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261-2019 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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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61/T12612019
肉制品标准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作业及设施要求 其他环保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表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作业及设施要求 其他环保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表
DB61/T 12612019
DB61/T12612019
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汽车维修的业户
DB61/T 12612019
4.2作业过程中应规范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不得擅自停用或拆除。 4.3应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 4.4应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与环保有关的资源消耗情况建立台账。 4.5宜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4.6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置培训,开展应急演练
5.1.1更换机油、变速器油、冷却液、制动液、动力转向油等维修作业应在厂房内进行,并使用专用 废液收集设备分类集中回收,保持场地清洁。 5.1.2凡涉及制冷循环系统的维修,在作业前,均应对制冷装置中的制冷剂进行回收,严禁放空;因 被污染或其他原因不能确定其成分而不能净化利用的制冷剂,应按照JT/T774要求贮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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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废矿物油(如机油、变速器油、制动液、动力转向油、液压油、清洗用油等),废油容器,废 含油零件(如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等),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冷却液、更换的废催化剂、 废制冷剂、废铅酸蓄电池、废电路板以及更换的含石棉制动器衬片、离合器片、隔热板等应作为危险废 物处置。 5.1.4零件清洗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应集中收集,进行预处理,产生的废油、油泥应作为危险废物处 置。 5.1.5废旧安全气囊和未失效的安全带预张紧器应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5.2.1钣金作业应在室内进行,切割、焊接产生的烟尘应过滤净化处理后排放。 5.2.2打磨及抛光作业应在独立、密封良好的操作间内进行,并配备粉尘收集装置操作间应具有除 尘设备及通风换气装置,作业时应保持操作间内负压,收集的粉尘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5.2.3维修用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符合GB24409规定,宜采用水性汽车修补漆。 5.2.4调漆作业应在密闭且配备挥发性有机气体抽排、净化装置的操作间内进行,剩余漆料、溶剂应 密封保存,废弃涂料、有机溶剂及其容器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5.3.1汽车清洁污水应经由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网。
5.3.1汽车清洁污水应经由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网。
建筑标准DB61/T 12612019
5.3.2汽车清洁耗水量应符合DB61/T943规定
5.4.1危险废物(见附录A)应全部收集,分类贮存,汽车维修业户内部危险废物贮存最长不超过1 年。 5.4.2危险废物贮存间应符合GB18597规定,贮存间内禁止存放除危险废物及应急工具以外的其他物 品,贮存间醒目位置应按GB15562.2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5.4.3危险废物包装应符合GB12463要求,禁止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危险废物贮 存容器应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无损,并按GB18597规定在容器外表面醒目位置粘贴标签,标签应字迹 清楚,信息填写完整详实 5.4.4废矿物油、废涂料、废有机溶剂、固态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盛放容器应密封,容器项部与液体 表面之间应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容器底部应设置储漏盘。 5.4.5固态漆料沾染物贮存时严禁与地面直接接触。 5.4.7 铅酸蓄电池有电解液渗漏的应单独密封贮存,渗漏液应贮存在耐酸容器中, 5.4.8 应与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4.9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贮存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5.4.10 应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5.4.11应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修业户废水总排放口污水水质应符合GB26877规定。 修业户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应符合GBZ1规定,厂界噪声声级应符合GB12348规定。
附录 (规范性附 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 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表见表A.1。
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表见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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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标准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表
表A.1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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