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576-2020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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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1基本要求
根据隐患危害程度及整改难度,分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安全网标准5. 1.2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隐患的性质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
5.2.2基础管理类隐患
5.2.3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但不限于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一生产设备设施 一一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一一作业场所环境 一一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一消防及应急设施 一用电安全
6. 1 隐患排查要求
以隐患排查清单为排查主要内容同时兼顾基础管理类隐患,按照“谁管控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排查, 且上级负责排查的内容,下级同时负责排查。对于职能管理活动按照“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 则开展隐惠排查工作。 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 排查要做到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如无能力开展排查,或法规规定由专门机构实施检验检测手段实施隐患排查的,由责任部门委托外 部专业机构实施,如防雷系统检测、特种设备检测、各类报警仪校准等。 企业应按照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制定隐惠排查标准 各级、各类排查发现的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报备,
6. 2 隐患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项或专业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节 假日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等。 为提高效率,排查也可以与日常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工作的合规性评价和内审工作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相结合。
6.3隐患排查组织级别
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厂(部) (科)级、班组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6. 4. 1基本要求
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包含全部应 该排查的项目清单。
应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 排查清单至少包括与风险点对应的排查事项、排查方法、排查标准、排查情况、排查周期、隐患等级、 责任单位等内容。
公司各组织级别进行隐患排查时,必须准确、全面记录排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与被检查单位 做好沟通,并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6.9.1隐患治理要求
隐惠治理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厂(部)治理、公司治理等 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 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6.9.2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 等环节。 隐患排查结束后隐患排查部门应制发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整 改时限等提出要求,并将信息向岗位员工进行通报
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并组织实 地 隐惠整改通知制 验收
6. 9. 3 一般隐患治理
由企业各车间、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立即组织 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难以立即排出的应及时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6. 9.4 重大隐患治理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隐惠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书应 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 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书,安全负责人应组织隐患存在部门及相关人员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 案应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具体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方法和措施、治理的费用和物资、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防正整改期间发生事故 的安全措施(含应急措施)。 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报告,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 管理。
6.9.5事故隐患治理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试验、检测与鉴定,根据隐惠级别,由隐惠排查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隐惠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并将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报备,实现隐惠排查治理闭环管理。验收包括验证和效果评 古两部分,其中验证就是检查措施的实现情况,是否按方案和计划的要求一一落实了;效果评估是对完 成的措施是否达到了隐患治理的目的。 对于未按期或未按要求治理的隐惠,根据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隐惠存在部门和个 人进行考核;同时,隐患治理排查部门负责督促隐患责任单位继续做好隐患的治理并对治理情况进行验 收。
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 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排查计划、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记录表、隐惠整改验收信息表、 重大事故隐惠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汇总表等内容的文件
通过隐惠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2)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3)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得到充分认识,隐惠排查水平进一步提高; (4)对隐患频率较高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价、分级,并制定完善的控制措施; (5)涉及重大风险的作业活动或区域建立规章规程,完善作业过程审批监督记录;
(6)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依据改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各类隐惠 排查表,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7)每一轮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后,应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通过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 高安全可靠性。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双重预防机制更新活动,根据风险管控再评估结论,及时更新隐惠 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等内容。 (1)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 (2)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3)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重大调整: (4)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5)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后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 (6)新、改、扩建项目完成后; (7)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
企业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与隐 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企业应主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企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应不断增强各 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熟悉、掌握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消除各类事故隐惠, 有效控制岗位风险,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edi标准10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
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惠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惠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 通报。 企业应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惠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 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 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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