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062-2020 蓄电池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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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绿色工厂评价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
式中: Z一一绿色工厂评价综合得分; P一一第i个指标的实际得分分值; 门一一指标总数。 6.1.2必选指标为要求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必选指标不达标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 要求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在满足必选指标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可选指标评价
式中: Z一一绿色工厂评价综合得分; P一一第i个指标的实际得分分值; 一指标总数。
.1.2必选指标为要求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必选指标不达标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指标为 要求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在满足必选指标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可选指标评价
edi标准DB37/T40622020
绿色工厂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 应包括独立于工厂、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 注:针对被评价组织,第一方为组织自身,第二方为组织的相关方,第三方为与组织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组织。 实施评价的组织应进行文件审查、现场评价、数据收集与分析。现场评价可通过以下方式收集评价 正据,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一一查看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等相关材料; 一一与相关人员座谈; 一一实地调查; 一抽样调查等。 实施评价的组织应依据本标准制定具体的评价方案,当工厂满足评价方案给出的评价要求时可判定 为绿色工厂
评价结束后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见附录C。
铅蓄电池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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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铅蓄电池绿色工厂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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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铅蓄电池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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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铅蓄电池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
DB37/T 4062—2020表A.1铅蓄电池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序号评价要求分值指标类型备注单位产品废水总铝动力用铅蓄电池≤ 0. 27 n/kVAh69产生量2. 5必选见附录B.4工业用铅蓄电池≤ 0. 4 m/kVAh生产洁净化单位产品废水总铅动力用铅蓄电池≤ 0. 25 n/kVAh701. 5可选产生量见附录B.4(12分)工业用铅蓄电池≤ 0. 3 m’/kVAh71单位产品废气总铅控制量≤0.1g/kVAh2. 5必选见附录B.572单位产品废气总铅控制量≤0.06g/kVAh1. 5可选见附录B.573水重复利用率≥75%2. 5必选见附录B.6绩效废物资源化(30 分)(6分)74水重复利用率≥88%1. 5可选见附录B.675废酸、废金属类、废塑料类等应实现100%综合处理。2必选单位产品综合能动力用铅蓄电池≤4. 8 kgce/kVAh762. 5必选耗见附录B.7工业用铅蓄电池≤4. 2 kgce/kVAh能源低碳化单位产品综合能动力用铅蓄电池≤4. 2 kgce/kVAh(6分)77耗2必选见附录B.7工业用铅蓄电池≤3. 7 kgce/kVAh78按照GB/T36132一2018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应处于省内先进水平。1. 5可选11
锂离子电池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见表A.2
锂离子电池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见表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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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锂离子电池绿色工厂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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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锂离子电池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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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锂离子电池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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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锂离子电池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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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蓄电池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货水的产品(如 蒸汽、热水、地热水等),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和苦咸水等以及企业为外供给市场的水的产品(如蒸 汽、热水、地热水等)而取得的水量。单位产品取水量计算公式为:
式中: Vu:一一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千伏安时(m/kVAh)或立方米每万安时(m/万Ah); V一一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产品生产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B.2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
单位产品的废水产生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 Vei一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企业生产废水产生总量与蓄电池产量之比值,单位为立方米每千伏安时 (m/kVAh)或立方米每万安时(m/万Ah); V一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企业生产废水产生量,单位为立方米(m); Q一一在同一计量时间内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千伏安时(kVAh)或万安时(万Ah)
3单位产品CODcr产生量
指蓄电池生产全过程产生的废水中CODc的量,该量可在废水处理站入口处进行测定。
qe(CODer) = P, ×
式中: q。(CODcr)一一单位产品CODc.产生量,单位为克每千伏安时(g/kVAh); P 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各生产环节CODc产生质量浓度实测平均值,单位为毫克每升 (mg/L) ; V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企业生产废水产生量,单位为立方米(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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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同一计量时间内,企业蓄电池总产量,单位为千伏安时(kVAh)。
参照COD产生量指标的计算方法。
参照COD产生量指标的计算方法。
B.5单位产品废气总铅控制量
单位产品废气总铅控制量是指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中总铅的量,在废气排气筒排口处进行测 定,计算公式为:
Z Pb, Pb (B.
式中: Pb。一一单位产品废气总铅控制量,单位为克每千伏安时(g/kVAh); Pb;一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各废气排气筒排口实测总铅排放量,单位为克(g); Q一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产品产量,单位为千伏安时(kVAh)。
式中: R一一水的重复利用率,%; V一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重复利用水量(包括循环用水量和串联使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V一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产品生产取水量,不包括产品本身(电解液)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B.7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电池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 位分别折算为一次能源后的总和。综合能耗主要包括一次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 如蒸汽、电力等)和直接用于生产的能耗工质(如冷却水、压缩空气等),但不包括用于动力消 电、锅炉等)的能耗工质,计算公式为:
Eui一一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千伏安时(kgce/kVAh); E一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产品生产的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Q一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产品产量,单位为千伏安时(kVAh)
照COD.产生量指标的计
NMP回收率计算公式为:
式中: Rup一一NMP回收率,%; Ha一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NMP回收量,单位为千克(kg) H——在一定计量时间内NMP使用量,单位为千克(kg)
邮政标准DB37/T40622020
RAMP ×100% H
H d ×100%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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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绿色工厂评价的目的、范围及准则; b 绿色工厂评价过程,主要包括评价组织安排、文件评审情况、现场评估情况、核查报告编写及 内部技术复核情况; C 对工厂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进行描述;依 据本标准,核实数据真实性、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检查相关计量设备和有关标准的执行等情 况; d 对工厂是否符合绿色工厂要求进行评价,说明各评价指标值及是否符合评价要求情况,描述主 要创建做法及工作亮点等; e 对持续创建绿色工厂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f评价支持材料
建筑造价、预算、定额DB37/T40622020
[1]T/CAGP0022一2017,T/CAB0022一2017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铅酸蓄电池 [2]T/CEEIA280一2017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锂离子电池 [3]JB/T12345铅酸蓄电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4] 《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36号公告) [5] 《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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