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510.12-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2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

  • DB13/T 2510.12-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2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1.2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0-03-17
  • 发 布 人: 13648167612
  • 原始文件下载:
  • 立即下载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a)系统所有的管路连接牢固,阀门无漏料、漏水、漏气现象; b)与腐蚀性化学品接触的作业人员应配备有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且作业现场应设置冲洗和喷淋 设施; c)所有的槽罐无泄漏,无被腐蚀的痕迹,搅拌器工作正常,无明显的振动和异常噪音 d)供料泵工作稳定,无漏料现象; e)管路吊、支架连接牢固,系统运行时,管路无明显的振动,设备无异常的噪音

    3.10.8造纸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运转正常,润滑良好,各部件轴承温升正常; b)传动轴无变形,皮带轮等传动装置完整无损,减速机及各部分齿轮啮合正常,无严重磨损; c)真空压榨辊的真空箱结构完整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密封良好,压榨石辊辊芯轴结合牢固; d)由气压、液压控制的真空伏辊、压榨辊、压光辊等操作工位安装压力显示表,压力符合工艺要 求,当辊卸压时有安全限位装置; e)烘缸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规定; f)刮刀平直,紧贴缸面,接触良好,活动刮刀移动灵活; g)引纸系统的引纸绳无破损,接头牢固。引纸处光线充足,无碎纸等杂物。压缩空气吹纸及剥纸 引纸装置齐全完整; h)手工引纸造纸机的压榨辊、压光辊进纸方向压区应安装防护装置; i)排汽罩及管路完整,无破损,无滴水现象。 .10.9施胶机的施胶辊压力适中,无漏胶现象。溢流管畅通无外溢现象。加压气囊伸缩自如,无老化 现象。操作平台牢固,表面无胶液。

    3.10.10卷纸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传动系统运转平稳,无振动,无杂音;零部件齐全,无严重磨损;各操纵、压紧、离合、制动 等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b)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纸轴托臂、支架均有防止纸轴脱落的安全措施; d)自动引纸装置安全设施齐全,手动引纸有防止手挤伤的安全措施; d)两侧均设有警戒红线,警戒线内区域不应作为通道使用。

    3.10.11辐射仪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等文件应齐全; b)在使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防辐射标志牌; e)应设有启动报警装置; d)放射源应有源托、源闸、电离辐射屏蔽等安全防护装置,且应抗腐蚀; e)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联系生产厂家进行拆除、封存、运输、维修; f) 使用I类、I类、ⅢI类放射源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应当依法 实施退役。使用放射源的企业应当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

    DB13/T 2510. 122017

    者返回原出口方;IV类、V类废旧放射源应进行包装整备后送交有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 贮存单位贮存; )非密封放射源的管理应符合GB11930的规定。

    3.11.1涂布机压辊之间的防护栏应齐全且无松动;操作台应结实牢固,表面无涂料;传动系统的防护 装置应齐全;胶辊轴承润滑良好,轴头防护无松动。气压(液压)系统的防护装置应齐全。

    a)传动装置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完整; b)压光铸铁辊的辊面符合设备技术规范,运转平稳,无窜动现象; c)高速运转时基础无振动; d)刮刀平直与辊面接触良好,无翘口,卷刃等缺陷; e)加压机构、提升机构、限位机构等零部件完整,动作无卡阻,

    3.12纸制品加工设备

    3.12.1复卷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传动系统及底辊运转正常,无振动,无杂音; b)分切刀和升降装置无卡阻; c)各操纵、升降、推卸、压紧、离合、制动等装置动作无卡阻; d)控制台仪表系统液压、气动元件等无卡阻; e)设备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3.12.2切纸机应符合JB/T8115的规定。 3.12.3 瓦楞纸板卧式平压模切机应符合JB/T11015的规定。 3.12.4瓦楞纸板印刷开槽模切机应符合JB/T11465的规定。 3.12.5卫生产品生产机械应符合GB/T28387.4的规定。 3.12.6纸张压痕机应符合GB/T28387.1和GB/T28387.4的规定,

    包装机应符合JB7233的规定。

    包装机应符合.JB7233的规定。

    特种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15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锅炉房的耐火等级、出入口的设置、内通道、通风设施、报警装置应符合GB50016和GB50041的规 正。

    燃气管道应符合GB50028的规定

    3.16.1压缩空气站的设置应符合GB50029

    压缩空气站的设置应符合GB50029的规定。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天津地区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河北地区应符合DB13/T251 的规定。

    DB13/T 2510.122017

    3.16.2空气压缩机外露的联轴器、皮带转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空压机保护 盖应安装到位,门、顶盖应关闭。所有紧固件和各种盖帽、接头或装置等应紧固、牢靠。 3.16.3空气压缩机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应清晰完好。 3.16.4固定式压缩机还应符合GB10892的规定, 3.16.5压缩空气站内的简单压力容器应符合TSG21的规定。

    污水处理设备应符合GB/T28742的规定

    空调系统应符合AQ7004和GB9237的规定

    空调系统应符合AQ7004和GB9237的规定。

    金属加工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夹具与卡具的零部件与连接部位应完好,与卡具配套的夹具紧密协调; 易产生松动的连接部位应有防松脱装置,各锁紧手柄齐全; 夹卡刀具、工件的螺钉齐全,螺丝无不全、滑扣等现象; 1 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顺序动作电气与机械联锁装置、事故联锁装置、紧急制动 装置、机械与电气自锁或互锁装置、音响信号报警装置、光电等自动保护装置、指示信号装置 等应灵敏; e 限位装置应安全可靠、位置准确,运动机构的行程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操作手柄档位分明、图文标示相符、定位可靠,操纵杆不应因振动和齿轮磨损而脱位: 多 应配备拉屑钩、夹屑钳、扒屑铲、毛刷等清屑专用工具; h 设备清扫和维护时应停机作业。

    砂轮机的防护罩、挡屑板、托架、砂轮片以及安装和使用应符合GB4674的规定。

    焊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焊机设备及其电气线路应符合GB15578的规定,电气接地及检测应符合GB/T10235的 b)设备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或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 c)室内作业场所应有通风装置,多台焊机在同室工作时,应安装强制排风设施。

    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a)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及手柄、开关、电源线长度、绝缘电阻检测和选用等应符合GB3883.1 和GB/T3787的规定; b)应建立电动工具台账,登记种类、数量、保管和使用人、绝缘电阻检测情况等; c)手持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保护接地线(PE)连接应完好无损。

    电应符合GB/T28387.1和相关标准要求”

    3. 25. 1一般要求

    消防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消防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25. 2粉尘防爆要求

    DB13/T 2510. 122017

    3.25.2.1涉及粉尘的 吉格构。如房为多层设计,划为雅架结 构,并保证四周墙体设有足够的泄爆面积,一层以上楼层应具有独立安全出口。 3.25.2.2所有产尘点应装吸尘罩,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各除尘系统管网简不应互通互连 3.25.2.3除尘管道应采用除静电钢质金属材料制造。除尘管道截面应采用圆形,管道上不应设置端头 和袋状管。水平管道每隔6m应设有清理口。管道接口处采用金属构件紧固并采用与管道横截面面积相 等的过渡连接。

    3.25.2.2所有产尘点应装吸尘罩,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各除尘系统管网简不应互通互连 3.25.2.3除尘管道应采用除静电钢质金属材料制造。除尘管道截面应采用圆形,管道上不应设置端头 和袋状管。水平管道每隔6m应设有清理口。管道接口处采用金属构件紧固并采用与管道横截面面积相 等的过渡连接。 3.25.2.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3.25.2.5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 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 行跨接。 3.25.2.6生产之前应提前启动除尘器,系统停机时应先停生产设备,然后关掉除尘器并将滤袋清灰

    3.25.2.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3.25.2.5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 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 行跨接。 3.25.2.6生产之前应提前启动除尘器,系统停机时应先停生产设备,然后关掉除尘器并将滤 将粉尘全部从灰斗内卸出。除尘器灰斗卸灰时,灰斗处应安装锁气卸灰装置。 3.25.2.7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应停止生产

    3.25.2.7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应停止生产

    3.25.2.8粉尘作业场所门口应安装静电导除装置,进入产生粉尘现场前通过采取触摸静电导 除身体静电。进入产生粉尘现场的人员不应穿带铁码、铁钉的鞋,同时不应使用铁器敲击墙壁 备、管道及其他物体。在检修和清理作业过程中应使用铜、铝、器、竹器等防爆工具并尽量 发生。

    3.25.2.9清扫过程中不应使用压缩空气等进行吹扫,可采取负压吸

    3.25.3危险化学品

    3.26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粉尘浓度、有毒物质浓度、噪声强度等,应符合GBZ2.1和 的规定。

    3.26.2职业病危害控制

    3. 26. 2. 1粉尘

    产尘作业岗位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 a)纸制品加工设备切刀等粉尘逸出部位设置吸尘罩; b)设置或配备真空吸尘清扫装置 c)合理组织造纸机、卫生产品生产机械等流水线作业生产场所的通风换气,限制室内的空气流速

    3.26.2.2有毒物质

    产生有毒物质作业岗位应采取下列防毒措施: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天津地区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河北地区应符合DB13/T2510 的规定。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天津地区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河北地区应符合DB13/T2510 的规定。

    DB13/T2510.122017

    a) 添加化学原料宜采用自动泵人或负压吸人工艺; 储存液态化学原料的场所应设置围堰或导流槽(沟),围堰的容积应不小于最大单罐地上部分 储量。从围堰或导流槽(沟)引出的排水(排污)管(沟)应汇集到专用的污水池; 包装喷码、热熔胶粘合等逸出有毒有害物质的部位设置排风罩。

    产生噪声超过85dB(A)的设备噪声控制应包括下列措施: 车间内墙体、顶棚使用吸声材料,且无缺损; D 应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控制措施; c)隔音罩、板等完好,设备运行时不应散开

    产生噪声超过85dB(A)的设备噪声控制应包括下列措施

    3.26.2.4高温高湿

    3. 26. 2. 5电离辐

    电离辐射的控制应采取下列措施: a) 工作场所实行分区分级管理: n 应在铺有塑料或不锈钢等易去除污染的工作台面上或瓷盘内进行; 应尽可能缩短操作时间,利用合适的屏蔽或长柄操作机械等防护措施; d)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裸手直 接触放射源

    3.2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 27. 1一般要求

    应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培训合格并应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 劳动防护用品上岗

    3.27.2呼吸防护用品

    3.27.3听力防护用品

    对于接触生产性噪声8h等效连续A声压级Laeq≥85dB(A)的操作人员,用人单位应为其配备 护用品,并且使得工人佩戴耳防护用品后的有效A声压级<85dB(A)

    3.27.4头部防护用品

    头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女工应配备专用工作帽,且应确保将头发包裹于帽内; b) 在使用前应检查安全帽上是否有外观缺陷,各部件是否完好,无异常; C 不应在安全帽上打孔,不应用刀具等锋利、尖锐物体刻划、钻钉安全帽; d 不应在帽壳上涂敷油漆、涂料、汽油、溶剂等: e 安全帽使用应按照GB2811的规定选用佩戴,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

    3. 27.5面部防护用品

    3.27.6手部防护用品

    手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a)除检维修作业外,不应佩戴手套; b)在可能接触刀具的检维修作业中,应佩戴防切割的机械危害防护手套:

    )在可能接触烘烤、高温液体的作业岗位上,应配备耐高温手套

    3. 27. 7 足部防护用品

    部防护用品应包含保护包头,且鞋底应防滑。

    B.28操作人员行为规求

    3. 28. 1一般要求

    DB13/T 2510. 122017

    3.28.2.1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前,应进行审批,并清理现场易燃物,确保易燃物品与动火点保持安全距离; 动火现场周边应配备灭火器材; 对于现场条件可能引发起火的动火作业,如外墙保温层动火、在储存和输送易燃易爆物质的储 罐、管道等密闭空间内动火等,应制定动火方案,规定动火的步骤、方法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等。

    3.28.2.2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符合下列要求: 作业前,应进行审批,且无固定站立部位或站立部位无防护的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 应悬挂在建筑物设施或固定装置上: b) 不应使用叉车、电瓶车等厂内机动车载人登高; 梯子、升降台使用处下方可能坠落的半径范围内,不应堆放杂物; d) 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应往下抛掷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 使用的各类梯台结构件不应有脱焊、变形、腐蚀、断开和裂纹等缺陷,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

    3.28.3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应符合GB8958和GBZ/T205的规定,以及下列要求:

    DB13/T 2510.122017

    a 生产作业现场的浆池、地坑、槽、罐、雨水收集池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应有明显的 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置警示灯; b) 在进入浆池、地坑、槽、罐、雨水收集池等部位作业前,应进行审批,并对有限空间内部强制 通风、放尽残剩浆料或污水,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氧气浓度检测,浓度符合安全指标后, 方可准备进行作业; C 作业时,应佩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等,当有限空间内 存在可燃气体和粉尘时,所使用的器具应防爆; d) 不应携带明火或易燃、易爆等有可能造成安全隐惠的物品; e 作业时,应有监护人,监护人不应擅离职守,并且与作业人员随时保持联系; 在浆池、地坑、槽、罐、雨水收集池内作业时,连续操作时间不应超过1h,操作期间应对有 毒有害气体浓度和氧气浓度全程监测;遇有头昏、恶心、呕吐等现象应立即出孔救护; 作业完毕后应清点人员、机具、设备,并将孔口盖封好,恢复原状后方可离开。

    装卸作业符合下列要求: 起吊前应进行审批,并对电机设备和吊钩防脱卡进行检查; 操作时思想高度集中,开车前要发出音响信号,并注意观察附近设备和人员活动情况; 不应超负荷起吊,对所吊重物重量估计不足时,应作试吊试验,以防止超负荷起吊发生钢丝绳 断裂事故: d 吊运物件要稳起稳落,不应进行剧烈摆动、忽起忽落等冒险操作; 物件应垂直起吊,不应斜吊或远距离拖吊,吊运件不应从作业人员的上方通过; 在运行中发现吊机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未找出故障原因前不应开机; 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发现断股,应及时调换: h 对各种连接螺栓、吊钩等受力部件要经常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损坏或裂纹要及时更换: 封盖篷布时,应配备专用梯子用于上下货垛,不应徒手牵拉封垛绳上下

    3.28.5.1引纸作业

    引纸作业符合下列要求: a)运用引纸速度,按纸幅运行路线引纸,可使用爬行速度引纸的设备,应用爬行速度引纸; b)手工向压光机引纸时,手应握成拳形,将纸页拉伸出一段,再引向辊筒; 手工向卷纸机引纸时,手不应离进口太近

    3.28.5.2切纸作业

    开车前应先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再发开车信号,而后开车: b 开车引纸时,先开慢车,手指不应靠近圆刀或压纸辊。长刀口掉纸不应用手往上送 C 开车后,如发生任何故障,应停车处理; d 纸张调整方正度应减速进行; 辊轴上缠纸边,不应用手拉,应停机处理; f 运转中手不应在上下刀口处工作: 校刀或车上磨刀应切断电源、上锁并挂警告牌,

    4.1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相关标准

    4.1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T1322.1的规定。天津地区应符合DB12/T724.1的规定。河北地区应符合DB13/ 的规定。

    DB13/T 2510. 122017

    4.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A。 4.3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B。 4.4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C。 4.5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D。 4.6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E。 4.7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F。 4.8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G。 4.9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H。 4.10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I。 4.11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J。 4.12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K。 4.13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L。

    4.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A。 4.3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B。 4.4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C。 4.5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D。 4.6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E。 4.7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F。 4.8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G。 4.9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H。 4.10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I。 4.11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J。 4.12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K。 4.13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L

    A.1表A.1给出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DB13/T2510122017

    表A.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续)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3/T2510122017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3/T 2510.12—2017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评定要评定细评定条款分值评定扣分对应序号评定内容素分值项分值北京天津河北评分标准得分说明条款地区地区地区编号安全生产培训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少于12学时:b)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单位(厂)、部门(车间)、基层(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职间不应少于8学时: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取证或证书过期1. 5. 3c)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3的,扣2分;3. 1其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卫生培训不应少于16学时,2)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1每年继续教育不应少于8学时:分.d)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初次职业卫生培训不应少于8学时,每年继续教育不应少于4学时。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岗位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应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人1. 5. 4定,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期员未取得相应资格或资格过期的,3. 1 多参加复训和复审,每人次扣1分1. 5. 5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2相关培训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1新接受部门(车间)和基层(班组)的安全培训分.3. 1 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从业人员接触职1. 5. 6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2相关培训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3. 1培训、职业卫生培训。1. 5. 7企业应对相关方作业人员(短期临时作业人员、实习学生、学习参观人2相关培训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1员及其他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3. 121

    DB13/T2510122017

    生产标准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3/T2510122017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建筑标准规范范本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3/T2510122017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
  • 安全生产标准 生产标准 评定标准
  • 相关专题:

相关下载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