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383-2018 燃煤火力发电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监测装置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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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煤码头(站场)卸煤机司机操作室内应设置一套粉尘探测器。 煤场斗轮机司机室内、室外应各设置一套粉尘探测器。 生产时有人活动的输煤走廊内,每条皮带的头、尾部应各设置一套粉尘、噪声探测器;如果 超过20m,应在皮带中部加设一套粉尘、噪声探测器
5.2.1卸煤码头(站场)卸煤机司机操作室内应设置一套粉尘探测器。 5.2.2煤场斗轮机司机室内、室外应各设置一套粉尘探测器。 5.2.3生产时有人活动的输煤走廊内,每条皮带的头、尾部应各设置一套粉尘、噪声探测器;如果皮带 长度超过20m,应在皮带中部加设一套粉尘、噪声探测器。
5.3.1每3台给煤机宜设置一套粉尘、噪声探测器。 5.3.2每3台磨煤机应设置一套粉尘、噪声探测器。
5.4.1炉本体至少应设置2套粉尘、一氧化碳、噪声探测器。 5.4.2每2台风机(一次风机、引风机、送风机)应设置一套噪声探测器。 5.4.3燃烧室应设置一套粉尘、噪声、一氧化碳探测器。 5.4.4每10个吹灰器应设置一套粉尘探测器
安全阀标准5.5.1汽轮机、发电机应设置一套噪声、高温探测器。 5.5.2汽机系统(不含汽轮机、发电机)每层应设置3~4套噪声探测器。
5.6.1升压站应设置1~2套工频电场探测器。 5.6.2变压站(启备变、厂变等)应设置1~2套工频电场探测器。 5.6.3气体绝缘组合电器设备室应设置一套六氟化硫探测器。
5.7.1每一盐酸储罐、计量箱应设置一套盐酸探测器。 5.7.2每一氨计量箱应设置一套氨探测器。 5.7.3氯气储存处应设置一套氯气报警仪。
5. 8 脱硫、脱销系统
5.8.1脱销平台设置应设置一套氨、二氧化氮探测器。 5.8.2烟道与脱硫塔连接处应设置一套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探测器。 5.8.3氨储罐及蒸发装置应各设一套氨探测器。
5.8.1脱销平台设置应设置一套氨、二氧化氮探测器。
5.8.4石灰石运转皮带应按5.2.3设置。
5.8.4石灰石运转皮带应按5.2.3设置 5.8.5石膏泵房应设置一套粉尘、噪声探测器 5.8.6氧化风机房应设置一套噪声探测器。
5.9.1除尘仓泵区域应设置应2套粉尘、噪声探测器。 5.9.2捞渣机(干渣机)应设置一套粉尘、噪声探测器, 5.9.3空压机房应设置一套噪声探测器。 5.9.4灰库应设置一套粉尘探测器,
5.9.1除尘仓泵区域应设置应2套粉尘、噪声探测器。
DB32/T33832018
1集中控制室应设置一套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探测器。 2燃煤控制室应设置一套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探测器。 3水处理控制室应设置一套盐酸、氨探测器。
6.1.1室内探测器应设在与有害因素产生点距离1m以内,设置的高度宜在1.5m~2m范围。 6.1.2室外探测器应设在与有害因素产生点距离2m以内,监测点一般设在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的位置 设置的高度在1.5m~2m范围。 6.1.3物理因素的监测点,应设置在人耳高度(约1.5m),粉尘监测点应设置在略低于产生点。 6.1.4室内或室外的同一场所有多个距离较近的产生点时,一个探测器可同时覆盖两个以上的同种有害 因素的产生点出口标准,应设置在产生有害因素浓度较高的点,且距离应符合6.1.1、6.1.2的要求。 5.1.5工作场所虽无有害因素产生点,但临近产生点一有毒气体释放,可能扩散并导致人员急性职业 损伤的,应设置监测点,监测点应设在有毒气体可能的入口处或人员经常活动处,
6.3.1各控制室、安全负责人(部门)办公室应设置数据终端。 6.3.2集中控制室、安全负责人办公室终端应显示全厂各设置点探测器的检测结果。 6.3.3燃煤控制室终端应显示各码头(站场)、皮带走廊、司机室内外探测器检测结果。 6.3.4水处理控制室终端应显示水处理系统盐酸、氨检测结果。 6.3.5各车间(生产装置)的进口处宜设置本车间(生产装置)内所有的探测器检测结果,并且显示各 结果所对应的探测器位置。
6.3.1各控制室、安全负责人(部门)办公室应设置数据终端。 6.3.2集中控制室、安全负责人办公室终端应显示全厂各设置点探测器的检测结果。 6.3.3燃煤控制室终端应显示各码头(站场)、皮带走廊、司机室内外探测器检测结果。 6.3.4水处理控制室终端应显示水处理系统盐酸、氨检测结果。 6.3.5各车间(生产装置)的进口处宜设置本车间(生产装置)内所有的探测器检测结果,并且显示各 结果所对应的探测器位置。
结果所对应的探测器位置
施工组织设计标准规范范本DB32/T33832018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化学有害因素探测器的种类、报警值的设置
注1:为保证检测的精度,检测量程不宜大于报警值的10倍。 注2:也可使用本表以外符合规定的其他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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