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81-2020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电力生产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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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2活动数据
5.2.2.2活动数据
5.2.2.2.1计算公式
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燃料的消耗量与平均低位发热量的乘积,按 3)计算:
工程计价标准规范范本AD,=NCVXFCL
式中: NCV,一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对固体和液体化石燃料,单位为吉焦 /吨(GJ/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吉焦每万标准立方米(GJ/10°Nm"); FC,一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对固体和液体燃料,单位为吨(t);对气体 然料,单位为万标准立方米(10*Nm)
5.2.2.2.2化石燃料消耗量
化石燃料消耗量优先采用实测值。固体和液体燃料以吨(t)为单位,气体燃料以万标准立方米 )为单位。燃气、燃煤的消耗量需连续测量,每天记录,燃煤、燃气的年消耗量由基于每天的 汇总得到;燃油的消耗量需测量每次使用的燃油量,燃油年消耗量由基于每次的消耗量计算得至 燃料的消耗量获取过程所用的测量器具应符合GB17167的相关要求,
5.2.2.2.3低位发热量
的低位发热量优先采用实
5.2.2.3排放因子
5.2.2.3.1计算公式
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按公式(4)
CC,一第i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每吉焦(tC/GJ); OF,一第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
5.2.2.3.2单位热值含碳量
EF=CC,×OF×
5.2.2.3.3碳氧化率
式中: OF煤一燃煤的碳氧化率,以%表示; G壶一全年的炉渣产量,单位为吨(t) C#一炉渣的平均含碳量,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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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脱硫过程排放
5.2.3.1 计算公式
对于燃煤机组,应考虑脱硫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按公式(6)计算
CALk一第k种脱硫剂中碳酸盐消耗量,单位为吨(t); EFk一第k种脱硫剂中碳酸盐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吨(tCOz/t); K一脱硫剂类型。
5.2.3.2 活动数据
脱硫剂中碳酸盐年消耗量,按公式(7)计算:
CALk.y =EB..m ×Ik
式中: CALk.y一脱硫剂中碳酸盐在全年的消耗量,单位为吨(t); Bk,一脱硫剂在全年某月的消耗量,单位为吨(t); Ik一脱硫剂中碳酸盐含量; y一核算和报告年; ㎡一核算和报告年中的某月。 脱硫过程所使用的脱硫剂(如石灰石等)的消耗量可通过每批次或每天测量值加和得到,记录每个 月的消耗量。若企业没有进行测量或者测量值不可得时可使用结算发票替代。 脱硫剂中碳酸盐含量取缺省值90%
5.2.3.3排放因子
脱硫过程排放因子,按公式(8)计算:
EFk.t一完全转化时脱硫过程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吨(tCOz/t); TR一转化率。 完全转化时脱硫过程的排放因子可采用附录A附表A.2的推荐值。 脱硫过程的转化率取100%
5.2.4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排放
5.2.4.1计算公式
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9)计算:
E外购电=AD外购电×E
E外购电= AD 外胞由× E
AD外购电一报告主体核算和报告期内消耗外购电力的电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EF电一电网年均供电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tCOz/MWh)
5.2.4.2活动数据
报告主体外购电力的活动数据以发电企业电表记录的读数为准,如果没有,可采用供应商提 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5.2.4.3排放因子
报告主体应加强二氧化碳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工作周期 和时间节点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b) 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源一览表,对于排放源的活动数据获取提出相应的要求; 对现有监测条件进行评估,按照附录B制定监测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对计量器具、检测设备 C 和监测仪表进行维护管理,并记录存档。不断提高自身对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等参数的监测能 力; d) 建立健全二氧化碳数据记录管理体系,包括数据来源,数据获取时间以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的 记录管理;W 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二氧化碳排放数据进行交叉校验,对可能产生的 数据误差风险进行识别,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7.1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应包括主体名称、单位性质、报告年度、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 表人、填报人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等,见附录C表C.1。
7.2 二氧化碳排放量
报告主体应按附录C表C.2报告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并按附录C表C.2~表C.5分别报告化石燃料燃 尧、脱硫过程和消耗外购电力所产生的排放量。此外,还宜报告其他重点说明的问题,如:生物质燃料 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固碳产品隐含碳对应的排放等
7.3活动数据及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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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主体应按照附录C中表C.37的格式要求,报告 其在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活动数据,包括报告 主体在报告期内生产所使用的各种化石燃料 报告主体如果除提供电力生产业产品或服务活动外,还存在其他生产活动,并存在本标准未涵盖的 二氧化碳排放环节,则应按照其它相关行业的二 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报告其活动数据及来源。
采用实测值的应按月报告排放设施所使用的化石燃料单位热值含碳量。 报告主体应按照附录C中表C.37的格式要求,报告其在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 直含碳量和碳氧化率数据、碳酸盐排放因子和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等数据,并说明这些数据的来源。 报告主体如果除提供电力生产业产品或服务活动外,还存在其他生产活动,并存在本标准未涵盖的 二氧化碳排放环节,则应参考其它相关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报告其排放因子数据及来 原。
报告主体应按照附录C中表C.8的格式要求,报告其在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其他生产信息,包括发 供电量、总供热量、单个机组供电量及供热量、发电机组供热比、供热煤耗、供热气耗
报告主体应参照附录C中表C.9的格式就报告真实性做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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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相关参数推荐值
相关参数推荐值见表A.1~表A.3
表A.1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单位热值含碳量与碳氧化率推荐值
注1:低位热值来源于《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 主2:单位热值含碳量来源于《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 主3:燃料碳氧化率来源于《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
表A.2碳酸盐排放因子推荐值
表A.3电力排放因子推荐值
DB11/T 1781—2020C核算边界和主要排放设施描述4.核算边界的描述5.主要排放设施5.1化石燃料燃烧设施5.1.1固定设施编号排放设施名称排放设施安装位置是否是重点排放设施备注说明5.1.2移动设施编号排放设施名称排放设施安装位置是否是重点排放设施备注说明5.2主要工艺过程排放设施编号排放设施名称排放设施安装位置是否是重点排放设施备注说明5.3主要耗电设施编号排放设施名称排放设施安装位置是否是重点排放设施备注说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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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数据内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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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二氧化碳排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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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主体核算了 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并填写了以下相关数据表格。现将有关 情况报告如下: 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 二、 二氧化碳排放 三、 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 四、 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本报告主体对本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表c.1报告单位基本信息
表C.2二氧化碳排放量汇总表
报告主体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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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标准表C.4报告主体脱硫过程二氧化碳排放
表C.5报告主体消耗外购电力二氧化碳排放
DB11/T1781—2020表c.7号机组燃料平均低位发热量燃料b单位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总计无烟煤GJ/t一般烟煤GJ/t褐煤GJ/t洗精煤GJ/t其他洗煤GJ/t煤制品GJ/t焦炭GJ/tGJ/方焦炉煤气Nm3GJ/万其他煤气Nm3汽油GJ/t柴油GJ/t燃料油GJ/t液化石油气GJ/吨GJ/万天然气Nm3GJ/万其它煤气Nm3"报告单位应自行添加未在表中列出但企业实际消耗的其他能源品种;“报告单位有多个机组的自行复制表格表C.8其他生产信息总供电量(万kWh)燃煤机组供电量(万kWh)1#燃煤机组供电量(万kWh)2#燃煤机组供电量(万kWh)N#燃煤机组供电量(万kWh)(多于2台时自行添加行,并逐个填写机组供电量)燃气机组供电量(万kWh)1#燃气机组供电量(万kWh)2#燃气机组供电量(万kWh)#燃气机组供电量(万kWh)N#燃气机组供电量(万kWh)(多于2台时自行添加行,并逐个填写机组供电量)总供热量(TJ)20
表C.8其他生产信息(续)
表c.9报告真实性声明
表c.9报告真实性声明
船舶标准DB11/T 1781—2020
[1]】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核算和报告指南(2020版) [2]】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06年) [3]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7年) [4]】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5]中国2008年温室气体清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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