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84-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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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1废气污染物产生量
根据同类污染源调查获取的反映行业污染物排放规律的产污系数估算污染物产生量的方法,可 1)计算。
式中:D铬酸雾一核算时段内污染物产生量,t; GA一六价铬镀铬安培小时铬酸雾产生量,mg/(A·h); J一阴极电流密度阀门标准,A/dm; S一核算时段内总电镀面积,dm; t一电镀时间,h。 电镀主要废气污染物产污系数见附录B。 电镀工件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C。
5.2.2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核算时段废气污染物排放量采用式(3)计算。
D=G,×Axtx10
D格酸密=G ×J×S×t×10
式中:d一核算时段内废气中某种污染物排放量,t; D一核算时段内废气中某种污染物产生量,t; n一核算时段内废气处理设施对某种污染物的去除效率,%。 典型废气治理技术的污染物去除效率可参考附录F。
5.3.1实测法是通过实际废气排放量及其所对应污染物排放浓度核算污染物排放量,适用于具有有效 手工监测数据的现有工程污染源。
5.3.2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
采用执法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手工监测数据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时,应采用核算时段内所 有有效的手工监测数据进行计算。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频次、监测期间生产工况、数据有效性等须符合 GB21900、GB/T16157、HJ/T373、HJ/T397、HJ630、HJ819、电镀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支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等要求。除执法监测外,其他所有手工监测时段的生产负荷应不低于本次监测与 上一次监测周期内的平均生产负荷,并给出生产负荷对比结果。 废气污染物源强按式(4)进行核算
式中:D一核算时段内污染物排放量,t; q:一标准状态下第i次监测小时废气排放量,m/h; n一核算时段内有效监测数据数量,量纲一的量; h一核算时段内污染物排放时间,h。
6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可类比符合条件的现有工程废水污染物有效实测数据进行核算。电镀工业 适用原则见5.1,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接纳同类废水相应的纳污企业镀种类型 覆工艺相似、镀覆面积相近(规模差异原则不超过30%)、污染控制措施相似且污染物设计去除 低于类比对象去除效率。
对于金属离子(或CN),其产生量可按式(5)进行核算。
式中:D一核算时段内污染物产生量,t; S一核算时段内电镀面积,m; V每平方米电镀面积槽液带出体积(L/m),取值可参考附录D; C一镀槽槽液中金属(或总氰化物(以CN计))的浓度,g/L。 生产装置出水口金属离子(或CN)污染物浓度可结合镀件清洗用水量进行计算,镀件清洗用水量 可参考工艺设计参数确定,若无工艺设计参数,可参考附录E进行清洗水量的计算。 对于金属离子(或CN),其排放量可按式(6)进行核算。
式中:d一核算时段内废水中某种污染物排放量,t; D一核算时段内废水中某种污染物产生量,t; 7一核算时段内废水治理技术的污染物去除效率,%
指生产单位产品所产生污染物数量的统计平均值,根据产污系数与单位时间产品产量核算单位时间 废水污染物产生量,根据单位时间废水污染物产生量与污染治理措施去除效率核算单位时间废水污染物 排放量。 核算时段内某污染物排放量采用式(7)进行核算。
式中:D一单位时间污染物排放量,t M一单位时间产品产量,m; β一废水中某种污染物单位产品产生量,g/m; 72一废水回用率,%。 生产废水产污系数取用《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中《污染 物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电镀工业》附录A中系数,待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后, 以最新版本为准。生活污水排放可参考GB50015中的参数。污染物总排放量等于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排放污染物之和。 电镀废水治理技术及污染物去除效率可参考附录F。
实测法是通过实际废水排放量及其所对应污染物排放浓度核算污染物排放量,适用于具有有效自亏 监测或手工监测数据的现有工程污染源
6.4.1采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数据核算
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废水污染源,应采用符合相关规范的有效自动
数据核算废水污染物源强。采用自动监测数据核算废水污染物源强,应采用核算时段内所有的日平均数 据进行计算。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及数据需符合HJ/T353、HJ/T354、HJ/T355、HJ/T356、HJ/T373、 HJ630、HJ819、电镀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及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等要求。 废水污染物源强按式(8)核算
式中:D二核算时段内污染物排放量,t; P;一第i日排放质量浓度,mg/L; n一核算时段内污染物排放时间,
6.4.2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
废水自动监测系统未能监测的污染物或未安装废水自动监测系统的污染源、污染物,采用执法监测、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手工监测数据,核算污染物源强。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污染物源强,应采用核算 时段内所有有效的手工监测数据进行计算。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频次、监测期间生产工况、数据有效性等 须符合GB21900、HJ/T91、HJ/T92、HJ/T373、HJ630、HJ819、电镀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 南、排污许可证等要求。除执法监测外,其他所有手工监测时段的生产负荷应不低于本次监测与上一次 监测周期内的平均生产负荷(平均生产负荷即企业该时段内实际生产量/该时段内设计生产量),并给出 生产负荷对比结果。 废水污染物源强按式(9)核算,
式中:D一核算时段内污染物排放量,t; P;一第i日监测废水中某种污染物日均排放质量浓度,mg/L; q一第i日监测废水排放量,m/d; n一核算时段内有效日监测数据数量,量纲一的量; 一核算时段内污染物排放时间,d。
噪声源可采用设备商提供的源强数据。类比对象的优先顺序为噪声源设备技术协议中确定的源强参 数、同型号设备、同类设备。 设备型号未定时,应根据同类设备噪声水平按保守原则确定噪声源强,或者参考附录G确定噪声 源强。
范,对现有工程正常运行工况下各种产噪设备的
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可类比符合类比条件的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产生量 算。类比法适用原则见5.1
现有工程污染源根据企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的固体废物类别、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等,确定固体废物产生量,
对于电镀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电镀污泥可按式(10)、(11)计算。 当采用化学法处理电镀废水时,废水中的污泥产生量可按式(10)计算:
M=(×C×+2×C,×q2+1.7×C×q+c×q4)×10 式中:M一单位时间内污泥产生量(绝干量),kg/d:
×c×+2×c,×q2+1.7×c,×q+c×q)×10
k一系数,以亚硫酸盐为还原剂时,k值为2;以硫酸亚铁为还原剂时,当废水中六价铬离子质量 浓度等于或大于5mg/L时,k值为14;当废水中六价铬离子质量浓度小于5mg/L时,k值为16; C1一废水中六价铬离子质量浓度,mg/L,当废水中离子质量浓度小于5mg/L时,应以5mg/L 计算; C2一废水中铁离子质量浓度,mg/L; C3一废水中除铁和铬离子以外的金属离子质量浓度总和,mg/L; C4一废水中悬浮物质量浓度,mg/L; q1、q2、93、44对应于相应污染物的处理水量,m/d。 当采用电解法处理电镀废水时,废水中的污泥产生量可按式(11)计算:
式(11)中符号的定义和单位同式(10)
M=4×c,×q+2×c,×q,+1.6×c,×q.+c ×q
9.1源强核算过程中,工作程序、源强识别、核算方法及参数选取应符合要求。 9.2如存在其他有效的源强核算方法,也可以用于核算污染源源强,但须提供源强核算过程及参数取 值,给出核算方法的适用性分析及不能采用本标准推荐方法的理由。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电镀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列表形式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电镀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列表形式
表A.1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表A.2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污染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生产线装置源污染物核算产生废水量产生质量浓度产生量工艺效率核算排改废水量排效质量浓度排放量时间方法(m°/h)(mg/L)(kg/h)(%)方法(mh)(mg/L)(kg/h)(h)注: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为最大值,现有工程污案源为平均值表A.3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情况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核算排工序污染物产生废水量产生浓度产生量工艺综合处理核算排放废水量排改浓度排放量放时间(m’/h)(mg/L)(kg/h)效率/%方法(m/h)(mg/L)(kg/h)(h)综合污水化学需氧量处理站氨氨注: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为最大值,现有工程污染源为平均值11
表B.1单位镀槽液面面积单位时间废气污染物产污系数
式中:A一面积,cm; W一质量,g; p一密度,g/cm d一厚度,mm。
单面:A=10×W/(p×d) 双面:A=20XW(pX)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不同形状镀件镀液带出量√参考值一览表
电镀方式 镀件形状 简单 一般 较复杂 复杂 手工挂镀 <0.2 0.2~0.3 0.3~0.4 0.4~0.5 自动线挂镀 <0.1 0.1 0.1~0.2 0.2~0.3 滚镀 0.3 0.3~0.4 0.4~0.5 0.5~0.6 注1:选用时可结合镀件的排液时间、悬挂方式、镀液性质、挂具制作等情况确定。 注2:表中所列镀液带出量已包括挂具的带出量。 注3:表中所列滚镀的镀液带出量为滚筒起吊后停留25s的数据, 注4:表中镀件形状简单是指平板状、光杆状、筒状(竖挂)等镀件;一般是指盆状但底部与周壁均有通孔的以及 其他规则形状的镀件:较复杂是指镀件几何形状多变、较不规则,但无盲孔或者盲孔面积占镀件总面积的10% 以下,形状规则但有带螺纹的通孔、螺栓、筒状(竖挂)、齿轮(大模数);复杂是指几何形状极不规则、盲 孔、深孔件有夹壁(夹壁层的壁和底与外界有通孔)、全螺纹丝杆、丝杠以及小齿轮(小模数)。 注5:对于钢铁发蓝处理槽液,其V值取表中给出的推荐值的2倍,对于碱性镀锌槽,其V值取表中给出的推荐值 的1.5倍。 注6: 当采用回收槽直接回收或者经处理后回收带出液,一级回收可按回收率70%计算、二级回收可按回收率90% 算。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不同清洗方式清洗用水量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不同清洗方式清洗用水量
原则上,清洗用水量可参考工艺设计参数确定,若无工艺设计参数,可参考以下内容进行清洗水量 的计算。
E.1按清洗槽容积计算
清洗槽水消耗量,按每小时消耗水槽有效容积数的水来计算,清洗槽水消耗定额详见表E.1。此计 算方法适用于非批量生产,产品不固定和手工操作生产线,
E.1清洗槽水消耗定额
E.2连续逆流清洗用水量计算
q= d.cs Co
式中:q一小时清洗水量,L/h; d一单位时间镀液带出量,L/h; n一清洗槽级数; Co一电镀槽镀液中金属离子含量,mg/L; C,一末级清洗槽废水中金属离子含量,mg/L; S一浓度修正系数(系指每级清洗槽的理论计算浓度与实测浓度的比值)。浓度修正系数宜通过 试验确定,当无条件试验时可按表E.2采用。
表E.2浓度修正系数S
连续逆流清洗法宜用于镀件清洗间隔时间较短或连续电镀的自动线生产。也可用于手工生产,
E.3间歇逆流清洗法用水量计算
式中:Q一每清洗周期换水量,L; T一清洗周期,h; x一镀件带出量与换水量之比: n!一清洗槽级数阶乘; S2—浓度修正系数; 式中其他符合的定义和单位同
市政管理Q=d x C,n!S, Co
表E.3浓度修正系数S
末级清洗槽废水中主要的金属离子允许质量浓度,应根据电镀工艺要求等确定,一般情况下可采用 下列数据: ①中间镀层清洗为5~10mg/L。 ②最终镀层清洗为20~50mg/L, 当末级清洗槽采用喷洗或淋洗清洗时,可采用数据的上限值
.4反喷洗清洗法用水量计算
镀件单位面积的清洗用水量宜通过试验确定,且
附录F(资料性附录)电镀废气及废水污染治理技术及效果表F.1电镀废气污染治理技术及效果序号废气种类污染因子治理技术去除效率参考值1铬酸雾铬酸雾喷淋塔凝聚回收法铬酸雾回收率≥95%2氰化氢废气氰化氢喷淋塔吸收氧化法氰化物去除率90%~96%硫酸雾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中和硫酸废气,去除率≥90%10%的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中和硝酸雾氮氧化物废气,去除率≥85%酸碱废气喷淋塔中和法氯化氢低浓度氢氧化钠或氨水中和盐酸废气,去除率≥95%5%的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中和氢氟酸氟化物(HF)废气,去除率≥85%表F.2电镀废水污染治理技术及效果废水种类污染因子治理技术去除效率参考值碱性氯化法处理技术氰化物去除率≥95%含氰废水总氰化物臭氧法处理技术游离氰根去除率97%~99%电解法处理技术氰酸根去除率≥99%六价铬化学还原法处理技术含六价铬废水去除率≥98%电解法处理技术回收率≥90%化学沉淀法处理技术含镉废水总镉去除率≥98%化学法+膜分离法处理技术回收率≥95%化学沉淀法处理技术含镍废水总镍去除率≥98%化学法+膜分离法处理技术回收率≥95%含铅废水总铅化学沉淀法处理技术去除率≥98%化学法+膜分离法处理技术回收率≥95%化学沉淀法处理技术去除率≥98%含银废水总银重金属化学法十膜分离技术回收率≥95%废水电解法处理技术回收率≥90%化学沉淀法处理技术含铜废水总铜去除率≥98%化学法+膜分离法处理技术回收率≥95%含锌废水总锌化学沉淀法处理技术去除率≥98%化学法+膜分离法处理技术回收率≥95%含总铬、六价铬、总镍、重金属混合总镉、总银、总铅、总汞、化学沉淀法处理技术去除率≥98%废水总铜、总锌、总铁、总铝化学法+膜分离法处理技术回收率≥95%等缺氧/好氧(A/0)生物处理技当进水CODcr≤500mg/L时,CODcr去除率术≥80%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综合废水(含生活污量、氨氮、总氮、总磷、水、初期雨水)当进水CODcr≤500mg/L、氮氮≤50mg/L时,物、动植物油类处理技术CODcr去除率80%~90%,氨氮去除率80%~90%18
附录G (资料性附录) 电镀噪声源强及控制措施的降噪效果
表G.1电镀主要噪声源声压级一览表
粉煤灰标准表G.2典型降噪措施降噪效果一览表
....- 电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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