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322.90-2020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90部分:化工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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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1厂区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防火等安全警示标识。企业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 所和有关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规定的安全标志。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志应符合GB 30000系列标准的要求。 4.2.4.2企业应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置重大危险源告知牌。 4.2.4.3企业应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和有刺激性 息性气体的生产区域、储存区域应在显落位置设置风向标
4.3.1.1 换热器
1.1换热器的温度、压力应示数正常给水排水标准规范范本,应有上 .2换热器的安全附件应定期检定。
4.3.1.2.1输送易燃易爆液体的泵应具有防爆性能。 4.3.1.2.2泵应安装牢固,并有可靠的减震措施,泵的外壳应可靠接地。 4.3.1.2.3泵的出、入口压力表应示数正常。
4.3.1.3反应釜(器)
4.3.1.3.1反应釜(器)应设置温度和压力检测并有超温、超压报警装置。 4.3.1.3.2反应釜(器)内温度、压力应与自动进料系统、冷却系统等建立安全联锁。 1.3.1.3.3反应釜(器)应设置安全泄放系统,泄放口应引至安全区域,不应朝向疏散通道及人员密 集场所。
4.3.1.4存储设备
4.3.1.4.1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等液体储罐应设液位计,带压力的应设置安全阀。液位计应示数正 常。 4.3.1.4.2储罐应有铭牌和标识,标识应标明容积、储存限量与储存介质等信息。
3.2.1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温度、压力等检测仪表和超温、超压的 锁报警装置、紧急切断阀等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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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不应朝向人 行通道或人员密集场所, 4.3.2.3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含易燃液体的废水排出口处,应做水封井及排水闸。 4.3.2.4企业应实现生产区域、储存区域、库房、控制室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信息保存 时间不少于90 d。
4.3.3石油化工企业、精细化工企业管道
石油化工企业的管道布置应符合GB50160的规定,精细化工企业的管道布置应符合GB51283的规 定
4.3.4.1自动化仪表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GB50093的规定。
4.3.4.1自动化仪表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GB50093的规定。 4.3.4.2新建化工装置应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并配备安全仪表系统。 1.3.4.3自动化控制系统应设置不间断电源,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设置不间断电源。不间 断电源后备电池的供电时间应不小于30min。 1.3.4.4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设置与报警值的设置应符合GB50493的规 共仙全和 3
3.4.4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设置与报警值的设置应符合GB50493 ,其他企业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系统应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
4.1锅炉、压力容器、工业管道、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应符合DB11/T1322.2的 4.2有机热载体锅炉应符合TSG0001的规定。在用有机热载体每年应至少取样检验一次。
4.5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4.5.1.1锅炉房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4.5.1.2锅炉房的设置应符合GB50041的规定。 4.5.1.3锅炉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4.5.2.1压缩空气站应符合GB50029的规定。
燃性粉尘的除尘系统应符合GB15577和AQ427
5.4防雷、防静电设施
4.5.4.1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装置的防雷防静电设计应符合GB50160的规定。 4.5.4.2企业建筑的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且应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防雷建筑的设计要求。 4.5.4.3企业防雷装置的检测应符合GB/T21431的规定。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防雷建筑物检测 间隔时间为6个月,其他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为12个月。
4.5.4.1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装置的防雷防静电设计应符合GB5016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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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4石油化工企业的静电接地应符合SH/T3097的规定。 1.5.4.5重点防火、防爆区域的入口处,应设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4.5.4.6各装置、设备和管道的静电接地点和跨接点应牢固。 4.5.4.7化工装置在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的非导体设备、管道等应采用间接接地或静电屏蔽方法 屏蔽体应可靠接地。 4.5.4.8在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并设置静电导除设施
用电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宜选用地上式消火栓,并满足冬季防冻要求; 6) 消火栓宜沿道路敷设; 距路边不宜大于5m; d) 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e) 消火栓的大口径出水口应面向道路。当其设置场所可能受到车辆冲撞时,应在其周围设置防护 设施; f)地下式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0在室外消火栓附近应配备启闭消火栓的专用工具
1.7.3储罐区灭火系统
4.7.4消防给水系统
石油化工企业的消防水源应符合GB50160的规定,精细化工企业的消防水源应符合GB51283 其他化工企业的消防水源应符合GB50974的规定。
4.7.5火灾报警系统
石油化工企业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 ?GB50160的规定, 精细化工企业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经 GB51283的规定,其他化工企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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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2其他化学品和化工产品应有符合GB/T16483规定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符合GB15258 规定的安全标签
4.8.2化验室危险化学品
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符合DB11/T1191.1的规定
4.8.3生产工艺管理
4.8.3.1企业不应采用国家明令淘汰、严禁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4.8.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
8.4.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一般要求应符合DB1322.2的规定。 8.4.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装置应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进行风险评 8.4.3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估及分级: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6)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C 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的; d 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e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十 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4.8.4.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一般要求应符合DB1322.2的规定。 1.8.4.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装置应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进行风险评 估。 4.8.4.3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估及分级: a)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b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C) 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的; 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e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f)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4.8.5防火防爆管理
4.8.5.1企业应对甲、乙类厂房(库房)、生产装置及储存场所等可能积聚爆炸性气体的环境进行爆 炸危险区域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4.8.5.2爆炸性危险坏境区域内应设置防爆电气设备,使用防爆车辆。防爆电气设备的配备应符合GB 50058的规定。 4.8.5.3有爆炸危险的厂房的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4.8.5.4燃油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罐区应配装阻火器。在易燃、 易爆生产区应使用防爆型的照明、 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8.5.1企业应对甲、乙类厂房(库房)、生产装置及储存场所等可能积聚爆炸性气体的环境进 危险区域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8.5.2爆炸性危险坏境区域内应设置防爆电气设备,使用防爆车辆。防爆电气设备的配备应符 058的规定
8.5.3有爆炸危险的厂房的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8.5.4燃油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罐区应配装阻火器。在 爆生产区应使用防爆型的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4.8.6 危险废物的储存
危险废物的储存应符合GB18597的规定。
4.9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4.9.1产生或可能存在毒物或酸、碱等强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设紧急冲洗设施。 4.9.2工作场所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或进风口的下风侧;放散不同有毒 物质的生产过程所涉及的设施布置在同一建筑物时,使用或产生高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应与其他工作场所 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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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通风系统的组成及其布置应能满足防尘、防毒的要求。容易凝结蒸气和聚积粉尘的通风管道、 几种物质混合能引起爆炸、燃烧或形成危害更大的物质的通风管道,应设单独通风系统。 4.9.5企业应将有毒作业场所与办公区分开;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 业场所隔离。 4.9.6企业不应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应安排 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4.10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4.10.1企业应根据GB/11651的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筛 戴、使用。 4.10.2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4.10.3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4.11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4.11.1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11.2储罐切水作业、液化烃充装作业、安全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等应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 签发许可作业票。 4.11.3特殊作业管理应符合GB30871的规定。有限空间作业还应符合DB11/T852的规定。 1.11.4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 资格。 4.11.5分析化验人员应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操作规 程。 4.11.6不应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4.11.7 不应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4.11.8 危险化学品装卸操作作业人员不应离开现场。 4.11.91 作业人员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上报。 4.11.10作业人员应正确的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1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DB11/T1322.1的规定 5.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A。 5.3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B。 5.4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C。 5.5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D。 5.6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E。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F。 5.8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G。 5.9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H。 5.10 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1。 5.11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J。
附求K 5.13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安全生产 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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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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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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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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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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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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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组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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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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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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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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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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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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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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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3.2表B.2规定了作业场所收援物质配备要求。
表B.2作业场所救援物质配备要求
DB11/T 1322.902020B. 3表B.3规定了应急教援人员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要求。表B.3应急救援人员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要求序号名称主要用途配备备份比备注1头盔头部、面部及颈部的安全防护1顶/人4:14:11)以执勤人员数量确定:2二级化学防护服装化学灾害现场作业时的躯体防护1套/10人2)至少配备两套。3一级化学防护服装重度化学灾害现场全身防护★4灭火防护服灭火救援作业时的身体防护1套/人3:1指挥员可选配消防指挥服5防静电内衣可燃气体、粉尘、蒸汽等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的驱体内层防护1套/人4:1应针对有毒有害物质穿透性选择手套材料6化学防护手套手部及时部防护2 副/人7化学防护靴事故现场作业时的脚部和小腿部防护1双/人4:1易燃易爆场所应配备防静电靴8安全腰带登梯作业和逃生自教1根/人4:195 :11)以执勤人员数量确定: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缺氧或有毒现场作业时的呼吸防护1瓶/人2)备用气瓶按照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总量1:1备份。10佩戴式防爆照明灯单人作业照明1个/人5:111轻型安全绳教援人员的敦生、自敦和逃生1根/5人4:112 消防腰斧破拆和自救1把/人5:1注1:表中“备用比”是指应急救援人员防护装备配备投入使用数量和备用数量之比。注2:根据备用比计算的备份数量为非整数时向上取整。注3:第三类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款援人员可使用作业场所配备的个体防护装备,不配备该表中的装备。注4:“★”表示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本标准不作规定、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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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表C.1给出了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40分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C.1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管道标准规范范本DR11/T1322902020
表C.1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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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1/T 1322.902020表C.1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评定评定评定序号评定内容要素细项条款评分标准评定扣分说明对应条款分值分值分值得分编号厂房的安全出口应符合下列要求:a)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b)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c)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0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5人;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m,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2.2.510 人;2安全出口的设置不符合要求,不得4.2.2分。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50m,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20 人;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400m,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30人。d)不应随意改变建筑物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需改变时应重新进行消防设计,并进行验收:e)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应占用、堵塞、堆放任何物品,不应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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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节能标准规范范本DB11/T 1322.902020
表C.1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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