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617.7-2018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7部分: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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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罐式车辆驾驶员还应至少接受5.2.2的罐体运输专业知识培训。 5.1.3 运载第1类或第7类危险货物的车辆驾驶员还应分别接受5.2.3或5.2.4中规定的专业知识 培训
5.2.1基本知识培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危险货物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 b 主要危险特性: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 d 针对不同类型的危险货物所应采取的相关预防和安全措施; e) 事故发生后要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急救、安全防护设备使用的基本知识,危险货物道路运辑 安全卡所规定的要求等); f) 标记、标志、菱形标志牌和矩形标志牌等的含义和使用要求; 8 道路通行限制要求; h 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允许和禁止驾驶员操作的事项; 车辆相关设备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在同一辆车或集装箱中混合装载的禁止性条款; k 装卸危险货物时的注意事项; 包件的堆放要求; m 安全驾驶规范; n) 安全意识。 2.2 罐体运输专业知识培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专业知识: 1 车辆在道路上的运行特点; 2) 车辆的特殊规定; 3) 各种装货、卸货设备的基础知识; 车辆标记、标志牌使用的特殊规定 b) 实际操作培训: 1) 牵引车与半挂车的连接; 2) 罐车附件(包括紧急切断阀、安全阀等)的操作; 3) 轮胎、设备、罐体的常规检查; 4) 罐车转向、制动操作 2.3 运输第1类物质和物品的专业知识培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与爆炸物和烟火类物质或物品相关的特殊危险性; 第1类物质和物品在混合装载时的特殊规定 2.4 运输第7类放射性物品的专业知识培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放射性物品的特殊危险性: 放射性物品的包装、操作、混合装载、积载相关特殊规定; 当发生放射性物品运输事故时,应采取的特别措施。 2.5 驾驶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含法规标准新要求、车辆新技术等
辅助软件5.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
工作职责相适应的危险货物运输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应符合JT/T617.1一2018中规定的要求
6.1.1应随车携带以下单据和证件
a 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单; b)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组成员从业资格证; d)法规标准规定的其他单据。 6.1.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应放置在车辆中易于取得的地方
6.2.1禁止搭乘无关人员。 6.2.2车组人员应会使用灭火装置。 6.2.3非紧急情况下,车组人员不应打开含危险货物的包件。 6.2.4应使用防爆的便携式照明装置。 6.2.5装卸作业时,车辆附近和车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包括电子香烟及其他类似产品。 6.2.6装卸过程中应关闭发动机,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中允许装卸过程中启动发动机或其他设备的 除外。 6.2.7运载危险货物的运输单元停车时,应使用驻车制动装置。挂车应按照4.4.2的要求,使用至少 两个轮挡限制其移动
6.4.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遵守国家和行业对道路通行限制的要求。 6.4.2隧道类别说明和隧道通行限制代码参见附录B。如果某个隧道入口处贴有附录B所示的隧道 类别代码,承运人应根据JT/T617.3一2018中A.1道路运输危险货物一览表第(15)列的规定,判断该 隧道是否允许所运输的危险货物通行
6.5运输作业特殊规定
JT/T617.3一2018中表A.1第(19)列列出了运输某些危险货物的特殊规定,其含义见附录B 殊规定的要求优先于第4、5、6章的要求。
的时运米些物顶双物明的 关爆炸物的附加规定如下: 在运输第1类物质的车上、附近及货物的装卸过程中,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也不应使用电子 香烟或其他类似的装置。 装卸地点要求如下: 1)第1类物质的装卸没有特殊许可,不应在限定区域的公共场所进行; 2)禁止在主管机关禁止的公共场所装卸,特殊情况除外; 3)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操作需在公共场所进行时,不同类型的物质和物品应根据标志进行 隔离; 4)当携带第1类物质或物品的车辆被迫在公共场所停下进行装卸时,停靠车辆之间应至少 有50m的距离间隔。隶属于同一运输单元的车辆不受本条款的限制。 护送要求如下: 1)当第1类物质和货物在有护送的情况下运输时,运输单元之间和运输单元与其他车辆 之间应保持至少50m的距离; 2)主管部门可以规定护送车队的顺序及组成。 车辆停放要求如下: 1)当车辆运输的第1类物质和物品含爆炸性物质的净质量超过以下限量时应采取6.3规定 的停放措施: 1.1项:0kg; 1.2项:0kg; 一1.3项,配装组C物质:0kg; 1.3项,除配装组C物质外:50kg; 1.4项:50kg; 1.5项:0kg; 1.6项:50kg; —1.4项物质和货物UN0104、UN0237、UN0255、UN0267、UN0289、UN0361、UN0365、 UN0366、UN0440、UN0441、UN0455、UN0456和UN0500:0kg。 2)对于混合装载,应将混合装载的所有物质或物品视为一个整体,取所有物质或物品中 最小的最低限值作为整体的限值。 3)以上物质和物品应受到实时监护,以防止任何恶意行为的发生,并在出现失窃或着火时, 及时告知驾驶员和主管部门。未清洗的空包装不受此条款的约束 除装卸载时间段内可开启外,EX/I型车辆货仓的门或硬质封盖,和运载第1类物质的EX/Ⅲ型 车辆货仓的所有开口,在运输过程中应全程关闭。 输易燃气体和液体的附加规定如下: 运输闪点不高于60℃的液体或第2类易燃物质的封闭式车辆货舱仅允许携带满足相应防爆 等级的便携式照明设备进人; 在装卸过程中禁止FL型车辆使用燃油加热器; FL型车辆在罐体装满和清空前,在车辆底盘到地面间应有导电良好的地线连接,且应按规定
电气安全标准S3感染性货物运输的附加规定为:表1中灭火器配置最小数目、额外灭火器的最小容量自 6.2.4中的要求不适用
.2.4中的要求不适用。 64温控运输的附加规定如下: a)温控运输装载前,应对运输单元进行彻底检查。运输前,承运人应知晓以下事项: 1)制冷系统的操作方法和沿途冷却剂供应商的名单; 2)出现温度失控情况后的相关处理程序; 3)定时监测作业温度; 4)可用的备用冷却系统或备用组件。 b 运输单元内空间的温度应由两个完全独立的温度传感器检测,并记录输出数据,由此易于 观察温度的变化。应每隔4h到6h检测温度并记录。 C 如果运输中超出控制温度,应启动预叠程序,修复制冷装置或增加冷却剂;如果达到应急温度 (见JT/T617.2—2018中5.4.1.3.8和5.5.2.4.1~5.5.2.4.4),应执行应急程序。 d) 此规定中S4不适用于JT/T617.3一2018中4.1.5所指的物质,即通过加入化学抑制剂来达 到自加速分解温度大于50℃从而达到稳定的物质,运输上述物质时,运输中温度控制可能 不会超过55℃。 65应符合GB11806的要求 66应符合GB11806的要求。 68运输单元运载超过2000kg的此类物质时,除非得到主管部门的同意,不应在居民区或人群聚集地 区停靠。 69运输此类物质时,除非得到主管部门的同意,不应在居民区或人群聚集地区停靠。 610夏季停车时,应尽量避免受阳光直射。 614运输该危险货物的车辆,应遵守第6.3节中有关车辆停放的规定。 15运输该危险货物的车辆,除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防货物盗抢外,应遵守6.3中有关车辆停放的 见定。 616当车内此类物质的总量超过500kg时,应遵守6.3中有关车辆停放的规定,并对车辆保持全程实 寸监护,以防任何恶意行为,并且在出现失窃和失火情况时,及时告知驾驶员和主管部门 617当车内此类物质的总量超过1000kg时,应遵守6.3中有关车辆停放的规定。 618当车内此类物质的总量超过2000kg时,应遵守6.3中有关车辆停放的规定。 619当车内此类物质的总量超过5000kg时,应遵守6.3中有关车辆停放的规定。 620当车内此类物质的总量超过10000kg(包件货物)或3000L(罐装货物)时,应遵守6.3中有关 车辆停放的规定。 621应符合GB11806的要求。 622当车内此类物质的总量超过5000kg(包件货物)或3000L(罐装货物)时,应遵守6.3节中有关车 停放的规定, 23当车内此类物质的总量超过3000kg或3000L时,无论散装还是罐装,应遵守6.3中有关车辆 享放的规定 24当车内此类物质的总量超过100kg时,应遵守6.3中有关车辆停放的规定
S4温控运输的附加规定如下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隧遂道类别说明和隧道通行限制代码
隧道类别分为如下5类: a)隧道类别A:对危险货物运输无限制; 隧道类别B:可导致大爆炸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隧道类别C:可导致极大爆炸、大爆炸或大量毒性物质泄漏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隧道类别D:可导致极大爆炸、大爆炸、大量毒性物质泄漏或大型火灾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禁止通行; e 隧道类别E:除JT/T617.1一2018第5章规定的运输条件豁免的危险货物之外,所有危险货 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B.2隧道通行限制代码
暖通标准规范范本隧道通行限制代码及说明如表B.1所示
表B.1危险货物隧道通行限制代码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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