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265-201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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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防护棚水平面板计算截面处惯性矩; S 防护棚水平面板计算截面处对中性轴的面积矩; W 型钢梁毛截面模量; Um 冲切堆体底面计算周长; ho 冲切堆体计算高度; a 悬臂外伸长度或者为冲切堆体上底面长: 一 简支梁跨度;

    α一一钢丝绳与水平主梁的夹角; b——防护棚水平面板计算截面处宽度或者冲切堆体上底 面宽

    检验检疫标准2. 2. 4 计算系数

    (Pb 型钢悬挑梁的整体稳定性系数; YG 恒荷载分项系数; YQ 活荷载分项系数; PQq 活荷载准永久值系数: [k] 拉索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3.1.1进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 格报告。

    格报告。 3.1.2进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按产品标准、专业安全技术规范 进行进场检验,当专业安全技术规范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检验项目 无相应规定时,应由使用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 3.1.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正确使用

    3.1.2进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按产品标准、专业安全技术规范

    无相应规定时,应由使用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

    3.2.1安全帽质量及保持期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帽》G 2811和产品说明的规定。 3.2.2安全帽的正确使用要求是按头围的大小调整安全帽箍 系紧下额带

    外观完好,无明显损坏、未经受过严重冲击; 2符合产品说明中的保持期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

    3.3.1安全网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安全网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安全网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2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应天于或等于2000 目/100cm; 3安全网的阻燃性能、密目式安全立网的分级选用应符合 施工现场要求; 4安全网的质量及保持期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 GB5725和产品说明的规定。

    3.2安全平网的使用应符合下列

    1每个开眼环扣应穿入系绳,系绳间距不得大于450mm; 2相令密目网间应紧密结合或重叠。 3.3.4旧安全网用于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网外观完好,未经受过严重冲击,且按产品说明中的 报废判别条件,符合要求; 2符合产品说明中的保持期限; 3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耐冲击性能现场检验,检 验合格; 4检查数量:每500张为一批

    3.4.1安全带的质量及保持期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牛

    3.4.1安全带的质量及保持期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 GB6095和产品说明的规定

    必须高挂低用; 2符合产品说明中的保持期限; 3安全带的伸展长度不应大于从坠落起始点或作业面到安

    全带佩戴者的身体最低点,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的有效 长度不应大于2m; 4有两根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的安全带,其单根 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

    1进行静态负荷测试,主带或安全绳的破坏荷载不低 于15KN; 2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1.1施工现场安装的安全防护设施,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 方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1.2安全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定型化安全防护设施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设计计算书、加工安装图纸; 2构配件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3采用施工现场制作安装时,应进行安全性能现场测试并 合格; 4采用专用定型产品时,应有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人场检验及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产品应用技术手册 的规定

    4. 2. 1 防护栏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度不应低于1.2m;栏杆柱间距不应大于2m; 2 横杆间距、组合式栏杆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6m; 3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应能抵抗水平方向1KN的集 中力。 4.2.2采用扣件式钢管防护栏杆时,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要 求,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要 求,扣件螺栓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宜采用扭力扳手全数检查。

    4.2.3防护栏杆宜采用定型化防护栏杆,安装完成后应做水平 推力现场测试,检测方法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 4.2.4立柱、横杆采用后置锚固时,应做后置锚固承载力检测, 检测数量和方法应符合有关规定

    4.2.3防护栏杆宜采用定型化防护栏杆,安装完成后应做水平

    4.3.1防护棚计算荷载时,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坠落 物的偶然荷载。荷载标准值的选取、荷载组合、设计计算等按本 标准附录 B进行。

    对称截面的型钢,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钢丝绳公称直径 宜小于20mm,用于锚固的拉环和吊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 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

    4.3.3落地式防护棚宜定型化、工具式,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层防护棚的层间间距不应小于700mm,并满铺脚手板; 2单层防护棚的顶棚宜采用木板,且木板厚度不应小 于50mm 3底层脚手板的下方应设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可 采用B级。

    4.4.1施工围挡宜采用轻质定型化围挡,施工围挡品

    计计算时必须考虑风荷载。

    4.4.3采用砖砌体围挡时,地基承载力不得小于150KPa,墙

    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的规定,

    4.5.1施工现场高差大于450mm的作业面应搭设人行梯道,梯 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踏步宽度不宜小于260mm,踢面高度不宜 大于 175 mm。

    4.5.1施工现场高差天于450mm的作业面应搭设人行梯道,梯

    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踏步宽度不宜小于260mm,踢面高度不宜 大于175 mm。 4.5.2人行和运料斜道,坡度不应大于1:3,踏面应有防滑措施 采用扣件、钢管搭设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 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要求。

    采用扣件、钢管搭设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 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要求

    4.5.3梯道应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本标准第4

    5.1.1施工单位应收集施工现场已有的地下(上)管线和地下结 构工程的资料,条件具备的应进行核实。 5.1.2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周边建(构)筑物、地下 (上)管线和地下工程的安全。

    5.2.1基坑施工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5.2.2 基坑施工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采取支护 措施。

    杆离坑槽边距离不应小于0.5m,防护栏杆应符合本标准第4. 节的规定。

    5.3.1人工挖孔桩施工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配足防毒面罩等 应急救援设施

    5.3.3挖孔桩孔口四周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

    300mm,高度不应小于200mm

    5.3.4人工挖孔桩开挖时,宜采用加盖的吊桶吊运渣土,绞轴、 吊绳和吊桶的连接应安全可靠,吊绳与绞轴之间应设置自动防滑 装置。提运渣土时,若孔内有人,应在孔内设置供人员躲避的安 全防护板

    5.3.5人员上下应使用钢爬梯且必须配备防坠器。

    测并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当开挖深度在5m以上时,必须进行连 续送风;当开挖深度达到10m时,必须先强制送风15min,送风风 量不宜小于25L/s。

    1钻孔机械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应有警戒线,或设置防止 入该区域的防护措施; 2作业人员在导管对接时应戴防割手套

    5.3.8桩孔无人作业时或开挖成形后,桩口应设置防护

    明显的警示标识,盖板的有效承载力不小于2KN,盖板应按本 准附录B进行静态负荷现场测试且测试合格

    5.4.1边坡施工应遵循先设计后施工,边施工边治理,边施工 监测,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施工原 边坡工程应按信息法施工。

    5.4.2边坡施工前,边坡上方已松动的石块及可能塌的土

    应清除或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时,上下层之间应采取硬质材料进

    5.4.4边坡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系

    5.4.5边坡施工操作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应有防护措施,应 设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5.4.6边坡坡面和坡脚应制定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坡顶应 设防护栏,坡顶和坡脚应设置截、排水设施。

    5.4.6边坡坡面和坡脚应制定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5.4.7永久性边坡支护及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临日

    度应符合现行《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的有 关规定,不具备自然放坡条件或临近建(构)筑物地段时,应有支 护措施。

    5.5.1爆破设计、施工、评审、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从业 围的单位承担。爆破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应报经所在地公安部 批准后,方能进行爆破作业

    5.5.1爆破设计、施工、评审、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从业范

    5.5.3实施爆破前应发布爆破作业通告,划定安全警戒范围,

    5.5.3实施爆破前应发布爆破作业通告,划定安全警戒范

    .5.3实施爆破前应发布爆破作业通告,划定安全誉戒范围,爆 破警戒范围应通过验算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立警戒岗哨和 警示标识,

    5.5.4爆破地点与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之间的安全距离,应

    击波、有害气体和个别飞散物危害

    5.5.8爆破安全防护措施、盲炮处理、储存、监测等应符合现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

    6.0.1脚手架工程安全防护所用各类构配件的质量及性能必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0.2脚手架首层和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并严密可靠,脚手

    6.0.3作业层外侧应设防护栏杆和高度不小于180mm的

    .U. 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外立杆的内侧,并与架体绑扎牢固。 6.0.6安装电梯井内墙模板前,必须在操作面下方牢固满铺 层脚手板和一层水平安全网。 5.0.7悬挑式钢平台临边应设置不低于1.5m的防护栏杆,栏杆 内侧应满设硬质材料的挡板 6.0.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外立面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 密,外立面采用定型产品替代密目式安全网时,应符合本标准的 有关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外立面封闭宜采用金属网。 6.0.9吊篮架配重及配重架应有防止随意移动的措施,并设置 安全警示标识。 6.0.10吊篮必须使用独立的安全绳,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

    6.0.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外立面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密,外立面采用定型产品替代密目式安全网时,应符合本标准的 有关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外立面封闭宜采用金属网 6.0.9吊篮架配重及配重架应有防止随意移动的措施,并设置 安全警示标识。 65.0.10吊篮必须使用独立的安全绳,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 靠位置上,不得与吊篮上任何部位有连接。 5.0.11移动式操作平台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作业面 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m。

    6.0.12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应佩带安全带,安全带 与安全绳通过安全锁扣连接。 6.0.13脚手架搭设、拆除前应设置警戒范围或制定防止人员进 入的措施,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人值班监护,操作人员严禁将各构 件抛掷至地面

    6.0.12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应佩带安全带,安全带 与安全绳通过安全锁扣连接。 6.0.13脚手架搭设、拆除前应设置警戒范围或制定防止人员进 入的措施,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人值班监护,操作人员严禁将各构 件抛掷至地面

    小于2倍入场工程车辆后轮的最大荷载,车道旁的洞口应设置 护栏杆及警示标识

    7.1.9楼梯未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前,必须搭设高度不低于1. 的防护栏杆。

    1.11楼层临边结构高度低于1.2m时,应搭设不低于1.2m 防护栏杆。

    7.1.12临边防护栏杆宜采用定型化防护栏杆,定型化防护栏杆 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本标准第4.2节的规定。 7.1.13防护栏杆应加挂密目安全网或挡脚板,建筑高度超过 100m或临近主干道的应采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并设置挡脚板,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挡脚板下沿离地高度不应大 于10mm。 7.1.14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或临边防护时,必须设专人

    7.2.1攀登与悬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作业 人员应穿防滑鞋,雨雪天气作业时应有防滑、防冻、防寒措施。 7.2.2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 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人员上下应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 7.2.3钢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宜采用登高作业车或作业 平台施工,作业人员登高和悬空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无系挂点时应设置稳固 的安全防护母绳,安全防护母绳设置高度应保证安全带高挂低用; 2作业面下方3m以内宜设置安全平网,安全平网应系挂 牢固; 3 钢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就位后应立即临时固定。 7.2.4高处作业时所使用的工具必须放入工具箱(袋)内,拆、装 下的剩余物料应及时清运,不得任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 禁止抛掷

    搭设硬质防护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首层周边应搭设硬质防护棚,沿高度方向不大于 30m应设置一道水平防护棚; 2防护棚的挑出宽度不应小于3m,且大于现行《高处作业 分级》GB/T3608中规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3采用悬挑水平防护棚时,应符合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 4水平防护棚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必须进行专门设计及 计算。 7.3.2在建工程的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宽度不应小于

    7.3.2在建工程的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宽度不应小于 3m,净高不应小于3m。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应小于3m,高层 建筑出入口防护棚长度不应小于6m。 7.3.3处于起重设备的回转半径以内的进出通道及加工生产区 域,应搭设防护棚。生产加工区域防护棚应宽于作业区域1m,高 度应能满足生产需要,且净高不应低于3m。

    7.3.3处于起重设备的回转半径以内的进出通道及加工生产

    域,应搭设防护棚。生产加工区域防护棚应宽于作业区域1m,高 度应能满足生产需要,且净高不应低于3m。

    7.3.4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在坠落半径以内

    棚应采用双层防护棚,在坠落半径以外时,防护棚可采用单层防 护棚,防护棚的搭设应符合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

    8.0.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签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应遵守总承包单位现场临时用电 管理规定

    8.0.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应由电气技术人员负责管理。现

    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 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整洁、不得堆放任何物品。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端正、稳固,讠 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方,顺直固定。配电箱应有防护栏、防雨、 砸措施,并设有警示标识和灭火器。

    8.0.7地下室、潮湿环境及生活区宿舍照明用电宜使用36V 以下安全电压,空调、电暖器、电风扇等应设专用配电线路,并 备合格的断路开关、漏电开关等电器保护装置。充电装置应使 专用充电柜,且应设置在专用房间内,生活区宿舍内严禁使用 它各类电加热器具。

    8.0.8塔吊、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办公区、生活区应设专用分 配电箱配电,每栋楼、每个食堂宜设专用分配电箱。电动吊篮自 带控制箱时,可视为专用开关箱。 8.0.9各类施工活动、设施设备必须与外电线路及变压器保持 安全距离。

    8.0.9各类施工活动、设施设备必须与外电线路及变压器保持 安全距离。 8.0.10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大脚手架和在建工程高大金属构 筑物,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 围以外时,必须按规范安装防雷装置。 8.0.11检修和移动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动机械时,必 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8.0.12使用移动式或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 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0.13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 漆配料房和防水作业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灯具。 8.0.14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 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 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 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9.0.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装置必 须齐全、灵敏、可靠。 9.0.2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的安装、拆卸、操作及信号指挥等 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9.0.3群塔作业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 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 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 不应小于2m。

    9.0.4安装、拆卸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时,应搭设作业平台

    9.0.4安装、拆卸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时,应搭设作业平台。

    第一道水平安全网上方每隔10m应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上下 层水平安全网上人洞口应错开,水平安全网处塔身四周宜设置 目安全立网,高度不小于1.2m。

    9.0.7塔式起重机在修理和维护过程中,应使用挂篮;在安装 拆卸过程中无法使用挂篮时,应沿臂架全长设置防人员跌落保 装置或安全防护绳

    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等均应设置独立的接地装置,接地电压 不应大于42。

    层内开启,锁门装置应在靠施工升降机一侧,施工升降机运行前 防护门应关闭。

    9.0.10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四周应搭设安全防护围栏,围 栏高度不应低于1.8m。 9.0.11焊接机械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雨、防潮、防晒、防砸的措施; 2焊接设备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 护罩; 3焊割现场及高空焊割作业下方,严禁堆放油类、木材、氧 气瓶、乙炔瓶、保温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4雨雪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应铺设绝 缘物品,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鞋; 5电焊作业中,必须正确使用电焊面罩,清除焊渣时,应戴 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焊渣飞溅方向; 6交流电焊机应安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装置。 9.0.12木工机械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穿紧口衣裤,并束紧长发,不得系领 带和戴手套; 2圆盘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安全保 险挡板、分料器。 9.0.13中小型建筑机械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小型建筑机械上的外露传动部分和旋转部分应设防 护罩; 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区域光 线应充足; 3室外使用的建筑机械应搭设机械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 措施。

    10场容及料县存放安全防护

    10.1.1施工现场应分阶段绘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平面布 置应包含下列内容: 1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范围,场内道路及材料堆场 材料加工房位置; 2临时用水、用电线路布置; 3 施工现场防火的消防设施; 4大型起重设备型号及布置; 5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布置、各阶段安全警示标识的 设置。 10.1.2 施工现场防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和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2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水源和室外消火栓系统,消防干管 的管径不应小于DN100,每层设消防竖管接口,配备有效开启工 具和足够的水龙带; 3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应增设临时中转水池 及加压水泵。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0m°,上下两个中 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 4火火器的配备数量以按现行国家标准经计算确定:自 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库房和木工操作间等重要场 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4具。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维修、保 养,保证灵敏有效; 5临时设施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应满足防火要 求。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层数应为1层,配备

    消防器材并设警示标识。 10.1.3施工现场应采用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距离交通路口 20m范围的施工围挡,1m以上部分应当采用通透性围挡,不得影 响交通路口行车视距,围挡距基坑槽边小于2m时,不得采用砖砌 体围挡。 10.1.4施工现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应有人

    本围挡。 10.1.4施工现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应有人 车分流措施,道路转弯半径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10.2.1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分区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 图规定的位置放置,料具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堆放、预拼及吊装场地必须平整、场地硬度满足要 求,排水畅通; 2施工围挡1.5m以内严禁堆放任何材料; 3「 临时消防车道上严禁堆物、堆料; 4 消火栓周围3m内不得堆放材料、物品。 10.2.2 钢筋盘条码放高度不应超过两层,模板、木枋、砖砌块等 材料应码放稳固,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10.2.3 钢结构及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散料堆放前应放好垫木; 2 存放区应便于一次吊装就位; 3 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堆放、预拼及吊装场地 10.2.4 混凝土输送管使用时应固定牢靠,使用完毕后应清洗于 净,堆放时应有防滑、防滚动措施 10.2.5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 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10.2.6玻璃在搬运、安装过程中,应有防止倾倒和底部滑移的 措施,人工搬运玻璃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使用专用夹具和吸盘,施工人员在存放架两侧利用 吸盘,先将玻璃与其它玻璃移开50mm~100mm后方可进行 搬运; 2搬运过程中,必须设专人在存放架两侧负责看护剩余 玻璃; 3搬运后,周转架上的剩余玻璃应按照要求进行捆绑 固定。 10.2.7严禁在施工建筑物内堆存保温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应设 置专库分类存放,配备消防器材,并设警示标识。 10.2.8现场存放尖锐、圆形等异形物体时,应有防止其伤人和 滑动的措施

    11.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是施 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分包单位承担分包工作 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监理责任主体单位是监理单位,项目总 监理工程师是第一责任人。 11.1.2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方案,并应严格 执行。 11.1.3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防护和安全技术交底。 11.1.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11. 1. 5 5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和拆除宜由独立的专业作业班组 实施。 11.1.6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同 意,且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1.1.7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宜设置门禁监控系统,人员、车辆进 出等应有相应记录。 11.1.8施工现场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数 量和位置应满足覆盖整个作业面和清晰可视等监控要求。 11.1.9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书,应明确安全防护的建设、维护责任和使用要求

    .2.1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使用单位、监 !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专用定型化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时,安

    11.2.2安全防护设施应分阶段逐项检查和验收,形成安全防护 设施验收记录表(附录C表C.0.2),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 11.2.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给排水造价、定额、预算,应具备下列资料: 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验算数据; 2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11. 2. 4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 验证。

    11.2.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

    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

    附录 A安全性能现场检验

    A.1.1现场测试应按随机抽样的原则,选取立柱间距最大或其 也具有代表性的防护栏杆作为测试段。 A.1.2加载部位应选取防护栏杆上横杆的跨中。 A.1.3检验荷载采用水平推力设计值的1.1倍或1.1KN。 1.1.4加载按检验荷载的60%、80%、100%分级加载,每级加 载完成后应持续10分钟,在持续时间内,应观察防护栏杆连接 点、锚固端等部位的变形情况。 1.1.5防护栏杆的现场测试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加载至检验荷载时,变形稳定;

    1加载至检验荷载时,变形稳定; 2防护栏杆连接点、锚固端等部位未出现开裂、起拱等异 情况; 3防护栏杆位移未超过允许挠度限值。

    A.2.1现场测试应按随机抽样的原则,测试样本应具有代表性 则试防护盖板时应选取洞口最大的盖板作为样本。 A.2.2应搭设测试支架,防护盖板测试可在深度不超过500mm 的模拟洞口进行,加载部位应选取防护盖板的中心区域。

    载完成后应持续10分钟,在持续时间内,应观察测试样本的变 情况。

    A.2.5静态负荷现场测试样本满足下列条件时工字钢标准,可判定静态负 荷测试合格。 1加载至检验荷载期间,变形稳定: 2卸载后检香测试样本,主要受力部位无开裂等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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