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342-2019 工程建设对既有建(构)筑物安全影响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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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1 基坑工程宜按表 3. 3. 1 分三级。
表3.3.1基坑工程分级表
园林施工组织设计 3.3.2地下工程宜按表3.3.2分为三级。人人
表3.3.2地下工程分级表
.3边坡工程宜按表3.3.3分为
地下工程级别确定划分的道路安全影
边坡级别 既有 影响范围(m) 一级 二级 三级 道路等级 快速路、主干道 破裂面(注①)外10 坡顶外5 坡顶外2 次干道 破裂面外5 坡顶外2 坡顶 支路及特殊道路 破裂面外2 坡顶 坡顶
注①:岩质边坡顶位于破裂面(见4.2.1(b)注)之外;土质边坡顶根据安全放坡坡比 确定,且坡顶荷载不大于20kPa。
按桩基工程类别确定的道路安全影
3.4.2桥梁安全影响范围根据基坑工程、地下工程、边坡工程及
2按地下工程级别确定的桥梁安全影
3.4.3隧道安全影响范围按可根据基坑工程、地下工程、边
按基坑工程级别确定的隧道安全影
注:1类隧道开挖宽度B≥18m,隧道安全影响范围按3倍的开挖跨度计算。
度B≥18m,隧道安全影响范围按3倍的开
按基坑工程级别确定的管线安全景
3.4.6加、卸载作业对道路、桥梁、隧道、管线及房屋建筑的安全
表3.4.6按建(构)物类型划分的加、卸载作业安全影响范围
梁外边线两侧)砂砾覆盖层各35m范围、裸露岩层30m范围
梁外边线两侧)砂砾覆盖层各35m范围、裸露岩层30m范围, 3.4.8当经验判断法确定的安全影响范围超过上述各表所示范 国验注广#国
围时,应以经验判断法确定的安全影响范围为准
围时,应以经验判断法确定的安全影响范围为准
4.1.1安全影响评估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基础资料收集和现
4.1.1安全影响评估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基础资料收集和现 场查勘,安全影响因素识别、归类,安全影响评估及安全影响控制 措施建议。具体流程见图4.1.1。
图 4. 1. 1 评估流程图
4.2.1在既有建(构)筑物安全影响范围内进行基坑施工时
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影响等级可根据其与基坑的几何关系确 定,详见图 4. 2. 1 。
主:①边坡破裂角:对无外倾结构面的岩质边坡,破裂角按45°十Φ/2确定,I类岩体可 取75°左右;
当有外倾硬性结构面时,除I类边坡岩体,破裂角取外倾结构面倾角和45°十Φ/2 两者中较小值; 当边坡沿外倾软弱结构面破坏时,破裂角取外倾结构面的倾角和45°十Φ/2两者中 较小值。 ②中风化线及以上的岩层可按土层处理;既有土层又有岩层组成的基坑,分别按对 应等级的坡比线进行:
4.2.2在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影响范围内进行边坡施
全:①对无外倾结构面的岩质边坡,破裂角按45十Φ/2确定,1类岩体可取75左右; ②当有外倾硬性结构面时,除I类边坡岩体,破裂角取外倾结构面倾角和45°十Φ/2 两者中较小值; ③当边坡沿外倾软弱结构面破坏时,破裂角取外倾结构面的倾角和45°十Φ/2两者 中较小值。
4.2.3在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影响范围内进行地下(隧道或
4.2.3在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影响范围内进行地下(隧道或 也通道)工程施工时,对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影响等级可根据 其与隧道或通道的几何关系判定,详见图4.2.3
地下工程施工与安全影响等级几何关
4.2.4在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影响范围内进行桩基施工时, 对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影响等级可根据其与桩基的几何关系 判定,详见图 4. 2. 4.
14.2.4桩基施工与安全影响等级几
1.2.5在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影响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时,
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影响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时
4.2.5在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影响范围内进行疏浚
既有桥梁桩基或承台的安全影响等级可根据既有桥梁桩基或 16
承台与疏浚作业的几何关系判定,详见图4.2.5。
统浚作业与与安全影响等级几何关系图
4.2.6在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影响范围内进行加、卸载作业 时,对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影响等级可根据其与加、卸载作业 的几何关系判定,详见图4.2.6。
注:房屋建筑与加、卸载作业的几何关系判定按下表a)均乘以2倍即可。 a)加、卸载作业与既有桥梁道路(挡墙、边坡)关系 30 既有隧道 20 10 两侧、上方 TTTTTTTT IV I Ⅱ I
注:房屋建筑与加、卸载作业的几何关系判定按下表a)均乘以2倍即可 a)加、卸载作业与既有桥梁、道路(挡墙、边坡)关系
c)加、卸载作业与既有管(沟)边线关系
c)加、卸载作业与既有管(沟)边线关系 图 4. 2. 6 加、卸载作业与安全影响等级几何关系图单位:m
4.3.1专家调查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专家调查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家调查表应包括四部分:标题、说明、项目基础资料、安 全影响等级调查表。 2专家调查说明应包括目的、指导提示性语言、相关要 求等。 3项目基础资料应包括与工程方案相关的信息。 4 安全影响等级调查表可采用附录B的格式。 4.3.21 1专家人数应不少于5人;专家应由涵盖评估对象涉及的 主要专业的专家组成。 2调查专家不应选择直接参与工程的项目法人(业主)单 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的专家。 3安全影响等级调查表填写可通过现场会议、网络填写、邮 件寄发等方式完成。 4.3.3在安全影响等级调查表集中回收完成后,应对调查表进 行逐份检查,剔除不合格的调查表,然后将合格调查表统一编号。 工程类比法评估 4.4.1 工程类比内容及控制措施应具有可比性。 4.4.2 工程类比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工程建设条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方法等。 2工程建设项目:基坑(桩基)大小、结构尺寸、施工工艺、土 石方加、卸载高度等。 3既有建(构)筑物:结构尺寸、构件设计、基础理深、已使用 年限、维修保养情况等。
4.3.3在安全影响等级调查表集中回收完成后,应对
1工程建设条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方法等。 2工程建设项目:基坑(桩基)大小、结构尺寸、施工工艺、土 石方加、卸载高度等。 3既有建(构)筑物:结构尺寸、构件设计、基础理深、已使用 年限、维修保养情况等
查项目与既有建(构)筑物空间位
工程检查项目与既有建(构)筑物空间位置关系。
4.5.1当现有标准、规范有明确计! 算方法和定量指标时:可直接 按标准、规范规定的理论或经验公式进行计算判定,否则应建立 实体数值模型进行理论分析判定
4.5.2既有建(构)筑物应分别进行下列理论分析: 1道路挡墙、高边坡的倾覆、滑移、变形等。 2桥梁墩台、锚的倾覆、滑移、变形等;既有桥梁的正常使 用极限状态、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等。 3隧道洞身结构强度及变形、洞口边仰坡稳定及变形等 验算。 雨污水管、自来水管(沟)等的强度、变形等。 5 既有房屋建筑的结构强度、刚度、变形等。 4.5.3 理论分析法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结合工程项目建设条件(地质、位置以及既有建(构)筑物 结构构造等),建立数值模型进行计算。 2依据计算结果与规范允许值的综合分析比较,确定安全 影响等级。 3当安全影响等级为V级时,应提出降低安全影响等级的 技术措施建议。
4.6.2安全影响评估等级应用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当设计、施工安全影响预评估等级为I级、Ⅱ级时,按正 常程序进行设计及施工;当施工安全影响预评估为亚级时,应对
关键节点或部位进行监测。 2当设计阶段安全影响评估等级为Ⅲ级时:对设计方案的 完善或优化,对既有建(构)筑物采取监测、保护或加固等安全控 制措施。 3当设计阶段安全影响评估等级为V级时:对设计方案的 修改或变更,必须对既有建(构)筑物采取监测、保护或加固等安 全控制措施。 4当施工阶段安全影响等级为Ⅱ级时:对施工方案的完善 或优化,需对既有建(构)筑物采取监测、保护、加固措施或施工安 全应急预案等安全控制措施。 5当施工阶段安全影响等级为N级时:对技术方案的调整 优化意见,必须采取的安全影响控制措施意见以便降低安全影响 等级到Ⅱ级及以下,否则更换方案或放弃项目执行。 4.6.3评估报告宜对设计、施工阶段风险防控提出具体建议
4.6.3评估报告宜对设计、施工阶段风险防控提出具体
5.0.1 评估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评估范围及内容。 4 安全影响因素识别、归类 5 评估。 6 评估结论及建议。 7 附件。 5.0. 2 工程概况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既有建(构)筑物设计及使用有关资料。 2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等资料。 3 拟建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工方法等。 5.0.3 编制依据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定 2工程基础性资料(有效的设计图纸、工程地勘、工资料 及上阶段的评估报告等)。 3上阶段的审查意见与评估结果(如有)。 5.0.47 评估方法应为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 1专家调查法评估:专家相关信息、专家的评估结论及建 议等。 2工程类比法评估:类比工程概况与评估项目的类比信息、 类比工程施工影响信息及控制措施等。 3理论分析法评估:计算参数选取、理论计算模型、计算工 况、计算分析等。 含但不限王如下内容
1安全影响评估结论: 1)既有建(构)筑物类别。 2)工程建设等级。 3)安全影响范围。 4)各种评估方法对应的安全影响等级及综合确定的安 全影响等级。 5)工程建设可否实施。 安全影响控制措施建议。 5.0.6 附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安全影响评估范围图。 2 专家调查法的调查表及分析结论,格式见附录B。 3 工程类比法的类比工程概况、类比内容及结论。 4 理论分析法的理论分析报告及结论。 5 安全影响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与既有建(构)筑物儿何关 系图(平面、立面、典型横断面)
处于设计阶段,但要利用原桥梁梁的悬臂,此处可填写:精心切除、减少对受力主 筋的损伤。该信息宜概括而简练,不涉及切除细节。 5.“影响事件”栏、“评定等级”栏、“评定等级的理由”栏、“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栏 由专家填写完成。 6.“影响事件”栏可能是“基础沉降或变形、结构损伤或失稳、塌方或结构倒塌、给 排水中断、停电停气、通讯中断等。 7.“评定等级”栏可参考本标准表3.1.2判定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2)表示严格铁路标准规范范本,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 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5《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 6《爆破安全标准》GB6722 7《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 8《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221 1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 11《公路隧道设计规范汀TGD70 12《隧道工程风险管理指南》 13《地铁及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指南》
3.1.1本标准中工程建设活动主要包括:基坑工程、边坡工程、 地下工程、加卸载作业、桩基工程、蔬浚作业。 3.1.2工程建设对既有建(构)筑物安全影响等级的划分借鉴了 国际隧道与地下空间协会(ITA一AITES)制定的《隧道工程风险 管理指南》和建设部《地铁及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指南》及《城 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相应的风险 影响分级。根据近年我国工程建设对既有建(构)筑物安全影响 评估的实践经验和国际发展现状水平,将安全影响等级划分为 四级。 3.2.1~3.2.5根据现有规范、标准对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 线设施、房屋建筑进行分类。在对城市道路分级类时,参考《重庆 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DBJ50一064中,1.0.8道 收公级主
3.1.1本标准中工程建设活动主要包括:基坑工程、达 地下工程、加卸载作业、桩基工程、蔬浚作业
3.2.1~3.2.5根据现有规范、标准对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 线设施、房屋建筑进行分类。在对城市道路分级类时,参考《重庆 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DBJ50一064中,1.0.8道 路分级表:
焊接钢管标准表1.0.8道路分级表
在对城市隧道分类时,主要考虑将三车道隧道划为I类隧 道,开挖宽度天于12m时,可实现三车道,故将I类隧道的开挖宽 度大于12m。 破坏后造成严重后果的房屋建筑,是指按照《建筑工程抗震
设防分类标准GB50233》规定为特殊设防类及重点设防类建筑, 这类建筑应提高一级。 3.3.1~3.3.3根据现有规范、标准,并参考上海市政行业标准 《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技术标准》,针对重庆的地质情 况进行调整后,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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