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797-2020 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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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实验室所需危险化学品应向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购买。纳入法规、规章管控的化学品, 购买前应在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7.2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应保存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记录。 7.3实验室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符合GB/T16483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妥善保管, 险化学品包装上应粘贴符合GB15258的安全标签
8.1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储存室、气瓶间或专柜等专门的储存场所内。剧毒化学品储 存应符合GA1002的规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应符合GA1511的规定,其他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储存 应符合其主管部门的要求。
a 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具有通风或吸收净化功能的储存柜内: b) 需低温存放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应存放在具有防爆功能的冰箱内: C 腐蚀性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在具有防腐蚀功能的储存柜内,并有防遗撒托盘; d 剧毒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在双锁的专用储存柜中,实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 锁、双本帐”的“五双”制度管理: e 危险化学品应标签完整,包装不应泄漏、生锈和损坏,封口应严密;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盛 放化学试剂和样品。 饭多 5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存放限量要求如下: a)每间实验室内(面积≤50m)存放的除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外的危险化学品总量不应超 过100L(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 于20L(kg); b) 每间实验室内(面积≤50m)存放的氧气和可燃气体各不宜超过一瓶或两大的用量 C 实验室内与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气体钢瓶,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气瓶、空瓶不应放置在 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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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的发放、领取与退回应符合以下
a)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应有专人负责,并根据实际需要的数量发放,发放要有台账; b 危险化学品发放台账应包括品种、规格、发放日期、退回日期、领取单位、经手人、数量以及 结存数量等;发放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时还应记录用途; c)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领取,应由双人以当日实验的用量领取,如有剩余应在当日由双人退回 d)瓶装气体应注意其气瓶检验有效期,并坚持先入先出的使用原则。 9.2实验室气瓶的分类应符合GB/T16163的规定。气瓶使用应符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O0006)的规定。 9.3瓶装气体严禁分装、倒瓶。 9.4当危险化学品由原包装物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包装物内时,转移或分装后的包装物应及时重新粘贴 标签。 9.5实验室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识,标识应保持清晰、完整。 9.6应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9.7实验人员应熟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使用时做好个体防护
1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应符合GB18597、GB/T31190的规定 2实验室应按HJ2025、GB/T31190的规定进行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并按要求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3开展实验操作的实验人员应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具体要求如下: a)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应设置专用内部危废暂存区,暂存区内原则上存放本实验室产生的危险 废物,存放两种及以上不相容危险废物的,应分不同区域暂存;暂存区外边界地面应施划30mm 宽的黄色实线,并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b) 暂存区应建设防遗撒、防渗漏设施,或采取防溢容器作为防遗撒、防渗漏措施; 防溢容器容积应当大于收集容器容积的10%:防溢容器中放置多个收集容器时,容积应不小于 最大收集容器容积的150%或所有收集容器容积总和的10%,取其最大值; d 暂存区内的危险废物应及时处置,存放时间最长不宜超过30d,如有特殊情况需单独处理的 据实际情况安排临时处置。V e)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暂存区收集容器和防溢容器密封、破损、泄漏情况,标签粘贴及投放登记 表填写情况,以及贮存期限等定期检查。 4应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的危险废物
11.1使用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室,应安装相应的有毒有害气体测报仪和通风装置。 11.2使用或产生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实验室,应设置防静电装置,且应设置相应的可燃气体报警仪 和通风装置,风机应为防爆型风机。 11.3实验室内气瓶颜色应符合GB/T7144的规定。气瓶应有效固定,防止倾倒。 11.4经常使用强酸、强碱、有化学品灼伤危险或有液体毒害危险的实验室区域应配备应急喷淋和洗眼 装置,走廊有显著引导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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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蚀性物质和毒害性物质等相适应的以下消防器材: a)灭火器; b)灭火毯; c)消防砂; d)其他必要消防器材。 11.6应根据实验室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为进行实验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和其他实验人员配备防护服、 防护口罩、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GB/T29510 的规定。 消毒药剂等。
12.1普通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2实验室应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及气瓶等相关设备故障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逐级报 备制度;针对重点岗位特点,应编制简明、实用的岗位应急处置卡。 2.3实验室应对危险化学品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岗位应急处置卡等内容进行宣传、培训和 考核,并做好培训和考核记录。 2.4普通高等学校或部门每年应至少组织有关教师和学生进行一次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 炼装修工艺、技术,并做好演练记录。 12.5实验室每半年应至少开展一次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相关的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并做好记录。 12.6危险化学品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岗位应急处置卡相关内容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完
DB43/T1797—2020附录A(资料性附录)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配存表配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名称顺号炸药及爆炸性药品爆(不同品名的不得炸在同一库内配存)品其他爆炸品2X有机氧化剂33氧亚硝酸盐、亚氯酸化剂盐、次亚氯酸盐“其他无机氧化剂”5剧毒(液氯和液氨不能在一库内配压缩存)气体易燃和液X化气助燃(氧及氧空钢体瓶不得与油脂在同8X一库内配存)不燃99白燃一级10XXXXX10 物品二级11X△11遇水燃烧物品(不得与含危水液体货物在同一库内配12X△X12存易燃液体13XXXX13易燃固体(H发孔剂不可与酸性腐蚀物及有毒和易燃14VXX14酯类危险货物配存)鼠化物1515 毒害品其他毒害品1616 17XXX17过氧化氢18XX18酸性硝酸、发烟腐蚀硝酸、硫酸、发烟硫19物品X1)XX酸、氯磺酸其他酸性扇腐蚀蚀物品X20物品碱生石灰、漂性及白粉2121其它腐其他(无水#水合蚀肼、氨水不22得与氧化剂品配存)配存顺号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注:①无配存符号表示可以配存。②△表示可以配存,堆放时至少隔离2m。③×表示不可以配存。④有注释时按注释规定办理。1)除硝酸盐(如硝酸纳、硝酸钾、硝酸铵等)与硝酸、发烟硝酸可以配存外,其他情况均不得配存。2)无机氧化剂不得与松软的粉状可燃物(如煤粉、焦粉、碳黑、糖、淀粉、锯末等)配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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