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929-2020 营运车辆驾驶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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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长时间不目视前方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系统应能够对驾驶员的不目视前方的行为进行识别和分析,在头部朝向或视 移出前方视野范围,并持续3s及以上触发报警,且系统应具备: 识别检出率和准确率均不低于90%; 报警总延迟时间小于1S; 应在车辆转向、倒车情况下关闭报警
7. 1. 5 驾驶人异常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申,系统应能够对驾驶人异常进行识别电气设备标准规范范本,并触发报警,且系统应具备: 识别检出率和准确率均不低于95%; 识别和报警总延迟时间应小于2s
7.1. 6 吸烟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系统应能够对驾驶员吸烟行为进行识别,并触发报警,且系统应具备: 系统对吸烟动作进行识别,识别的检出率和准确率均不低于95%; 识别和报警的总延迟时间应小于2s。
7.1.7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系统应能够对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的行为进行识别和分析,并触发报警,且系统 应具备: 识别检出率和准确率均不低于90%; 一识别和报警总延迟时间应小于3S
7.1.8 红外阻断型墨镜失效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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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系统应能够对驾驶员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的行为识别,并触发报警,且系统应 具备:
7.1.9驾驶人身份识别
系统应具备本地驾驶员面部特征识别功能,对驾驶员的面部特征进行识别并与车载终端或企业平台 的驾驶员身份信息进行识别确认,对于驾驶员身份识别失败的情况触发报警,且系统应具备: 识别检出率和准确率均不低于90%; 识别和报警总延迟时间应小于2s; 在企业平台实现远程报警,时间延迟应小于2s。
7.1.10双手同时脱离方向盘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系统应能对驾驶员双手 盘的行为进行识别和分析,并触发报警,且系 统应具备: 一识别检出率和准确率均不低于95%; 一识别和报警总延迟时间应小于2s
立至少在运行车速为15km/h至最大设计速度的范
7. 2. 2 检测目标
统应能检测到前方公共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及行
7.2.3检测目标区域
系统对目标的检测区域应满足如下要求: 对前方车辆或行人的最小检测距离应不大于2m,对车辆的最大检测距离应不小于150m,对行 人的最大检测距离应不小于60m。 对车辆的检测,应满足以自车中线为中心,在最大检测距离位置的水平横向检测宽度不小于 3.75m; 应具备在曲率半径不大于250m的弯道上检测区分本车道前方车辆的能力
当系统检测到可能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时,应能输出不少于两种不同等级的预警。TTC值或ETTC值 大于4.4s,系统不应发出碰撞预警;一级预警应在TTC值或ETTC值大于3.4s阶段产生,二级预警应在TTC 直或ETTC值大于2.8s阶段产生。一级碰撞预警至少应支持一种预警方式,二级碰撞预警至少应支持两种 预警方式。行人预警应与车辆预警方式分开,预警方式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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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偏离预警功能应符合GB/T26773一2011第四章的要求
7. 3. 2 检测目标
车道偏离预警系统应能检测到符合GB5768.3规定的下列车道线 黄色和白色实线; 黄色和白色虚线; 双黄和双白实线; 双黄和双白虚线; 黄色和白色虚实线,
7. 4. 1检测目标区域
系统对标识牌的最大检测距离应不小于25m。
7. 4. 2 预警要求
当系统检测到路边限速标识牌,且车辆当前速度超过限速要求时,触发预警
7.5. 1 检测目标区域
系统对标识牌的最大检测距离应不小于15m。
7. 5. 2 预警要求
当系统检测到路边限高标识牌,且车辆可安全通过高度超过限高要求时,触发预警,且系统应 地设置车辆可安全通过高度参数的功能,
7. 6. 1 运行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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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工作适应的最低车速应不高于15km/h,系统工作适应的最高车速应不低于100km/h或车辆能够 达到的最高车速
7. 6. 2 检测且标
系统应能识别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7. 6. 3 检测区域
系统检测区域如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所示,应满足如下要求: 横向监测起始线(F线、K线)与车身两侧(不包括外后视镜)最外边缘(E线、J线)平行,距 离应不大于0.5m; 横向监测终止线(G线、L线)与车身两侧(不包括外后视镜)最外边缘(E线、J线)平行,距 离应不小于3m; 纵向监测起始线(C线)与车头最外边缘(D线)平行,位于95%眼椭圆中心,宜与车头两侧 外后视镜连线接近; 纵向监测终止线(B线)与车尾最外边缘(N线)平行,距离应不小于3m
图1盲区监测范围示意图
7.6.4.1左侧盲区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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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直行过程申,当目标相对自车位置 未找到引用源。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必须发出左 侧盲区预警: 目标的任何部位位于B线前; 目标完全位于C线后; 一目标完全位于F线左侧: 目标的任何部位位于G线的右侧。 如果且标的任何部位均未处于A、D、E、
7.6.4.2右侧盲区预警
车辆直行过程中,当目标相对自车位置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必须发出有 侧盲区预警: 目标的任何部位位于B线前; 目标完全位于C线后; 目标完全位于K线右侧; 目标的任何部位位于L线的左侧。 如果且标的任何部位均未处于A、D、I、 区预警
7.6.4.3系统响应时间
7.6. 5 预警方式
7.6.5.1系统至少应采用视觉万式发出预警信息。 7.6.5.2系统发出的预警信息应明显区分于车辆其他警告信息,并能清晰指示出目标出现在车辆的哪 一侧。 7.6.5.3系统宜通过不同颜色的指示灯,或指示灯以不同的频率闪烁等方式对预警信息进行分级展示, 以便驾驶员可以明显区分出预警的紧急程度。 7.6.5.4系统发出的预警信息可以不进行本地存储和远程上传
8. 1. 1工作电压范围
系统的工作电源应为车辆直流电源,工作电压范围应满足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要求,
8. 1. 2 过电压性能
系统的过电压性能应符合GB/T28046.2一2011中4.3的要求
8.1.3反向电压性能
8.1.4气候环境适应性
3.1静电放电抗干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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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GB/T19951一2019所规 的测试等级,应不低于IV级。系统 试验中及试验后不应出现电气故障, 19951一2019申B类要求。
3静电放电等级测试表
最小放电间隔时间为5s; 制造商和供应商协议值。
8.3.2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抗扰度
按照GB/T21437.2一2008中第4 行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抗扰度试验, 冲按照GB/T21437.2一2008中表A.1或表A.2中III级要求选择试验脉冲1,2a,3a,3b。试验中 系统所有功能应符合脉冲1满足等级C,脉冲2a、3a、3b满足等级A
8.3.3耦合电瞬态发射抗扰度
采用容性耦合钳法和感性耦合钳法,按照GB/T21437.3一2012中第3章的规定对系统进行耦合 发射抗扰度试验,试验脉冲严酷程度应符合GB/T21437.3一2012中表B.1或表B.2中III级的要求 中、试验后系统所有功能应处于GB/T28046.1一2011定义的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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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安装必须避免改变车辆本身的电气结构与布线,保证不会因为系统的安装而产生车辆安全隐 患。如产品说明书上对其安装和维护有特殊要求规定,还必须遵守其规定。对于在用车辆,由系统安装 服务商与用户共同设计、决定终端安装方式,应不影响汽车的结构强度、电气安全性能。
应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和系统工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安装位置,设备严禁安装在发动机附近,应远离碰 撞、过热、阳光直射、废气、水、油和灰尘的位置。如需要安装外设,则安装完成后应确保外设与主机 之间通讯正常,且连接稳定。
和原车线路一致并固定,做到整套线路布置整
系统安装固定完成后,为了保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需要对设备中的信息采集相关等部件 进行标定,标定结果需要满足设备标定结果要求。摄像头标定时需要保证摄像头所监控的区域与视频通 道号符合JT/T1076中表2要求,
系统安装标定完成后,需要在空旷场地对其进行上电测试,检测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系统安装完成后,不应增加车辆状态异常,异常包含车辆不能正常启动,发动机故障以及其它 车辆功能性故障; 系统各零部件工作正常,系统各项功能正常
10.1驾驶员状态检测试验
10. 1. 1测试条件
0.1.1.1试验人员为系统监测对象,记录人员指挥试验人员做出各种动作,并记录测试结果。 0.1.1.2试验人员可佩带帽子、眼镜、墨镜等设备,
10. 1. 2 疲劳驾驶报警测试
10.1.2. 1测试过程如下:
试验人员正常静开眼睛5s以上,然后团上眼睛,持续团眼2s以上后静开眼睛,视为团眼动作; 照度大于2501ux时,试验人员在裸眼、佩戴眼镜、佩戴非红外阻断型墨镜、佩戴帽子情况下 各做出5次闭眼动作;照度小于501ux时,试验人员在裸眼、佩戴眼镜、佩戴帽子情况下各做 出5次闭眼动作; 试验人员正常开眼睛晴5s以上,然后闭上眼睛,持续闭眼0.5s以上后静开眼睛,视为眼动 作:照度大于2501ux时,试验人员在裸眼、佩戴眼镜、佩戴非红外阻断型墨镜、佩戴帽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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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下在1min申重复眼动作,累计闭眼时间超过5s;照度小于501ux时,试验人员在裸眼、 佩戴眼镜、佩戴非红外阻断型墨镜、佩戴帽子情况下在1min中重复眼动作,累计闭眼时间 超过5S; 试验人员正常合嘴5s以上,然后张嘴打哈欠,持续3s以上后合嘴,视为打哈欠动作; 照度大于2501ux时,试验人员在5min内做出不少于3次及以上打哈欠动作,然后在5min内 做出3次以下打哈欠动作,视为1组,重复10组;照度小于501ux时,试验人员在5min内做 出3次及以上打哈欠动作,然后在5min内做出3次以下打哈欠动作,视为1组,重复10组 一一记录人员记录系统报警提示结果。 10.1.2.2试验有效性要求如下: 一闭眼、眼和打哈欠动作不能由同一试验人员做出; 一闭眼和打哈欠每次动作时间不超过10s。 10.1.2.3试验通过性要求如下: 一试验人员做出单次闭眼动作后,2s内触发报警,记为有效报警;2s外触发报警或未触发报警 记为漏报;闭眼动作期间触发其他报警记为误报,单次动作触发1次以上报警记为误报; 试验人员在1min中累计闭眼时间超过5s后,2s内触发报警,记为有效报警;2s外触发报警 或未触发报警记为漏报;1min中累计闭眼时间不足5s报警记为误报; 试验人员在5min内做出不少于3次及以上打哈欠动作后,2s内触发报警,记为有效报警;2s 外触发报警或未触发报警记为漏报;打哈欠动作期间触发其他报警记为误报,5min内做出3 次以下打哈欠动作后报警记为误报,单次动作触发1次以上报警记为误报: 根据3.25和3.26公式分别计算闭眼、眼和打哈欠识别的检出率和准确率; 闭眼、眼和打哈欠识别的检出率和准确率应满足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要求
10.1.2.2试验有效性要求如下
10.1.2.3试验通过性要求如下
10. 1. 3. 1测试过程如下
10.1.3.2测试有效性要求每次动作时间不超过10s。 10.1.3.3测试通过性要求
10.1.3.2测试有效性要求每次动作时间不超过10s。
10.1.3.2测试有效性要求每次动作时间不超过
10.1.4长时间不目视前方报警测试
10. 1. 4. 1测试过程如下
试验人员分别向左扭头看左后视镜、向右扭头看右后视镜、向右扭头看中控屏、向后扭头 排乘客、抬头看车内后视镜、低头看方向盘,且持续3s以上,视为长时间不目视前方动 照度大于2501ux时,试验人员做出向左扭头看左后视镜、向右扭头看右后视镜、向右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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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屏、向后扭头看后排乘客、抬头看车内后视镜、低头看方向盘长时间不目视前方动作,每 个动作分别进行5次; 照度大于2501ux时,车辆在转向过程中,试验人员持续做出向左扭头看左后视镜、向右扭头 看右后视镜动作,每个动作分别进行5次: 照度大于2501ux时,车辆在倒车过程中,试验人员持续做出向左扭头看左后视镜、向右扭头 看右后视镜动作,每个动作分别进行5次; 照度低于501ux时,试验人员做出向左扭头看左后视镜、向右扭头看右后视镜、向右扭头看中 控屏、向后扭头看后排乘客、抬头看车内后视镜、低头看方向盘长时间不目视前方动作,每个 动作分别进行5次; 照度低于501ux时,车辆在转向过程中,试验人员持续做出向左扭头看左后视镜、向右扭头看 右后视镜动作,每个动作分别进行5次; 照度低于501ux时,车辆在转向过程中,试验人员持续做出向左扭头看左后视镜、向右扭头看 右后视镜动作,每个动作分别进行5次; 记录人员记录系统报警提示结果。 10.1.4.2测试有效性要求如下: 每连续两种动作不能由同一试验人员做出; 一 一每次动作时间不超过5s。 10.1.4.3测试通过性要求如下: 一试验人员做出单次长时间不目视前方动作超过3s后,系统在1s内发出报警,记为有效报警; 1s外触发报警或未触发报警记为漏报;长时间不目视前方动作期间触发其他报警记为误报, 车辆在转向和倒车过程中触发报警记为误报,单次动作触发1次以上报警记为误报; 一根据3.25和3.26公式计算长时间不目视前方识别的检出率和准确率; 长时间不自视前方的识别检出率和准确率应满足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要求
10.1.5.1测试过程如下:
试验人员离开系统探测范围或使用不透光材料遮挡系统探测部件,导致系统无法探测到驾驶人 特征,视为驾驶人异常动作; 照度大于2501ux时,试验人员做出离开系统探测范围动作20次; 照度大于2501ux时,试验人员使用不透光材料遮挡系统探测部件20次; 照度小于501ux时,试验人员做出离开系统探测范围动作20次; 照度小于501ux时,试验人员使用不透光材料遮挡系统探测部件20次: 记录人员记录系统报警提示结果。 10.1.5.2测试有效性要求如下: 测试可在模拟车辆行驶台架上进行; 一每次动作时间不超过5s。 10.1.5.3测试通过性要求如下: 试验人员做出驾驶人异常动作后,2s内触发报警,记为有效报警;2s外触发报警或未触发报 警记为漏报;不在驾驶位置动作期间触发其他报警记为误报,单次动作触发1次以上报警记为 误报; 根据3.25和3.26公式计算驾驶人异常识别的检出率和准确率; 驾驶人异常的识别检出率和准确率应满足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要求,
.1.5.3测试通过性要
0.1.6吸烟报警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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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1测试过程如下: 一试验人员手持香烟,视为吸烟动作; 一照度大于2501ux时,试验人员做出吸烟动作20次; 一照度小于501ux时,试验人员做出吸烟动作20次; 记录人员记录系统报警提示结果
10. 1.6. 1测试过程如下
10. 1. 6. 3 试验通过性要求
试验人员做出单次吸烟动作后,2s内触发报警,记为有效报警;2s外触发报警或未触发 记为漏报;吸烟动作期间触发其他报警记为误报,单次动作触发1次以上报警记为误报 根据3.25和3.26公式计算吸烟识别的检出率和准确率; 吸烟识别的检出率和准确率应满足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要求
10.1.7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报警试验
10.1.7.1测试过程如下: 一试验人员在驾驶位置上不系安全带,视为不系安全带动作; 照度大于2501ux时,试验人员做出不系安全带动作20次; 照度小于501ux时,试验人员做出不系安全带动作20次; 记录人员记录系统报警提示结果。 10.1.7.2试验有效性要求每次动作时间不超过10s。 0.1.7.3试验通过性要求如下: 试验人员做出单次不系安全带动作后,3s内触发报警,记为有效报警;3s外触发报警或未触 发报警记为漏报;不系安全带动作期间触发其他报警记为误报,单次动作触发1次以上报警记 为误报; 根据3.25和3.26公式计算不系安全带识别的检出率和准确率; 不系安全带识别的检出率和准确率应满足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要求,
10.1.7.1测试过程如下
10. 1.8红外阳断型墨镜失效报警
10.1.8.1测试过程如下
试验人员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视为红外阻断型墨镜失效动作; 照度大于2501ux时,试验人员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20次; 照度小于501ux时,试验人员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20次; 记录人员记录系统报整提示结果
10.1.8.2试验有效性要求
10.1.8.3试验通过性要求
试验人员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后,2s内触发报警,记为有效报警:2s外触发报警或未触发报 警记为漏报;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期间触发其他报警记为误报,单次动作触发1次以上报警记 为误报; 根据3.25和3.26公式计算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失效识别的检出率和准确率; 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失效识别检出率和准确率应满足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要求
0.1.9驾驶人身份识别
10.1.9.1测试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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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抓拍试验人员面部,并将抓拍的面部图像与存储的驾驶员信息进行匹配识别确认视为驾驶 员识别动作; 照度大于2501ux时,与存储的驾驶员信息匹配的试验人员进行识别动作20次; 照度大于2501ux时,与存储的驾驶员信息不匹配的试验人员进行识别动作20次; 照度小于501ux时,与存储的驾驶员信息匹配的试验人员进行识别动作20次; 照度小于501ux时,与存储的驾驶员信息不匹配的试验人员进行识别动作20次; 记录人员记录系统报警提示结果
记录人员记录系统报警提示结果。 10.1.9.2试验有效性要求如下: 一测试可在模拟车辆行驶台架上进行; 一每次动作时间不超过10s。 10.1.9.3试验通过性要求如下: 与存储的驾驶员信息不匹配的试验人员进行识别后,2s内触发报警,记为有效报警;2s外触 发报警或未触发报警记为漏报:与存储的驾驶员信息匹配的试验人员进行识别后出发报警记为 误报,触发其他报警记为误报,单次动作触发1次以上报警记为误报; 根据3.25和3.26公式计算驾驶人身份识别的检出率和准确率; 驾驶员身份识别检出率和准确率应满足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要求。
10.1.9.2试验有效性要求如下:
10.1.9.3试验通过性要求如下
10.1.10双手同时脱离方向盘报警
10.1.10.1测试过程如下: 一一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试验人员双手都不在方向盘上视为双手脱离方向盘动作; 一照度大于2501ux时,试验人员做出双手脱离方向盘动作20次; 一照度小于501ux时,试验人员做出双手脱离方向盘动作20次; 记录人员记录系统报警提示结果。 10.1.10.2试验有效性要求如下: 一测试可在模拟车辆行驶台架上进行; 一每次动作时间不超过10s。 10.1.10.3试验通过性要求如下: 试验人员做出双手脱离方向盘动作后,2s内触发报警,记为有效报警;2s外触发报警或未触 发报警记为漏报;双手脱离方向盘动作期间触发其他报警记为误报,单次动作触发1次以上报 警记为误报; 根据3.25和3.26公式计算双手同时脱离方向盘识别的检出率和准确率; 双手同时脱离方向盘的识别检出率和准确率应满足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要求,
10.1.10.1测试过程如下:
10.1.10.2试验有效性要求如下:
10.2前向碰撞预警试验
10. 2. 1测试条件
10. 2. 1. 1 试验目标
用于试验的目标应为M1类乘用车和行人模型;作为替代,也可采用表征参数能够代表上述车辆且适 应系统传感器的柔性目标车辆。行人模型为行业普遍采用的静态成年假人模型,行人模型身高1800mm, 肩宽500mm,躯干倾角85°。
10.2.1.2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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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应在水平、干燥、具有良好附着能力的混凝土或沥青路面上进行,水平能见度应大于1km,测 试环境温度范围应为一20℃~45℃,环境风速应不大于5m/s
10. 2. 2前方车辆检测距离测试
10. 2. 2. 1测试过程
目标车辆静止,和自车的方向一致,在达到测试开始前,自车和目标车辆纵向中心线保持一致 车距离目标车辆200m时,测试开始。自车与目标车辆发生碰撞,或距离目标车辆小于2m且无法探 标车辆,试验结束。测试过程如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所示。
10.2.2.2试验有效性要求
测试开始后,自车与目标车辆的中心线的偏差不超过自车宽度的土20%
北京标准规范范本0. 2. 2. 3试验通过性要
图2检测距离测试方法
试验通过性要求如下: 测试开始后,在识别到目标车辆后系统应给出目标车辆识别信息; 系统的检测距离应满足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要求; 进行1次测试。
10.2.3前方车辆检测宽度测试
10.2.3.1测试过程
目标车辆静止,和自车的方向一致,在达到测试开始前,自车位于车道中心线,分别将目标车辆置 于车道最左侧和最右侧,车头方向应与自车一致,各进行1次测试。左侧检测宽度测试时,目标车辆左 则车轮压左侧车道线;右侧检测宽度测试时,目标车辆右侧车轮压右侧车道线。当自车距离目标车辆200m 时,测试开始。自车与目标车辆距离小于150m,试验结束。目标车辆置于车道最左侧和最右侧的测试过 程分别如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和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所示
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范本DB12/T92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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