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DB/Z 70-2018 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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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3 实质性偏差
核查机构应按照文件审核、编写抽样计划和现场核查计划以及现场核查的程序对组织的温 放实施核查。
市政管理5. 3. 2 文件审核
核查组应对组织提交的温室气体清单和报告、此前相关的核查报告和温室气体清单以及温室气体信 息管理体系(包括职责权限确定、人员培训、温室气体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程序、 数据质量管理程序等)文件进行审核。 核查组宜对组织提交的工艺流程图、电力计量网络图、组织平面布局图、组织架构图、《工业企业 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设备清单、燃料清单等)进行审核。 核查组应记录并保存文件审核表,参见表A.1《文件审核表》。
5.3. 3. 1概述
核查组在制定抽样计划时,应考虑: a) 核查范围: b) 核查准则; c) 所需的定量或定性数据的数量和类型; dy 选择有代表性样本的方法; e) 潜在错误、遗漏或错误解释的风险; f) 先前的核查结论,如适用
核查组在制定抽样计划时,应考虑: a 核查范围: b) 核查准则; c) 所需的定量或定性数据的数量和类型; dy 选择有代表性样本的方法; e 潜在错误、遗漏或错误解释的风险; f) 先前的核查结论,如适用
5. 3. 3. 2 抽样方法
核查组应确定各排放源/设施的抽样比例,应参照下列抽样方法: 人 如果组织包含多个场所,应首先识别和分析各场所的差异。当各场所的业务范围和温室气体源 的类型差异较大时,则每个场所均要进行现场审核;仅当各场所的业务活动、设施、设备以及 温室气体源的类型均较相似时,才对场所进行抽样。抽样的场所数Y=/x(X为总的场所数, 数值取整时进1),最多不超过20个。当存在4个及以上相似场所时,当年抽取的样本与上 年度抽取的样本重复率不超过50%。 b)应考虑为每个抽样场所制定单独的抽样计划: 燃烧化石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根据各排放源活动数据的数量水平,原则上应对所有相 关活动数据进行100%核查,如果活动数据的核算单据量很大,抽样比例至少为60%,且 为典型排放的月份; 过程排放:原则上应对所有相关活动数据进行100%核查,如果活动数据的核算单据量很 大,抽样比例至少为60%,且为典型排放的月份: 一逸散排放:抽样比例至少为30%,且为典型排放的设备; 一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所有月度汇总活动数据进行核查,即抽样率为100%。 注1:单据量很大,指活动数据的证据(通常指纸质发票、报销单、验收单等)零散、数量多,且每张单据 上记录的活动数据计算出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对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很小。 注2:在过程中某些原辅材料在化学反应等过程中会产生温室气体:因受生产订单、业务淡旺季等的影响, 这些原辅材料的月度消耗量会呈现波动的情况。在年消耗均线之上的月份称为典型排放的月份。 抽样计划表参见表A.2《抽样计划表》。在核查中,当发现温室气体信息和数据有实质性偏差等方 的问题时,应对所选择的抽样方法和信息样本做出相应的更改
5.3.4现场核查计划
5. 3. 4. 1概述
现场核查计划应包括核查准则、核查范围、实质性偏差门槛值、核查活动及日程安排等内容。 原则上,现场核查应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现场核查和第二阶段现场核查),每个阶段现场核 查均应制定现场核查计划。如果组织的运行边界比较简单、排放源较少,且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较完善, 则可只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必要时,可现场修订核查计划。
5.3.4.2第一阶段现场核查计划
5.3.4.3第二阶段现场核查计划
第二阶段现场核查计划内容应重点考虑下列方面: 重新检查和跟踪第一阶段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 b) 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过程,包括选择量化方法、收集活动数据、确定排放因于以及计算温室气 体排放量等; C) 基准年的重新计算(如适用); d) 现场重要排放源的核查; e) 温室气体数据和信息; 温室气体信息管理体系; g)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与报告。 现场核查计划表参见表A.3《现场核查计划表》。
现物宜, 在首次会议上,核查组向组织介绍本次现场核查的工作范围、核查准 法、核查组成员和核查流程等。第二阶段现场核查的首次会议,核查组 现事项。此外,组织应介绍其指定的现场核查的温室气体小组和负责人 在核查过程中,核查者应做好核查过程记录,以备后续查验。所采取 述内容: 现场观察作业活动: 现场检查计量器具等; 抽样原始数据和信息以检查数据的追溯性; 检查相关文件、记录和凭证等; 确认报告的温室气体计算过程和结果是正确的; 与涉及到的系统、程序、运行控制的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和讨论 在末次会议上,核查组应总结本次现场核查发现。 核查发现表参见表A.4《现场核查发现表》
5.4温室气体信息管理体系评价
5.4.1温室气体管理资源评价
c)时间和资源配置决策方式; d)人员培训
5.4.2温室气体管理程序评价
核查者应按下列进行评价: a) 温室气体数据和信息等文件和记录的保管按照信息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收集、归档、保存及管 理的过程; b) 确定组织边界的过程及其论证; C) 识别温室气体源的方法; d) 识别测量技术和数据源的方法; e 温室气体量化方法的选择、论证和应用; 收集、处理和报告温室气体信息的过程与工具的选择和应用; g) 对其他有关系统所产生的影响的评价方法; h) 对信息体系修改的授权、批准及形成文件的程序; ·. 对数据和信息的常规检查、定期评价以寻求改进数据质量的程序
5.4.3对错误的例行检查
温室气体信息管理体系中如存在例行错误检查中的输入、转换和输出,对不同系统间信息传输的检 查,协调过程,周期性比较,内部审核活动,管理评审活动等活动,核查者应对其进行评价。 检查温室气体信息的方法可归纳为输入控制、转换控制和输出控制三种类型。 输入控制:对数据从测量或量化值转化为有形记录时所发生错误的检查; 转换控制:对输入数据进行汇编、转换、处理、计算、估算、合并、分解或修改时所发生错误 的检查; 一输出控制:围绕温室气体信息的配送和在输入、输出信息间进行比较时所发生错误的检查。 表1中列出了常用的错误检查方法,如下所示:
5.5温室气体数据和信息评价
5.5温室气体数据和信息评价
核查组应从下列方面对组织的温室气体信息进行评价: 温室气体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透明性、相关性和(必要的)保守性,包括原始数 据的来源; 所选用温室气体排放量化方法的适用性; 通过其他量化方法对温室气体信息进行交义检查: d) 对用来监测和测量温室气体排放的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的制度(如适用); e 其他可能对温室气体量化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
5.5.2.1温室气体信息分类
支持温室气体信息准确性和可靠性的程度取决于数据来源和收集、计算、传输、处理、分析、合并、 分解和储存温室气体信息的方式。对温室气体信息进行分类有助于核查者判断不同信息来源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 表2提供了根据排放分类和温室气体量化方法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查时所评价的信息类型的示 例。
表2温室气体排放信息评价示例
5. 5. 2. 2 证据类型
核查活动一般收集的证据包括物理证据、文件证据和证人证据3种类型: a)物理证据:指可见的或可触及的,如计量燃料或其他公用资源耗用的仪表、排放监测设备、校 准设备等。物理证据是通过对设备或过程的直接观察取得的。物理证据有说服力,因为它能够 证实被核查的组织确实在收集相关的数据; 6 文件证据:指以纸质或电子媒介记载的信息,包括运行和控制程序、工作日志、检查单、票据 和分析结果等。文件证据应以查看原件为基本原则,在有据可循的情况下可接受电子扫描件、 复印件以及照片等形式; 证人证据:指通过和从事技术、操作、行政或管理等方面的人员面谈收集的信息。证人证据为 理解物理证据和文件证据提供了背景信息,但其可靠性取决于面谈对象的知识水平和客观性
5.5.2.3检验方法
核查中,可采用多种检验方法,如对数据进行交叉检查,以检查是否有遗漏或抄写错误;对历史数 居进行验算;或对证明某项活动的文件进行交叉检查。检验的类型应包括: a)寻求根据:通过追溯原始数据的书面材料来发现所报告的温室气体信息中的错误。例如:通过 付款部门保存的供方发票对外购燃油数量进行核实,由此断定所报告的温室气体信息都是有依 据的。 b 验算:检查计算是否正确。 ? 数据追溯:通过交叉检查原始数据记录来发现所报告的温室气体信息有无遗漏。例如:对测量 多个排放源所测得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交叉检查,以便核查者核实所有排放源都纳入了清 单之内。 d) 确认:寻求独立第三方的书面确认。这可以用于核查者无法进行实际观测的情况,例如:对流 量计的校准。
5.5.2.4异常情况的评价
5.5.3温室气体信息的交叉检查
在许多情况下,存在不止一种对温室气体信息进行量化的方法,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原始数据。 这样可以对温室气体信息的量化进行交叉检查,以提高信息质量。交叉检查的类型包括: 过程范围内的内部交叉检查; 组织范围内的内部交叉检查; 行业范围内的交叉检查; 比对国际信息进行交叉检查。 交叉检查应采用信息化系统、通知单、收据、发票、合同以及抄表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的交 叉检查操作可参考附录B。
5.6核查准则符合性评价
核查者应确认组织是否遵守核查准则。核查者应根据核查准则评价组织是否: a 已经采用准则要求的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的方法; b 所提交报告的内容是完整的、一致的、准确的和透明的; C 标准的原则和要求有充分的理解并有能力满足; 已对组织边界的显著变更做出论证并形成文件。这些变更是在上次核查期以后发生的,可能引 起组织排放的实质性改变,
5.7温室气体量化结果评价
核查者应评估在温室气体信息管理体系、温室气体数据和信息的评价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是否充分, 是否能够支持温室气体量化结果。核查者在评估收集的证据时应考虑排除门槛,并对温室气体量化结果 的实质性偏差做出结论。 如果组织对温室气体量化结果做出修改,核查者应对修改后的温室气体量化结果进行评价,以确定 所提供的证据能够支持这些修改,
5. 8. 1核查报告
核查机构应将核查的过程和结果形成报告。核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核查组织名称; b 组织温室气体报告覆盖时间段; 核查准则; d) 实质性偏差门槛值; e 核查范围; ) 核查小组; g) 核查方法与程序; h) 温室气体排放源的排除; 1) 核查发现是否全部纠正和澄清; j 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汇总; k) 核查结论; 1) 核查报告撰写人、技术评审及批准人; m)核查报告的日期。 核查报告参见表A.5《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核查者应先将核查报告草案提交组织,以确认相关信息的正确性。如果组织对其正确性满意,方 布核查最终版本。如组织要求对报告草案做出重大更改,修改后的内容在发布前应取得核查组长的
核查机构应对核查组提交的过程文件及核查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及规范性进行技术审核。 过程文件应包括且不限于文件审核表、抽样计划表、现场审核记录表、核查发现表、排放源数据清 单等文件。 注:技术审核人员应具有相关资质,且不应为核查组成员
5.8.3核查报告的限定条件
核查报告应明确地表述下列情况:核查者 认为温室气体信息在部分或所有方面不符合商定的核查准则; 认为就核查准则而言,组织的温室气体量化结果是不恰当的; 无法根据核查准则评价温室气体信息在某个方面的符合性取得了充足、适当和客观的证据; 认为有必要对所报告的观点加以限定
5. 8.3. 2限定条件的类型
出限定 )温室气体量化结果对温室气体源的不适当量化; b)未能公布关键信息,或提供方式不恰当:
c)其它情况,如: 与核查的时间安排有关(如在计划外的维修期间无法观察运行活动和监测设备的运行); 组织或核查者无法控制的情况(如温室气体信息毁于自然灾害); 组织造成的限制情况(如未保存足够的温室气体记录)。
5.8.4核查报告的修订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核查组应对核查报告进行修订: 发现了影响实质性偏差的错误、遗漏或解释; 发生了影响温室气体量化结果的事件; 发生了影响核查报告确定的范围的事件: 即使配合温室气体量化结果阅读,核查报告也可能会引起误解。 当核查组确定有必要在核查报告中指明限定条件时,应对报告进行相应的修改,以提醒目标用户注 这些限定条件。这些修改包括: a)在报告中包含下列内容: 所有的限定条件; 对每个限定条件充分说明理由; 如对所涉及问题的影响引起的限定条件能够做出合理判断,应说明对温室气体量化结果 影响的形式及程度; 如对所涉及问题的影响引起的限定条件无法做出判断,应说明理由。 b)核查结论应包括: 适合限定条件类型的措辞; 与限定条件的关联,
5.8.5否定的核查报告
如果核查者认为限定条件 核查者也可以说明无法获取充分、 证据来证明温室气体量化维 公平表达
5.9事后发现实质性偏差的处理
核查者如果在发布核查报告后发现了一些错误或遗漏,有下列两种处理方式: a 如事后发现的错误或遗漏的累积偏差在实质性偏差门槛值范围内,则鼓励核查机构与组织一起 纠正发现的错误或遗漏: 6 如事后发现的错误或遗漏的累积偏差达到或超过了实质性偏差门槛值,则核查机构应重新核查 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并重新发布核查报告
5.10核查记录与保存
核查机构应做好对记录和文件的安全保护工作。记录和文件可以是电子的或纸质的,应至少保存 0年。核查机构应至少保存下列记录和文件: 核查活动的相关记录表单,如文件审核表、抽样计划表、核查计划表、现场核查记录、核查发 现表等; b) 组织温室气体量化报告; C) 组织温室气体核查报告; d)组织温室气体核查信息确认书:
说明: 抽样方法具体可参考5.3.3.2抽样方法。
表A.3现场核查计划表
表A.3现场核查计划表
注:每个现场制定一个核查日程安排。
组织名称: 核查地址:
表A.5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组织名称: 组织地址: 核查机构(公章): 报告日期:
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1.2目的准则 核查目的: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年月一日至 年月日 年一月一日至 年一月一日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其他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
根据核查机构内部的工作程序和相关核查员的专业能力,核查组由下表所示人员组成
方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文件评审,相关文审发现
在现场访问过程中,核查组与受核查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对有关现场进行了走访,记录如
表4现场访谈与走访记
.1边界及排放源完整性
与量化报告中组织边界描述是否一致:是口否 组织边界变化情况说明:
3.1.2运行边界及排放源
与量化报告申运行边界描述是否一致:口是口否 运行边界变化情况说明:
3.2.1量化方法的符合性
核查组对受核查方提交的温室气体报告和清单中使用的温室气体量化方法进行了核查,确认温室 气体清单和报告中选择的量化方法符合核查依据的要求。相关的量化方法描述如下:
3.2.2数据的符合性
3.2.2.1活动数据的符合性
水利标准(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排放源xxxx(例如公务车汽油)活动数据符合性
注:应根据排放源种类自行加表。
(2)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表7外购电力(南方电网)活动数据符合性
表8外购电力活动数据汇总
3.2.2.2排放因子的符合性
螺母标准【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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