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636-2019 磁介质混凝沉淀污水处理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扫描、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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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636-2019 磁介质混凝沉淀污水处理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扫描、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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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磁场等手段回收磁介质的设备
3.0.1磁介质混凝沉淀系统(图3.0.1)宜由混凝单元、沉淀单 元、磁介质回收单元和检测控制单元组成。过程控制宜按本规程 附录A进行设计。
快递标准3.0.1磁介质混凝沉淀系统工艺流利
3.0.2混凝单元应由串联组合的混合室、磁介质混凝室、絮凝反
3.0.2混凝单元应由串联组合的混合室、磁介质混凝室、絮凝反 应室以及搅拌器、磁介质污泥回流泵、磁介质投加、药剂投配等相 关配套设备构成。
3.0.3沉淀单元宜由斜管(板)沉淀池、刮泥机等相关配套设备构 成。 3.0.4磁介质回收单元应由磁介质回收泵、解絮机、磁介质分离 机等相关配套设备构成。
3.0.5检测控制单元应由检测仪表和控制系统组成
宜包括悬浮固体测定仪、流量计、总磷测定仪等,控制系统宜包括 电气控制柜(MCC)等配电设备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等控 制设备。
4.1.1磁介质混凝沉淀工艺参数的选用应根据项目设计规模、进 水水质、处理后水质要求,以及水温、pH值等因素合理确定
水水质、处理后水质要求,以及水温、pH值等因素合理确定
4.1.2混凝单元应与沉淀单元合建
4.1.6磁介质污泥回流泵与磁介质回收泵应具备耐磨损、耐腐蚀 和防堵塞等性能,
4.1.6磁介质污泥回流泵与磁介质回收泵应具备耐磨
4.2.1混凝单元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2.3磁介质混凝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5磁介质污泥回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2.6药剂制备与投加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进水水质,通过试验选择混凝剂、助凝剂和磁介质; 2混凝剂宜选用铁盐、铝盐或铁/铝聚合盐类,配置浓度宜为 8%~12%,混凝剂品种和投加量应根据试验确定; 3絮凝反应室中投加的助凝剂宜选用聚丙烯酰胺(PAM) 每升处理水中的投加量宜为0.5mg~2.0mg,投加助凝剂的配制 浓度宜为0.1%~0.3%; 4磁介质投加量应根据混凝沉淀试验结果确定,无试验数据 时,初始投加量宜为20kg/m3池容~40kg/m3池容; 5磁介质运行投加量应根据水质变化确定,每立方米处理水 中的平均磁介质运行投加量不宜大于5g; 6磁介质宜采用干法投加,补充投加时可采用间歇方式,投 加频次不宜小于2次/d; 7混凝剂和助凝剂的储备量宜按7d~15d最大投加量设计 磁介质的储备量不宜小于30d的最大运行投加量。
4.3.1沉淀单元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沉淀应采用上向流斜管(板)沉淀: 2 沉淀单元应包括清水区、沉淀区、配水区、缓冲区、污泥浓 缩区等,主要设施设备应包含斜管(板)、刮泥机、集水槽等。
4.3.2沉淀单元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沉淀单元不宜少于两组,每组应按并联设计并能单独运 行。 2沉淀单元的表面水力负荷宜为15m3/(m:h)~40m3 (m·h),单格沉淀池边长不宜超过16m。 3进人沉淀区前应设置导流墙。 4池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沉淀单元宜为上部方形、底部 圆形,方形池体四角与圆形池底过渡区宜采用素混凝土填实并修 圆处理、平滑过渡,四角的抹圆坡角宜为45~60°。坡向泥斗的底 坡不宜小于.1。 5斜管(板)沉淀池应设置冲洗设施。 6斜管(板)沉淀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斜管孔径或斜板净距宜为80mm~100mm; 2)斜管(板)的长度宜为1.0m~1.2m; 3)斜管(板)的水平倾角宜为60°; 4)斜管(板)区上部清水区的水深宜为0.7m~1.0m; 5)斜管(板)底部缓冲区的高度宜为0.8m~1.2m; 6池底浓缩污泥斗的深度宜为0.65m~1.05m。 7排泥区宜采用中心传动式机械排泥设备进行排泥,刮泥粑 外缘线速度应为1.5m/min~3.5m/min;刮泥机电机功率按高效 沉淀池计算值的1.5倍~2.0倍配置。 8底部污泥区的容积,应根据处理水量、悬浮物去除量、加药 量、排泥周期和浓度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底部浓缩污泥斗容积
宜按高效沉淀池泥斗设计,泥斗内磁介质污泥浓度可按40g/L~ 80g/L计算。 9沉淀池设计应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宜设置遮阳、保温等措 施。在严寒地区应将沉淀池设于室内。
DS=Q(X+△SS+COD十B+Y+BFe+3.1X△TP
式中:DS 排出的剩余干污泥量(t/d); Q 处理污水流量(m3/d); X 混凝剂实际加注量(以Al或Fe计算)(mg/L); H 混凝剂理论加注量(以Al或Fe计算)(mg/L): 调整系数,采用铝盐混凝剂时取2.9,采用铁盐混凝 剂时取1.9,采用铁/铝聚合盐混凝剂时按含量比例 加权平均取值; △.SS 悬浮固体去除量(mg/L); COD 去除COD产生污泥的量(mg/L); △COD COD的去除量(mg/L); α 去除的SS中的有机物含量系数,取0.2~0.3: B 一 水处理中其他物质以及药剂中无效物质的量(mg/L); PAM等聚合电解质投加量(mg/L); BFe 补充磁介质的量(mg/L); △TP 总磷的去除量(mg/L)
4.4.1磁介质回收单元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 磁介质回收单元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1 磁介质回收单元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磁介质回收单元应由磁介质回收泵、解絮机、磁介质分离 等设备组成;
2磁介质回收单元运行环境温度宜为一5℃~40℃,运行时 宜采取防晒、防腐和保温措施; 3污泥输送管路宜设置冲洗配套设施; 4 管路及附件应采用耐磨材质的产品。 4.4.2 磁介质回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磁介质回收流量应根据系统的计算产泥量和含水率确定 磁介质回收管路应设置配套冲洗设施; 磁介质回收泵的设计选型可按本规程第B.0.1条的规定 执行。 4.4.3 解絮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解絮桨叶、过流部件宜采用耐磨材质; 解絮桨叶宜采用半开式或全开式叶轮结构; 处理量应与磁介质回收泵的流量相匹配; 解絮机的设计选型可按本规程第B.0.2条的规定执行。 4.4.4 磁介质分离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磁介质分离机应由电机、永磁滚筒、进料槽、槽体、排泥管、 防护罩等组成; 2 处理量应与解絮机处理量和磁介质回收泵的流量相匹配; 永磁滚筒的回收区表面最大磁感应强度不应低于300mT; 4 电机宜采用可调速电机,运行速度宜为10rpm30rpm; 5 永磁滚筒应配套冲洗装置; 磁介质分离机的外壳宜设置观察窗; 设计选型可按本规程第B.0.3条的规定执行
5.1.1相关机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宜就地显示。 5.1.2建(构)筑物以及各检测仪表、电气控制设备应接地,无电 气、控制系统的建(构)筑物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2,有电气控制 系统的建(构)筑物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2
5.1.1相关机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宜就地显示。
5.2.4进水管道、混凝剂和助凝剂投加管路宜设置计量设施。
5.2.6混凝剂和助凝剂投加设备宜设置液位计,磁介质投加设备 宜设置料位计。
5.3.1机电设备宜实现就地控制和集中远程控制。 5.3.2自动控制设备应留有通信接口,宜通过以太网实现与全厂 自动控制系统的通信。
5.3.1机电设备宜实现就地控制和集中远程控制。
5.3.3采集或控制的参数宜包括:进水流量、进水pH值、泪
量、沉淀池出水悬浮物浓度和总磷等。
3.8设备及工艺过程出现非正常运行状况时,控制系统应及 报警,并记录。
6.1.1磁介质混凝沉淀工艺士 工与验收应符合 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结构工程施 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
6.1.2机械设备与电气装置的安装施工应分别符合现行国
施工方法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底。
脚螺栓灌浆处应清理干净,灌浆时应捣密实。灌注的混凝土达到 规定强度的75%或以上后,方可拧紧地脚螺栓。
6.2.1搅拌器的安装应与轴上的标记相对应,搅拌部分连接的螺 栓应采取防松措施。 6.2.2拆除运输包装后,应及时安装搅拌器立轴。立轴中心线垂 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1000,轴底端部垂直度累积允许偏差不 应超过3mm
6.2.2拆除运输包装后,应及时安装搅拌器立轴。立轴中心线垂
6.2.3搅拌器机座应为装配基准,水平度充许偏差不应大于
6.2.3搅拌器机座应为装配基准,水平度充许偏差不应大于 1/1000
6.3.1减速机(安装)水平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100
6.3.1减速机(安装)水平度充许偏差不应天于1/1000。 5.3.2立轴安装应为止口法兰安装。刮臂与立轴应为法兰式安 装。刮板应安装于刮臂上,相间刮板重叠量应为100mm~ 150mm。
5.3.2立轴安装应为止口法兰安装。刮臂与立轴应为法兰式安
6.4.1吊装过程应保持平稳,吊装绳不得与磁介质分离机的鼓面 接触。
接触。 6.4.2 磁介质分离机水平度允许偏差不宜大于2/1000。 6.4.3 安装后磁介质分离机的磁场角度应稳定在适用状态。 5.4.4磁介质分离机安装后,应检查各个部件螺栓紧固状况,并 用手转动电机叶片观察磁介质分离机有无卡顿现象
6.5.1解絮机应为立式安装,立轴与基座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 小于1/1000。 6.5.2磁介质污泥回流泵与磁介质回收泵的纵、横向水平度充许 偏差不应大于1/1000。
6.5.1解絮机应为立式安装,立轴与基座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
7.0.1磁介质混凝沉淀工艺王建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的有关规定
进行。调试前应检查电机、减速机、机架轴承座、机封等部位,调试 和运行过程中减速机油池温升不应超过45℃,电机最高温度不应 超过85℃。
7.0.7单机调试应确认单机的运转方向、电路、通信等并做好记
录。解絮机严禁空负荷试车,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带负荷试车 试计量泵的读数与投加量曲线,应校对计量泵投加量。
7.0.8各单元的清水调试期间,设备应连续运转24h,并应确认 所有管路、阀门无泄漏。
7.0.8各单元的清水调试期间,设备应连续运转24h,并应确认
确定药剂投加量。各单元联动调试应按设计要求检查设备和自控 系统性能,并应根据混凝效果,合理调整药剂的投加点及搅拌器相 关运行参数;根据进水时变流量及磁介质污泥浓度,调整磁介质污
泥回流泵和磁介质回收泵的流量。 7.0.10调试过程中应对进出水各项指标以及各工况参数进行检 测、记录、统计、分析。调试完成后应根据水量和水质对各设备使 用参数进行合理匹配,并应编制调试报告,制定操作规程。 7.0.11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的有关规定。 7.0.12系统应连续稳定运行7d后方可进行验收。 7.0.13使用方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依据进水水量和进出水水质 要求,检验悬浮物(SS)、总磷(TP)、磁介质补充量等主要技术指 标,检验合格后应提供相关验收报告
8.0.1运营方应制定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 施和设备维护保养手册及应急预案,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 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的有关规定。 8.0.2操作人员应掌握处理工艺和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及技术 指标。 8.0.3在满足现场运行相关的水、电、药剂等条件下,系统启动应 按下列顺序进行: 1开启进水闸(阀)门; 2 开启混凝单元各搅拌器; 3 开启沉淀池刮泥机和磁介质污泥回流泵: 逐步投加磁介质至初始投加量; 分别开启混凝剂计量泵和助凝剂计量泵; 6 开启解絮机、磁介质分离机; 开启磁介质回收泵。 8.0.4 系统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定时巡视各设备的工况条件,并做好设备维修保养记 录; 2磁介质应按工艺运行要求进行补充; 3当进水水质发生变化时,可调整混凝剂和助凝剂的投加量 或药剂种类。 8.0.5系统停运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3.0.5系统停运应按下列顺序
1关闭进水闸门; 21 停止投加混凝剂、助凝剂和磁介质; 3待磁介质分离机滚筒表面上无磁介质时,先停刮泥机、磁
介质回收泵、磁介质污泥回流泵,再停解絮机与磁介质分离机; 4停止各搅拌器等其他设备。 8.0.6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维护、维修记录应包括电气、仪表、机械设备累计运行记录 和维护、维修与保养记录; 2操作人员应每日进行巡视检查; 3 应保持设备表面清洁; 4 应按设备的维修保养手册保养维护; 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及时排除,更换易损部件,并应做维护 和交接班记录; 6 应检查库存备品备件情况,并及时订货、补充; 7 应对各类仪器、仪表进行检查和校验
8.0.6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附录A磁介质混凝沉淀系统过程控制图
A.0.1磁介质混凝沉淀系统过程控制示意见图A
.0.1磁介质混凝沉淀系统过程控制示意见图A.0.1。
图A.0.1磁介质混凝沉淀系统过程控制示意图
1一进水管路;2一混合室;3一搅拌器;4一混凝剂投加设备;5一磁介质混凝室; 6一磁介质投加设备;7一絮凝反应室;8一助凝剂投加设备;9一沉淀单元; 0一斜管(板);11一集水槽;12一出水管路;13一刮泥机;14一磁介质污泥回流泵 15一磁介质回收泵;16一磁介质污泥回流管路;17一磁介质回收管路 18一解絮机;19一磁介质分离机;20一剩余污泥管路
B.0.1磁介质污泥泵的选型可按表B.0.1确定
B.0.1磁介质污泥泵的选型可按表B.0.1确定,
附录B主要设备选型表
附录 B主要设备选型表
表B.0.1磁介质污泥泵选型表
B.0.2解絮机的选型可按表B.0.2确定。
B.0.3石 磁介质分离机的选型可按表B.0.3确定。
表B.0.3磁介质分离机选型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 《城镇污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CJ/T51
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
1.0.1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程的目的。本规程的颁布施行,使磁 介质混凝沉淀污水处理工艺应用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时有章可 循。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本规程综合了各编制单 位十多年来在江苏、山东、广东、北京、浙江等地区数十个采用磁介 质混凝沉淀工艺成功运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污水处理广以及 污水的深度处理和强化一级处理的实践经验编制而成。当重点去 除污染物为SS和TP时,出水水质可以达到SS<5mg/L,TP< 0.3mg/L。当主要目的为削减一定程度的水体污染物,一般而言, SS、TP和COD的初级去除率分别可达70%~90%、70%~90% 和20%~50%。 1.0.3磁介质混凝沉淀工艺是应用于污水处理工程中的新型工 艺。在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1.0.3磁介质混凝沉淀工艺是应用于污水处理工程中
艺。在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 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
2.0.1磁介质混凝沉淀,在本规程之前市场上文称作重介 沉淀、磁混凝沉淀、磁加载混凝沉淀。
沉淀、磁混凝沉淀、磁加载混凝沉淀。
180um的颗粒。磁介质中含水率低于9%,磁性物含量(烘干后) 不小于85%,对选定粒径范围的磁介质微颗粒过筛率不小于 80%。本规程发布之前磁介质亦称作重介质粉、磁粉、磁种等。 磁介质与混凝剂和助凝剂配合使用,加载于絮凝体中以提高 絮凝体密度并加速沉淀
2.0.4解絮机亦称作高速剪切机、高剪机、剪切机等。
质分离机、重介质回收机、磁种回收机等
(1)投入水体中的磁介质,在搅拌过程中与混凝剂、助凝剂和 水体污染物结合形成磁介质污泥,在沉淀池内完成沉淀。 (2)磁介质污泥一部分回流至磁介质混凝室,另一部分流至磁 介质回收设备,回收后的磁介质进入磁介质混凝室循环使用。
.2.2本茶对混合室的设计做出了规定。 1SS较低时,水力停留时间为0.5min~1.5min。SS较 时,有试验条件的通过试验确定,无试验条件的选较长水力停留 间。
4.2.3本条对磁介质混凝室的设计做出了规定。
1水力停留时间宜为1.5min~3.0min,是根据工程运行 验总结而来的。
4.2.4本条对絮凝反应室的设计做出了规定
1水力停留时间为2min~5min。当用于强化一级处理时, 有试验条件的通过试验确定,无试验条件的选较长水力停留时间。 2本款规定了速度梯度的范围,可保证反应池底部不会有含 磁介质的物质大量淤积,且能保证絮团不被分散,有利于系统的稳 定运行。混合室、磁介质混凝室及絮凝反应室搅拌速度应逐级递 减。
4.2.5本条对磁介质污泥回流设计做出了规定。
1当磁介质混凝沉淀污水处理工艺用于污水深度处理时,选 择较高的磁介质污泥回流量,但不宜高于平均处理水量的8%:当 用于强化一级处理时,选择较低的磁介质污泥回流量。 2为防止停泵维护阶段磁介质污泥沉淀可能产生的淤积,应 配套冲洗管路,必要时可设置冲洗泵。 3本规程表B.0.1“磁介质污泥泵选型表”中的参数范围较 宽泛,可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在最终使用时需结合生产单位进行 二次确认。
4.2.6本条对药剂制备与投加系统的设计做出了规定。
2当有除磷要求时,应根据除磷量确定混凝剂的品种和投加 量,可参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 4池容为磁介质混凝室、絮凝反应室和沉淀池有效容积之 和。 55g/m3磁介质补充量限值,主要针对混凝单元进水SS 500mg/L的情况。磁介质补充频率的增加,有利于系统内磁介质 保有量相对恒定,更有利于系统的稳定运行
3.1本茶对沉淀单元的组成做出了规定 1根据运行经验,磁介质混凝沉淀污水处理工艺应采用上向 充斜管(板)沉淀池,相关参数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 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
工业标准.3.2本条对沉淀单元的设计做出了规定
1为利于运行、检修和维护规定沉淀池不宜少于两组。并联 的系列设计,可使沉淀池的运行更为可靠、灵活和合理。流量变化 系数可达1.3。用于一级强化处理时可取高值,用于深度处理时 宜取低值。 4池型上部方形便于设置斜管(板)和集水槽,下部设置成圆 形是为满足中心传动刮泥浓缩机的工艺运行要求。为创造良好的 水力条件,方形池体底部四角与圆形池底应平滑过渡,填实并修圆 处理,避免池底四角积泥。 5根据运行实践经验,斜管(板)内和上部时有积泥现象,为 保证斜管(板)沉淀池的正常稳定运行,本款规定应设置冲洗设施 7现行行业标准《重力式污泥浓缩池悬挂式中心传动刮泥 机》CJ/T3014中,关于污水处理用重力式污泥浓缩池悬挂式中心 传动浓缩机刮板外缘线速度要求为1m/min~2m/min。磁介质 混凝沉淀池沉泥性质与常规沉淀池不同,密度相对较大,为避免贮
泥区污泥板结,刮泥粑外缘线速度较常规设计更高,配置电机功率 也更大,因此按高效沉淀池刮泥机计算功率的1.5倍~2.0倍配 置。高效沉淀池刮泥机电机功率计算可根据旋转阻力、刮板刮泥 阻力分别计算旋转功率和刮泥功率,刮泥机电机功率为两者之和 并考虑机械总效率。具体计算方法参考《给水排水设计手册》专用 机械中相关章节。 8沉淀池底部污泥区容积包括中心污泥斗和池底贮泥部分 的容积。中心浓缩污泥斗内含磁介质的污泥浓度比未投加磁介质 的高效沉淀池污泥浓度要高出很多。 9根据运行经验,沉淀池上方无遮阳设施时,阳光的直接照 射会导致斜管(板)表面滋生大量藻类。 4.3.3本条列出的公式可计算磁介质混凝沉淀污水处理过程产 生的干污泥量,公式着重参考了各种给水沉淀、澄清池污泥计算方 法,并考虑到磁介质混凝沉淀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组分复杂 性,因此增加了部分有机产泥计算项。 受不同污水类型影响,磁介质混凝沉淀过程所产生的污泥含 水率差异较大,一般而言其含水率略低于污水初沉池,沉淀单元 排泥回收后磁介质后的排泥浓度15g/L~30g/L,加上部分未能 回收的磁粉质量,则计算含水率介于96%~98%。 由于磁介质混凝沉淀过程去除COD主要是通过物理作用分离 有机质,因此无须考虑COD由生物代谢转化为CO2和H2O而未产 生污泥,磁介质混凝沉淀过程所去除的藻类等也可由COD替代,因 此无须单独列项考虑,但COD的产泥量一部分与SS的产泥量交 叉,参考平流沉砂池、初沉池以及实测河道治理高密度沉淀池污泥 有机质含量,明确去除SS中的有机物含量系数α为0.2~0.3。
4.4.1本条对磁介质回收单元的设计做出了规定
本条对磁介质回收单元的设计做出了规定。 本工艺系统中投加的磁介质主要成分为Fe3O4,易造成管
4.4.2本条对磁介质回收的设计做出了规定
4.4.2本条对磁介质回收的设计做出了规定。 2为防止停泵维护阶段磁介质污泥沉淀可能产生的淤积,需 配套冲洗管路,必要时可设置冲洗泵。 3本规程表B.0.1“磁介质污泥泵选型表”中的参数范围较 宽泛 照明标准,可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在最终使用时需结合生产单位进行 二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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