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189-2019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与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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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1严禁违章用电。 4.3.9.2旅游景区用电装置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 4.3.9.3旅游景区安装或者移动电器设备,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3.9.4旅游景区内重点用电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对该类装置的拆卸和移动应按照相关规定执 行。 4.3.9.5旅游景区照明条件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4.3.9.6旅游景区开放前、开放中及结束后应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并做好记录及存档
4.3.10食品、环境与卫生安全
pvc标准4.3.11大型活动安全
3.11.1举办大型活动前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主动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 3.11.2按照《杭州市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事前风险评估。 3.11.3制定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可视情况提前进行应急
4.3.12承租单位安全
3.12.1将经营场所或大型娱乐项目出租、承包或免费提供的,应与承租或免费使用单位签订安 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3.12.2应对各承租或免费使用单位的安全工作实施统一协调和管理。
4. 3. 13医疗安全
4.3.13.1应有医疗急救措施。 4.3.13.2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宜设有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并有急救设备和器材 4.3.13.3可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4.3.14.1旅游景区可与正规保险公司合作向游客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
3.14.1旅游景区可与正规保险公司合作向游客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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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4.2服务网点可设置在旅游景区售票处旁,以及旅游景区内特种项目入口处,应有明显标志,并 有专人值守
4. 3. 15防恐防暴
4.3.15.1应具备防恐防暴意识,明确归属机构及负责人。 4.3.15.2防恐防暴具体措施应符合DB3301/T65.3要求,做到监控、音控、保安、装备、疏散等分类 管理。
4.3.1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4.3.16.1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如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应有分类有效的多方联动应急救援机制。 4.3.16.2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杭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的规定, 分类制定适合本旅游景区特点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3.16.3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危险目标、启动程序、处理与救援程序、紧急处理措 施等。 4.3.16.4 根据各类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突发意外事件后,救援人员能够按照应急预案 在第一时间启动救援机制,应有效开展救援行动。 4.3.16.5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每1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可每半年或每季度 演练1次,演练侧重应有不同
4.3.17安全事故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景区应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 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的规定, 政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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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安全培训教育操作细则
A.1.1规范安全培训流程。 A.1.2确保安全培训全面、及时、有效。 A.1.3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相关知识技能
A.1.1规范安全培训流程。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安全培训教育操作细则
旅游景区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分为旅游景区组织的年度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各部门日常培训。 年度培训由办公室或专门的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完成,新员工入职培训由旅游景区统一组织,日常培训由 各部门落实。
各级安全责任人对下属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常提醒、常检查、常督促,使员工时刻保持警惕 而不邂。
各级安全责任人要积极支持旅游景区消防安全、防恐防暴安全培训工作,并配合组织好消防应 及反恐应急演练。
A.5.1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旅游景区安全常识教育。 A.5.2对转岗员工、待岗员工、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规程 人员必须经过本部门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A.5.3义务消防队员每年除参加消防培训外,还必须参加旅游景区防恐防暴知识、反恐技能的培训、 考核和演练。 A.5.4电工、监控中心值班员等特殊工种人员除参加旅游景区安排的各种消防培训和演练之外,必须 经专业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取得相关业务“上岗证”
每位员工至少接受二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和防恐防暴安全培训及演练,并掌握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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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工作部署、分析及考核
A.7.1每季度根据各岗位具体工作环境、员工思想动态和季节变化,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布置消防及 防恐防暴安全工作。 A.7.2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结合实际系统学习安全技术规程、消防管理条例、相 关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 A.7.3研究、解决各岗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揭露安全隐惠和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 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A.7.4考核员工应具备的消防、安全及防恐防暴知识。 A.7.5消防安全、防恐防暴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活动要有专用台帐并详细记录,
B.1.1规范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行为。 B.1.2确保安全检查及时到位。 B.1.3消除和避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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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安全检查操作细则
B.2.1各项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安全、反恐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B.2.2 重点部位的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及关闭电源。 B.2.3各处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和漏洞。 B.2.4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资料等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B.2.5财务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有无漏洞。 B.2.6重点单位是否安排专人定岗或定时巡查,发现吸烟或不在规定区域用火的游客有无及时制止。 B.2.7 消防器材、设施、烟感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有无挪动遮挡现象。 B.2.8电器、机电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短路等,是否违规使用电 器和有无乱拉电线情况。安排专业消防检测单位做好消防电器年度检测工作。 B.2.9有无火险隐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 B.2.10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B.2.11 各个岗位值班情况,有无脱岗、睡觉现象。 B.2.12 外包单位是否按照与旅游景区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履行职责: 是否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令和旅游景区的规章制度; 在承租场所是否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否使用电炉等明火设备; 是否随意开启后门和私自放人进旅游景区: 是否对设施设备做好年度检测,并将检测记录交安全部门存档。 B.2.13外包单位是否按照与旅游景区签订的《防恐防暴防范安全承诺书》履行职责。外包单位人员是 否有变动,变动人员是否在安全部门备案,
B.2.1各项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安全、反恐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B.2.2 重点部位的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及关闭电源。 B.2.3各处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和漏洞。 B.2.4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资料等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B.2.5 财务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有无漏洞。 B.2.6重点单位是否安排专人定岗或定时巡查,发现吸烟或不在规定区域用火的游客有无及时制止。 B.2.7 消防器材、设施、烟感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有无挪动遮挡现象。 B.2.8电器、机电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短路等,是否违规使用电 器和有无乱拉电线情况。安排专业消防检测单位做好消防电器年度检测工作。 B.2.9有无火险隐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 B.2.10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B.2.11 各个岗位值班情况,有无脱岗、睡觉现象。 B.2.12 外包单位是否按照与旅游景区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履行职责: 是否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令和旅游景区的规章制度; 在承租场所是否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否使用电炉等明火设备; 是否随意开启后门和私自放人进旅游景区: 是否对设施设备做好年度检测,并将检测记录交安全部门存档。 B.2.13外包单位是否按照与旅游景区签订的《防恐防暴防范安全承诺书》履行职责。外包单位人员是 否有变动,变动人员是否在安全部门备案,
B.3安全检查的实施和要求
各级质单付 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中的“四不 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对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条件进行检查,
B.3.1一级检查由班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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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二级检查由部门
B.3.2.1部门每周组织对本部管辖地段、设备物资进行一次检查。 B.3.2.2检查各班组对消防安全、反恐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B.3.2.3负责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对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或批评。发现可疑物品,不得私 自挪动或打开查看,应马上报告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处理。 B.3.2.4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填写每周《安全检查表》。
B.3.3三级检查由旅游景区实施
B.3.4安全部门例行检查
B.3.4.1安全部门对外包单位和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进行监督检查。 B.3.4.2对检查结果做认真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
B.4隐患的整改及考核
B.5防恐防暴安全检查
每季度(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可每月)旅游景区会同属地公安机关对旅游景区进行一次防恐防暴安全 检查,重大节日加大查力度,督查旅游景区安全工作人员的反恐意识、反恐措施的落实情况、技防、 物防设备状况及运行情况,防恐防暴台帐,及时整改各类隐患。
C.1.1规范设备设施维护单位和人员的行为。 C.1.2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正常运转。 C.1.3避免游客及景区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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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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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游客管理操作细则
D.1.1规范游客在旅游景区内的行为 D.1.2避免不文明行为的影响。 D.1.3确保游客在旅游景区内的游览安全
D.1.1规范游客在旅游景区内的行为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游客管理操作细则
0.2.1游客应当文明游览旅游景区,爱护旅游景区的绿化和设施,遵守旅游景区规定;不得逃票或便 用假票。
D.2.2旅游景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3.1旅游旺季特别是节日期间,适当控制旅游景区内游客数量,确保旅游安全:当旅游景区内游客 总数超过旅游景区承载量,根据旅游景区负责人的指示,各部门按照《高峰期接待预案》的要求各司其 职,做好接待工作;当旅游景区内游客数量超过设计容量,应有专人及时做好游客的引导和疏散工作。 0.3.2对于违反细则D2.2.1一2.2.11者,情节轻微者,以劝导、教育为主,予以及时制止;若情节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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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7 对于问题游客的处理
对抱较多或故意挑毛病的游客的处理: 对此类游客应始终保持耐心和微笑,不能和游客争执,耐心听对方抱怨并详细解释。若抱 怨者或闹事者不听劝告或态度恶劣应尽快通知领班; 负责人应设法迅速将游客带入无游客区域劝导,以免影响其他游客游览造成不良影响; 听游客抱,若合理,做相应的记录并及时向质检部门反映,同时感谢游客意见;若不合 理,向游客耐心说明解释,必要时将其带领至游客中心由专门人员进行处理。 与旅游景区业务部门发生纠纷游客的处理: 游客与旅游景区业务部门发生纠纷,影响到其他游客的正常秩序时,通知安全部门; 安全部门应及时派保安人员到现场疏散围观游客,维持旅游景区正常的经营秩序和游客的 游览秩序,将影响范围降至最小。具体纠纷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如处理纠纷过 程中游客有故意闹事或故意扰乱旅游景区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参照故意闹事人员处理方 法。 精神异常游客、携带可疑物品游客等可疑人员的处理: 各部门员工在旅游景区发现有精神异常游客、携带可疑物品的游客等可疑人员,应跟踪观 察可疑游客,看其神色是否正常,衣着穿戴是否整洁;闻其身上是否有酒味或异常气味; 身上是否携带可疑物品;与可疑者交谈,观察其谈吐是否颠三倒四,头脑是否清醒,情绪 是否激动或紧张,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控制或采用其他妥善方式处理,避免发生影响到其 他游客安全或旅游景区形象的不良影响; 确认异常后立即通知安全部门,安全部门派保安进行跟踪服务或陪同服务,必要时报公安 协助处理。 对故意闹事、醉酒闹事等人员的处理: 员工在旅游景区内发现有危害到旅游景区正常经营秩序或影响到旅游景区内游客安全的 故意闹事、醉酒闹事人员,应立即通知安全部门; 安全部门保安到场,首先稳住闹事者,以免事态扩大,可采取诱导、劝说等方法,必要时 可采取强制措施; 将闹事者带到无游客且有监控设施的区域内处理: 查明闹事者身份、目的路桥施工组织设计 ,并及时将情况告知安全部门经理/主管,有其决定处理方式,情 况严重的可通知公安部门将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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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惊扰游客的情况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将闹事的苗头、 安全隐患迅速制止,尽最大的努力将闹事人员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安全事故及不 良的公众影响
E.1.1规范应急处置的安全管理。 E.1.2将游客及景区人身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E.1.1规范应急处置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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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数据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室内剧院(场)应急处置操作细则
DB3301/T0189—2019附录F(资料性附录)旅游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流程示意图旅游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流程示意图见图F.1旅游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监管预防预警(值班人员将事故信息报至应急工作(应急工作小组)小组负责人和景区安全责任人)启动预案(景区安全责任人下达启动指令,应急排查隐患工作小组赶赴现场)(应急工作小组)现场处置事(应急工作小组根据预案配合相关部中门开展现场处置工作)预防和应急准备情况汇报(应急工作小组)(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现场处置情况)善后处理事景区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在上级部门指示下,积后应急工作小组极处理好善后各项事宜)图F.1旅游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流程示意图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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