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 1539-2019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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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工艺从前处理、底漆、中涂、色漆、清漆、密封胶、流平、烘干、修补、注蜡、车身发泡 和打腻等所有工序的VOCs排放量以及溶剂用作工艺设备(喷漆室、其他固定设备)的清洗(既 线清洗也包括停机清洗)的VOCs排放量总和除以涂装总面积,
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peciallimitationfor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进 步降低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强度、更加严格地控制排污行为而 制定并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该限值白 平达到国际先进或领先程度
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及控制要求
风电场标准规范范本4. 1. 2时段划分
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应自2020年07月01日起执行本标准。
4.2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应符合表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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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
4.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天气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 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区,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
表2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特别排放限值
4.4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应符合表3规定。
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立涂装面积VOCs排放强度
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强度限值应符合表4规定,计算方法按附录A执行,国家发布行业污染源源强 核算标准后,依据国家源强核算标准进行核算
表4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强度限值
DB42/1539—2019表4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强度限值(续)客车150指GB/T15089规定的M2、M3类车。注:根据GB/T15089的规定,M1、M2、M3、N1、N2、N3类车定义如下: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汽车: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汽车;M3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5,000kg的载客汽车:N1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N2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汽车;N3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汽车。4.6其他要求4.6.1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企业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应符合GB37822规定。4.6.2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企业工艺过程、散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应符合GB37822规定。4.6.3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具体高度以及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4.6.4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符合GB37822规定,4.6.5汽车涂装生产过程中,必须设置局部或整体密闭排气系统,当排放浓度不能达到表1的限值要求时必须安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处理设施,不得稀释排放。其中罩光漆工序喷涂废气治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应不低于90%。方标准信息服5监测要求5.1一般要求5.1.1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HJ819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5.1.2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1.3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污染物处理设施进、出口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采样口和采样平台的设置应符合GB/T16157、HJ/T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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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标准要求。若排气筒采用多筒集合式排放,应在合并排气筒前的各分管上设置采样孔。 5.1.4采样期间的工况应与企业日常实际运行工况相同,排污单位的人员和实施监测的人员 意改变当时的运行工况,
5.2.1.1污染源监测点位布设及采样方法应符合HJ/T373、HJ/T397、GB/T16157、HJ732和相关分 析方法标准的要求。
5. 2. 2采样时间和频次
5.2.3监测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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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钢标准单位涂装面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强度核算
单位涂装面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是以每月涂装工序所有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量(含 逸散性排放量)除以底涂总面积,按式(A.1)计算。 单位涂装面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g/m)=Q×1000/S总....(A.1) 式中:Q一一每月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kg; Sα一一每月底涂总面积,m。
汽车整车制造涂装工序每月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以物料衡算法按式(A.2)计算
式中:I一一涂装工序各单元每月使用的各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原料(如涂料、稀释剂、密封胶、 PVC胶、清洗剂等)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量,kg: a)企业原材料供货商提供的MS/DS文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数据,如原材料供货商提供的 MS/DS文件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数据为百分比范围,取其范围中值; b)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机类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报告申VOCs含量数据。 Qi一一每月回收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量(可再利用或进行处理),kg; Q2一一每月污染物控制设施破坏掉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量,即每月减排量,kg。以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污染控制设施进、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的监督监测数据或通过有效性审核的在线监测数据作为认 定依据。如污染物处理设施进口不具备监测条件,则按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规定作为认 定依据,其他情况视作无治理认定或无减排量。
底涂总面积以每月产量计,按式(A.3)计算: S总=每月产量(辆)×S底(m/辆)…. (A.3) 式中:S底一一单车底涂面积,m/辆。可按式(A.4)计算,或者以企业提供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 设计的单车涂装面积作为有效的技术依据。 S=(2×钢板净重(kg))/(钢板原始厚度(m)×钢板密度(kg/m)).(A.4)
底涂总面积以每月产量计,按式(A.3)计算: S总=每月产量(辆)×S底(m/辆)... (A.3) 式中:S底一一单车底涂面积,m/辆。可按式(A.4)计算绿化标准规范范本,或者以企业提供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 设计的单车涂装面积作为有效的技术依据。 Sx=(2×钢板净重(kg))/(钢板原始厚度(m)×钢板密度(kg/m"))..…(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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