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131-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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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131-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
利用热能,将脱水污泥加温干化,使之成为干化产品
污泥经机械脱水后,往泥饼中投加十燥的生石灰(Ca)) 进一步降低泥饼含水率,同时使其PH值和温度升高,以抑制病 原菌和其他微生物生长的过程,
利用焚烧炉将污泥加温,并高温氧化污泥中的有机物,使之 戒为少量灰爆,
将污泥和调理剂的混合料堆成长堆工字钢标准,通过空气的自然对流或 鼓风机强制通风:并控制条垛温度和降低污泥含水率的堆肥 过程。
指在反应器内进行的堆肥过程
指在反应器内进行的堆肥过程。
在定期翻堆和/或强制通风条件下,污泥中有机物经过高温 发酵,基本达到稳定,形成腐殖质的堆肥过程。
快速堆肥后,微生物以较低的速度分解较难降解有机物和中 间产物的堆肥过程
快速堆肥后,微生物以较低的速度分解较难降解有机物和中 间产物的堆肥过程
3.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应以城镇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 从全局出发,因地制宜,以“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为目 的,并宜利用污泥中的物质和能量,实现其“资源化” 3.1.2污泥处理工程建设之前,应进行污泥中有机质、营养物 重金属、病原菌、污泥热值、有毒有机物的分析测试;应进行处 置途径的调查工作,明确处置方对泥质和泥量的要求,选择合适 的处理工艺。
3.1.3在污泥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安全,严禁造成二次污
1确定污泥性质、工程规模、选址、处理要求和处置途径; 2 确定污泥处理系统的布局、处理工艺方案和污泥输送 方案; 3 提出污泥最终处置的配套设施; 4进行相应的工程投资估算、日常运行费用计算、效益分 析、风险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等。
3.2.1污泥处理方式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2.2对已建成但无污泥处理系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根据 现有污水处理广的泥质和预计可能发生的变化情况综合确定污泥 处理工艺方案;对新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在分析研究污水处 理厂进水水质的基础上,参考同类污水处理厂泥质,并综合考虑 可能发生的变化情况确定污泥处理工艺方案。
可在污水处理厂外新建的专用污泥处理厂单独处理。确定方案 时,应综合考虑环境影响、运输、管理、人员安排和经济比较等 因素。
可在污水处理厂外新建的专用污泥处理厂单独处理。确定方案 时,应综合考虑环境影响、运输、管理、人员安排和经济比较等 因素。 3.2.4污泥处理厂的规模、布局、选址、数量和处理程度等, 应根据最处置的泥质、泥量要求和具体位置分布情况确定。 3.2.5污泥处理厂可服务于一个或多个污水处理厂,并宜靠近 污水处理厂或污泥产品处置方集中地区。 3.2.6污泥处理备选技术方案不应少于两套,并应在对各种方 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最佳方案。技术经济比选应符合因 地制宜、稳定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综合评价社会 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3.2.7污泥处理方案应根据最终处置的要求,按照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技术单元优化组合。
3.2.4污泥处理1的规模、布局、选址、数量和处理程
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最佳方案。技术经济比选应符合因 地制宜、稳定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综合评价社会 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3.3.1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系统应由浓缩、稳定、脱水、 维肥、卡化或焚烧等子系统组成,污泥处理工程设计应按系统工 程综合考虚
3.3.2污泥处理厂应设置污泥储存设备,并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3.3.2污泥处理应设置污泥储存设备,开应采取防渗漏指施。 3.3.3污泥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可由本厂自行处理,也可就近 排入污水处理广集中处理
3.3.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宜
3.3.6污泥处理厂必须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防爆、抗
3.3.7 污泥处理厂的噪声和卫生指标应符合相关坏境标准的 规定。 3.3.8 污泥厌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气应优先作为能源综合 利用。
4.堆肥可来用条垛雄肥和仓内堆肥,开应符告下列规定: 1条垛堆肥可采用静堆式或翻堆式: 2根据污泥流态,仓内堆肥可采用垂直流动式、水平流动 式或单箱静堆式。 4.1.2堆肥宜分成快速堆肥和熟化两个阶段。仓内堆肥和条垛 堆肥宜作为快速堆肥阶段:条垛堆肥宜作为仓内堆肥的后续工艺 用于污泥熟化, 4.1.3堆肥湿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混合污泥初始含水率宜为55%~65%,可通过添加蓬松 剂和返混十污泥调节含水率: 2快速堆肥阶段,含水率应保持在50%~65%。 4.1.4堆肥过程中,堆雄内温度应为(55~~65)℃,持续时间应在 3d以上。 4.1.5堆肥初始碳氮比应为20:1~40:1,可通过添加调理剂 调节营养平衡,调理剂宜采用锯木屑、稻草、麦秆、玉米秆、泥 炭、稻壳、棉籽饼、肥、园林修剪物等。 4.1.6堆肥宜添加蓬松剂增加料堆的孔隙率。蓬松剂宜采用长 (2~5)cm的木屑、专用蓬松材料、花生壳、树枝等。 4.1.7返混十污泥和逢松剂漆加量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4.1.3堆肥湿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3堆肥湿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4.1.5堆肥初始碳氮比应为20:1~40:1,可通过添加调理剂
调节营养平衡,调理剂宜采用锯木屑、稻草、麦秆、玉米籽 炭、稻壳、棉籽饼、肥、园林修剪物等。
及车行道必须进行防渗处理。
4.1.12堆肥厂必须设置渗滤液的收集、排出和处理设施。
4.1.13堆肥产品储存区不宜设置供暖设施
4.2.1静堆式条垛堆肥的断面形状宜为梯形,并应根据污
4.2.1静堆式条垛堆肥的断面形状宜为梯形,并应根据污泥性 质和鼓风方式经过试验确定具体尺寸。
4.2.2静堆式条垛堆肥的时间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快速堆肥时间必须大于10d,宜为(14~21)d;在土地 条件分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2当快速堆肥后的污泥含固率小于50%时,应重新分堆进 步干化,持续时间宜大于7d; 3熟化前应筛分回收添加材料,熟化处理持续时间宜为 (30~60)d。 4.2.3静堆式条垛堆肥通过污泥堆的气体阻力损失可按下式
4.2.3静堆式条垛堆肥通过污泥堆的气体阻力损失可按下式 计算:
D = k X (Vn) X(H) x 3. 28ni
(4. 2. 3 )
武中D一一璀肥中气体阻力损失(m); k一堆肥中气体阻力系数,取值范围为1.2~8.0;
4.2.4静堆式条垛堆肥的通风量应按下列三种方法计算,取其
4.2.4静堆式条垛堆肥的通风量应按下列三种方法计算, 中最大值的3~5倍作为设计依据 1有机物氧化需气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2 标准状态下堆肥过程中除湿需气量(md); 出口空气饱和湿度(kgH2O/kg于空气); e; 进口空气湿度(kgHzO/kg干空气); S 生污泥固体含量,取值范围:(0.15~0.30)k
(a X 91 + b X 92) X C
4.2.5通风设施应符合下列规
1宜选用布气板或穿孔管进行环形布气,上部铺(15~30)cm 厚的蓬松剂;当采用穿孔管布气时,支管间距宜为(0.8~
2.5)m; 2应根据堆内温度和含氧量调整风量: 3风机的运行方式可采用向堆内鼓风和从堆内吸风两种形 式。当从堆内吸风时,应在风机前设置渗滤液和浓缩液的收集设 施并进行处理。 4.2.6条垛表层应覆盖(0.1~0.2)m的熟化污泥。 4.2.7当从堆内吸风时,宜将臭气引人筛分后的熟化污泥堆进 行除臭,每(4~6)t堆肥污泥(按王物质计)可采用1m筛分熟化
4.2.6条垛表层应覆盖(0.1~0.2)m的熟化污泥
行除臭。每(4~6)t堆肥污泥(按干物质计)可采用1m筛分熟化 污泥进行除臭,用于除臭的熟化污泥含水率应小于50%,并应 定期进行更换。
4.3.1翻堆式条垛的断面形状宜为梯形,高度宜为(1~~2)m, 底部宽宜为(3~5)m,上部宽宜为(0.5~1.5)m,条垛间距宜大 于0.5m,
4.3.2翻堆式条垛堆肥的温度、时间、翻垛要求应符合下列
1快速堆肥时间宜为(21~28)d,每周应翻垛(3~4)次, 垛内温度宜控制在(45~65)℃ 2当(2~3)条的小垛形成一条大垛时,熟化阶段时间应大 于21d,每周应翻垛(1~3)次。 4.3.3当翻堆式条垛堆肥设置鼓风或吸风设施时,可按本规程 第4.2.4、4:2.5条的规定进行设计。
垛内温度宜控制在(45~65)℃;
4.3.3当翻堆式条垛堆肥设置鼓风或吸风设施时,可按本规程
4.4.1仓内堆肥应符合下列规
1仓内堆肥可采用机械水平翻垛的矩形槽、机械圆周翻垛 的圆形槽、“达诺(Dano)转筒等形武: 2仓内堆肥的停留时间应根据堆肥仓的形式进行调整,宜 为(8~15)d;
3仓内堆肥完成后,熟化时间应为(1~~3)月。
3仓内堆肥完成后,熟化时间应为(1~~3)月。
4.4.2当仓内堆肥设置吸风或鼓风设施时,可按本规程第
4.4.3仓内堆肥宜采用自动监控设施
5.1.1石灰稳定工艺中宜采用生石灰。 5.1.2石灰稳定设施的车间、除尘设备、混料设备、石灰储存 库等均应密闭。 5.1.37 机械设备应采取隔声措施。 5.1.4 石灰储料筒仓的顶端应设有粉尘收集过滤装置。 5.1.5 石灰储存容积应按照大于7d以上的运行供给量确定。 5. 1.6 石灰进料装置应位于储料筒仓的锥斗部分,并宜采用定 容螺旋式进料装置。 5.1.7 石灰混合装置应设在收集泥饼的传送装置未端。 5.1.8 石灰投加设施应采用自动控制。 5.1.9 石灰稳定设施必须设置废气处理设备,可采用湿式除尘 设备。 一
材,以及填埋场的覆盖土等。当采用后续水泥窑注入法生产 时,可替代水泥烧制的原材料
5.2.1 石恢稳定过程中的P日值及其持续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延: 1 反应时间持续2h后,pH值应升高到12以上 2在不过量投加石灰的情况下,混合物的pH值应维持在 11.5以上,持续时间应大于24h。
5.2.2石灰投加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投加石灰干重宜古污泥于重的15%~30%; 2 石灰污泥体积增加量宜控制在5%~~12%。
6.1.1热干化可采用直接加热,间接加热、直接和间接联合加 热三种方式。 6.1.2热干化的热源应充分利用污泥自身的热量和其他设施的 余热,不宜采用优质一次能源作为主要于化热源。 6.1.3应设置不小于干化系统3d生产能力的湿污泥储存场地。 6. 1.4 干化系统的规模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按湿物料被燥成为王物料后,从湿物料中去除的水
6.1.1热干化可采用直接加热、间接加热、直接和间接联合加 热三种方式。
1当按湿物料被干燥成为干物料后,从湿物料中去除的水 分量确定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E一一蒸发量,单位时间内蒸发的水的质量(kgH,O/h); D一污泥干重(kg/h); d;一进入干化系统的污泥含固率(%TS); d。一一排出干化系统的污泥含固率(%TS)。 2可按每天处理的湿污泥量确定。 3间接干化系统应按下式计算:
武中STR 系统单位耗热量(kJ/kgH,O),即蒸发单位水
6.1.9热干化污泥在利用前应保持干燥。 6.1.10热干化系统必须设置烟气净化处理设施,并应达标 排放。
6.1.9热干化污泥在利用前应保持干燥。
6.2.1直接加热干化设备宜采用转鼓式。 6.2.2真接加热干化工艺可采用空气湿度图进行计算,并结合 试验数据及经验数据进行设计。 6.2.3直接干化所产生烟尘中的臭味和杂质必须处理。 6.2.4 直接加热转鼓十化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采用于化污泥返混方式,混合污泥的含固率应达到 50%~60%; 2 污泥投加量宜占整个圆筒体积的10%~20%; 圆筒转速宜为(525)r/min 4 正常运行条件下氧含量应小于6%: 5污泥与温度为700℃的热气流在转鼓内接触混合时间宜 为 (10~25) min; 6直接加热转鼓干化宜采用冷凝器充分回收利用分离出来 的水汽所携带的热量。
6.3.1 间接加热十化宜采用转鼓式、多段圆盘式。 6. 3. 2 间接加热干化的热交换介质宜为蒸汽或热油,对于介质
6.3.2 间接加热于化的热交换介质宜为蒸汽或热油,对于介质
6.3.3当热交换介质为热油时,热油的闪点温度必须大于送 温度。 6.3.4 比蒸发速率(SER)宜为(7~20)kH0/(m·h) 6.3.5 转鼓式间接加热干化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湿泥直接进料: 2 热油温度应大于300℃; 3 转鼓转速不得大于1.5r/min。 4 千化过程的氧含量应小于2%; 5 转鼓经吸风:其内部应为负压。 6.3.6 多段圆盘式间接加热于化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泥含固率应为25%~~30%; 2 所需的能量应由热油传递,温度应为(230~260)℃: 3 干化和造粒过程的氧含量应小于2%: 4 间接多盘干化系统应设置涂层机
.4.1 直接和间接联合加热干化宜采用流化床式。 4.2 流化床污泥干化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湿泥直接进料; 2 氧含量应小于6%; 3 床内干化气体温度应为(85士3)℃; 4 于化出泥温度不应大于50℃: 5 热交换介质温度应为(180~250)℃,
6.4直接和间接联合加热干化
7.1.7污泥焚烧的炉渣与除尘设备收集的飞灰应分别 存和运输。
7.2. 1 进泥含固率必须大于15%。 7.2. 2 当进泥含固率在15%~30%时,宜补充燃料。 7.2.3 当进泥含固率超过5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7. 2.4 湿泥负荷宜为(25~75)kg/m(有效炉床面积)·h1 7.2.5 应设置二次燃烧设备,减少燃烧排放的烟气污染
7.3.1 砂床静止时的厚度宜为(0.8~~1.0)m。 7.3.2 流化床焚烧的空气喷人压强宜为(20~35)kPa。 7.3.3 流化风速宜取流化初始速度的(2~8)倍,空塔风速应为 (0.5~1.5)m/s。
7.3.4炉排燃烧率宜为(400~600)kg/[m(流化床单位截面积)·hl。
7.3.6炉内的温度宜控制为(760~820)℃,;当温度高于870℃ 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7.3.6炉内的温度宜控制为(760~820)℃;当温度高
7.3.7流化床的导热油循环系统必须有可靠的冷却系
7.3.9燃烧室热负荷宜为(3.3×105~6.3×10)kJ/(m
8.1.1污泥处理工程必须按设计施工,变更设计必须经过设计 单位同意。施工与验收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 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8.1.2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施工方案,明
工单位负责人和施工安全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8.1.3污泥处理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特殊工种 操作人员布线标准,以及监理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 8.1.4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 种粉尘、废气、废水、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 染和危害。
8.2.1污泥处理工程来用的各种材料与设备,其品种、规格、 质量、性能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的规定,
书、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否 则不得使用,
8.2.3进场的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复验,复验材料和设备 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8.2.4承担材料和设备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8.2.5所用材料、半成品、构件、配件、设备等,在运输、保 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锈蚀或变质。
管和施工过程中灰铸铁标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锈蚀或变质
8.2.6现场配制的混凝土、砂浆、防水涂料、胶粘剂等材料
8.2.6现场配制的混凝土、砂浆、防水涂料、胶粘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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