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GHP 032-2018 崩塌防治工程设计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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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防治工程设计应综合考虑崩塌区工程地质条件、地形地貌、破坏类型、规模、稳定性及邻近建 (构)筑物的分布情况、施工设备和施工季节等条件,因地制宜,合理设计。崩塌防护结构型式应考虑 场地地质和环境条件、崩塌规模大小和失稳破坏模式以及工程安全等级等因素选定。
a) 崩塌防治工程设计所依据的勘查成果及监测资料。 b) 崩塌影响区的范围大小、区内的建(构)筑物分布及规划资料。 施工条件、施工技术、设备性能和施工经验等资料。 d) 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行政批复。 4.1.3崩塌防治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且不应低于被保护的建(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 4.1.4崩塌防治工程设计划分为可行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个阶段。对于规模小、 地质条件清楚的崩塌,可简化设计阶段。 4.1.5可行性方案设计:根据灾害评估或初勘报告、防治目标,对多种方案的技术、经济、社会和环 境效益等进行论证;进行防治工程估算;提交可行性方案报告及设计附图册等。 4.1.6初步设计:依据初勘或详勘报告,对推荐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和试验;提出具体工程实现步骤 和有关工程参数,进行结构设计;进行工程概算;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设计附图册等。 4.1.7施工图设计:依据详勘报告,对初步设计确定的工程图进行细部设计;提出施工技术、施工组 织和安全措施要求,满足工程施工和招投标要求,编制工程施工图件及说明;进行工程预算;提交施 工图设计报告及设计附图册等。 4.1.8应急抢险治理工程设计可简化4.1.5~4.1.7设计阶段,设计内容根据现场应急抢险治理需 要综合确定。可采用临时刷方减载、临时排水隔水、临时支挡支撑、临时锚固、临时拦挡防护等措施。
.4.1月 崩塌防治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a) 崩塌防治工程设计应遵循主动治理和被动防护相结合的原则。 b) 崩塌防治工程设计应与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相适应,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相结合。 c) 崩塌防治工程设计应进行方案比选、技术与经济论证,使工程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d) 崩塌防治工程设计应在保证崩塌坡体处于稳定与安全基础上,同时考虑环境保护与景观 需求。
粉煤灰标准4.4.2崩塌防治技术分类
4.4.2.1按照防治技术分类,可分为加固、拦截与引导、遮盖。 4.4.2.2支撑与嵌补、抗滑桩(键)、挡土墙、锚杆(索)、挂网喷锚、裂隙灌浆等加固措施可结合使用, 4.4.2.3拦石墙、防护网、防护林等拦截措施,主要终止崩塌运动或改变崩塌体运动轨迹,减轻灾害。 4.4.2.4棚洞、明洞等遮盖措施,遮盖建筑需直接承受崩塌冲击荷载,要求有一定刚度和耗能结构 耗能结构吸收撞击能后便于修复更换。
4.4.2.5崩塌防护结构常用型式可按表5还
表5崩塌防护结构常用型式
4.4.3崩塌防治工程的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 规范》(GB/T50476)的规定。 4.4.4对于特级崩塌防治工程应进行专项方案论证。
a)危岩体自重。 b) 地表和地下水产生的荷载,包括裂隙水压力和渗透压力等。 c) 地震荷载:地震荷载计算参见附录B。 d) 活动荷载:活动荷载按设计基准期为50年标准值计算,可参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规范取值。 e)崩塌体冲击荷载:冲击荷载计算参见附录H。 f)其他荷载。
崩塌防治工程暴雨强度重现期和地震荷载取值标准如表6所示。
塌防治工程暴雨强度重现期和地震荷载强度标准
注2:地震荷载按50年~100年超越荷载率的地震加速计。
5. 1.3 设计工况
崩塌防治工程设计计算工况可分为现状工况、暴雨工况,地震烈度为И度及以上时,应考虑地震 工况。其中暴雨强度应根据防治工程等级选取,如表6所示。 现状工况:自重十裂隙水压力十工程荷载(活动荷载十其他荷载); 暴雨工况:自重十裂隙水压力十工程荷载(活动荷载十其他荷载); 地震工况:自重十裂隙水压力十工程荷载(活动荷载十其他荷载)十地震力。 般工况指现状工况和暴雨工况,校核工况指地震工况
5.2.1崩塌体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取值
物理力学参数可根据勘查报告,并采用试验法、反算法和经验数据类比等分析方法综合确定
5.2.2土质崩塌稳定性计算
对于滑移面为圆弧形的土质、破碎或较破碎软质岩崩塌体,稳定性可采用简化毕肖普法,具体计 算参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要求;对于滑移面为折线形时稳定计算可参考传递系 数法进行计算。
5.2.3岩质崩塌稳定性计算
岩质崩塌稳定性计算参照附录C。对于复杂结构危岩体的稳定性计算要采用有限元方法选 评价。
5.3.1危岩安全系数取值
系数应根据崩塌防治工程等级和崩塌破坏类型
表7危岩稳定安全系数F
注:一般工况指天然工况和暴雨(融雪)工况,校核工况指地震工况
5.3.2危岩体稳定性评价
根据危岩体计算的稳定性系数F.,按照表8进行稳定性评价
表8危岩体稳定性评价标准
6.1.1朋塌防治工程设计应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进 而达到减免和防范崩塌地质灾害的目的。 6.1.2应根据崩塌威胁区域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技术和环境保 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防止水土污染、流失。 6.1.3崩塌防治工程设计措施应根据崩塌破坏模式选择。 6.1.3.1滑移式崩塌宜采取清除、抗滑桩(键)、挡土墙、锚杆(索)等措施。 6.1.3.2倾倒式崩塌宜采取清除、支撑与嵌补、上部锚杆(索)加固、封闭项部裂隙等措施。 6.1.3.3崩塌体易产生剥落破坏后坠落的,可采取浅层加固措施,如挂网喷浆与锚固,也可采取防 护网、拦石墙等措施。 6.1.3.4崩塌体易产生错落破坏后坠落的,可采取清除、支撑与嵌补、上部锚杆(索)加固等措施。 6.1.3.5直接产生坠落破坏的,可采取岩腔嵌补与支撑。 6.1.3.6崩塌体清除后应进行表面加固防护处理,不得形成次生灾害。 6.1.4在有建(构)筑物的崩塌地区进行防治工程设计时,拟采用的工程措施不应危及建(构)筑物 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其防治工程等级应不低于影响区范围内建(构)筑物的安全等级。 6.1.5位于水库区或江河岸边的崩塌防治工程设计,应考虑水位变化对崩塌的影响以及防治工程 对环境的影响。 6.1.6崩塌防治工程设计应以地质勘查资料成果为依据,根据设计需要或发现勘查资料与实际不 符时,应对崩塌体做稳定性复核验算。 6.1.7崩塌防治工程设计应根据施工过程反馈的地质信息及施工监测数据及时调整设计措施及施 工方案,做到动态设计、指导安全施工以满足信息化施工的要求。 6.1.8滑移式崩塌应根据危岩体的完整性,可以采用抗滑桩(键)、锚杆和(或)预应力锚索等治理措 施。当采用预应力锚索时,不应使它处于受剪状态。
6. 2. 1一般要求
6.2.1.1当危岩体有清除条件时,可清除危岩体,但不得破坏母岩的稳定性。
6.2.1.1当危岩体有清除条件时,可清除危岩体,但不得破坏母岩的稳定性。 6.2.1.2土质崩塌坡体有放坡条件,且无不良地质时,宜尽量采取放缓坡率法提高崩塌体整体稳 定性。 6.2.1.3对危岩单体及孤石清除应按从上而下顺序,尽量采用人工撬除或机械破碎清除。 6.2.1.4对土质崩塌体高度大于10m、岩质崩塌体高度大于15m的高陡崩塌体,需分级放坡时, 可参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中的表14.2.1、表14.2.2选取坡率。 6.2.1.5崩塌体清除放坡后,为防止风化剥落,可采取各类护坡或防护工程进行防护。
6.2.1.1当危岩体有清除条件时,可清除危岩体,但不得破坏母岩的稳定性。 6.2.1.2土质崩塌坡体有放坡条件,且无不良地质时,宜尽量采取放缓坡率法提高崩塌体整体稳 定性。 6.2.1.3对危岩单体及孤石清除应按从上而下顺序,尽量采用人工撬除或机械破碎清除。 6.2.1.4对土质崩塌体高度大于10m、岩质崩塌体高度大于15m的高陡崩塌体,需分级放坡时, 可参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中的表14.2.1、表14.2.2选取坡率。 6.2.1.5崩塌体清除放坡后,为防止风化剥落,可采取各类护坡或防护工程进行防护。
6. 2. 2施工技术要求
6.2.2.1放缓坡率应按照设计坡率进行,避免超挖或开挖不到位,开挖施工自上
放缓坡率应按照设计坡率进行,避免超挖或开挖不到位,开挖施工自上而下有序进行,预 效的防护处置措施,保证弃土、弃渣、滚石等不造成次生灾害
6.2.2.2爆破清除施工应编制专项方案,宜采用静态爆破、控制爆破等弱爆破措施,防正对整体边 坡或母岩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6.2.2.3危岩清除应先清除崩塌体坡面浮石、浮土后,从上至下、由外向内逐层清除。当有危及下 方过往车辆与行人、建(构)筑物等安全隐患时,应事先采取防护、警示、警戒等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6.2.2.4清除施工质量检验,主要内容应包括核实放坡坡率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是否存在产生 次生灾害的软弱层、滑动面、不利结构面等。 6.2.2.5崩塌清除过程中应有监控,并加强施工监测。 6.2.2.6对清除开挖形成坡面应及时进行防护和排水处理。 6.2.2.7清除后的弃渣应运至指定弃渣场,严禁乱弃乱放,影响安全和环境。
[6. 3. 1一般要求
型滑移式崩塌, 6.3.1.2当采用锚杆(索)时,应充分考虑锚杆(索)的特性、锚杆(索)与被锚固结构体系的稳定性 经济性以及施工可行性。 6.3.1.3锚杆(索)设计使用年限应与所服务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相同,其防腐等级见《混凝土结构 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规范要求。 6.3.1.4对于较破碎的岩质崩塌体及土质崩塌体,当采用锚杆(索)时,应与格构梁或肋柱配合使 用;对于完整性好的岩质崩塌体,可采用单锚。 6.3.1.5下列情况宜采用预应力锚杆(索): a)崩塌体变形控制要求严格时。
6.3.1.5下列情况宜采用预应力错杆(索):
a) 崩塌体变形控制要求严格时。 b) 崩塌体在施工期稳定性差时。 c) 高度较大的土质及岩质崩塌体采用锚杆支护时。 6.3.1.6 :对特殊条件下专项设计的预应力锚杆,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必需的试验基础上进行 设计
6. 3. 2 设计计算
6.3.2.1作用于锚杆(索)结构物上的荷载有:水压力、下滑力(对滑移式崩塌)、地震力及其他荷 载等。 6.3.2.2锚杆(索)设计计算可参照《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规范中的有关条款及附录 D要求进行。 6.3.2.3对于较破碎的岩质崩塌体及土质崩塌体,当采用锚杆(索)与格构梁或肋柱配合使用时,应 对竖向格构梁或肋柱的基础进行验算。
6.3.3.1预应力锚杆(索)总长度应为锚固段、自由段和外锚段的长度之和,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锚杆(索)自由段长度按外锚头到潜在滑裂面的长度计算;预应力锚杆自由段长度应不小于 5m,且应超过潜在滑裂面不小于1.5m。 b)锚杆(索)锚固段长度应根据设计计算确定。当锚固段位于土层,其长度不应小于4m,且
6.3.3.1预应力锚杆(索)总长度应为锚固段、自由
不宜大于10m;当锚固段位于岩层时,锚杆锚固段长度不应小于3m,且不宜大于45D和 6.5m,预应力锚索锚固段长度不宜大于55D和8m。 6.3.3.2钻孔内锚杆钢筋面积不超过钻孔面积的20%;钻孔内预应力钢绞线面积不超过钻孔面积 的 15 %。 6.3.3.3 锚杆(索)锚固段上的覆土层厚度不宜小于4.5m。 6.3.3.4锚杆(索)的倾角宜采用15°~30°,且不得对临近既有建筑物造成影响。 6.3.3.5锚杆垂直间距、水平间距应根据锚杆设计拉力来确定,且不宜小于2.0m;当锚杆间距小 于2.0m,锚杆应采用长短相间的方式布置。 6.3.3.6锚杆(索)保护层厚度,对于永久锚杆(索)不应小于25mm;对临时锚杆(索)不应小于 15 mm。 6.3.3.7位于无腐蚀性岩土层内的锚固段,锚杆钢筋的水泥浆或水泥砂浆保护层厚度应不小于 25mm;位于腐蚀性岩土层内的锚固段,应采取特殊防腐蚀处理,且水泥浆或水泥砂浆保护层厚度不 应小于50mm。 6.3.3.8锚杆沿轴线方向每隔1m~3m设置一个隔离架,对土层应取小值,对岩层可取大值。 6.3.3.9水泥宜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浆体配制的灰砂比宜为0.80~1.50,水灰比宜为0.38~ 0.50;浆体材料28d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应低于25MPa。 6.3.3.10锚杆(索)与格构梁或肋柱配合使用时,应将竖向格构梁或肋柱的基础置于稳定地层内。 6.3.3.11对于地层和被锚固结构位移控制要求较高的工程,预应力锚杆(索)的初始应力(锁定拉 力)值宜为锚杆(索)拉力设计值;对于地层和被锚固结构位移控制要求较低的工程,预应力锚杆(索) 的初始应力(锁定拉力)值宜为锚杆(索)拉力设计值的75%~90%。 6.3.3.12预应力锚杆(索)应进行封锚,锚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a)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莲接器性能均应符合《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的有关规定。 b) 预应力锚具的锚固效率应至少发挥预应力杆体极限抗拉力的95%以上,达到实测极限拉 力时,总应变应小于2%。 C 锚具应具有补偿张拉和松弛的功能,需要时可采用可以调节拉力的锚具。 d) 锚具罩应采用钢材或塑料材料制作加工,需完全罩住锚杆头和预应力筋的尾端,与支承面 的接缝应为水密性接缝。
6.3.4施工技术要求
3.4.1锚杆(索)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a)施工前应调查施工区建(构)筑物基础、地下管线等,判断锚杆施工对崩塌体、临近建筑物和 地下管线的不良影响,并制定相应预防措施。 b) 对较高的崩塌体,为确保施工安全应单独编制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 c 编制符合锚杆设计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应检验锚杆制作工艺和张拉锁定方法与设备; 确定锚杆注浆工艺并标定张拉设备。 d) 应检查原材料的品种、质量和规格型号,以及相应的检验报告。 42错孔施工应链合下列机定
6.3.4.2锚孔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锚孔定位偏差不宜大于20.0mm。
a)锚孔定位偏差不宜大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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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拉力型锚杆弹性变形在最大试验荷载作用下,所测得的弹性位移量应超过该荷载下杆体自 由段理论弹性伸长值的80%,且小于杆体自由段长度与1/2锚固段之和的理论弹性伸 长值。 h) 锚杆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取破坏荷载前I级的荷载值;在最大试验荷载下未达到规定的破坏 标准时,锚杆极限承载力取最大试验荷载值为标准值。 当锚杆试验数量为3根,各根极限承载力值的最大差值小于30%时,取最小作为锚杆的极 限承载力标准值;若最大差值超过30%时,应增加试验数量,按95%的保障概率计算锚杆 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6. 4. 1一般要求
6.4.1.1防护网按结构形式、防护功能和作用方式不同分为主动防护网和被动防护网。主动防护 网适用于崩塌体整体稳定,浅表层危岩体发育的情况;被动防护网适用于保护对象上方有小型高位 崩塌危岩,且危岩、孤石分散难以清除。 6.4.1.2拦石墙适用于坡度小于25~35°,且地表有一定宽度平台地段的中、小型崩塌。拦石墙的 布置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落石运动路径和施工条件综合考虑。 6.4.1.3防护网设计选型应根据崩塌类型、规模、地质环境条件、地形因素及危岩落石分布等综合 确定。 6.4.1.4防护网按特征构成分为钢丝绳网、钢丝格栅、高强度钢丝格栅。 6.4.1.5被动防护网是由钢丝绳网或环形网、固定系统、减压环和钢柱构成。其防护能量一般为 150kJ~2000kJ,特殊情况能高达5000kJ。 6.4.1.6危岩体局部崩塌将加速母岩风化破坏的岩石边坡宜采用加固防护系统,不宜单独采用主 动柔性防护系统。 6.4.1.7危岩体整体性较差且表面无大量植被时,宜采用主动加固防护措施,不宜采用柔性防护 系统。 6.4.1.8坡面平缓顺直或坡面具有较好缓冲消能特性(如覆盖层、灌木),宜优先采用被动防护 系统。 6.4.1.9上陡下缓边坡或者坡脚有宽平台可采用被动网或拦石墙,直立或倒悬高边坡宜采用主动 加固外并结合落石弹跳特性采用被动防护网相结合。 6.4.1.10坡脚狭窄带防护区上方有直立高陡边坡,宜设置倾斜向下的被动防护系统,形成柔性棚 洞结构型式。 6.4.1.11拦石墙主要有桩板拦石墙和重力式拦石墙两种。桩板拦石墙由桩、板、加筋土体及防护 (撞)栏组成,桩间板可为预制槽型板,桩、板后部的土堤为加筋土体。拦石墙内侧应设置落石槽,槽 底设置排水盲沟。 6.4.1.12拦石墙高度一般不宜大于8m。拦石墙受冲击侧须填筑缓冲层,应分层填筑,压实度不 小于85%,并应保证自身稳定,必要时可用加筋土,表面可用片石护坡,填筑墙背缓冲堤时,应保证 排水畅通,墙背不得积水。
6. 4. 2 设计计算
表10拦石墙稳定安全系数(F)值
6.4.2.4拦石墙设在中、小型崩塌地段时,按最不利荷载组合进行设计,滑动稳定和倾覆稳定安全 系数均采用1.05;地基容许应力可提高20%。 6.4.2.5拦石墙设计按荷载最不利组合进行强度和稳定性检算时,应同时考虑以下两个因素: a)坠落岩块的冲击荷载,冲击荷载可参考附录H计算。 b)墙后落石空槽被填塞物堆积到岩块理论冲击中心时产生的侧压力。 6.4.2.6拦石墙顶设计高程应根据落石槽底地面高程,加槽内落石的弹跳高度,加安全高度确定。 安全高度按特级、I级、IⅡ级、Ⅲ级工程分别取0.8m、0.6m、0.4m、0.2m。拦石墙缓冲层厚度参照 附录F计算。
[6. 4. 3构造要求
6.4.3.1钢丝绳应符合《制绳用钢丝》(YB/T5343)规定要求,钢丝绳热镀锌等级应不低 其公称抗拉强度不小于1770MPa,最小断裂拉力不小于40kN($8mm钢丝绳)或不小于20kN (d6mm钢丝绳)
AB级,其中高强度钢丝格栅可采用重量不低于150g/m的锌铝合金镀层处理 6.4.3.3搭接件一般采用普通软纯铝管,长度不小于35cm,外径不大于3cm,壁厚不小于3mm 6.4.3.4扣压件厚度不小于2mm,并采用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不小于8μm。 AR 同站信制市进品山下西
a) 上下交错编织。 b) 编制成网的钢丝绳不得有断丝、脱丝现象。 交叉节点处用扣压件固定,接头处用搭接件压接,不得遗漏,钢绳露出搭接件长度至少为 10 mm。 d) 编网时扣压件和搭接件用机械压接,表面不得有破裂和明显损伤。 网的形状平整,网绳不得有打结和明显扭曲现象。 6.4.3.6编网用压扣件的材质、结构尺寸和压接工艺应保证其拉滑力(抗错动力)不小于5kN,拉 脱落力不小于10kN。
6.4.3. 7 被动网系统钢柱不同高度采用不同
6.4.3.7 被动网系统钢柱不同高度采月
表11不同高度的钢柱的型号
6.4.3.8钢柱表面一般采用热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不小于8μm。 6.4.3.9减压器(环)用热轧钢板符合《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GB/T 912)的技术要求,表面镀锌防锈,镀锌层厚度不小于8μm。 6.4.3.10缝合绳宜选用不小于Φ8钢丝绳;钢丝绳应满足《制绳用钢丝》(YB/T5343)的相关要求。 6.4.3.11横向支撑绳宜选用不小于Φ16钢丝绳,纵向支撑绳宜选用不小于12钢丝绳,设置双层 钢丝绳网的区域纵横支撑绳均不小于Φ16钢丝绳。 6.4.3.12钢丝绳系统锚杆宜选用双股形式的不小于$16钢丝绳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2m;主动 防护系统随机锚杆采用带弯钩的钢筋锚杆或双股钢丝绳锚杆,锚杆直径不小于$12,随机锚杆锚固 深度不宜小于1.0m,设在支撑绳随机锚杆埋设深度不宜小于1.5m 6.4.3.13主动防护网锚杆长度不宜大于3m,抗拔力一般按50kN设计,钢丝绳锚杆纵横向间距, 正方形布置时为4.0m~4.5m,梅花形布置时为3.0m~4.0m。 6.4.3.14被动防护系统设置必须在拟设位置落石最大弹跳高度基础上增加1.0m安全高度,系统 高度一般不小于3.0m,系统高度宜以1.0m为单位增减。 6.4.3.15被动防护系统钢柱间距宜为8m~12m,不应小于6m,不得大于15m。 6.4.3.16拦石墙及被动防护网纵向设计范围,应延伸至保护区段范围以外10m~15m,主动网防 护区域应超出治理区域边界外2m,确保系统受力最大的上沿锚杆锚入稳定基岩。 6.4.3.17当拦石墙及被动防护网不便拉通布置时,可分段布置,两段间重叠距离不得小于5m,且 不小于两段间距离,但不大于10m。
6.4.4施工及质量检验
6.4.4.1防护网及拦石墙施工前应清除崩塌坡面的浮土、孤石、危石,做好施工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6.4.4.2主动防护系统安装应该紧贴坡面,悬空区域面积不能超过5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设随 机锚杆数量。 6.4.4.3确保施工安装时支撑绳能张拉绷紧,每段横向支撑绳布设长度一般不超过30m,每段纵 向支撑绳的布设长度一般不超过40m。 6.4.4.4支撑绳安装时,先将支撑绳一端用绳卡锁定在端头锚杆上,用另一端逐一穿人锚杆孔中, 在穿过另一端的锚杆后,把支撑绳沿穿进方向折回,用绳卡将安装端钢丝绳作出一个套环,然后用不 小于1t的张拉器两头分别拉住支撑绳端套环和相邻的锚杆,通过张拉器的收紧,在支撑绳张紧之 后,用绳卡将活动端与安装端进行锁定即可。 6.4.4.5防护网铺装应沿坡面从上而下,先将其上边口固定于最顶部的横向支撑绳或锚杆上,然后 顺坡铺展开。 6.4.4.6基岩较完整时,钢柱基座可直接用锚杆锚固在基岩内,锚孔深度不小于1m,基础项面用 薄层C25混凝土或M20水泥砂浆抹平;当岩石风化比较严重或覆盖层较厚时,采取开挖基坑用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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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浇注基座,基坑尺寸一般不小于0.6m×0.8m×1.0m,必须采用人工开挖基坑,禁止采用爆破 作业。 6.4.4.7被动防护系统锚杆锚固位置岩石风化严重时,应采用混凝土锚固,系统锚杆在其长度范围 内应完全锚固,混凝土断面尺寸不小于0.4mX0.4m,体积不小于1m。在混凝土浇注前需用水将 基坑边壁进行润湿。 6.4.4.8·防护网起吊后,先横向调节好网片安装位置,从一端开始逐一向另一端进行缝合,直至所 有防护网连成一个整体。 6.4.4.9原材料质量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 a)原材料供应商的质检资料及出厂合格证。 b)材料现场抽检包括力学性能检验、钢丝表面镀锌检验、减压环检验等。 6.4.4.10施工质量验收检验: a)工程原材料、半成品、系统材料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准人要求,才能对其进行检验评定。 b) 检验评定必须先按照基本要求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时,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通 常应包括所有系统材料、半成品和材料的质量检验报告。对于锚杆锚固砂浆强度、钢柱基 础混凝土强度检查项目,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执行。
6. 5. 1一般要求
6.5.1.1支撑适应于底部悬空或空腔较大的倾倒、坠落式崩塌体;嵌补适用于底部有 坠落式崩塌体,补强和封闭空腔防止继续风化。 6.5.1.2支撑方案应结合锚固措施进行加固处理,当崩塌体底部出现比较明显的岩腔等情况时,宜 采用嵌补措施进行防治。 6.5.1.3支撑结构、嵌补基础必须置于稳定地基上,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结构要求。 6.5.1.4支撑结构一般可采用墙、柱、墩等形式,结构自身应稳定并满足刚度和强度要求。 6.5.1.5当支撑、嵌补基底存在软弱层时,应进行加固处理
6. 5. 2 设计计算
支撑柱(墙)计算参见附录G。
6.5.3.1支撑、嵌补体可采用浆砌片石或条石、混凝土、片石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等。砂浆强度等级 不应低于M10;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根据结构承载力和所处环境类别确定,素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 于C20,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片石、条石强度等级不低于MU30。 6.5.3.2嵌补体基底宜做成逆坡,逆坡坡率不小于5%。 6.5.3.3嵌补体地基表面纵坡大于5%时,应将基底设计成台阶式,其最下I级台阶宽度不宜小于 1.0m。 6.5.3.4与支撑、嵌补体接触的崩塌体应凿平,确保支撑、嵌补体与崩塌体充分接触。 6.5.3.5嵌补墙的伸缩缝间距,对浆砌片石、块石墙宜为10m~15m,对混凝土墙宜为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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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20mm~30mm,缝中填沥青麻筋、沥青木板或其他有弹性的防水材料,沿内、外、顶三方填塞, 深度不小于150mm。 6.5.3.6嵌补墙在地面线以上宜根据渗水情况每隔2m~3m交错设置泄水孔。 6.5.3.7支撑墩、柱截面尺寸应满足强度和抗裂要求,受力主筋混凝土保护层不应小于50mm。 6.5.3.8支撑墩、柱应根据其受力特点进行配筋设计,其配筋率、钢筋搭接和锚固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6.5.4施工技术要求
6.5.4.1施工时应清除岩腔内填土、树根、浮石等杂物及风化岩体。 6.5.4.2浆砌片石、条石支撑、嵌补墙施工所用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合。片石、条石表面应清洗干净, 砂浆填塞应饱满、严禁干砌。 6.5.4.3浆砌片石、条石支撑、嵌补墙的施工所用石材的上下面应尽可能平整,外露面应采用比砌 筑体砂浆高I级的砂浆等级勾缝。 6.5.4.4支撑、嵌补体顶部膨胀混凝土必须捣实,使其与岩面紧密接触。 6.5.4.5支撑、嵌补结构的设置位置、外观尺寸、基底平整度、软弱层加固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5.4.6泄水孔设置位置、布置形式、尺寸、数量,伸缩缝的设置位置、缝宽应符合设计要求 6.5.4.7混凝土墩、柱完整性、强度等级,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6. 6. 1一般要求
6.6.1.1抗滑桩适用于中、大型滑移式崩塌;抗滑键适用于岩体完整性较好、厚层一巨厚 岩滑移式崩。
6.6.1.2抗滑(键)的设置应满月
a)保证崩塌体不从桩(键)顶和桩(键)间剪出。 b)抗滑桩(键)自身具有足够的刚度及强度。 c)设置抗滑桩(键)后崩滑体不产生深层滑移,不引发次生灾害。 6.6.1.3抗滑桩(键)平面布置、桩间距、桩长、布置方式和截面形式及尺寸等应考虑崩塌体特征与 推力大小综合确定。 6.6.1.4抗滑桩(键)布设于崩塌前缘时,桩(键)与崩塌体间应设置稳定有效的支撑措施,保证桩 (键)与崩塌体间连接紧密,提高桩(键)周围岩土体抗剪强度。 6.6.1.5抗滑键可采用矩形、圆形等多种截面形式。布设方式可采用排桩式、梅花形、矩形方式 布设,
6. 6. 2 设计计算
6.6.2.1抗滑桩应按受弯和受剪构件计算,抗滑键应按受剪构件计算。 6.6.2.2布设多排抗滑键时,可按照等效为一排抗滑键方式计算。岩体完整性较好,抗滑键施工连 续,且间隔时间较短时,亦可按照崩塌体下滑力由抗滑键平均承担方式考虑。 6.6.2.3抗滑桩桩身内力计算时,临空段或滑面以上部分桩身内力,应根据岩土侧压力或下滑力计
6.6.2.1抗滑桩应按受弯和受剪构件计算,抗滑键应按受剪构件计算。 6.6.2.2布设多排抗滑键时,可按照等效为一排抗滑键方式计算。岩体完整性较好,抗滑键施工连 续,且间隔时间较短时,亦可按照崩体下滑力由抗滑键平均承担方式考虑。 6.6.2.3抗滑桩桩身内力计算时,临空段或滑面以上部分桩身内力,应根据岩土侧压力或下滑力计 算:抗滑桩嵌固段桩身的内力应根据潜在滑面处的桩截面变矩和前力平用地其系数法进行计管
%KT≤n(A0.+A..)/1000 .........................
6. 6. 3构造要求
6.6.3.1抗滑桩(键)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30,受力钢筋宜采用HRB400级,有地下水或环境 有侵蚀时,应按有关规定采用防腐措施。 6.6.3.2抗滑桩(键)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6mm,净距不应小于50mm。当用束筋时,净距 不小于80mm,每束不应多于3根。配置单排钢筋有困难时,可设置2排或3排,排间净距不应小于 80mm。 6.6.3.3 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当有混凝土护壁时,不应小于50mm;无混凝土护壁时,不 应小于70mm。 6.6.3.4抗滑桩箍筋的直径、肢数和间距由计算确定,肢数不宜多于4肢;抗滑键应根据构造要求 配置箍筋;箍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300mm,并宜用封闭箍。采用多肢箍时,最外侧 箍筋应按抗扭封闭箍设置。 6.6.3.5抗滑桩纵向受力钢筋应用机械连接接头;同一钢筋宜少接头,相邻钢筋接头位置应错开。 在连接区段长度35d(搭接接头为1.3倍搭接长度,d为纵向受拉钢筋直径)内,钢筋接头率面积百分 率,对纵向受拉钢筋接头不应大于50%;对纵向受压钢筋,应避免在滑移型崩塌滑带附近设置钢筋 连接区段。 6.6.3.6桩受拉一侧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和45f./f,中的较大值(f:为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为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6.6.3.7抗滑键在滑面上下盘坚固岩体内的嵌固深度均不应小于2倍桩径D(圆形截面为桩径D, 矩形截面时桩径D采用宽B高H之间的较大值),且不应小于3m;抗滑键上部空孔采用低标号混 凝土进行封填。 6.6.3.8抗滑桩设置于岩层地基时,其锚固段长度不得小于总桩长的1/4;土质地基时其锚固段长 度不得小于总桩长的1/3。
6.6.4施工及质量检验
4.1抗滑桩(键)施工前应编制完善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桩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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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情况、环境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施工工艺。对稳定性较差的崩塌抗滑桩(键),应进行施工过 程中各阶段的稳定分析和验算工作。 6.6.4.2抗滑桩(键)施工应采用信息化施工方法,设计采用动态化设计。 6.6.4.3抗滑桩(键)施工应分段间隔实施,宜从两端向中部方向进行。 6.6.4.4灌注桩身混凝土时宜采用串筒或溜管,串筒或溜管距离混凝土灌注面高度不宜大于 2.0m;也可采用导管泵送混凝土。混凝土应垂直灌入桩孔内,并连续灌注,利用混凝土的大落度 和下冲击力使其密实。桩顶5m以内混凝土应分层振捣密实。 6.6.4.5抗滑桩(键)质量检验应包括:桩身原材料检验、成孔检验、成桩检验。桩身质量应满足以 下表12要求
表12抗滑桩(键)桩身质量检验要求
6.6.4.6抗滑桩(键)每50m混凝土必须有一组试件,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 6.6.4.7抗滑桩均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可采用钻芯法、声波透射法或低应变反射波法
6. 7. 1一般要求
6.7.1.1棚洞适用于高位发育、规模较大的危岩下部有重要线状或带状结构物(道路、管线)需要保 护,且难以采用锚固、清除、拦截措施进行防治和绕避时设置。 6.7.1.2棚洞根据其结构形式可分为墙式棚洞、钢架式棚洞、柱式棚洞、悬臂式棚洞、拱形棚洞等 类型。 6.7.1.3 棚洞支撑体系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由棚洞顶板、棚洞内墙、棚洞外墙和棚洞基础 组成。 6.7.1.4棚洞结构形式应根据使用要求、崩塌落石量大小、地形、地质、地基条件和施工条件等综合 考虑确定: a)对坡面崩塌落石量较大,地基承载力较低、抗震要求较高时宜优先采用拱形棚洞、墙式 棚洞。 b)对坡面落石量少,地基承载力高、非抗震地区时宜采用钢架式棚洞、柱式棚洞。 c)对坡面落石量少,外侧地基不良或不宜设置基础、非抗震地区时宜采用悬臂式棚洞。 6.7.1.5棚洞基础应置于基岩或者稳定的地基上,当地基不稳时,应对地基进行加固或采用整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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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桩基础等。 6.7.1.6棚洞内边墙宜采用重力式结构,并应置于基岩或稳固的地基上;当岩层坚实完整,干燥无 水或少水时,可采用锚杆式内边墙;外边墙可采用墙式、刚架式、柱式结构。 6.7.1.7棚洞设计应加强地下水、地表水的疏排,棚洞内外应形成一个完整通畅的防排水系统。 6.7.1.8棚洞除靠山侧外,顶板周边应设置有效挡土措施,避免缓冲层土体冲刷流失。
6. 7. 2 设计计算
[6. 7. 2. 1棚洞荷载计算
棚洞结构主要承受自重、回填土石压力及落石冲击荷载等,可按附录H和附录I进行计
棚洞结构主要承受自重、回填土石压力及落石冲击荷载等管道标准,可按附录H和附录I进行计算。 6. 7. 2. 2 结构内力及配筋计算
棚洞内力基于静力问题分析的极限平衡理论计算,按照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验算构件截面强度、配筋及抗裂等,具体可参照《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规范要求进行 计算
6.7.3.1棚洞基础埋深设计要求
a) 棚洞基础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前提下,基础宜浅埋,地基为土层时不宜小于1.0m,地基 为岩层时不宜小于0.5m,且不小于墙边各种沟、槽基底埋深。 b) 当地基为冻胀土层时,应将基础埋人冻胀线以下不小于0.5m,且不应小于1.0m。 棚洞基础受流水冲刷时,埋深应在冲刷线以下不小于1.0m; d) 红黏土和膨胀土地区,基础应埋置深度不小于大气影响急剧层深度0.5m。 6.7.3.2棚洞外墙基础位于稳定斜坡上时,基础趾部外侧距稳固地层边缘水平距离应满足式(2)要 求,且不得小于3.0m。如图1所示,
式中: a一—基础趾部距外侧稳固地层边缘水平距离,单位为米(m); b基础宽度,单位为米(m);
基础趾部距外侧稳固地层边缘水平距离金融标准,单位为米(m); 一基础宽度,单位为米(m):
图1基础外侧距稳定斜坡边缘水平距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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