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656-2015 门座式起重机金属结构安全评估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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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
4.2检测所用的仪表和测量设备应由具备检定或校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并在计 效期内使用。
5.1.1应对设备资料进行核查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确定其真实性、连续性、完整性、符合性,委托单位应提供真实有效 的设备技术档案资料。
.2现场核查前,受委托单位应提前书面通知委托单位,通知书内容参见附录A。
5.1.2现场核查前,受委托单位应提前书面通知委托单位,通知书内容参见附录A。
进行安全评估的设备,应查阅资料如下: 设计资料:产品设计文件(设计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零件图)、产品技术资料、质量 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修说明等; 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一原材料检测记录; (重大)维修记录、使用记录、改造记录; 首次检验报告与最近一次检验报告; 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1查阅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查阅组成员应在查阅过程中做好书面记录,并将查阅记录汇 成总体意见,提交评估组组长;查阅工作结束后填写评估设备基本信息表(参见附录B)及评估门 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表(参见附录C)
6.1.1外观质量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
外观质量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受力构件
a) 圆筒门座内外表面; b) 门架结构及撑杆; c) 转台结构; d) 臂架系统; e) 人字架; f) 大车行走机构。 6.1.2 其它结构形式以检测主要受力结构件为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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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钢弧焊接头缺陷的质量等级分级为三级,分别用符号B、C和D表示,质量等级B对 最高要求:质量等级指的是焊缝质量,而不是整机的能力。
6.2.2以下规定的焊接方法可使用焊缝目视检测:
a)无气体保护的金属电弧焊: b) 理弧焊; c) 气体保护电弧焊; d)非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
6.2.3直接目视检测通常用于局部检测,当眼睛距离被测焊缝表面在600mm以内,并且眼睛 缝表面不小于30°视角时适于目视检测;可使用镜子改善视角,还可借助放大镜、内窥镜利 等设备协助检测。
6.2.4无法使用直接目视检测时,可使用经过验证的间接目视检
对于除了焊缝外的结构件,若发现异常,应按第7章、第8章的规定进行进一步的检测。
7.1.1检测部位应涉及目视检测发现的异常部位、结构(象鼻梁、臂架、转柱、拉杆等)主要受力部 立及焊缝、结构变截面部位以及使用过程中频繁出现异常情况的部位等。 7.1.2门座式起重机结构表面缺陷检测一般采用磁粉检测或渗透检测方法,如果材料表面光洁度良好 的可采用涡流检测方法。 7.1.3对于铁磁性材料的结构应优先采用磁粉检测法。
7.2.1磁粉检测仪器应符合GB/T15822.3的规定;磁悬液施加装置应能均匀地喷洒磁悬液到待测部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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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焊缝磁粉检测及缺欠判定应符合JB/T6061的规定。 7.2.4对有退磁要求的应及时进行退磁处理。
7.3.1应对门座式起重机结构材料及焊缝表面开口性缺欠进行渗透检测。 7.3.2渗透检测环境及被检部位的温度宜在10℃~50℃范围内,当温度低于10℃或高于50℃时,应 按JB/T4730.5的规定进行灵敏度的对比试验。 7.3.3渗透检测用材应符合JB/T7523的规定;对采用喷灌式渗透检测剂时,其喷灌表面不得有锈蚀 喷灌不得出现泄漏;应使用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系列配套渗透检测剂,不得将不同种类的检测剂混合 使用。
渗透检测过程及缺欠判定应符合JB/T6062的规
7.4.1对于不适用磁粉检测和渗透检测的状况,但符合涡流检测条件要求的可采用源
.1对于不适用磁粉检测和渗透检测的状况,但符合涡流检测条件要求的可采用涡流检测。 .2涡流检测应按JB/T4730.6的规定进行检测
8.1.1内部缺陷检测应使用超声检测技术
8.1.2超声检测技术适用于检测母材厚度为8mm~100mm结构钢全焊透熔化焊焊接接头;如果 规程得到合同各方的认可,也适用于检测母材厚度为6mm~8mm无衬垫结构钢全焊透熔化焊对 头。
8.1.3内部缺陷焊缝等级
1级:重要受拉结构件的焊接接头; 2级:一般受拉结构件的焊接接头; 3级:受压结构件的焊接接头。
检测系统(包含仪器、探头、系统性能、检测准备、检测)应符合JB/T10559的规定
3.3.1焊缝抽检应包括门座架、回转支承、转台、转柱、人字架、臂架、大拉杆、小拉杆、 配重梁等主要结构的受力部位,如有不允许的缺陷,应在同一结构件增加焊缝检测。
.2单条抽检焊缝长度不得小于250mm,若焊缝总长度小于250mm,则检测长度应为焊缝的总长, 行局部检测的焊缝,如有不允许的缺陷,应在该缺陷两端的延伸部位增加检测长度,且两侧均不 250mm:若仍有不允许的缺陷,则对该焊缝做全部检测
焊缝的缺陷定量检测、验收准则应符合JB/T10559的规定。
立柱垂直度; 转台水平度; 大车车轮轴线倾斜度; 臂架系统垂直度; 结构局部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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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柱垂直度; 转台水平度; 大车车轮轴线倾斜度; 臂架系统垂直度; 结构局部变形。
2在对结构形位检测前,应先清除影响检测的表面杂物、饰面层等;当结构件各测点饰面层 丘,且不明显影响评定结果时可不清除饰面层
9.2.1结构形位检测可采用水准仪、经纬仪、激光垂准仪或全站仪等仪器。
9.2.1结构形位检测可采用水准仪、经纬仪、激光垂准仪或全站仪等仪器。 9.2.2用于形位检测的仪器设备及精度应符合JGJ8的有关规定
形位检测技术过程及步骤应按GB/T17495的规定
测的相关指标技术要求判定应按GB/T17495、GF
10.1.1应对行走结构、门架、转盘、机房、上转柱、平衡梁、臂架等进行测量。 10.1.2应优先测量明显腐蚀的部位,取构件最小测量值作为测量结果。
0.2.1应使用接触式超声脉冲回波原理测量金属结构的厚度 10.2.2仪器和探头、电缆之间必须匹配以获得最佳性能。 10.2.3测量前应使用校准试块对仪器进行校准,校准试块应有已知的声速或与被检结构件相同材料 的声速,并且在被测厚度范围内有精确的厚度测量值;一般厚度是整数值,其中一个试块的厚度值应 接近测量范围最大厚度,而另一个试块的厚度值应接近测量范围的最小厚度。 打麻至露山人
2.4在对金属结构钢材厚度进行测量前,应清除表面油漆层、氧化皮、锈蚀等,并打磨至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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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光泽;对于使用透过涂层测量功能的仪器,可不清除涂层进行测量。 10.2.5应根据被测结构的表面状态及声阻抗,选用无气泡、黏度适宜的耦合剂;对于表面粗糙的结 构件,应适当增加耦合剂的用量,选择比较稠的耦合剂,使探头和结构件之间有良好的声耦合。 10.2.6探头与结构件接触时,应在探头上加一定压力(20N~30N),保证探头与结构件之间有良好 的耦合,并且排出多余的耦合剂。 10.2.7粗糙表面会影响测量灵敏度,一般应作局部修磨;以一个检测点为中心,在直径30mm圆内 做多点测量,取最小值作为测量结果。 10.2.8将探头与被测结构件耦合即可测量,接触耦合时间宜保持1s~2s;在同一位置进行两次测量, A 0
其它测量方法应按相关标准执行。
其它测量方法应按相关标准执行。
10.4测量结果的评定
要承载结构件断面腐蚀达设计厚度的10%时,如不
应对出现明显缺陷的结构,采用理化分析方法对缺陷部位材料进行质量检测
2.1检测的方向和部位应根据金属制造的方法、检验的目的、相关技术条件进行。 2.2检测时,应避开由于制作、安装过程而导致过热、过烧等影响的部位,如表面有油质、污 任,可采用合适的溶剂进行清除,并进行打磨处理。 2.3同一钢材应选取3个不同部位进行检测,取其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 2.4对于碳素结构钢,检测C、Si、Mn、S、P等元素,检测结果与GB/T700进行对比;对于低 两强结构钢,检测C、Si、Mn、S、P、V、Nb、Ti等元素,检测结果与GB/T1591进行对比;特殊 订按照双方协议进行测试。
11.2.1检测的方向和部位应根据金属制造的方法、检验的目的、相关技术条件进行。 11.2.2检测时,应避开由于制作、安装过程而导致过热、过烧等影响的部位,如表面有油质、污物、 锈斑,可采用合适的溶剂进行清除,并进行打磨处理。
11.2.4对于碳素结构钢,检测C、Si、Mn、S、P等元素,检测结果与GB/T700进行对比;对于低合 金高强结构钢,检测C、Si、Mn、S、P、V、Nb、Ti等元素,检测结果与GB/T1591进行对比;特殊试 详可按照双方协议进行测试。
3.1检测面表面应平坦光滑,无氧化皮及污物,尤其不得有油质,试样表面粗糙度不得大于0.8 3.2检测应在10℃~35℃之间进行,对于温度要求严格的检测,应控制在(23±5)℃之内 3.3按照GB/T17394.1的规定对待检测面进行里氏硬度检测。
11.4检测结果的评定
12. 1.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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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1对起重机结构主要受力构件之间的销轴连接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12.1.1.1对起重机结构主要受力构件之间的销轴连接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臀架系统销轴; 大车销轴; 一配重平衡梁销轴。 12.1.1.2现场检测销轴与孔间隙大小、连接板受力部位是否变形、销轴固定是否可靠 12.1.1.3销轴需无损检测的,可参考TB/T3256.6的规定执行
12. 1. 2检测技术
12.1.2.1检测前应将连接部位周边清理干净。 12.1.2.2 检查轴端固定件(开口销、轴端挡板、螺栓)是否异常;检查在受力状态或运动状态下销 轴连接处有无异常振动。 12.1.2.3对于有相对旋转运动的销轴连接(如石墨轴承),检测在受力情况下销轴是否转动。 12.1.2.4 检测装配间隙,装配间隙应符合图纸设计。 12.1.2.5 检测有无左右窜动,窜动量不得超过2mm。 12.1.2.6 检测中发现有异常,应采取无损检测手段进行复检。 12.1.3检测结果 12.1.3.1 连接板发生塑性变形,则判定连接板不合格,
12.1.3.1连接板发生塑性变形,则判定连接板不合格。 12.1.3.2销轴出现裂纹,则判定销轴不合格。 12.1.3.3装配间隙超过图纸设定的公差,则判定销轴连接不合格
12.2.1.1对门座式起重机结构主要受力构件之间的高强度螺栓连接进行检测。 12.2.1.2检测人员在检测前应了解高强度螺栓的型号、规格、扭矩施加方式。 12.2.1.3螺栓连接包括螺栓、螺母和垫圈,不得有缺失,所选型号应与被连接结构(件)匹配。
12.2.2.1扭矩板手示值相对误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测试扭矩值的3%,扭矩板手宜具有峰1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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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的量限值20%~80%范围内。
12.2.3.1检测前,应对连接部位进行清理,确保无锈蚀。 12.2.3.2对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的检测,应经外观检查或小锤敲击检查合格后进行。 12.2.3.3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检测时,用扭矩扳手继续拧紧,用螺栓由静摩擦到动摩擦的一瞬间读 数然后乘以紧扣比就是终拧扭矩。 12.2.3.4施加的作用力应位于扭矩扳手手柄尾端,用力应均匀、缓慢。除有专用配套的加长柄或套 管外,不得在尾部加长柄或套管的情况下测定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 12.2.3.5长期不用的扭矩扳手,在使用前先预加载3次,使内部工作机构被润滑均匀。
12.2. 4检测结果
12.2.4.1高强度螺栓终拧扭矩的实测值应在0.9Tc~1.1Tc范围内。 12.2.4.2小锤敲击检查发现有松动的高强度螺栓,应判定其终拧扭矩不合格。 12.2.4.3结构已经出现滑移的情形,应判定不合格。 12.2.4.4高强度螺栓周边出现裂纹时,应判定不合格
12. 3. 1 一般规定
12.3.1.1对门座式起重机结构主要受力构件之间的铆接连接进行检测
12.3.1.1对门座式起重机结构主要受力构件之间的铆接连接进行检测。 2.3.1.2铆接连接需要符合相关尺寸要求
应使用锤头质量为0.3kg~0.5kg的圆头锤。
焊接连接方式中焊缝质量的检测应按第6章、第7章、第8章的规定。
13结构与载荷响应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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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检测数据处理与分析
13.4.1数据处理前,应判断原始数据是否为有效数据,对记录的信号进行零点漂移、波形 初始相位进行检验。
初始相位进行检验。 3.4.2对记录的信号应进行趋势项提取、滤波、畸点排除、多项式拟合、数学运算等信号预处理。 3.4.3根据待检设备的结构特点和被测信号类型,可选择时域、频域方法或小波分析、最大包络分 沂等信号处理方法,采用频域方法进行数据处理时,应根据信号类型选择不同的窗函数处理。 3.4.4检测数据处理后,应根据检测目的或双方协议要求提供待检设备结构应变响应测点的动态、 静态最大幅值、时程曲线、频谱曲线、对比值等分析结果;提供待检设备结构振动的响应测点频率、 阻尼比以及振型等分析结果:其他动态特性参数测试分析结果按双方协议执行。
4.1.2计算校核人员应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应具有对结构进行校核的能力,对起重机金属结构有充 分理解,从事过起重金属结构设计计算工作3年以上。
计算工具应具有分析整体结构应力、应变和位移的功能,能给出易于理解和分析的计算结果。
14.3.2根据GB/T3811要求校核结构在I类工况和II类工况下的强度与刚度;对于工作级别A5及以 上的设备或工作级别E4及以上的结构件,应校核疲劳强度。 14.3.3计算校核时,应包括起重臂摆动平面与轨道呈0°、45°和90°夹角的位置状态
4.1计算校核应力值应小于材料许用应力,大于许用应力时,应对相应位置进行实测应力验证 4.2对于工作级别较高的结构件(E4及以上)或整机(A5及以上),其计算疲劳强度应小于本 劳强度。
14.4.3位移变形结果应符合图纸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14.4.3位移变形结果应符合图纸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15.2计算工具及人员
起重机自重应力计算工具及人员要求应按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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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座式起重机自重应力计算的内容应包括4.4规定的主金属结构与重要零部件,其余结构件的自 计算按双方协议执行
设备历史信息; 目视检测; 表面质量检测; 材料质量检测; 结构形位检测; 厚度检测; 连接部位检测: 校核与计算和结构裁荷响应检测
设备历史信息; 目视检测; 表面质量检测: 材料质量检测: 结构形位检测: 厚度检测; 连接部位检测; 校核与计算和结
16.1.3如对结构剩余安全使用期等安全性趋势分析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双方
门座式起重机结构整机或结构件评估方法可采用层次风险分析法、结构技术状态参数化评估方 状态模糊层次分析法等,
16.3结构安全状况等级
一A级:结构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B级:结构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应定期检查; C级:结构处于带故障运行状态,应加强主要受力部位及易损耗部位的检查; D级:结构处于严重带故障运行状态,应停止使用,检查结构焊缝、锈蚀及应力情况,必要时 制定结构或整机的修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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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对于有安全隐患的构件,应按GB6067等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修复, 大到合乎使用的安全条件,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委托方、评估方、现场检测时间、地点及环境; 设备基本信息(制造单位、安装单位、设备型号规格、制造日期、安装日期等); 设备基本参数(工作级别、额定起重量(力矩)、工作幅度、起升高度、轨距、基距等) 评估依据、评估结论、报告编号、评估、审核、批准人员和签发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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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资料查阅通知单
根据双方签订的《起重机安全评估委托协议》的相关要求,为验证贵单位待评估设备资料的真实 性、连续性、完整性、符合性,计划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贵单位的设备 资料进行现场查阅,请贵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污水处理厂标准规范范本(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请准备好以下资料: 设计资料:产品设计文件(设计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零件图)、产品技术资料、质量 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修说明等; 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原材料检测记录; (重大)维修记录、使用记录、改造记录; 首次检验报告与最近一次检验报告; 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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