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40-2020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基础调查(试行).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直接或间接为农、林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包括水田、旱地、果园、茶园、 商品林等,进行调查登记。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农林业用地的中心经纬度坐标、所在生态保护红线 名称、所在生态保护红线编码、活动/设施现状、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面积、与自然保护地及其功 能区的位置关系、主要产品、年产量、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以及对应的空间数据等。 数据来源:资料收集、遥感调查结果、实地调查结果。参照附录表B.9进行填写。
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存在滩涂、沿海、沿江及内陆养殖经济动植物的区域,包括规模化海水养殖 场、淡水养殖场、畜禽养殖场等,进行调查登记。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养殖场的中心经纬度坐标、 所在生态保护红线名称、所在生态保护红线编码、活动/设施现状、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面积、相 关审批手续情况、历史沿革、与自然保护地及其功能区的位置关系、养殖品种、养殖规模、其他需 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以及对应的空间数据等。 数据来源:资料收集、遥感调查结果、实地调查结果。参照附录表B.10进行填写
数据来源:资料收集、遥感调查结果 实地调香结果
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存在的集聚定居地点,包括城镇和农村居民点,进行调查登记。主要调查内 容包括:居民点的中心经纬度坐标、所在生态保护红线名称、所在生态保护红线编码、活动/设施现 伏、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面积、与自然保护地及其功能区的位置关系、所属行政村/街道名称、常 主人口数量、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以及对应的空间数据等。 数据来源:资料收集、遥感调查结果、实地调查结果、人口统计结果。参照附录表B.11进行填 与
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建筑安装生产场地等,包括工厂、工业园区等,进 行调查登记。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工业用地的中心经纬度坐标、所在生态保护红线名称、所在生态 呆护红线编码、活动/设施现状、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面积、与自然保护地及其功能区的位置关系、 相关审批手续情况、历史沿革、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水利标准规范范本,以及对应的空间数据等。 符合工业污染源统计范围的工业用地,视监管需求,对污染源的污染物产生、排放、治理情况 进行调查登记,调查方法参见HJ772。 数据来源:资料收集、遥感调查结果、实地调查结果。参照附录表B.12进行填写。
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开采矿产资源、建筑石(砂)料,以及进行矿产资源勘探的场所,包括矿山、 油罐、油井、采石场、采砂场等,进行调查登记。主要调查内容包括:采石(砂)场的中心经纬度 坐标、所在生态保护红线名称、所在生态保护红线编码、活动/设施现状、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面 积、与自然保护地及其功能区的位置关系、相关审批手续情况、采矿(砂)权人、开采矿种、开采 方式、生产规模、采矿(砂)许可发证机关、采矿(砂)许可有效期、历史沿革、其他需要特别说 明的情况,以及对应的空间数据等。 对涉及矿产资源勘察的,应调查对应的探矿权人、勘察许可编号、勘察矿种、勘察范围与面积、 发证机关、有效期限,以及对应的空间数据等。 数据来源:资料收集、遥感调查结果、实地调查结果。参照附录表B.13、B.14进行填写,
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利用各种能源产生和传输电能的设施,包括风力发电场、水电站、水库、水 坝、变电站、太阳能电站等,进行调查登记。主要调查内容包括:能源设施的中心经纬度坐标、所 在生态保护红线名称、所在生态保护红线编码、活动/设施现状、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面积、与自 然保护地及其功能区的位置关系、相关审批手续情况、历史沿革、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以及 对应的空间数据等。 数据来源:资料收集、遥感调查结果、实地调查结果。参照附录表B.15进行填写,
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用于开展商业、旅游、娱乐活动所占用的场所,包括旅游用地、高尔夫球场、 度假村、寺庙等,进行调查登记。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旅游设施的中心经纬度坐标、所在生态保护 红线名称、所在生态保护红线编码、活动/设施现状、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面积、与自然保护地及 其功能区的位置关系、相关审批手续情况、历史沿革、游客情况、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以及 对应的空间数据等。 数据来源:资料收集、遥感调查结果、实地调查结果。参照附录表B.16进行填写
对生态保护红线内从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工具及设施,包括港口、机场、码头等,进行调查登 己。主要调查内容包括:交通设施的中心经纬度坐标、所在生态保护红线名称、所在生态保护红线 偏码、活动/设施现状、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面积、与自然保护地及其功能区的位置关系、相关审 批手续情况、历史沿革、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以及对应的空间数据等。 数据来源:资料收集、遥感调查结果、实地调查结果。参照附录表B.17进行填写。
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线性工程基础设施,包括高等级公路、铁路、引水/输水渠等,进行登记调 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线性工程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起止点经纬度坐标、所在生态保护红线名称、 所在生态保护红线编码、活动/设施现状、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长度和面积、与自然保护地及其功 能区的位置关系、穿越方式、相关审批手续情况、历史沿革、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以及对应 的空间数据等。 数据来源:资料收集、遥感调查结果、实地调查结果。参照附录表B.18进行填写,
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实际存在的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入河(海)排 进行调查登记。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入河(海)排污口名称、类型、经纬度坐标、与自然保护
及其功能区的位置关系、所在生态保护红线名称、所在生态保护红线编码、相关审批手续情况、设 置单位、规模、污水入河(海)方式、受纳水体名称、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以及对应的空间 数据等。 数据来源: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等。参照附录表B.19进行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对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对生态环境具有一定影响,但无法精准划分到以上各人 类活动类别中的人类活动情况进行调查登记。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活动的中心经纬度坐标、所在生 态保护红线名称、所在生态保护红线编码、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面积、与自然保护地及其功能区 的位置关系、相关审批手续情况、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以及对应的空间数据等。
1.3.12人类活动总体情
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基本单元,对当地各生态保护红线内的人类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参照附录 20进行填写。调查方法参见附录E。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调查原则上每五年开展一次,与全国生态状况遥感调查评估周期保持 ,最长不能超过十年。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对调查成果进行全面自检,以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自检工作以调查结果核查和外业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质量问题、问题处理及质量评价等 内容进行全程记录。 地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调查成果的质量管理,设立专 识检查组,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形式,利用遥感影像、举证照片、实地核查和相关资料, 过调查过程和调查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一致性进行审核,确保调查成果质量。审核内 容和数据质量控制要求参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数据质量控制(试行》。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调查空 2000国家大地座标系(CGCS2000),1985国家高 程基准。空间要素分类、编码、属性数据结构等要求参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台账数据库 建设(试行)》。 包括但不限于:生态保护红线成果要素、自然保护地要素、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类型要素、 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要素等空间数据。
0.3调查登记表及数据
包括但不限于:生态保护红线的基本状况、生态状况、人类活动本底调查登记表及对应的生态 保护红线基础状况数据、生态状况数据、各类人类活动本底数据等,以及必要的自然地理、社会经 济基础数据。
包括工作过程中实地拍摄的生态保护红线内人类活动密集区、重要生态环境受损破坏情况的
证照片(应注明拍摄定位坐标和方位角)或音频、视频资料等
11.1调查成果信息化集成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调查的各项成果,应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台账数据库等信息化要求, 进行数据整理整合、质量检查和数据入库,形成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信息台账。有条件的地区可 衣据监管数据需求,开展补充调查,结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确定土地权属和用地性质,并进 行调查成果的信息化集成
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信息台账的基础上,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构建生态保护红线监 管台账数据库,以此作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运行的重要数据保障,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 价、保护成效评估、生态补偿核算、保护与修复、信息公开等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撑。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调查内容,搜集各类资料数据。进行资料收集时,应保证资料的时 效性和准确性。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调查工作方案过程中,应统一提供 本辖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国土调查及变更数据、生态环境遥感调查评估数据结果等已有数 据资料。其中,涉密数据应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使用,
A.1专题图件及空间数据
专题图件及空间数据包括但不局限于: 国土调查及变更数据、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数据、国 础地理信息数据、生态系统类型与分布数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林地变更调查数据等。
遥感影像一般包括:中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或航片等。生态保护红线 监管基础调查应采用空间分辨率优于30m的遥感影像,有条件的区域优先选取10m及更高空间分辨 率的遥感影像或航片。
统计年鉴一般包括:国家、省及市县编制的近期统计年鉴。包括:人口、国民经济核算、财政 资源环境、能源、农业、工业、建筑业、住宿、餐饮、旅游业等数据
充分结合现有各部门开展的权威调查监测结果 调查监测结果包括但不局限于:全国生态环境 遥感调查评估数据(生态环境部门),全国生物物种资源调查数据(生态环境部门),大气环境质量 监测数据(生态环境部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生态环境部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生态 环境部门),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数据(生态环境部门),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生 态环境部门、农业部门),全国、省、市县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数据(林草部门)、自然资源调查数 据(自然资源部门)、全国、省、市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林草部门),全国气象数据(气象部 门),全国、省、市县水资源调查数据(水利部门),全国国土调查及变更数据(自然资源部门)等。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调查统计表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调查统计表
1)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图斑逐个进行调查登记。 2)生态保护红线编码、名称、主导生态功能、保护对象、面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的结果进行填写 3)若生态保护红线图斑发生调整,应特殊说明, 4)调查填表时间和审核时间应注明调查和审格的且体且期,包括年、月、且,下同
表B.2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表所在行政区市级县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地下水县级以上集中内省控及以上内省控及以上水质监测点达式饮用水水源地表水监测断优良天数/天重度和严重污到或优于Ⅲ类的地水质优良比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监测断染天数/天超筛选值耕地安全利用率/%面水质达标率比例/%例/%IⅡI类水质的比例/%/%填表人时间审核人时间填写说明:1)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情况、地下水环境质量、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以县级行政辖区内的生态保护红线为调查单元,按照调查时间近五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测结果的年平均值填写,若因监测点位条件等因系限制无对应监测数据结果,则应特别说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空气环境质量,可用县级行政区内的空气环境质量代表。2)地表水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参见GB3838、空气环境质量指数等级划分参见HJ633、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参见GB15618、地下水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参见GB/T14848,表B.3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管护状况调查表所在行政区市级县级生态保护红线标识牌数目/个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名生态环境监测点位/个自然保护地面积比例/%生态保护红线其他需要特别界桩数目/个说明的情况填表人时间审核人时间填写说明:1)生态保护红线标识牌数目、界桩数目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成果填写。2)专业技术人员指长期从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监管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科研、监测、宣教培训、野外生态环境护、蓝测、检查等作业人员,3)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的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种群、生态环境变化等监测点位。4)若近五年内存在较大及以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则应特殊说明。11
表B.4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系统格局调查表所在行政区市级县级一级分类二级分类面积/km面积占比/%分布范围与位置描述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合计填表人时间审核人时间填写说明: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分类体系按照全国生态状况遥感调查评估生态系统分类体系,参见附录D。12
表B.5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质量调查表
1)自然生态用地指生态保护红线内,森林、草地、河流、湖泊、湿地、荒漠等具有自然生态属性的用地 2)海洋自然岸线保有率指指自然岸线保有量(长度)占行政管辖范围内海岸线总长度的百分比 3)植被覆盖指数采用近5年生态保护红线内,森林、草地、湿地等有植被覆盖区域的生长季平均植被覆盖度的多年平均值,不包括农田, 4)重点生物物种指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参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县(市、区)重点生物物种分布参考《中国生物多样性 本底评估报告》提供的县域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单 的信, 如发现新的国家重点生物物种等 如应特味说明, 并需补充相关的证明,如照片、视频、想流点、或标本等
表B.6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野生动物名录
1)数据来源以资料收集为主,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依据H710开展实增调查,名录登记范围以生态保护红线内主要保护物种、特有物种、珍稀危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重点。 2)保护等级参见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永。 3)主要分布地点尽可能详细记录到镇、村及具体地点名。 4)保护现状为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表B7XX具(市、区)生态保护红线野生植物名录
2)保护等级参见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3)主要分布地点尽可能详细记录到镇、村及具体地点名 4)保护现状为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2)保护等级参见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3)主要分布地点尽可能详细记录到镇、村及具体地点名。
表B.8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退化状况调查表
1)土地沙化调查参见GB/T24255:土壤侵蚀等级划分参见SL190:盐渍化等级划分参见GB19377 2)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天然草地开展草地超载率调查, 草地超载率参见NY/T635进行计3
1)土地沙化调查参见GB/T24255:土壤侵蚀等级划分参见SL190:盐渍化等级划分参见GB19377 2)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天然草地开展草地超载率调查, 草地超载率参见NY/T635进行计3
表B.9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农林业调查表
1)活动/设施类型包括水田、早地、果园、茶园和商品林, 2)活动/设施现状包括:长期使用、间断使用、已停用、长期停用、其他, 3)农业主要产品指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及其产品等初级农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林业产品指林业活动中获得的木材、薪材,干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 4)主要产品年产量按照对应地块近5年年平均产量填写, 5)若位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则填写所在自然保护地名称及功能区, 6)若涉及水久基本农田、存在轮耕体拼情况、涉及多种主要产品,则应特别说明。
表B.10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养殖业调查表
1)活动类型包括海水养姐场、淡水养组场和蓄钦养姐场 2)调查范围以养殖规模为生猪年出栏量≥50头、奶牛年末存栏量≥5头、肉牛年出栏量≥10头、蛋鸡年末存栏量≥500羽、肉鸡年出栏量≥2000羽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 现模化水产养殖场以及养殖面积≥5亩的池塘养殖、养殖水体体积≥1500立方米的工业化养殖、养殖面积≥100平方米的网箱养殖、养殖面积≥2亩的围栏养殖、养殖面积≥100亩的滩源 养殖的水产养殖专业户为主 )活动/设施现状包括:长期使用、间断使用、已停用、长期停用、已拆除、其他, 4)若位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则填写所在自然保护地名称及功能区, 5)若存在畜禽放养的情况,则应特别说明,参见NY/T635调查对应的羊单位
表B.JI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居民点调查表
1)活动/设施类型包括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居民点, 2)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内居民点逐个进行调查登记 3)活动/设施现状包括:长期使用、间断使用、已停用、长期停用、已拆除,其他 4)若位于现有自然保护均范围内,则填写所在自然促护地名称及功能区
表B.12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工业调查表
2)如符合H772所规定的污染源调查标准,则应对是否已作为污染源进行统计进行说明。 3)活动/设施现状包括:长期使用、间断使用、已停用、长期停用、已拆除、其他: 4)若位于现有自然保护范围内,则填写所在自然保护地名称及功能区,
表B.13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情况调查表
》活动改施突型包括山、油超、润并、米场、米饮场零等 2)采矿(砂)权人、许可证号、采矿(砂)许可发证机关、采矿(砂)许可有效期限按照采矿(砂)许可证填写 3)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参照采矿许可材料中的信息,经由实地调查确认后填写。 4)活动/设施现状包括:长期使用、间断使用、已停用、长期停用、已拆除、其他。 5)若位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则填写所在自然保护地名称及功能区。 6)若无采矿(砂)许可则应特别说明
表B.14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探矿情况调查表
1)探矿权人、勘累许可证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按照勘查许可证填写。 2)勘察矿种和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勘察范围及面积,参照勘察许可证中的信息,经由实地调查确认后填写,若无探矿许可材料则应特别说明 3)活动/设施现状包括:长期使用、间断使用、已停用、长期停用、已拆除、其他, 4)若位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则填写所在自然保护地名称及功能区。 5)若无勤察许可则应特别说明
表B.15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能源设施调查表
1)活动/设施类型包括风力发电场、水电站、水库、水坝、变电站,太阳能电站等能源基础设施 2)活动/设施名称包括:长期使用、间断使用、已停用、长期停用、已拆除、其他, 3)若位于现有自然保护均范围内,则填写所在自然保护地名称及功能区。
1)活动/设施类型包括风力发电场、水电站、水库、水坝、变电站、太阳 2)活动/设施名称包括:长期使用、间断使用、已停用、长期停用、已拆 3)若位于现有自然保护藏固内,则填写所在自然保护地名称及功能区,
表B.16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旅游设施调查表
1)活动/设施类型包括旅游用地、高尔夫球场、度假村、寺庙等, 2)活动/设施现状包括:长期使用、间断使用、已停用、长期停用、已拆除、其他, 3)若位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则填写所在自然保护地名称及功能区。 4)游览人数根据近3至5年,旅游设施有关统计数据填写,若无相关练计则应特殊说
1)活动/设施类型包括旅游用地、高尔夫球场、度假村、寺庙等, 2)活动/设施现状包括:长期使用、间断使用、已停用、长期停用、已拆除、其他, 3)若位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则填写所在自然保护地名称及功能区。 4)游览人数根据近3至5年,旅游设施有关统计数据填写,若无相关练计则应特跌说明
表B17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交通设施调查表
1)活动/设施类型包括港口、机场、码头等。 2)活动/设施现状包括:长期使用、间断使用、已停用、长期停用、已拆除 3)若位于现有自然保护均范围内,则填写所在自然保护地名称及功能区。
表B.18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线性工程调查表
1)活动/设施类型包括高等级公路、铁路、引水/霸水票等线性工程基础设施, 2)以线性工程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两蹭点作为起止点, 3)活动/设施现状包括:长期使用、间断使用、已停用、长期停用、已拆除、其他 4)若位于现有自然保护增范围内,则填写所在自然保护地名称及功能区,
表B.19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入河(海)排污口调查表所在行政区市级县级多镇/街道所在生态所在生态是否位于相关审批污水入河受纳水体现有自然其他需要排污口名称类型经度纬度保护红线保护红线设置单位规模手续情况(海)方式名称保护地范特别说明编码名称围内的情况填表人时间审核人时间填写说明:1)根据最新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填写。2)如有需要可参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国污普(2018)3号)开展补充调查。3)若位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则填写所在自然保护地名称及功能区。表B.20XX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内人类活动情况汇总表所在行政区市级县级农林业活动面积养殖业活动面积居民点面积工业用地面矿业用地面能源设施面积旅游设施面积交通设施面积线性工程面积和Ikm2Ikm2Ikm2积km积kmIkmIkm2Ikm2长度km、km其他活动面积km人类活动面积合位于现有自然保护地内的面积其他需要特别说计km2km2明的情况填表人时间审核人时间22
若资料收集、遥感调查、交流座谈等方法,均无法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调查定量需求, 根据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实际情况,可选取针对性的调查内容,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图斑,通过定位或 半定位调查监测等方式,开展地面补充调查,以综合反映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环境状况。调查方法 与技术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指标的调查监测技术规范和数据处理方法执行,有必要时需进行现场 采样和实验室测定
C.1生态状况补充调查指标
生态状况补充调查指标包括植被状况指标和生物多样性指标。 植被状况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 乔木层:基于多个样方调查统计优势树种、密度、平均高度、平均冠幅、平均胸径、郁闭度、 叶面积指数等; 灌木层:基于多个样方调查统计物种数、优势种、平均高度、平均丛幅、群落盖度、叶面积指 数等; 草本层:基于多个样方调查统计物种数、优势种、平均高度、地上部分生物量、叶面积指数等: 凋落物层:基于多个样方调查统计平均厚度、单位面积的调落物质量、含水量、最大持水量等: 生物多样性:可参见HJ710对生物多样性情况进行调查,可参见HJ623对外来入侵物种情况进 行调查。 海洋生态状况:可参见GB/T12763.9对海洋生物要素、环境要素等进行调查
C.2环境状况补充调查指标
环境状况补充调查指标包括:土壤指标、水质指标、空气指标等。 土壤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土壤类型、PH值、有机质含量、土壤温度、土壤湿度、阳离子交换 量、土壤部面特征、土壤质地、非毛管孔隙度、非毛管最大持水量、土壤根系层深度、重金属含量、 散生物状况等。调查技术方法可参见HJ/T166等相关标准。 水质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 氮、总磷、氨氮及其他污染物含量等。技术方法参见GB3838和HJ91.1等相关标准。 空气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PM2.5、负氧离子浓度等。技术方法参 见GB3095、LY/T2587等相关标准。
其他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气象指标、地质灾害、洪水调畜指标等。 气象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降水量、蒸发量、大气湿度、大气温度、风向、大风天数等。 地质灾害指标:可参见DZT0261对环境地质、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惠点等进行调 。 洪水调蓄指标:湖泊的洪水调蓄量、沼泽的洪水调蓄量等。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需求,选取其他补充调查指标并开展补充调查。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分类体系
表D.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分类体系表
E.1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分类
外墙标准规范范本附录E (资料性附录) 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方法
表E.1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分类表
八尖活云 于10%且覆盖 主要调查区、影像质量良好的高 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数据以勘界定标的成果为准 数据来源以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E.3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遥感解译
人类活动遥感解译方法,参见《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苏法(试行)》(国环 规生态(2017)3号)和《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环办(2014)12号), 提取较为敏感的人类活动矢量斑块经纬度、面积、类型等信息,为实地调查、核查提供依据。
环境标准E.4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实地调查
通过遥感监测提取的人类活动斑块的经纬度信息,需到实地进行定位验证。根据实地定位验证 结果,对解译过程中不易判读的人类活动类型进行补充,对错判、误判的人类活动类型进行属性修 改。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对应的特征信 息进行实地补充调查并填写调查表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调查报告大纲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调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前言 介绍调查工作的组织方式、工作原则等。 2生态保护红线基本状况 描述和总结生态保护红线所在县级行政区内区域自然地理环境、区域社会经济总体状况、生态 保护红线分布、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状况、生态保护红线管护状况等基本情况和相关管控要求。 3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 描述和总结县级行政区内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系统格局、生态系统质量、生态退化状况等情况。 4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人类活动本底状况 描述和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人类活动的总体情况,具体描述农林业、养殖业、居民点、工业、 矿业、能源设施、旅游设施、交通设施、线性工程、排污口及其他人类活动相关情况。 5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综合对策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目标及管理需求,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基础调查结果,总结归纳县 级行政区内生态保护红线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今后一定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对策及其建 议
....- 相关专题: 生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