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11/T 134-2020 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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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级防灾责任人每年应参加应急能力提升培训,包括防汛防台抗旱、气象灾害、洪涝灾害、森 火、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和应急管理等防灾减灾专题内容,

    各级政府、部门和组织应开展防灾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教育,开展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 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2.1涉及多部门事项需进行协调的,应由牵头部门向专项指挥部提出。专项指挥部协调各方提 方案,宜形成协调会议纪要, 2.2对分歧较大或需要政府层级进行协调的议题,提出决策参考意见,提交总指挥部或政府议 2.3根据会商工作报告,由专项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落实

    .4.1根据指令下达事项整改的难易程度,实施分类管理。

    4.1根据指令下达事项整改的难易程度,实施分类管理。 4.2整改责任单位根据指令要求天然气标准,按期向指挥部反馈工作落实情况。 4.3指挥部办公室跟踪督查会议议定和指令下达事项落实,实施结果运用。

    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对管辖范围的风险进行识别,建立风险清单,并向专项指挥部报备, 告属地乡镇(街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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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台风、暴雨、雷电、低温冰冻、干旱等气象灾害风险; b) 地质灾害风险: 森林火灾隐患风险; 小流域山洪风险 e)[ 山塘水库、江河堤防等水利工程风险; f) 危旧房、城市内涝风险; g) 民宿、农家乐经营风险; h) 船舶出行风险; 交通运输风险; J) 旅游安全风险: k) 建设施工安全风险; 1)电力、通讯等设备设施运行风险

    应急响应期间,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属地乡 应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管控风险。管控措 施包括但不限于: a)加强巡查检查频率,增加监测测量频次; b)撤出危险区域人员,停止施工作业; c)暂停生产经营行为,停止船舶、车辆出行; d)关闭危险区域,开放避灾场所。

    各级政府、部门及组织应针对本辖区或本部门主管的行业(领域)确定的自然灾害风险,按照规定 的程序对相关监测信息进行识别、分析、传递。监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气象(降水、气温、风、雷电、能见度等)信息; b)地质灾害隐惠信息; c)水情(山塘水库、江河水位等)信息; d)森林火险信息。

    8.4.1各级政府、部门及组织根据监测的情况,对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件,采取预警措施,将突发 事件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有关政府和部门,必要时直接传递到突发事件受影响的市民群众。 8.4.2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网络,明确信息报告渠道、权限、时限, 研判灾害达到相关预警级别后,按照权限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3.4.3市、县级政府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系统,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3小时内到达辖区 所有基层一线市民群众。 3.4.4市级指挥部和部门接收到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后,通过会商研判,对灾害可能达到应急响应级别 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宜在预报灾害发生前36小时发布预警指令,部署灾害防御工作。 8.4.5县级指挥部和部门接收到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和市级预警指令后,宜在预报灾害发生前24小时开 展灾害防御工作。

    9.1.1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1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IV级(一 般),具体分级标准由专项指挥部制定的应急预案予以明确。 9.1.2应根据监测信息和会商研判情况决定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 a)I级应急响应由各专项指挥部指挥长决定; b)II级应急响应由各专项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及以上人员决定; c)III级应急响应由各专项指挥部副指挥长及以上人员决定;

    d)IV级应急响应由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及以上人员决定。

    管道标准规范范本DB3311/T 1342020

    9.3.1宜建立以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风险点、景区(点)、民宿(农家乐)、危旧房、工棚、易涝点 等为重点的巡查工作清单,明确巡查路线、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做好巡查记录。 9.3.2基层单位和各类巡查员、综合网格员应扩大巡查排查范围,加密巡查排查频次,

    9.4.1乡镇(街道)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和自然灾害类别建立应急情况下需转移的人员名单,每年重新 全面评估确认至少一次。 9.4.2乡镇(街道)接收到县级指挥部工作指令后,宜在预报灾害发生前12小时制定防范措施,组织 开展灾害防御具体工作。 9.4.3村(社区)在接收到乡镇(街道)工作指令后,应落实具体人员,宜在预报灾害发生前6小时 且在天黑前完成危险区域人员转移。 9.4.4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施转移人员回流前,宜先开展安全性评估,

    9.5.1由灾害发生地政府负总责,专项指挥部负责综合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指导、落实本行业领域 的抢险工作,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联动参与。 9.5.2县级指挥部统一调配应急抢险队伍,保障救援物资装备供应。市级指挥部根据县级指挥部的支 援请求和应急响应情况,统筹调配物资、队伍、装备支援抢险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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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部门(单位)向专项指挥部提交本单位的应对工作流程清单。 b)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或发生亡人事件的,专项指挥部组织召开应急响应和事件应对处置评 估分析会,并编制复盘分析报告。 C 专项指挥部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交办各责任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和改进。责任部门 (单位)按期向指挥部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10.2.1各级组织每年宜对自然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开展工作情况总结,提 练经验、发现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0.2.2各级专项指挥部应汇总各方对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运行的意见建议螺栓标准,评估运行成效,提出并 实施改进体系运行工作的建议,

    10.2.1各级组织每年宜对自然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开展工

    0.2.1各级组织每年宜对自然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开展工作情况总结,提 练经验、发现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0.2.2各级专项指挥部应汇总各方对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运行的意见建议,评估运行成效,提出并 实施改进体系运行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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