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7/T 85-2018 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技术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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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1应提供方法表明从数据采集终端发送到救援方的报警已被处理,且无人员被困在电梯中 2.6.2如果报警终止需要手动触发在数据采集终端上的装置,应防止任何未经授权人员触及计

    6.2.8维保信息采集

    应具有采集电梯维保信息的功能,至少包括维保人员、维保工作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应具有加电自检功能,自检通过后方可接入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网络,在供电电源、传感装置等出 现故障时主动向企业监测平台报告

    应将采集的数据及时发送给企业监测平台供水标准规范范本,并接收来自企业监测平台的数据。加装的数据采集终 端发送数据的格式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6.3.1应至少能保存最近100条记录,所存储的记录应包括附录B所列设备的故障、报警信, 的时间和设备的运行状态信息。 6.3.2在供电中断情况下,数据应能保存7d以上。 6.3.3应安装有后备电源,在外接电源断电的情况下,数据采集终端能正常运行1h以上。 6.3.4应有内部供电装置为时钟供电,保证外部供电断开后,时钟正常工作

    应具备用户管理的功能,包括用户的查询、查看、添加、编辑、删除、密码重置、禁用启用设 限管理的功能。

    7.2.1平台应具有电梯基本信息查询、修改的功能,可查看的信息至少应包括使用单位、维保单位、 注册代码、电梯识别码、制造日期、电梯类别、电梯型号、使用地点以及本标准第6.2.1条款规定的电 梯运行状态信息。

    7.3电梯故障救援管理

    能。 7.4.2应能查询到电梯指定时间段内的维保过程记录,维保过程记录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维保时间、 维保人员、维保结果以及维保期间所监测到的电梯运行数据变化情况。 7.4.3应具有对30d内检验到期、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进行检验提醒的功能。

    7.5.1如数据采集终端将视频实时上传给企业监测平台,应具有将视频上传给政府公共管理平台的功 能。 7.5.2应按照本标准第9章的规定将数据(不包括视频和通话语音)上传到政府公共管理平台。

    7.6.1数据存储及查询

    7.6.1.1故障报警数据,困人报警数据,维保作业数据应至少保存4年,保存的数据应方便查询和统 计。 7.6.1.2如数据采集终端将视频实时上传给企业监测平台,平台应至少保存一个月内的有效视频数 据,保存的视频应方便查询。

    7.6.2最大并发用户数

    平台支持的最大并发用户数应不低于80。

    7. 6. 3 响应时间

    对简单事务查询的平均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s,对复杂事务查询的平均响应时间应不大于30s。

    8.1数据采集终端与企业监测平台的数据通信可采用有线或无线网络的方式。采用的网络应具有足够 的带宽和稳定性,能满足数据实时传输的要求。 8.2数据采集终端应与企业监测平台建立稳定的数据链路,应实时、可靠地向企业监测平台发送电梯 运行状态数据。对于加装的数据采集终端,数据的格式应符合表C.3的规定,内容应符合表C.4的规定。 8.3电梯发生故障时,数据采集终端应实时将故障数据连同故障发生时间、运行状态数据上传到企业 监测平台,并确保传输有效。如果故障持续,维持报警信息的提醒状态,直至故障清除。 8.4电梯运行状态和故障状态记录的日期和时间应以企业监测平台为基准。数据采集终端的内部时钟 应定期与企业监测平台的时钟进行同步。 8.5如果在读取数据过程中发生故障或报警,则困人事故优先于故障、报警和状态。 8.6数据采集终端应通过心跳方式定时(≤60s)向企业监测平台的通讯服务器发送信息,告知其工 作状态。 8.7企业监测平台的通讯服务器应具有数据校验功能,在接收数据采集终端发送的数据时,进行数据 校验,自动过滤未通过验证的数据。 8.8企业监测平台通过互联网与政府公共管理平台进行数据通信。采用的网络应具有独立IP,带宽不 小于10M,丢包率小于3%,延时小于30ms。

    1企业监测平台应按照统一的数据格式向政府公共管理平台上传数据。企业监测平台与政府公

    9.2上传数据的内容与要求

    9.2.1每间隔1h,企业监测平台应将所属数据采集终端的在线状态上传。当数据采集终端的在线状 态发生变化时,应将状态变更信息实时上传。上传数据的格式应符合表C.1的规定,内容应符合表C.2 的规定。 9.2.2电梯发生故障时,企业监测平台应将故障信息实时上传。在故障处置结束后,及时将故障处置 信息上传。上传数据的格式应符合表C.5的规定,内容应符合表C.6的规定。 9.2.3发生困人报警时,企业监测平台应将困人报警信息实时上传。在困人救援结束后,及时将救援 信息上传。上传数据的格式应符合表C.7的规定,内容应符合表C.8的规定。 9.2.4企业监测平台应将电梯维保信息定期及时上传,上传数据的格式应符合表C.9的规定,内容应

    9.2.1每间隔1h,企业监测平台应将所属数据采集终端的在线状态上传。当数据采集终端的在线状 态发生变化时,应将状态变更信息实时上传。上传数据的格式应符合表C.1的规定,内容应符合表C.2 的规定。

    符合表C.10的规定。

    10.1系统的信息安全应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0.2系统应具有有效的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机制。 10.3系统应具有有效的网络安全措施和数据备份机制。 10.4系统应能通过内置的规则扫描发现敏感数据,并采用专用的脱敏算法对敏感数据进行脱敏。 10.5系统应具备3000种以上预定义攻击特征的WAF级入侵防御功能,基本病毒特征独特的实时病毒 拦截技术,以及高效引擎的病毒防护功能。能主动发现流量中的恶意攻击,能从数据链路层到应用层 有效的阻断网络中的攻击和病毒行为。

    系统验收类型分为型式验收和逐台验收。对初次接入政府公共管理平台的企业监测平台及其类 集终端应进行型式验收,确认其产品型式、技术参数、功能指标等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对新接 的电梯(数据采集终端)根据需要进行逐台验收,确认其安装调试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型式验收应由具有电梯监督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逐台验收可由具有电梯监督检验资质的机 梯监督检验时同时进行,或由系统的运行管理机构单独进行。

    11.3验收程序和内容

    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并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验收机构提出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 排相关专业人员配合验收工作。验收人员应审查提供的技术资料,根据附录D规定的验收内容、 和方法,进行逐项检查和结果记录。

    所有验收项目合格的,验收结论为合格。存在不合格项目时,验收人员应出具书面意见通知 工单位按意见通知书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验收机构提出复验申请。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基础数据类型定义和电梯服务模式定义 A.1基础数据类型定义见表A.1

    表 A.1 数据类型

    A.2电梯服务模式定义见表A.2

    表A.2电梯服务模式

    表B.1电梯故障类型代码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接口数据格式 C.1数据采集终端在线状态接口参数格式见表C.1

    .1数据采集终端在线状态接口参数格式

    C.2数据采集终端在线状态接口字段说明见表C.2

    环保标准C.2数据采集终端在线状态接口字段说明见表C.2

    表C.2数据采集终端在线状态接口字段说明

    C.8救援信息接口字段说明见表C.8

    表C.8救援信息接口字段说明

    如数据采集终端将视频实时上传给企业监测平台蝶阀标准,应具有将实时 结合政府公共管 视频上传到政府公共管理平台的功能。 理平台查验 故障报警数据、困人报警数据、维护保养作业数据应至少保存4 查验 年,保存的数据应方便查询和统计。 如数据采集终端将视频实时上传给企业监测平台,平台应至少保 查验 存最近一个月内的有效视频数据,保存的视频应方便查询。

    D.1所列的所有项目进行检查:逐台验收应对表D.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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