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A 803-2019 电梯行业现场安全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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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2照明设备控制开关和为便携照明设备提供电源的插座应设置在工作场所出入口附近。 4.1.4.3应保护所有施工场所的照明设备以避免机械破坏,所有的照明线路应配置合适的电流保护装 置,并提供可靠接地或双重绝缘。
所有在用电梯应张贴醒目标识(例如贴在机房) 门与并道相连;头顶空间狭小;轿有坠落危险: 第一次工地检查、新安装电梯或改造移交、对工地 标识: a)机房: 机房门设置警示标识; 主电源开关上锁挂牌标识; 通电的回路及相应的电压等级警示标识; 有触电危险的通电电路警示标识:
所有在用电梯应张贴醒目标识(例如贴在机房)以提醒施工人员该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例如:机 房门与井道相连;头顶空间狭小;轿顶有坠落危险;未安装井道护板等。作为最低要求,在合同签订前 或第一次工地检查、新安装电梯或改造移交、对工地或电梯进行定期检查时应对以下项目进行评估并设 置标识: a)机房: 机房门设置警示标识; 一主电源开关上锁挂牌标识; 一通电的回路及相应的电压等级警示标识; 有触电危险的通电电路警示标识:
桥梁标准规范范本T/CEA 8032019
电引轮危险警示标识; 设备识别标识:驱动主机、主开关、选层器、限速器、控制柜、发电机组。 b)轿顶: 顶层高度和被撞击危险警示标识; 一坠落危险警示标识; 电梯编号。 c)底坑: 底坑门的警示标识; 一底坑深度大于2m且无底坑通道门,底坑爬梯处应张贴当心坠落的警示标识; 一小心对重警示标识; 一共用井道内的设备编号; 液压电梯的底坑支撑要求警示标识。 d)其他例如较低的顶层高度、存在纤倒等危险时按需要设置警示标识。 1.6施工现场应避免产生过量的噪声、灰尘和烟雾。如无法做到,则应为施工人员提供相应的 护用品,并采取合适的预防措施对在这些有害工作场所周围工作的人进行保护。 1.7应使用安全方法存储物料以减小坠落、继倒、塌或类似危险。货架应按照制造商建议搭 注安全工作载荷
4. 1. 8 化学品
a)应对所有危险化学品进行评估并采取适当控制措施以减小施工人员的接触。例如:不允许未加 保护地使用或暴露于危险的(有毒、易燃、腐蚀或酸性等)化学品,或不允许使用危害和保护要求不明 的化学品; b)施工单位负责的化学品装运应遵守相关法规要求(例如标签、运输等); c)对化学品及其容器的处理应遵守相关法规要求,并且确保将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
4. 1.9施工现场安装工艺的符合性
a)所有施工单位应遵守产品的安装工艺。应实施一个包含以下要素的持续项目: 1)中文的安装工艺; 2)正式的、周期性的培训; 3)配置必需的工具; 4)稽查项目来确保施工现场的符合性。 b)任何偏离应获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申请偏离时应具备以下关键要素: 1)一个全面的书面文档来具体描述这些偏离; 2)对施工人员和合作方进行正式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偏离的所有要点; 3)应配置足以支持工艺偏离的工具。 c)施工单位对于安装的产品应有已审批的正式工艺,包括脚手架、无脚手架方法等,这些工艺应 获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负责人的批准。 4.1.10施工单位应对安装、改造、换绳、截绳或重大修理等施工现场建立并执行开工前检查和施工中 审查的流程,以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开始工作前的各方面达到了以下的最低要求: a)复核施工人员具备了从事工作的必备技能; b)所有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必备工具在施工现场且状况良好; C)施工现场存放有中文的标准工作指引:
4.1.10施工单位应对安装、改造、换绳、截绳或重大修理等施工现场建立并执行开工前检查和施工中 审查的流程,以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开始工作前的各方面达到了以下的最低要求: a)复核施工人员具备了从事工作的必备技能; b)所有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必备工具在施工现场且状况良好; C)施工现场存放有中文的标准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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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起重吊点承载力已知并具有书面的承载力证明; e)防坠落护栏安装到位、生命线支架及生命线已安装,且施工人员配发了状态良好的坠落保护工 具; f)脚手架搭设完毕,有合格证且护栏、踢脚板、通道及头顶保护符合要求; g)爬梯及工作平台符合要求。 4.1.11所有在工作中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应由施工单位管理层批准。工具和设备的使用应严格遵守制造 厂商的安全建议或管理要求。如果需要借用或使用其他单位或其他单位人员的工具和设备,必须满足: a)施工单位有针对该工具或设备的审核程序,并且 b)施工人员受过如何使用该工具或设备的培训,
文月文农纳 a井道 1)执行进入轿顶程序; 2)将清洁材料和工具放在轿顶; 3)将轿顶开到检修行程的最高点; 4)清洁这个位置能够触及的那段钢丝绳; 5)向下移动轿厢以便停下后能够清洁下一段钢丝绳。 如果需要清洁的一段钢丝绳在轿顶上够不到,建议按下面的指导程序进行: b)机房(能在机房进行紧急电动运行) 1)切断电梯总电源、执行上锁挂牌程序; 2)必要时拆掉更引轮护罩: 3)恢复轿顶为正常模式,退出轿顶; 4)机房置于紧急电动运行模式,恢复电梯电源; (警告:应由清洁钢丝绳的人员自已控制电梯的移动。在有电情况下的任何时候,都要与转动部件保持 的安全工作距离。) 5)将轿顶开到紧急电动运行行程的最高点; 6)切断电梯主电源、执行上锁挂牌程序; 7)清洁在机房这个位置能触及的那段钢丝绳; 8)恢复电梯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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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向下移动轿厢以便能够清洁下一段钢丝绳; 10)每次清洁钢丝绳时都要切断电源并执行上锁挂牌程序。
4.1.16动火作业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并执行有关动火作业的规则和工作程序。动火作业产生的热能、火化和热渣均有可 能引起易燃物的燃烧。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铜焊、气割、打磨和气焰钎焊。 施工单位应建立并执行动火作业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批准适用的工作场合、使用的规则、安全 作业流程,员工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并认证。每年或需要时应接受再培训和考核。 施工单位应建立和执行关于氧气一乙炔设备的运输、存放、正确安全的使用(例如动火证)的规章 和工作方法并进行施工人员培训。 a)应全程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b)应在开始任何涉及压缩气体的工作前,告知现场负责人; c)工作应在通风良好的区域进行,隔绝火灾危险,正确使用防护装备: d)所有气瓶应正确标明所装的物质。空气瓶应被明确标明并在指定区域存放; e)搬运气瓶时要小心,避免跌倒、摇摆、包裹或用做其他物体的支撑; f)气瓶只有在被充分保护、牢靠固定和适当通风的情况下才可以运输: g)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应处于竖直和可靠的位置(例如专用推车、架子、链条固定或皮带固定)。 它们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可燃物和易燃物,时刻保持阀门关闭,阀门保护帽齐全到位: h)压缩气瓶的存放应符合气焊安全规程的要求; i)当在狭窄的场所使用压缩气体时,要求使用强制通风设备、方法。在泄漏危险可能发生的场所 要求使用特殊的通风方法和呼吸器; j)只能使用经核准认可的减压阀、软管和回火消除器; k)所有设备(例如减压阀、软管、回火消除器等)应定期检查,至少在每次使用前检查。任何受 损部件应立即被更换; 1)焊炬只能用摩擦打火机、稳定受控的火焰或压电点火器点燃 m)当工作需要任何较长时间的停顿,建议将设备适当固定并通风。应将设备存放在可靠固定且通 风良好的地方; n)确保与气瓶(包括气体泄漏)相关的火灾危险的紧急处理程序和正确适用的灭火器随时可用; o)应该制定正式的“动火工作许可证”程序,建立对任何压缩气体的运输、存放和使用的控制。 附录B.5是“动火工作”程序检查表的例子
4.2.1每一个从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的施工单位都应至少每 年一次对所有的施工现场和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进行系统的分析,并针对那些已被识别的危险情况制定 和实施控制方案。 4.2.2如果没有适用的经批准的书面工作程序或不得不做出偏离,则应按照附录A.2进行作业危险分 析。 4.2.3签署每一项新的合同前(包括有关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及拆除工作),应事先对所要
2.1每一个从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的施工单位都应至 一次对所有的施工现场和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进行系统的分析,并针对那些已被识别的危险情况 实施控制方案。
4.2.2如果没有适用的经批准的书面工作程序或不得不做出偏离,则应按照附录A.2进行作业危险分 析。 4.2.3签署每一项新的合同前(包括有关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及拆除工作),应事先对所要 完成的具体工作及实际施工现场条件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建立防止可能发生的危险的安全防 护方案和措施。对于那些新的安装施工现场,如无法进行实际现场评估,则应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 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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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不属于电梯施工单位责任范围的防护措施,电梯施工单位应特别指出,在施工现场醒目的 位置张贴,作为正式要求向业主、总包方或分包方提出,并写入合同中
下列要求适用于所有涉及电气回路、用电设备及相关操作。
4. 3. 1一般防护
名施工人员处在以下位置就被认为“接近”:距带电回路1.5m以内;或在其正常工作位置四肢不经 意的移动就能触及到带电回路。 保护的优先级(从最高到最低)是: a)切断电路电源; b)对带电回路做隔绝防护处理; c)使用带电工作安全操作程序。 如果采用切断电源的保护方法,那么施工人员应配备适合的测试设备(例如方用表)并接受使用培 训,以便在工作开始之前,检测和确认工作区域的电能处于零能量状态。 带电回路的隔绝防护可以使用永久或临时的绝缘材料(例如绝缘板)。 如果切断电路电源或对带电回路做隔绝防护处理都不能实现,则应按照4.3及附录A.2和附录A.3的 要求完成书面的风险评估及作业危险分析,确定带电工作的具体安全操作程序。 4.3.1.2应设置及保持合适的警示标识以消除任何与暴露或隐藏的危险带电回路接触的可能性。 4.3.1.3提供合适的防护栏或其他保护手段防止意外接触暴露的危险带电回路。 所有电气设备内超过50V交流电或120V直流电的可接触地区应防止手指伸入 4.3.1.4所有外接线应有插头及一根专用于设备接地的接地线,所有外接线应有适当的额定电流容量 以适用于使用的环境和位置。不得使用经过改动的、磨损或损坏的电线, 当使用双重绝缘工具并配有漏电保护器时,外接线可不需要接地电线。
要求完成书面的风险评估及作业危险分析,确定带电工作的具体安全操作程序。 4.3.1.2应设置及保持合适的警示标识以消除任何与暴露或隐藏的危险带电回路接触的可能性。 4.3.1.3提供合适的防护栏或其他保护手段防止意外接触暴露的危险带电回路。 所有电气设备内超过50V交流电或120V直流电的可接触地区应防止手指伸入。 4.3.1.4所有外接线应有插头及一根专用于设备接地的接地线,所有外接线应有适当的额定电流容量 以适用于使用的环境和位置。不得使用经过改动的、磨损或损坏的电线。 当使用双重绝缘工具并配有漏电保护器时,外接线可不需要接地电线。 4.3.1.5永远使用适当规格、类型和容量的保险丝,不得以电线代替保险丝
4.3.2对电源进行上锁挂牌
4.3.2.1为使那些被切断电源的用电设备和电路不起作用,应在这些用电设备和电路的所有能送电的 位置按照4.5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执行上锁挂牌。 4.3.2.2当主电源被切断并上锁挂牌后,如设备某些回路仍有可能带电,这种情况应标明且当在这个 区域工作时应采取控制措施以防止无意中的接触
4.3.3.1在使用便携式电动工具和其他用电设备时,应使用漏电保护器(GFCI)[也可以是剩余电流动 作保护器(RCD),或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CB)]。 4.3.3.2所使用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宜为6mA且最大不得超过10mA,动作时间不得超过
4.3.3.3所有漏电保护器应按照制造商的建议定期测试以确保可靠触发。 4.3.3.4便携式的漏电保护器应设置在与电源箱连接的一端。对于安装工作,如果现场条件不允许, 则漏电保护器可以与延长线的负载端相连,但是需要增加针对电缆线的保护措施(例如电缆线的位置、 绝缘保护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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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和移动式电动工具或设备间的最大距离应为30m。为了保护人员不受工具和线路漏电的 伤害,漏电保护器应设置在墙上或外接线(接线板)的电流输入端。
4.3.4.1便携式电动工具和固定式用电设备上不应带电的金属部分应接地。
a)标准安装工艺应包含对设备部件及安装工具的接地要求; b)安装和改造的移交程序应包括对接地的检查; c)所有收购或市场重获电梯都应按照7.6的要求进行接地的检查; d)所有维护保养合同类型的电梯都应按照7.4.1的要求进行定期的接地检查。
总包配电箱是施工现场大楼的一级接线箱,临时电源箱是一类可移动或固定的、全封闭的,带有供 电动工具、电焊机、起重及其它设备取电的插座的电气接线箱。临时电源箱可直接由总包一级电源箱供 电,或由总包及电梯施工单位的中间电源箱供电。所有在总包配电箱中的接线应由总包、总包直接雇佣 的专业分包商或电梯施工单位所雇佣的有资质的专业从事电气工作的相关方来完成。只有当标准的插头 及插座可供使用时,电梯施工单位人员才可以在总包配电箱中从事接线工作。 员工和合作方仅被充许使用状态良好、无裸露电击风险的标准插头将便携式电动工具和设备连接到 固定式插座、延长接线板、临时电源箱或经批准的类似装置上。这些装置具备标准的插头和插座、状况 良好、无裸露电气部件,且被批准使用。 安装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电源箱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临时电源箱应使用耐久性材料,外壳、接口处应适度紧闭来防止可能出现的水和灰尘。所有的 线缆和电气元件应被批准满足在可预期的环境中使用的条件。 b)临时电源箱的供电线路应该具备使用标准且被批准的连接头来切断供电的能力。 c)临时电源箱应该配备合适电压及满足可能用到的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及其它设备(例如电焊机、 起重设备等)使用的插座,例如,可能有必要提供三相插座来给特定的起重设备供电。临时电箱中的所 有插座应配备内置的10mA或6mA的漏电保护器,所有的回路应接地良好且有内置的过流保护(至少一个 断路器),不应带电的金属部分应良好接地,包括临时电源箱的金属外壳。
4. 3. 6 电气接线
不得使用自制的接线连接方式(例如胶带缠绕的接头),任何情况下应使用得到制造单位或施工单 立认证或批准的接线端子,以避免可能的漏电风险。 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电气接线施工规范。
4.4.1对于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以上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和在其他一些有坠落危险的机械或移 动设备上作业的施工人员应提供坠落防护。 4.4.2为防止坠落事故,应设置护栏作为最基本的防护措施。如设置防护栏不可行,则应选用其他的 坠落防护措施。用于坠落防护的护栏应满足附录B.3的要求。 4.4.3可供选择的其他坠落防护措施包括:使用坠落截止系统(带安全带缓冲器的全身式安全带)、
用坠落防止系统(防止施工人员坠落的带短绳的全身式安全带或安全腰带)、覆盖所有洞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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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以及其他的相应防护措施。坠落防护设备应符合国际或国家的认可要求并获得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 (如CE、GB或LA认证标志)
a)全身式安全带; b)安全带缓冲器; c)生命线。 生命线应牢系于工作高度之上的固定支座、结构支撑物或建筑物中为使用安全带(绳)而设置的附 属装置上,生命线的固定端不应使用绳卡固定。 4.4.5安装或改造电梯:在井道(包括底坑)中工作时应始终使用坠落截止系统(全身式安全带和安 全带缓冲器)或坠落防止系统。只要任何时候有坠落危险存在,就应按照上述4.4.4.c)中的内容装设 这个坠落保护系统。 在对电梯进行施工验收测试开始时,应完成书面的风险评估及作业危险分析报告来决定是否使用坠 落保护系统。 对于改造施工现场,当已安装的轿顶护栏符合附录B.3的要求,全身式安全带只在有坠落危险时使 用。 4.4.6应根据制造商的要求且至少每年,由施工单位批准的有资质人员对个人防坠落保护设备进行检 查,检查结果应存档。每一次使用前,使用者都要目测检查个人防坠落保护装备的完好状况。
对于改造施工现场,当已安装的轿顶护栏符合附录B.3的要求,全身式安全带只在有坠落危险时使 用。 4.4.6应根据制造商的要求且至少每年,由施工单位批准的有资质人员对个人防坠落保护设备进行检 查,检查结果应存档。每一次使用前,使用者都要目测检查个人防坠落保护装备的完好状况。 4.4.7防坠落保护设备要根据制造商的要求进行使用、贮存和维护保养。不正确使用坠落防护设备的 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查,检查结果应存档。每一次使用前,使用者都要目测检查个人防坠落保护装备的完好状况。
a)多于一名施工人员使用同一根生命线; b)生命线附近有锐边; c)个人坠落防护设备的悬挂点低于制造商建议的高度; d)将个人坠落防止设备就近悬挂在临近有坠落风险的部位等。
4.4.8.1在便携爬梯上进行工作之前,应完成风险评估及作业危险分析。 .4.8.2应减少便携爬梯的使用。当工作地点条件不允许使用其他设备替代或工作性质要求使用便携 爬梯时,爬梯的使用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攀爬梯子时人员应与爬梯保持三点接触。 b 攀爬梯子时不得携带重物, C 按照制造商建议的角度放置爬梯。 d)工作时身体重心不得探出梯子垂直投影范围外。 e 在牢固的平面上使用爬梯,或有效固定爬梯以防止意外移动。 f) 使用爬梯进入上一层工作平台时,爬梯上端应至少比工作平台高1m:或使用其他方法来确保安 全进出。 g 每次使用前检查爬梯。 h)每年进行全面检查。
4.4.8.3可移动爬梯应具有制造商的永久性标签,至少包括载重量、规格、安全提示和检查标准等信 息。爬梯承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 不应使用现场自制的可移动爬梯
a)爬梯安全护笼: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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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个人坠落防止系统。
4.5.2有关人员应在接受上锁挂牌程序培训后方可获准使用安全锁、标识和工具,有关人员只能配备 一把开启使用中的锁的钥匙。 4.5.3上锁挂牌程序的要求: a)所有有关人员应明确知晓他们在工作中应当遵循上锁挂牌程序,并了解其原因。 b)在上锁和设置警示标识前,所有运行中的设备都应停止运行。 c)应使用空开、阀门或其他能源切断装置以确保设备和能源装置完全隔离。在工作前还应消除工 作区域内所有其他可能造成伤害的能量,如电容器内储有的电能以及液压、气压或弹簧压力等。 d)应用指定的锁具锁住能量源,在锁上附上带有签名的标识,且注明上锁的日期与时间。如对该 设备工作的施工人员不止一人,则每一位施工人员都应在能源切断装置上使用各自的锁具和标识。 e)施工人员应确保无人与能量源接触,并用测试仪表或仪器、或操纵启动的按钮、开关或控制器 来验证设备的能源被完全切断或消除。对于电气设备,在验证零能量状态之前,应在已知电压的电源处 验证测试仪表或仪器工作正常。 f)恢复使用。在所有的工作完成后应通过以下程序恢复设备的使用: 1)只有上锁人本人才有权移除锁具和标识。如果在设备上上锁的施工人员不止一人,那么应 由每一位施工人员亲自移除本人的锁具。 2)当工作完成,设备已作好试运行的准备时,应检查该区域内的人员、工具和其他设备,随 后才能移除锁具和标识。 3)在离开工作区域前,应通知其他有关人施工人员作业已完成。 4.5.4对于新安装电梯,自动救援操作和通过电池供电的电梯其他自动运行模式,应使用关闭主电源 开关或切断主线路的方式防止电梯自动运行。对于在用电梯作为最低要求,需要在现场张贴警示标识提 醒这种情况。 4.5.5在进行电源切断、闭合操作时,施工人员应侧身站立并将面部远离开关。这一要求不适用于断 路器或其他类似设备的操作中。 4.5.6标准的电梯电能上锁挂牌程序的操作步骤:
4.5.3上锁挂牌程序的要求!
a)应通知所有相关工作人员执行上锁挂牌操作的原因。 b)在上锁挂牌之前停止设备对公众服务,打检修或用其他方法控制电梯。 c)在220V插座或其他电压已知且没有电击风险的位置检验万用表交流档是否工作正常。 d)关闭设备的主电源开关,员工在切断主电源时应侧身避开可能产生的火花(电弧或爆炸)。 e)用施工单位配发、员工自已专用的锁具将已关断的电源空开锁闭,并在警示牌上标注:姓名、 上锁日期及时间。如果在该设备区有多名员工同时工作,则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应在锁闭装置上用其专用 的、施工单位配发的锁具和警示牌进行“上锁挂牌”。 f)用测试合格的万用表在控制柜中主接线桩子处以先零线后相线的原则测试每一相对地电压以及 测试相与相之间的电压,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零能量”状态;并在即将工作的线路上再次确认设备已 经处于“零能量”状态 g)如果工作区域中涉及危险直流电,则应相关直流电回路也进行检验: 1)用电池或在电压已知的直流电路验证万用表直流档是否工作正常; 2)用测试合格的万用表在工作区域的相关点检验系统是否处于直流“零能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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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如果在验证“零能量”时有电压超过交流50V、直流120V的电击伤害可能时,将被视同于“带电 乍业”,员工应使用施工单位配发的绝缘手套,按照附录A.3带电安全作业程序的要求进行工作。 i)注意电容等能量元件所残留的电能,以及并联、群控电梯组中来自其他电梯的电能。 j)员工应确保没有其他人员在场工作,并且通过操纵控制柜检修按钮,再次确认设备所有能量来 原均已被截断或消耗尽。 k)可以正常工作。 1)全部工作完成后的恢复运行程序: 1)仅限执行“上锁挂牌”程序的员工开启本人的锁具,并除去警示标牌; 2)当工作完毕、设备准备运行检验时,在解除上锁挂牌之前,检查工作区域内的人员、工具 及设备是否就位,以确保安全: 3)在离开工作区域之前通知其他相关人员工作进行完毕。 4.5.7带有断电自动救援操作装置或类似功能装置电梯的电能上锁挂牌说明: 如果电梯控制系统带有断电自动救援操作装置或类似功能装置,在执行标准电源上锁挂牌程序之 前,应参照以下步骤完成对断电自动救援操作装置或类似功能装置的上锁挂牌。
如果电梯控制系统带有断电自动救援操作装置或类似功能装置,在执行标准电源上锁挂牌程序之 前,应参照以下步骤完成对断电自动救援操作装置或类似功能装置的上锁挂牌。 a)先将断电自动救援操作装置或类似功能装置上的启动开关置于“OFF”状态并对其进行锁闭,以 防止断电自动救援操作装置或类似功能装置的错误启动带来的安全风险。然后执行A.3.4的标准电源上 锁挂牌程序。 b)在验证零能量时,除了正常验证主电源、照明回路的电压之外,还需要验证控制柜接线端子上 安全回路最前端的零能量状态。 c)在恢复电源供电时,应当先恢复主开关,然后再恢复断电自动救援操作装置或类似功能装置上 的启动开关为“ON”状态。 d)在对断电自动救援操作装置或类似功能装置启动开关加装锁闭装置之前,应当预先通过技术手 段(查阅断电自动救援操作装置或类似功能装置说明书、原理图、现场测试)确认切断此启动开关就可 以有效避免断电自动救援操作装置或类似功能装置的误启动,
4.6.1所有搭建脚手架的材料和设计都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施工单位规范。 4.6.2使用前,所有脚手架应按照搭建单位的要求由有资质的人员搭建,应检查脚手架搭建情况及是 否存在材料质量缺陷的问题,所有发现的问题应在使用前得到整改,完成后搭建单位应出具脚手架合格 证
4.6.3下列设计因素应者虑在内:
a)在有坠物风险区域作业,应设置头顶保护装置(顶板或防护屏); b)竖立的脚手架地脚应十分坚固,脚手架所有的支撑脚或支撑柱都应完全垂直,它们应被可靠固 定以防摇晃或移位; c)当存在坠落风险时,应在工作平台的所有散开部位设置防护栏; d)应使用斜支撑,以保持所有支柱竖直,此外整个脚手架还应固定在建筑物上; e)搭建脚手架平台时,所有踏板的交接处至少应有300mm宽的重叠面或是加以固定防止移动。搭建 寸踏板应延伸出其支撑物不少于150mm、不超过300mm并固定; f)对于高于或低于入口1m处的工作平台,应使用安全而便利的方法进入,例如设置固定爬梯。 4.6.4所有脚手架(包括固定或搭设在其上的工作平台)的组成部分及其支撑结构,应至少能支撑自 身的重量和不少于4倍可能的最大负载或传递到其构件上的重量之和。设计和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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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所有具有潜在危险的部分均应有效地予以防护,以免意外的接触而产生事故!
危险部分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 a)绳轮; b)齿轮、链条、链轮和带传动装置; c)带及轮驱动系统。 4.7.1.1所有运动或旋转的设备,只要能在无意之中被触及,就应设置防护罩或对其进行改进,将设 备完全围住、消除啮合点或其他防护措施。危险的机械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旋转轴、运动的啮合点、皮 带和皮带轮之间的接触点及齿轮。 任何运动或旋转的机械部件都是危险的,只是程度不同。旋转部件、往复连杆、传动带、啮合齿轮 等都是需保护的运动部件。隐含很大危险的运动包括: a)旋转、往复及横向运动: b)运转中的啮合点; c)剪切运动。 在电梯机房及井道内的设备应用一个固定的包围式的护罩来防护,护罩的设计应便于检修和维护保 养,护罩应覆盖所有运动部件以防止肢体的无意接触。除非在维修、维护保养或调试且仅当设备被正确 锁闭时,这些固定的防护罩不可随意移开
4.7.1.2例外的特殊情况:
a)对重轮通常认为它所处的位置已是有效地防护。没有人有机会在电梯运动的时候接触到对重轮。 但为防止坠落的异物而设置的护罩不应移除。 b)运动部件超出轿顶的开门机是危险的。超过轿顶的运动部件应进行防护,或轿顶检修控制装置 的急停或检修开关能阻止门机的运动,除非由轿顶检修控制装置上特定的开关门开关发出指令。 c)大多数自动扶梯的驱动链都装置在不会发生意外接触的地方,这样的驱动链不需要特殊的防护, 列如驱动链和轮暴露在维修人员面前,就应设置防护罩。 d)无机房电梯的主机由于设置在井道顶,不需要额外的防护。 e)电梯机房内驱动主机周围设置围栏不属于完善的防护措施,防护罩应尽可能贴近并包住危险部 件。这样能保证在防护罩外有最大作业空间。 f)对装在轿厢底部的绳轮及钢丝绳液压电梯油缸顶部的绳轮,可以认为它们所处的位置已是一种 有效的防护,因而无需再加装护罩。 g)滚轮导靴除了滚轮上的顶板外不再需要额外的防护。 4.7.2施工单位应建立并执行相应流程,对所使用设备的相关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索具的使用规则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其制造商的说明,或应在有相关资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予 。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 8.1起重设备(例如汽油驱动机、电动卷扬机、手拉葫芦及天车等)应按照制造商的要求使用
+.0.之头小教 上的额定载重量,使用这些设备都应参照制造商的说明(例如:索眼内需使用套箍;不得以打结或其他 方式缩短吊索的长度;吊索应提供适当保护以防范尖锐棱边或被以90“及更大角度弯曲) 所有涉及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标准工作程序应被设计成只能使用预制吊索、卸扣和合适的工程起重 设备。涉及的标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起吊和悬挂轿厢、临时轿厢、对重、驱动主机、控制柜、变频器 和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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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使用绳卡。如果有无法预料的情况需要背离标准工作程序,在使用绳卡前,应做书面的作业危 险分析并获得施工单位最高管理者审阅批准。该背离仅允许使用双马鞍绳卡,且应按照制造商的要求安 装和使用。 注:预制吊索是指用于起重作业的由专业制造商生产的经过认证的吊索,使用时不需要任何修改。 4.8.3绳索应穿过滑轮,以保证起重张力作用于各滑轮的中心,并防止摆动、扭转及避免由于绳索受 骨轮边缘切割而造成的损坏。
4.8.4起重作业通则
a)负责人员(例如主管、工长、责任技师等)应接受过有关安全标准和正确使用起重设备与索具 的培训; b)应建立统一的交流系统(例如手语、对讲机等),并应用于所有的起吊操作中; c)所有起重设备和索具(例如起重机、钢丝绳、吊带及吊钩等)在投入使用前都应通过初检,以 后至少每年检验一次。检查人员应是接受过培训的合格人员。初检和定期检验应保存书面记录并在设备 上标明最新一次检验日期: d)在每次使用前,所有的起重设备均应经过目测检查是否存在任何损坏或破损。对有问题的设备 应立刻停止使用; e)所有人员应与悬空的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 f)在悬挂物可能摇晃或通过限制的区域时,应使用尾绳和导索; g)所有额定载荷小于等于2000kg的起重设备应使用正压联动锁闭卡的吊钩。正压联动锁闭是指当 吊钩承载时挡卡能够自行锁闭。 对于现有起重设备的所有改变都应符合制造商的要求。对于不太可能发生脱钩的场合,在风险评估 获得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后可偏离此要求。
4.8.5所有新设计的设
4.8.6起吊轿厢或对重
应使用两种独立的方法防止轿厢或对重坠落。例如:两根吊索、两台起重设备或一根吊索加一台起 重设备。这两种独立的方法应不包括轿厢安全钳或对重安全钳(应使限速器动作或使安全钳动作)。 每一根吊索或起重设备都应能够支持对重或施工时轿厢及工具、设备和施工人员的总重量。 所有吊索都应受到保护,并按照4.8相关条款的要求来使用。
4.8.7把轿厢作为一个起重装置
a)不允许将材料放置在轿顶或悬挂在轿厢下,除非轿厢已完全装配完毕,包括所有更引绳、安全 钳、限速器及限速器绳的安装。限速器和安全钳应起作用并经过测试。应制定并执行书面的正式程序。 该程序应包括一个风险评估及作业危险分析,最少应考虑以下内容: 材料的重量及轿厢的载重; 材料的长度和宽度; 一轿厢的控制; 轿厢只能在检修速度下运行;
a计 态挂仕 限速器及限速器绳的安装。限速器和安 序应包括一个风险评估及作业危险分机 材料的重量及轿厢的载重; 材料的长度和宽度; 轿厢的控制; 轿厢只能在检修速度下运行; 一沟通的要求; 井道空间、顶层空间; 如何将材料固定在轿顶; 吊索的类型: 起重和锚点; 边缘的保护; 防止缠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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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将材料搬进搬出井道; 一坠落保护。 b)在开始工作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由施工单位与客户签署《安全生 立管理协议书》,并获得施工单位最高管理者的书面批准。 c)只能由施工人员操作轿厢,除施工人员以外的所有上轿顶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的规定服从施工人员的协调和管理。施工人员在负责操作轿相时,应站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接触到并道中 突出物的地方。不充许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抓握正在轿顶进行运送的材料。应使用其他的方法防止材料 的移动。
4.9.1施工单位应为其服务、修理、改造和安装施工现场建立书面的与物料搬运相关的风险分析。这 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肌肉拉伤、被物体挤压或撞击、暴露于物体尖锐棱角等。这种书面的风险分析应符 合4.2的要求。
4.9.2对于安装、换绳、截绳、重大修理及改造施工现场,所有与驱动主机、齿轮箱、控
沉重物料的搬运工作,作为施工现场准备工作的内容之一,应包含书面的物料搬运计划。 作为最低要求,该计划应包含以下细节: a)物料搬运进入或搬出建筑物的过程; b)使用的工具和方法。 一个人搬运的最大重量为25kg,两个人允许搬运的重量上限为50kg。超过50kg的物料搬运和固定应 吏用专用工具或装置以避免伤害风险(例如卷扬机、手拉葫芦或运输板车等)。 4.9.3物料应按照4.1.7的要求被安全储存
4.10使安全回路失效
10.1使用跨接、分流并联或短接电路(以下统称为“短接线”)使安全回路失效的操作仅在采用其 方法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方可使用,此规定适用于包括排除故障在内的所有工作。 a)短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 1)极限开关、层门锁、轿门开关、急停开关; 2)钢带检测装置: 3)其他确保整个控制系统正常工作的安全部件。 b)对于需要短接安全回路方可进行的工作,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1)有关人员应经培训及认证,签署的培训及认证记录由施工单位存档后,方可执行短接操作。 2)短接线应醒目且易通过编号或类似方法识别。对于安装和改造等可能需要较多短接线的工 作,应使用控制标识。 3)应建立并实施相关流程,限制短接线的使用,由相关主管视具体工作需要确定每人分配的 短接线数目。短接线发放记录应存档。 10.2应建立实施控制短接操作各环节的程序,至少包括以下预防措施: a)受影响的电梯和设备应停止对外使用。
a)受影响的电梯和设备应停正对外使用, b)短接门锁和安全回路前,应确保轿厢只能以检修速度运行。当使用短接线或门旁路装置短接层 门锁回路移动轿厢前,应确保层门已可靠机械锁闭。对于安装和改造施工现场的要求请参阅5.6.2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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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使用短接时应提醒其他施工人员注意,并为短接线设置警示标识,这些警示标识上还应标注 执行该操作的施工人员姓名。口头通知其他相关人员短接的实施以及短接的回路。在完成工作后应确保 拆除所有的短接线。 d)使用提醒物(例如钥匙袋、在工具箱上别标签、在衣服上夹标识等),提醒施工人员及时返回 机房拆除短接线。 e)如有人在井道内工作,则应保持一个紧急停止机构处于有效状态。例如:不得将层门和轿门同 时短接。 f)在进行维护保养和修理操作,且施工人员需要将其工作移交给下一个人时,应先拆除所有的短 接线。在任何情况下,如将电梯交付客户使用,应事先拆除所有的短接线。 4.10.3新电梯应设计为当门锁触点被短接时,电梯只能以检修模式运行。对于新设计的电梯,除非在 检修模式下,应防止平层后层门和轿门开启但轿门或层门触点回路并未断开的情况下(如在此回路使用 了短接线)的轿厢运行。 4.10.4所有新设计电梯,安全部件的软件短接只有通过控制柜内硬件提供的输入(例如连接插头)来 实现。这种硬件输入应独立于4.10.3描述的部件,并应提供一个可视的提示,警告可能存在的短接操 作。当软件短接时电梯应不能进入正常运行模式。安全部件的软件短接只能由施工现场的人员触发。
4.11线路和软件修改
施工单位应建立对所有线路和软件实施修改的控制程序。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亲自审批该程 。最低限度上,这些程序应包括: a)正式指定的人员,任何线路和软件的修改应在获得该人员审批后方可实施: b)临时修改和永久修改的规定。临时修改是作为施工现场急需,并获得上述人员审批后的一种应 急措施,所有这些临时修改均作为短期行为,紧接其后的将是永久修改; )建立与产品研发部门的联系, 以确保设计人员了解需要修改的原因,并修改正式图纸,
a)只有在施工现场其他设备固定方式都无法使用时,才允许使用焊接方法; b)应严格遵守制造商对于焊接设备的使用规定; c)在所有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任何类型的气焊; d)只有在获得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偏离审批后,才允许使用氧气乙炔进行切割和拆 解。这种审批应以施工现场为单位来进行的,且应在开工之前完成审批
施工单位应评估受限空间对其业务的影响,制定并实施规则和程序以满足法规的要求。 注:在某些环境或施工现场条件下,如果电梯底坑存在聚集易燃或有毒气体的潜在危险,或存在氧气缺乏的灌 时,电梯底坑也应视为受限空间
1.1如需通过层门进入井道,应将电梯停在离开其正常位置某个适当的地方,并应使用经批准 装置或钥匙打开层门。在开门前,操作人员应确定他所进行的工作是否需要带电操作,如果不 电源开关应被切断并执行上锁挂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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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进入并道前,应先确定安全进出并道的方法,见附录A.4进出轿顶程序和附录A.5进出底坑程 序
.1.3除必要情况外,层门应保持关闭。 .1.4在无保护的情况下,同一个电梯并道内决不充许有不同的施工人员或不同的工作小组同时进行 虫立的操作,不允许有立体交叉作业(即一名施工人员在另一名施工人员之上或之下工作)。 “井道”是指在一个共用井道内的一台电梯或一组电梯,包括轿顶和底坑。 可采用下述方法中的一项来进行防护: a)在轿厢和底坑有充分的头顶保护; b)在共用井道内电梯之间有充分的隔障。 注:同一并道内操作人员不得超过两名,任何例外情况应要有书面的、明确的标准工作程序及作业危险分析。作业 危险分析及工作程序应获得施工单位最高管理者的书面批准。 .1.5工作完成后,应先确认所有的人员都离开了井道,所有的工具和设备都被清理出了井道,然后 电梯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6.1.6进行电梯安装、改造或修理时,应断开轿厢自动响应、寻址运行和初始运行。对层站呼梯和轿 内呼梯的响应也应断开。 这个要求所适用的改造和修理活动包括:在井道中工作(例如井道接线的更换)且对电梯控制系统 (例如更换控制柜)、安全回路或位置参考系统进行更改。 .1.7并道和其他任何暴露在坠物风险下的工作区域都应提供头顶保护。这种保护应能够防止身体的 斤有部位受到坠落的工具、小零部件或杂物等的伤害。 对于维护保养工作,头顶保护可以由以下例子中的一个或几个结合起来实现: 一保持所有层门关闭; 一防护所有机房和二层机房的孔洞; 一禁止在井道和存在未防护孔洞的机房里同时工作: 一禁止在相临井道没有隔障的共用井道内同时工作。 对于安装、改造和大修工作中头顶保护的实现,除上述的例子之外,还可以有以下例子中的一个或 儿个结合起来: 一安装头顶屏障,能够覆盖施工人员安装井道部件时需要站立或到达的所有区域 一在工作区域的正上方安装从墙到墙的防护屏; 一保护工作区域上方的所有井道开口(例如:安装层门或覆盖整个井道开口的防护屏障,防护 近有机房地板开口和井道壁上有可能队物的开口)
5.1.8所有新设计的电梯轿厢
操纵盘)使用标准工具从轿顶或底坑紧固是可以接受的。 当使用标准工具无法从轿顶或底坑进行紧固操作时,工作指引应包含一个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评估, 包括但不限于: 一一需要辅助人员(参阅4.1.1); 一可接近相关部件; 一需要的特殊工具; 一接近临近井道或其他移动设备; 对于轿厢扶手,紧固件的更换应该可以在轿厢内完成(例如安装铆钉),否则需要考虑改进紧固的 可靠性(例如增加弹垫、使用双螺母等)
5.1.10并道闯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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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非作业人员误入井道可能导致的安全风险,新安装电梯和改造电梯宜满足以下要求: a)当轿门关闭时如果层站门被打开超过4s,控制系统的井道闯入监测功能将被激活。 b)当层站门关闭后,轿厢将以检修速度运行到下一个层站。然后轿厢将停止运行直至紧急电动运 行操作装置、轿顶检修装置或底坑急停装置被激活超过4s。 c)上下端站不会成为目的层站(例外:2层站的电梯)
.2.5附加的预防措施
在轿顶以检修速度移动轿厢时不应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短绳。如有特殊原因应使用安全带时,则应采取以 下预防措施: 1)应同时使检修运行开关和紧急电动运行开关动作; 2)应先完成作业危险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在使用安全带时可能出现的纠缠危险。 b)确保站立处平坦、清洁,并应能有效地支撑人员和设备的重量,对轿顶凸出和凹进的部位要特 别当心并采取防范措施。 c)为了减少施工人员在电梯运行时坠落的可能性,施工人员务必站在靠近轿顶中央的位置,并握 牢远离运行部分的横梁。 d)工作中所用的工具和其他设备可临时性地放置在轿顶的一个远离边缘的安全位置。 e)不得在轿顶存放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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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不得将辅助照明灯挂在电引钢丝绳上。 g)将身体保持在轿顶平面或护栏(如有)范围内,并随时注意对重、安装在井道中的轿厢位置检 测部件等的位置
将身体保持在轿顶平面或护栏(如有)范围内,并随时注意对重、安装在井道中的轿厢位置检 的位置。 当检修状态下运行至轿厢自动停止的位置时,如轿顶到井道顶最低部件净距离小于1.8m,应在 检修控制装置处张贴标识,以清晰地说明此距离的最小数值。 应使用符合4.1.13中所要求的交流沟通方式。
5.2.6当检修状态下运行至轿厢自动停止的位置时,如轿顶到井道顶最低部件净距离小于1.8m,应在 靠近轿顶检修控制装置处张贴标识,以清晰地说明此距离的最小数值。
进入底坑前应使用两种独立的方法使电梯停止,例如使用急停开关及断开门锁回路。 如无法使用两种独立的防护手段,则应关闭主电源开关并执行上锁挂牌程序。
以上的开关,应将其串联。 a)底坑急停开关应符合附录B.1的要求。 b)底坑上急停开关的位置应: 1)垂直距离不低于最低楼层地面以上1.0m; 2)水平尺寸应在距层门框内侧边缘0.75m半径范围内; 3)靠近底坑爬梯。 c)底坑下急停开关的位置应在底坑地面距离1.2m内。 d)如果通过底坑通道门而非层门进入底坑,应在距通道门门框内侧边缘最大水平距离0.75m,距离 底坑地面1.10m1.30m高度的位置设置一个停止装置。 e)如果在同一层站具有两个可进入底坑的层门,则应确定其中一个层门是进入底坑的门,并设置 进入底坑的设备
2)水平尺寸应在距层门框内侧边缘0.75m半径范围内; 3)靠近底坑爬梯。 c)底坑下急停开关的位置应在底坑地面距离1.2m内。 d)如果通过底坑通道门而非层门进入底坑,应在距通道门门框内侧边缘最大水平距离0.75m,距离 底坑地面1.10m~1.30m高度的位置设置一个停止装置。 e)如果在同一层站具有两个可进入底坑的层门,则应确定其中一个层门是进入底坑的门,并设置 进入底坑的设备。 5.3.2底坑的照明应能够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 如底坑照明开关和急停开关处在相临位置时,应将它们清楚地分别标明及分开位置以免混淆。 5.3.3应建立安全进出底坑的程序。这些程序应包括如何安全地把轿厢移离底坑,在进底坑前建立并 验证对轿厢的控制,并保持对轿厢的控制直至离开底坑。 参阅附录A.5安全进出底坑程序。 5.3.4当由底层层门进入底坑时,如从层门地坎到底坑的垂直距离大于1m,则应使用爬梯,并从底层 位置能够容易地够到爬梯把手。 爬梯要求牢固,并从最底层层门易于到达。如没有足够的空间,也可使用可伸缩或可折叠的爬梯 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生命线或其他坠落保护措施来进出底坑: 到达爬梯过程中有坠落危险,并且爬梯与层门立柱内侧距离大于750mm; 到达爬梯过程中有坠落危险,并且爬梯(或扶手)超出进入层地面的高度小于0.8m; 爬梯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爬梯高度应超过层门地坎,使得处于直立姿势的人也能很容易的够到爬梯,并安全的抓住把手。 对于新的设计,爬梯(或扶手)应高于进入层地面至少1m。对于在保养设备,维保单位应将高风险的设 备列入整改计划。 一爬梯应该有足够宽度,使人员在上下过程中不会受到阻碍。 一爬梯的梯级应能提供足够的空间,供人员可靠踩踏而不会打滑。 一一爬梯应该牢固。如果使用可伸缩或可折叠的爬梯,应将其妥善放置,使得在使用时不会滑动。 5.3.5当在液压电梯底坑从事以下工作时,应使用负载能力足够的支撑物以防止轿厢出现任何意外移
5.3.2底坑的照明应能够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
如底坑照明开关和急停开关处在相临位置时,应将它们清楚地分别标明及分开位置以免混淆。 5.3.3应建立安全进出底坑的程序。这些程序应包括如何安全地把轿厢移离底坑,在进底坑前建立并 验证对轿厢的控制,并保持对轿厢的控制直至离开底坑。 参阅附录A.5安全进出底坑程序。 5.3.4当由底层层门进入底坑时,如从层门地坎到底坑的垂直距离大于1m,则应使用爬梯,并从底层 位置能够容易地够到爬梯把手。 爬梯要求牢固,并从最底层层门易于到达。如没有足够的空间,也可使用可伸缩或可折叠的爬梯 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生命线或其他坠落保护措施来进出底坑: 到达爬梯过程中有坠落危险,并且爬梯与层门立柱内侧距离大于750mm;
如底坑照明开关和急停开关处在相临位置时,应将它们清楚地分别标明及分开位置以免混淆。 5.3.3应建立安全进出底坑的程序。这些程序应包括如何安全地把轿厢移离底坑,在进底坑前建立并 验证对轿厢的控制,并保持对轿厢的控制直至离开底坑。 参阅附录A.5安全进出底坑程序。
立置能够容易地够到爬梯把手。 爬梯要求牢固,并从最底层层门易于到达。如没有足够的空间,也可使用可伸缩或可折叠的爬梯。 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生命线或其他坠落保护措施来进出底坑: 到达爬梯过程中有坠落危险,并且爬梯与层门立柱内侧距离大于750mm; 到达爬梯过程中有坠落危险,并且爬梯(或扶手)超出进入层地面的高度小于0.8m; 爬梯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爬梯高度应超过层门地坎,使得处于直立姿势的人也能很容易的够到爬梯,并安全的抓住把手。 对于新的设计,爬梯(或扶手)应高于进入层地面至少1m。对于在保养设备,维保单位应将高风险的设 备列入整改计划。 爬梯应该有足够宽度,使人员在上下过程中不会受到阻碍。 一爬梯的梯级应能提供足够的空间,供人员可靠踩踏而不会打滑。 一爬梯应该牢固。如果使用可伸缩或可折叠的爬梯,应将其妥善放置,使得在使用时不会滑动。 5.3.5当在液压电梯底坑从事以下工作时,应使用负载能力足够的支撑物以防止轿厢出现任何意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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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修理或安装; b)工作于液压系统; c)在底坑作业时没有足够的工作空间(底坑深度小于0.5m时); d)在底坑维护保养工作超过15min。
5.3.6在底坑中还应采取切实的保护措施以防止与对重的意外接触
此保护措施可通过以下方法来实现: 1)切断邻近运行设备的电源并执行上锁挂牌程序,或 2)在底坑安装足够的头顶保护,或 3)在共用井道、底坑的电梯之间安装足够的隔障。 5.3.11对于所有新设计电梯,当底坑或底坑永久检修平台上有人时需要移动轿厢,应提供一个装置来 控制电梯(例如装在工作区域里的持续按压按钮)。 5.3.12当在底坑作业没有足够的作业空间时(底坑深度小于0.5m),需要一个能阻止轿厢意外运动 的装置。安全标识需要张贴在底坑入口处,提醒施工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应使用支撑装置。 对于电引电梯,如果对所有电源进行了上锁挂牌,则无需使用此支撑。 5.3.13当底坑深度超过6m且未设置底坑检修门时,须使用速差器或其他坠落保护装置。当底坑深度 超过3m且不超过6m时,宜使用速差器或其他坠落保护装置,
应首先确定该工作过程中是否需要电源供应,如不需要,则应将主电源开关切断并执行上锁挂牌程 对开的层门口应提供以下任一形式的防护措施: a)可固定于层门入口处的护栏,护栏应包括高度不少于900mm的上横栏、中间栏和踢脚板(与轿顶 沪栏要求相同),或是一道全封闭的隔障; b)从井道内固定放置一便携装置,使层门保持不大于80mm的开启。 注:在有人居住的建筑中,如层门需要超过一个班次的防护,则护栏的高度和宽度不得小于层门入口的高度和宽度。
应对机房中旋转部件或电气设备所可能产生的危险采取防护措施 至少应包括以下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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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提供安全的方式进入设备所在区域; b)如机房入口为翻板门,则入口需设置护栏系统加以保护; c)所有的电气接点、接线排和接线端子都应严格保护轨道交通标准规范范本,以防触电; d)地板上的孔洞直径应减至最小。为防止物体从井道上部开孔(包括电缆孔)中掉落下来,应 设置高出地面至少50mm的防护凸缘; e)地板上不得有油迹和杂物: f)应存有正确的电气线路图,所作过的任何电路更改应由实施更改的人员在图纸上作记录,
5.6移动安装平台和临时轿厢
5.6.1移动安装平台和临时轿厢的一般要求
5.6.1.1 元成开道内工作时备 常见类型包括: a)移动安装平台; b)临时轿厢; c)作为临时轿厢使用的移动安装平台。 5.6.1.2所有控制装置都应使用正压按钮,以防止误操作引起事故。 5.6.1.3所有的移动安装平台都应安装限速器,并配备永久性的安全钳。 5.6.1.4所有的临时轿厢和以临时轿厢的方式配置的移动安装平台(例如使用爬缆器的移动安装平台) 都应另外安装安全钳或独立于起吊机械的防坠落装置,并应确保这些装置始终处于正常状态。这些安全 设施应在每天工作之前进行检查。 可接受的安全钳可包括以下几种: a)独立悬挂的安全制动块。 b)当设备下行超速时会迅速增加导轨上压力的机械设置(例如自动触发的瞬时式安全钳或限速 器及轿厢安全钳)。 c)将被安装电梯的安全钳和限速器用作下行超速保护装置。该限速器在第一次使用前应检查其 功能(例如手动触发限速器,将临时轿厢或移动安装平台向下运行以确认安全钳是否可靠动作)。安全 钳应每天进行检查(例如拉动安全钳连杆确认安全钳是否可靠动作)。 在安装前需要清除导轨上的保护层
5.6.1.5手动操作坠落保护安全钳
安装平台和临时轿相的主要坠落保护装置的触发应无需人工操作。 安装平台和临时轿厢受控移动时路桥管理及其他,辅助的装置(例如防坠落挡块)可以由手动操作。当发生意 向超速移动时,该装置应保持自动触发状态。 当发生事故手动去操作触发装置时,不应阻碍其自动触发的动作,
.2移动安装平台和临时轿厢的搭设和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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