟床平坦,地基均匀,便于格栅坝支墩布置。 坝等。 8.1.3.3格栅坝的荷载组合应考虑坝体自重、坝库内淤积土重、水平侧压力、冲击力及地震力。 析,横梁作强度验算、变形复核;网格坝应进行主绳和锚墩(梁)的受力计算。 8.1.3.5缝隙一般布置在坝顶,采用窄深的矩形、梯形、三角形断面。 度6按照限制泥石流中颗粒直径D,与闭塞条件选定,一般取b/D.为1.5~2.0。上下缝层之间的 整体顶、底板厚度应为1.0m~1.5m。 8.1.3.7缝隙高度一般取缝隙宽度的1~3倍。 8.1.3.8缝隙密度一般取6/B为0.2~0.6。 横梁长度L为4.0m~8.0m。 8.1.3.10泥石流流域内从上至下梁式坝的缝隙间距应依次减小,以达到合理的拦粗排细效果。 8.1.3.11若支墩为钢构支墩,横梁可按连续梁进行受力验算;若支墩为坛工结构,横梁可按固端梁 进行受力验算。 8.1.3.12格栅坝一般用于低黏性水石流,其孔、缝、洞过流部位应采用低形阻和摩阻,并加强耐磨 防护层;窗洞顶钢筋混凝土板应能承受施工中“板上方”落拱荷载作用,强度满足安全性。泄流缝 进、出口采用外阔的窄喇叭形,中间加速段宽度渐缩,底坡取0.03~0.05,减少阻塞。 8.1.3.13网格坝是利用钢索编制而成的柔性网状结构物,上端通过主绳固定在沟道的两岸锚墩 (梁),下部网格斜铺在沟床上。 8.1.3.14网格坝应设置在地质条件较好、两岸岸坡主绳易于固定的流通区或减速区。 8.1.3.15网格坝的坝高应大于最大龙头高度和冲起高度之和。 8.1.3.16网格坝网孔大小取拟拦截泥石流体最大粒径的1.5~2.0倍。 8.1.3.17 网格坝网绳在沟道内的敷设长度应为1.5~2.0倍的坝高。 8.1.4泥石流拦砂坝鼓励采用预制组装式、框架式等新型拦砂坝结构(见附录J)。
.1.1排导槽应选择在泥石流沟道流通段或堆积区,将泥石流在控制条件下排导到指定的区域。
8.2.1.3排导槽槽体冲剧、磨蚀应在设计允许范围之内。 部或整体滑移、变形、开裂、折断等破坏形式而危及到自身安全。 设计标准泥石流的危害,
致,并尽可能利用天然沟道随弯就势,避开地形地物障碍。 8.2.2.2排导槽总体布置应力求纵坡较大、长度较短,并有利于人流和下泄。 8.2.2.3排导槽应考虑与现有工程或沟道的防治总体规划相适应。 8.2.2.4进口段上游如有拦砂坝、溢流堰、低槛等控流设施,应加以利用。 布置。 8.2.2.6Y 河高洪水位以上。 段长度不小于上游槽宽的5倍。 8.2.2.9排导槽长度如果超过300m,宜分段规划布置,相邻槽段间设置过渡段
8.2.3.1泥石流沟的流通段属于冲淤平衡段,纵横断面较为规整,可作为排导槽设计的类比参考。 8.2.3.2排导槽的纵坡应采用等于或略大于流通段的纵坡,并一坡到底,必须变坡时,变幅不宜超 过0.10。 8.2.3.3排导槽纵坡受地形限制者,其纵坡必须小于流通沟段纵坡时,也不应小于流通段纵坡的 85%~90% 8.2.3.4按最大地面纵坡选线,利用中心轴线长度缩短,横断面优化阻力减小的协同效应,排导槽 纵比降宜采用较大值(大于I填适),槽长不超过100m时宜一坡到底,槽长超过100m可由陡到缓比 降递变。 8.2.3.5对于重大排导槽工程,其纵坡应通过模型试验确定。 8.2.3.6排导槽纵坡应考虑沟道地形条件,兼顾挖填方平衡。 8.2.3.7按照合理纵比降选线,对排导槽中心轴线与纵比降组合多方案比较,利于泥石流输送且造 价节省、施工方便的优化纵比降即为合理纵比降,已建排导槽统计值可供参考(见附录K)。 8.2.3.8排导槽纵坡小于0.05时,排导槽进口上游须设置缝隙坝,降低泥石流重度,利于排泄
3.2.4.1排导槽横断面应满足泥石流排泄的要求,排导槽的过流能力应大于设计流量,横断面形式 可择优选取梯形、矩形、三角形及复式断面。
式断面的宽深比宜取3.0~10.0 确定:
Bm.≤() . B.
B——排导槽宽度上限,单位为米(m);; I,——流通段纵比降(%); I,排导槽纵比降(%); B,—流通段宽度,单位为米(m)。
B.. 排导槽宽度上限,单位为米(m); I,——流通段纵比降(%); I,排导槽纵比降(%); B—流通段宽度,单位为米(m)。
B—平均底宽,单位为米(m)
8.2.5.1整体式框架结构,见附录K图K
5.1整体式框架结构,见附录K图K.4(a)
8.2.6强度、稳定性验算
8.2.7排导槽过流能力验算
3.3.1.1泥石流停淤场应选在沟口堆积扇两侧回地,或沟道中、下游宽容中的滩地。必须满足设计停 淤量的要求,保证足够的场地面积和堆积高度,具有合适的流向纵坡,多按自流停淤方式做工程布置。 8.3.1.2停淤场可分为堆积扇、沟道和跨流域三种类型。 8.3.1.3如有清淤条件时,停淤场的设计停淤量宜按一次设计标准泥石流固体物质总量确定;否则 按校核标准泥石流固体物质总量确定。 3.3.1.4停淤场底部纵比降宜取泥石流停淤比降的0.8~1.2倍,泥石流停淤比降根据堆积扇型停 淤泥石流的平均坡度确定。
B.3. 2 平面布置
择扇形或圆形,主要由引流坝、导流堤、围堤、分流堤等组成。两侧导流堤从流通段末端的颈口起建, 扩散角一般取90~120°。 3.3.2.2沟道型停淤场布置在泥石流沟道中,与沟道平行,成带状,由引流坝、导流堤、防护堤组成。 8.3.2.3跨流域停淤场一般选择在有停淤条件的邻近流域;在泥石流流域内布置拦砂坝,邻近停淤 流域设置导流堤、围堤、分流堤,泥石流流域和停淤流域间宜设置引流槽。 8.3.2.4停淤场停淤量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V一一停淤总量,单位为立方米(m); R,一一以引流口为圆心的停淤场半径,单位为米(m); h一一平均淤积厚度,单位为米(m)。 8.3.3引流坝的结构形式、受力与稳定性验算参照8.1.1.7条款执行
V.= 360Rh, (9)
3.3.4.1导流堤可采用工护坡土堤、浆砌石、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堤,堤应采用斜坡式结构,其 他可采用重力式或扶壁式结构。 8.3.4.2导流堤的高度为设计泥位、冲起高度和安全超高之和,安全超高宜取0.5.m~1.0m。 8.3.4.3坛工护坡土堤顶宽宜取1.0m~3.0m,内边坡宜取1:1.25~1:1.50,外边坡宜取 1:1.50~1:2.0。 8.3.4.4重力式、扶壁式导流堤的结构和稳定性验算应进行抗滑移、抗倾覆、地基承载力验算。 8.3.4.5导流堤基础埋深为最大冲刷深度和安全埋深之和.安全埋深宜取0.5m~1.0m
8.3.5.1围堤的高度根据设计停淤量计算确定
.5.2围堤可采用工护坡土堤、浆砌石、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堤,土堤应采用斜坡式结构, 采用重力式或扶壁式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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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3 土堤顶宽宜取1.0m~3.0m,当有通行要求时可适当加宽。 8.3.5.4土堤内边坡宜取1:1.25~1:1.50,外边坡宜取1:1.50~1:2.0。 8.3.5.5 重力式围堤结构及稳定性验算参照重力式挡土墙设计规范执行。 B.3.5.6 扶壁式围堤结构及稳定性验算参照扶壁式挡土墙设计规范执行。 9.3.5.7 围堤还可采用格宾石笼结构、预制钢筋混凝土箱体结构等,使用时须作充分论证。 8.3.5.8 围堤应设置涵洞将尾水和山洪泄人主河。 8.3.6引流槽的过流能力验算、受力荷载、稳定性验算等可参照排导槽执行
B. 4. 1一般规定
8.4.1.1渡槽适用于泥石流暴发较频繁,高含沙水流、洪水或常流水交替出现,选线不能平面避绕, 无较好拦排条件的坡面型泥石流或中、小型稀性泥石流,不宜用于排泄高黏度高重度泥石流体。 8.4.1.2设置渡槽处应有足够的高差,进、出口顺畅,地基有足够的承载力并具有较高的抗冲刷 能力。 8.4.1.3对于处在急剧发展阶段的泥石流沟,或由崩塌、滑坡、阻塞溃决等成因形成的泥石流沟,只 有在上游已经或有可能采取措施论证使泥石流发育得到控制时,或者有渡槽布设的立面条件时,才 允许采用渡槽。 福 8.4.1.4按设计标准流量计算获得的断面面积,增大30%作为验算满槽过流能力的校核依据。 8.4.1.5槽墙顶可增设人行道、梯道,便于巡护、抢险
.4.3.1排泄稀性泥石流的渡槽纵坡可按附录M取值。 .4.3.2排泄黏性泥石流的渡槽纵坡应大于泥石流流通段的平均沟床纵坡且不宜超过25% 过25%应作专题论证
8.4.4.1横断面采用梯形、矩形、三角形、圆弧形。 8.4.4.2应按设计流量计算横断面积,加上安全超高得到渡槽的设计横断面尺寸。 8.4.4.3槽底宽度应大于排泄泥石流体中最大颗粒直径的2.0倍。
DB11标准规范范本8. 4. 5 结构型式
槽体沿轴线长通常按照等跨简支结构或带固定端悬臂结构进行设计:渡槽采用钢筋混凝
8.5.1.2固床工程应具有稳固沟床、减轻谷坡或谷底侵蚀、减少泥石流活动和规模的功能, 8.5.1.3调治工程应具有调顺或限制泥石流流路,并使其顺畅排泄至预定区的功能
8.5.2.1固床工程包括固床稳坡工程和护底工程。 8.5.2.2固床稳坡工程是在紧靠滑坡或沟岸不稳定段的下游修建拦砂坝,利用其拦蓄的泥沙淤埋 滑坡剪出口或保护坡脚,使沟床岸坡达到稳定。这类工程拦砂坝的设计详见8.1节。 8.5.2.3在泥石流流域内沟岸、沟床不稳定段,修建梯级谷坊稳沟护坡,控制泥石流起动物源,谷坊 净高宜取3.0m5.0m,基础埋深宜取2.0m3.0m。若沟床纵比降≥0.15,可在谷坊下游设置埋 人沟床深度2.0m~3.0m的潜槛。 8.5.2.4拦砂坝的坝高按8.1节确定。 8.5.2.5护底铺砌多采用水泥砂浆砌块石铺砌,砂浆标号不低于M10,铺砌厚度不小于0.5m,见 图2。在非重要的沟段,也可采用干砌块石,用丁砌法铺砌,厚度不小于0.5m,见图3。
图2水泥砂浆砌块石护底示意图(单位:cm
图3干砌石护底示意图(单位:cm
T/CAGHP0212018
8.5.2.6肋槛一般采用M10号水泥砂浆砌块石或C15混凝土,在重要地段采用钢筋混凝土。其宽 度不应小于1m,埋深应超过冲刷线,且不小于1.5m,顶面与河底齐平或高于河底0.5m以内,必要 时可埋设竖肋。竖肋槛应垂直于河流布设民政标准,间距一般为河底宽的2~3倍,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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