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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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规范和指导地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结合浙江本地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体布局,地下厂区设计,地面层设计,辅助设计,施工与调试,工程验收。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请有关单位结合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并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函告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168号供水大厦,邮政编码:310009),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起草单位: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
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余杭环境(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萧宏建设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楼继锋 朱建文 魏 俊 代 荣 王礼兵
徐 敏 刘宏远 韩万玉 王升阳 周佳恒
朱海涛 毛 加 倪国军 赵立佳 孙 杰
邓铭庭
主要审查人:周鑫根 俞亭超 褚金雷 沈小红 王英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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