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180.10-2018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10部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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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装卸、倒仓; 船舶防风、防台、防冻; 交通密集水域、危险航道、狭水道航行; 船舶过闸; 能见度不良航行; 一船舶进出港; 船舶靠离泊、锚泊; 海图作业; 船舶主要设备操作; 船舶主要设备维修保养; 加装油操作; 船舶拖带、转驳操作; 压载水操作; 船舶防污染; 登高、航外作业; 软梯、桥板、安全网操作; 进入密闭舱室作业。
6.3.3.2操作规程考虑以下内容
6.4.1设备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石油标准JT/T 1180.102018
6.4.1.1船舶建造和修理应符合国际公约、法规和规范,各类证书齐全、有效。 6.4.1.2应制定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定期进 行检测检验,确保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6.4.1.3应标识船舶关键性设备(至少包括主机、发电机和船舶电站、舵机、锚机、消防救生设备、防污 设备等),并定期检测或进行效用试验,各项记录齐全。 6.4.1.4应按船检规范保持应急通道通畅、标识清晰。 6.4.1.5 5适用时,设置覆盖安全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设备,并保持实时监控。 6.4.1.6 船舶设备设施管理资料、船舶技术资料、图纸应齐全,记录完整。 船舶设备设施管理资料应包含按要求配备的公约、规范和海图,以及各种制度、须知、操作规 程、各类台账或记录等; 船舶技术资料包含设备维护使用说明书、船舶性能资料、证书报告等; 图纸包含船舶峻工图、船舶修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图纸。
6.4.1.2应制定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定期选
6.4.2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管理
4.2.1船舶各类通道、作业平台应保持通畅.防
舶各类通道、作业平台应保持通畅.防护设施完善
6.4.2.2船舶防雷及接地设施应完好。 6.4.2.3应按船检规范要求装备经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报警装置,按规定进行检查、检验和保养,并 定期对该设备进行测试,保证正常可用。
6.4.3通导设备管理
按规定为船舶配备雷达、卫星定位系统、甚高频、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罗经等通航辅助设备,并确保 工作正常,维护保养及检查记录完整。
6.4.4备件物料工属具管理
6.4.4.1企业应制定船舶备件、物料、工属具配备管理制度。 6.4.4.2船舶易耗常用备件、物料配备齐全,并进行检查维护和及时补充
6.4.4.1企业应制定船舶备件、物料
6.4.5电气安全管理
6.4.5.1船舶电气安全的配置应符合船检规范,并保持完好。 6.4.5.2船舶爆炸危险场所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采用相应的防爆电器。
防、救生和防污染设施设
6.4.6.1船舶应按船检规范配备消防、救生和防污染设施设备。 6.4.6.2应建立消防、救生和防污染设施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检查、检验和维护保 养,保存相关记录,保证正常可用。 6.4.6.3消防、救生和防污染设施设备布置应与船舶防火控制图等法定文件和证书的要求保持一致。 6.4.6.4应定期开展效用试验
6.4.6.1船舶应按船检规范配备消防、救生和防污染设施设备。
6.5科技创新与信息化
6.5.1科技创新及应用
6.5.1.1应使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优先选购安全、高效、节能 的先进设备。
船舶机务管理系统; 船舶备件管理系统; 船员管理系统; 一船舶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 船舶缺陷及隐患管理系统; 一船舶航次管理系统。 6.5.1.4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包含但不限于:电子海图(电子航道图)、远程视频 监控等。
6.5.2.1 企业及船舶应设有电子显示设备。 6.5.2.2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置其他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包括但不 述系统:
值班管理系统;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系统;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投诉管理系统; 检查或督查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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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6.6.1.2关键操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适任船员资格证后,方可从 事相应的关键设备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
6.6.2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6.6.2.1应对相关方上船作业 保存安全教育记录。 6.6.2.2应告知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6.6.2.1应对相关方上船作业人
6.7.1.1应根据船舶类型、装卸货种、装卸方式、积载要求等情况选择合适的符合规款
.7.1.1应根据船舶类型、装卸货种、装卸方式、积载要求等情况选择合适的符合规范要求的流程。 7.1.2作业人员应了解载运货种的危险有害特性、船舶航行危险因素等信息。 7.1.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作业规定。
6. 7.2船舶进出港
6. 7.3船舶靠离泊
沿舶靠离码头及锚泊作业应严格遵安全规范
6.7.4.1应执行装卸货申报、准备、装卸作业、货物管理等各环节规定,符合相关主管机构管理规定, 保存相关记录。 6.7.4.2制定货物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船岸装卸作业联合检查、船舶密闭舱室作业和洗舱安全作业等 管理制度,符合相关主管机构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 6.7.4.3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操作规程,并指定人员对装卸作业进行管理,保存装卸和检查 记录。 6.7.4.4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按规定向主管机关办理进、出港口申报手续。 6.7.4.5 编制货物装积载、装卸计划和危险货物清单,装卸作业前进行船岸安全信息交流,保存相关 记录。 6.7.4.6 应执行《压载水管理计划》,保存相关记录。 6.7.4.7 应严格执行船、岸装卸作业联合检查制度,保存记录。 6.7.4.8 应配备货物取样检测相应的设备,并严格按货物取样检测程序操作。 6.7.4.9严格执行船舶电气、通风、避雷防护、消防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保证技术条件符合要求。
6.7.5船舶航行与停泊
6.7.6危险作业管理
水电站标准规范范本建立开洛实旭险作业许可 年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 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其他危险生产作 业。危险作业审批记录以及相应的作
应执行相关方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和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告知应急避险知识,并保 记录。相关方人员包含但不限于:货主、供应商、参观、学习、检查、码头以及第三方等人员。
6.7.8.1建立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船舶使用明火作业申报制度,并贯彻落实。 6.7.8.2 制定固定灭火系统安全操作程序。 6.7.8.3 船舶生活区张贴防火安全须知,对登船人员实行消防安全提示。 6.7.8.4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统计分析消防工作现状,完善消防工作措施。 6.7.8.5 船舶配有火灾应急应变部署表、船舶防火控制图。 6.7.8.6按规定制订消防演习计划.按计划进行演习并保存相应记录。
6.7.9.1制订船舶防污染应急计划,并得到主管机关批准。
11.1船舶应装备经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保安器材,按规定进行检查、检验和保养,并定期对该讼 行测试,保证正常可用。 11.2按规定建立船舶保安体系,严格执行登轮检查,开展定期演练并保存相应记录。
.7.12.1在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告知危 、后果及应急措施。 6.7.12.2船舶危险作业场所应设置火灾、可燃/有毒气体等声光报警装置。
企业应制订并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人员、货种、设备设施、管理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 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利 制,并保存变更记录。
ppp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制订船、岸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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