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 4485-2015 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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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采矿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
种池型结合; c)沉淀过程产生的底泥不应堆积、堵塞池体。应经过处理后定期清空外运粉煤灰标准,根据铁矿采 实际情况可输送至排土场、尾矿库或者其他处置场地。
6. 1. 3. 2 出水要求
a)出水首先应回用于采、选矿生产,也可用于其他用途或达标外排;
a)出水首先应回用于采、选矿生产,也可用于其他用途或达标外排; b)外排的废水应满足GB28661中对水污染物的控制指标以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外排指标 c处理后回用的水质不应对采、选矿主体指标造成影响,
6. 2. 1一般规定
6.2.1.1选矿废水通常伴随尾矿产出,根据不同的选矿工艺应对选矿废水进行治理,选矿废水不应外 排,根据铁矿采选企业选矿工艺特点,对选矿废水治理后回用至选矿生产。回用的废水不应影响最终精 矿的主要技术指标。 6.2.1.2选矿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底泥可随尾砂一起排至尾矿库、进人井下充填或者有条件的企业 可通过论证后进行综合利用处理、处置。
6. 2. 2 工艺流程
选矿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2
6.2.3选矿废水处理单元工艺设计技术要求
6.2.3.1单一磁选工艺选矿废水水质通常主要污染因子为SS,通过对SS的分级沉淀去除,根据回用水 要求高低分级回用。 6.2.3.2浮选或多种选矿工艺联合选矿废水相对水质较为复杂,如物理沉降难以降解选矿药剂,则应增 加深度处理工艺。 6.2.3.3物理沉降可投加助凝药剂,药剂投加宜采用自动计量方式。 6.2.3.4深度处理工艺应根据水质特点选择针对性处理手段,出水回用应满足用水点要求,不能对选矿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造成影响。 6.2.3.5选矿废水处理后尾砂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合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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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工艺流程中虚线框内工艺为
图2选矿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
物的控制指标以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外排指标要求。 6.3.1.2应考虑从源头上控制矿山酸性废水的产生量。 6.3.1.3原则上矿山酸性废水治理后首先应考虑回用至采选作业。 6.3.1.4矿山酸性废水的产生量通常因降雨量的增减而大小波动,废水的处理规模应根据企业当地降 雨强度、地表条件、汇水范围等条件而定。 6.3.1.5在设计常规酸性废水处理系统的基础上应考虑应急系统。 6.3.1.6矿山酸性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剩余底泥应经过机械脱水后根据各企业自身特点妥善处置, 或者随尾矿一起输送至尾矿库,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6. 3. 2 工艺流程
矿山酸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
6.3.3矿山酸性废水处理设计技术要求
图3矿山酸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
3.3.1在设计之初应进行源头水量、水质的控制。 B.3.2矿山酸性废水收集后应通过流量计量控制水量,避免超过正常系统处理能力导致系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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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3中和药剂可选择石灰、电石渣、液碱等碱性物质,根据各企业用料的方便程度选择。常规处理 工段不应选用单一的液碱药剂,可选择与石灰或电石渣配比投加。 6.3.3.4混合反应池内的pH值应根据各个企业污染因子的种类投加碱性药剂进行调节,具体pH值 控制参数详见CECS92:97。 6.3.3.5应设计在线联动自动控制系统,通过实时监测混合反应池内的pH值来控制中和药剂的投加 量。 6.3.3.6沉淀池中底泥的回流有利于减少中和药剂的添加和降低沉淀池中底泥的含水率,底泥的回流 比根据不同矿山酸性废水中去除金属离子的不同应在调试期间进行调整。 6.3.3.7剩余的污泥处理处置可根据不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方法包括机械脱水后外运处置 直接提升至尾矿库处置等。 6.3.3.8在pH值调整后高于9的情况下,需对出水进行pH值的回调至6~9之间。 6.3.3.9处理后的废水各项指标应满足GB28661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轨道交通标准规范范本6. 4. 1一般规定
6.4.1.1矿山生活污水与普通城市生活污水相比较大的特点是排水的不稳定性,应设置调节池,并根据 其主要特点采取针对性设计。 6.4.1.2有条件的铁矿山采选企业可直接将生活污水接人市政管网,进人市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无 法接人市政管网的铁矿山采选企业应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满足排放要求后回用或者外排。 6.4.1.3矿山生活污水的规模应充分考虑矿山企业的特殊性,除去对企业在职工人的统计外还应根据 实际情况考职工家属及其他流动人口的污水产水量。 6.4.1.4对于铁矿山采选企业工作人员尤其是井下生产作业人员的淋浴用水量应在各地区用水定额的 基础上适当增加。 6.4.1.5矿山生活污水产生的污泥量相对较小,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做如下处理处置:通过槽罐车定期 清理外运与城市污泥统一处理、用于周边农田肥料或可输送至企业尾矿库等
6. 4. 2 工艺流程
矿山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4。
6.4.3矿山生活污水处理设计技术要求
图4矿山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
6.4.3.1调节池的设计水力停留时间应不小于8h。 6.4.3.2生化去污可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传统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接触氧化法等,根据企业自身特点 进行选择。 6.4.3.3根据矿山生活污水设计规模的大小,日产污水量在500m/d以下的,可优先考虑一体化生活 污水处理设备。 6.4.3.4生活污水处理需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式可选择二氧化氯消毒、紫外线消毒等。
7.1污水处理过程中选用的设备应在满足行业生产的前提下符合铁矿山采选企业的特点,能在阴暗、潮 湿的环境下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7.2酸性废水处理过程中的设备及管道应考虑防腐、防渗。 7.3干性中和药剂及助絮凝药剂的溶液配置应密闭,防止扬尘造成二次污染。 7.4液体碱性药剂及酸性回调溶液的配置和储存应有专门的操作规程锅炉标准,应注意避免阳光直射、暴晒和人 体直接接触,并应有防止挥发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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