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DB/Z 69-2018 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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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参与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包括首次工作时对相关人员进行 后续年份开展的持续性培训。
5.3建立温室气体信息管理程序
应建立温室气体信息管理程序文件,文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 应建立和保持用于文件和记录的保管程序。 应保存和维护用于温室气体清单设计、编制和保持的文档,以便核查。该文档无论是纸质的、电子 的还是其他格式的,均应按照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 b)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程序 应包括组织边界、运行边界、基准年的设定、排放源的识别和排放量的计算等。 C)数据质量管理程序 应对数据准确性与完整性进行常规检查,定期进行评价,寻求改进数据质量的机会。
应设定基准年,并确定组织边界和运行边易
应规定温室气体排放的基准年,以便提供参照或满足目标用户的预定用途。 选择和设定基准年时组织应: a 使用有代表性的温室气体活动数据(一般可以是典型年的数据、多年平均值或移动平均值) 对基准年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量化; 6 选择具有可核查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基准年; C)对基准年的选择做出解释; d)如果出现基准年改变的情形,应对其中的任何改变做出解释。 注1:“典型年”是指组织温室气体活动数据收集完整、量化数据质量高、生产及设备稳定的年份 注2:“移动平均值"指每次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时,总以距离最近的多个连续年份的平均排放量作为基准民用航空标准,以消除 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异常波动,使温室气体排放量能进行有意义的比较
应以独立法人为原则,采用运行控制权法确定组织拥有或控制的生产系统边界。生产系统包括主 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及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 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
注:附属生产系统原则上不包含职工宿舍在内
应确定组织拥有或控制的业务的直接与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的边界,并形成文件。如果运行边界发生 变化,应做出解释。 组织的运行边界可分为下列2个类别: a)范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这部分温室气 体排放应予以量化。 注:组织应对源自生物质或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予以单独量化和报告,结果不应计入范 围1。 6 范围2: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组织消耗的外部输入的电力、热、冷或蒸汽生产所产生的间 接温室气体排放。这部分温室气体排放并非发生在组织边界内部,但应予以量化。 注:组织应对源自生物质或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予以单独量化和报告,结果不应计 入范围2。
应识别范围1、范围2的温室气体源,并形成文件。 按下列方案对范围1进行分类: 固定燃烧排放:制造电力、热、冷、蒸汽或其他能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b 移动燃烧排放:组织拥有或控制的原料、产品、固体废弃物与员工通勤等运输过程产生的温室 气体排放; 过程排放:生产过程中由于生物、物理或化学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逸散排放:有意或无意的排放。 范围2包括外购电力、热、冷和蒸汽等。 附录C给出了常见行业的排放源识别,组织应识别范围1和范围2内所有的排放源。 应将排放源识别工作的过程与结果形成文件,应填写表A.1《排放源识别表》。
应选择和使用能得出准确、一致、可再现的结果的量化方法。应对量化方法的选择加以说明,并对 先前使用的量化方法中的任何变化做出解释 常见的量化方法包括以下2种: a) 排放因子法 温室气体排放量=温室气体活动数据×排放因子×GWP..... ·(1); 注: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GWP值为1。 6 物料平衡法 一些化学反应等过程中涉及物质质量与能量的产生、消耗及转化,可以利用物料平衡的方法来 计算某些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应考虑所选排放因子在计算期内的时效性,确保其满足相关性、一致性、准确性的原则。应对温室 气体排放因子的确定或变化做出解释,并形成文件。 排放因子按照数据质量依次递减的顺序分为下列6类,应优先选择数据质量较高的排放因子: a 测量/物料平衡法获得的排放因子:包括两类,一是根据经过计量检定、校准的仪器测量获得 的数据;二是依据物料平衡法获得的因子,例如通过化学反应方程式与质量守恒推估的因子: b) 相同工艺/设备的经验系数获得的排放因子:由相同的工艺或者设备根据相关经验和证据获得 的因子; 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排放因子:由设备的制造厂商提供的与温室气体排放输出相关的系数计算所 得的排放因子; d) 区域排放因子:特定的地区或区域的排放因子; f 国际排放因子:国际通用的排放因子。 应将相关的工作形成文件,填写表A.3《排放因子选择表》。常见的排放因子参见附录E。 注:排放因子可以来源于公认的可靠资料,如来自于《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2006年IPCC国家温室 气体清单指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等公布的排放因子。 4计算排放量 应根据所选定的量化方法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计算,相关结果应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表示 应填写表A.4《排放量计算表》 对某些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在技术上不可行、量化成本高而收效不明显,且量化结果低于排除门槛
应根据所选定的量化方法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计算,相关结果应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ze)表示, 应填写表A.4《排放量计算表》 对某些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在技术上不可行、量化成本高而收效不明显,且量化结果低于排除门槛 的直接或间接的温室气体源可排除。对于在量化中所排除的温室气体源,应说明排除的理由。 注:组织温室气体量化的排除门槛设定为0.5%,即所有被排除的排放源的排放量之和不得超过受核查方温室气体 排放总量的0.5%
将源层次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到组织层次并形成文件,填写表A.5《温室气体排放汇总表》
组织应规划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活动,用于指导排放数据产生、记录、传递、汇报和报告工 作的执行。
典型的数据质量管理流程如图2所示。为了保证效率和完整性,组织应将相关方案整合到其已有的 管理体系,并按照表1中的措施开展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表1数据质量管理方案
组织应开展数据质量内部核查工作,对系统和数据进行核查,保证数据准确性和质量 有效性
应对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过程中的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评价。应根据表2分别对活动数据、排 数据的数据质量等级进行评分
表3温室气体清单质量等级表
应选择数据质量等级(参见8.2和8.3)较高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并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对 质量的改进应形成相关文件。 应开展内部审核,公正客观地评审所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
10编制温室气体清单和报告
10.1编制温室气体清单
温室气体清单应按照组织层次形成下列文件: a)排放源识别表; b)活动数据收集表; c)排放因子选择表; d)排放量计算表; e)温室气体排放汇总表。 以上文件的编制参见附录A《温室气体清单》
10.2编制温室气体报告
温室气体报告应包括: a)责任人; b)报告所覆盖的时间段; c)所选择的基准年的温室气体清单(当组织边界、运行边界或温室气体量化方法发生变更,并达 到预先设定的重要限度时,应重新编制基准年温室气体清单); d)对基准年或其他温室气体数据的任何变更或重新计算做出解释; e)对组织边界和运行边界的描述; f)阐明量化方法的选择,或指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g)对先前使用的量化方法中的任何变化做出解释; h)所采用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的文件或参考资料; i)对任何温室气体源的排除做出解释; i)对源自生物质或生物质燃料燃烧的排放进行识别; k)温室气体排放以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进行量化。 温室气体报告的编写参见附录B《温室气体报告框架》
温室气体报告应包括: a)责任人; b)报告所覆盖的时间段; c)所选择的基准年的温室气体清单(当组织边界、运行边界或温室气体量化方法发生变更,并达 到预先设定的重要限度时,应重新编制基准年温室气体清单); d)对基准年或其他温室气体数据的任何变更或重新计算做出解释; e)对组织边界和运行边界的描述; f)阐明量化方法的选择,或指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g)对先前使用的量化方法中的任何变化做出解释; h)所采用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的文件或参考资料; i)对任何温室气体源的排除做出解释; i)对源自生物质或生物质燃料燃烧的排放进行识别; k)温室气体排放以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进行量化。 温室气体报告的编写参见附录B《温室气体报告框架》
表A.1排放源识别表
表A.2活动数据收集表
*2活动数据类别:指活动数据的来源:活动数据评分:活动数据类别对应不同的活动数据评分。 。活动数据类别及相应的评分请参见下表:
活动数据类别 活动数据评分 1.连续测量 6 2.间歇测量 3 3.推估 1
表A.4排放量计算表
*排放量数损评分请参见9.2
*排放量数损评分请参见9.2
(1)温室气体排放范围及排放量
表A.5温室气体排放汇总表
(3)温室气体排放源排除的说明
第三章组织边界及运行边界
描述组织边界。如果组织边界有变动,需详细描述。 3.2运行边界 填写排放源识别表。
第四章温室气体计算说明
4.1量化方法及排放因子说明
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主要依据排放因子法计算,最终结果须以吨二氧化碳当量(1CO2e)为单位 其中,各排放源排放量计算说明如下:
注2:若存在源自生物质或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组织应提供相关证据
注2:若存在源自生物质或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组织应提供相关证据
证明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佐证资料都应调查收集,以确保数据的可信度,并将相关材料保留在权责单位内, 续查核追踪的依据。保存年限为10年。
凡能证明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佐证资料都应调查收集,以确保数据的可信度,并将相关材料保留 以作为后续查核追踪的依据。保存年限为10年。
4.3排放源的排除说明
4.4量化方法变更说明(如有) 若量化方法发生改变,需加以说明。 4.5关于源自生物质或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若存在源自生物质或生物质燃料燃烧的排放,需加以说明。
1量化方法变更说明(女
第五章温室气体排放量 列出温室气体排放汇总表。 应对源自生物质或生物质燃料燃烧的排放进行量化,但排放量不计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第六章其它说明 说明本报告内容符合深圳市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和报告指南的要求,以及组织针对报告的其它说明, 组织在减排方面的活动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常见排放源
表C常见排放源识别示例
特殊行业仅列出特有的排放源/设施,组织识别时应包括一般行业中列出的常见排放源/活动 组织应仅考虑来源为工业生产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对空气分离法及生物发酵法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予 和报告。
a 固定燃烧排放:燃料的消耗量,例如:天然气的使用量可以通过供货单、发票与台账等途径 查询; b)移动燃烧排放:燃料的消耗量、车辆的行驶里程数,例如:车辆汽油、柴油的使用量可以通 过加油卡记录、发票、结算单、组织内部记录等途径获得; c)过程排放:原材料的采购量等,可以通过组织内部记录获得; d)逸散排放:原材料的采购量等,例如:灌装CO2的逸散量可以通过供货单、发票或台账与相 应的逸散系数进行计算获得; e)外购电力、热、冷或蒸汽:电力、热、冷或蒸汽的消耗量,可通过供应商提供的缴费单据、发 票或组织内部抄表记录等途径获得,
表 E.1外购电力排放因子
法兰标准2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因
热值含碳量数据来源于《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表
表E.3水煤浆排放因子
以煤作为生产蒸汽的能源为例,可按如下方法计算蒸汽排放因子: 煤排放因子×蒸汽热值 蒸汽的排新旧子
表E.4蒸汽排放因子
等作为能源生产的蒸汽的排放因子,可参考以上方法进
安全标准表E.5生物质燃料燃烧排放因子
量数据来源于《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第2卷表2.3,经过换算得到; 吸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表1.7中无该燃料的碳氧化率数据,取缺省值100%: 废木材"热值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6年)》附录; 固体生物量"热值数据来源于《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第2卷表1.2,经过单位转换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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