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7439-2019 油气管道工程物探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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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 current electrical methoc
利用探测对象与相邻介质之间的电阻率或电化学特性差异, 通过观测研究与探测对象有关的直流电场的分布特征和变化规 律,达到探测目的的方法。
给排水施工组织设计 electric sounding method
electric sounding method
在地面的测点上,逐次加大供电电极的极距,测量该测 点不同极距的视电阻率,研究不同深度的地电断面情况的勘探 方法。
研究地下某一深度范围内沿水平方向的电阻率变化,探查 地下岩土体、空洞、断层、岩性界线及地下管线等理设物的部 面分布特征和变化规律的物探方法,
通过电极阵列技术同时实现电测深和电部面测量,获得二 维或三维的电阻率分布,对场地构造进行层析图示的研究。
工程地质等问题的电法勘探方法
通过观测同一测点不同频率的电场和磁场的比值,研究不 司深度地电断面情况的电磁法,属于频率域电磁法。按电磁场 源不同,分为天然场源方法和人工场源方法。
利用不接地回线或接地电极向地下发送脉冲电磁波,测量 由该脉冲电磁感应的地下涡流而产生的二次电磁场,以探测地 下介质特征的一种勘探方法
通过雷达发射的高频电磁波在地下介质中的传播速度、介 质对电磁波的吸收及接收的反射回波,解决相关问题的一种电 磁波法。
2.1.12浅层地震法
shallow seismic method
利用人工激发的地震波在弹性性质不同的地层内的传播规 律,研究与岩土工程有关的地质、构造、岩土体物理力学特性 的地震勘探方法。
refraction wave method
利用地震波遇到性质不同的地层界面产生折射的原理,求 得折射界面的地震勘探方法。
reflection wave method
根据地震波遇到阻抗不同的界面产生发射的原理,利用反 射波的时距曲线,探测界面深度及波在介质中传播速度的地震 勘探方法。
surface wave method
surface wave method
利用大然的或人工震源激发产生的弹性波在介质中传播, 通过分析所有接收记录的瑞利面波的频散特性,解决地质问题 的地震勘探方法。
2.1.16浅地层剖面法
subbotomprofilingmethod
利用声波在水底以下介质中的透射和反射,采用声学回波 原理,获得水底浅层结构声学剖面的一种物探调查方法,
2.1.17 并中物探
boreholegeophysicalprospecting
借助专门仪器,通过测量钻孔并壁及其周围岩土的物理参 数或钻孔参数来研究并解决有关地质问题,或观察钻孔并壁进 行相关评判的地球物理方法。
adioactive survey
dioactive survey
利用自然界存在着的天然放射性系列和不成系列的放射性 核的天然放射性质,研究解决地质问题和环境评价问题的方法。
利用测得的地球物理场值,计算地质体的几何参数和物性 参数。
直流电法使用的代号应符合下发
回线边长; MN——接收偶极距 ; O—观测中心点或记录点。
2.2.3放射性测量法使用的代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3.0.1工程物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被探测对象与其周围介质间存在一定的物性差异,并具 有可被探测的规模。 2存在电、磁、振动等外界干扰时,被探测对象的异常能 够从干扰背景中分辨出来。 3地形、地物条件不影响正常的推断、解释。 4工作现场具备可开展工程物探的空间
3.0.1工程物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被探测对象与其周围介质间存在一定的物性差异,并具 有可被探测的规模。 2存在电、磁、振动等外界干扰时,被探测对象的异常能 够从十扰背景中分辨出来。 3地形、地物条件不影响正常的推断、解释。 4工作现场具备可开展工程物探的空间。 3.0.2物探方法应按下列原则选用: 1根据任务要求、探测自的、现场条件等,应通过现场试 验选用有效的物探方法技术和数据采集参数。 2重大工点、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点和存在多种干扰因素的 工点宜采用综合物探方法。 3.0.3物探方法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0.4 物探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查、标定和保养。 3.0.5 物探工作宜按下列程序执行: 接受任务。 2 收集资料。 3 现场踏勘,编写物探工作方案。 4 仪器设备检验, 5 测量放线。 6 现场方法试验。 7 数据采集与质量检查。 数据处理、资料解释与成果图绘制,编制成果报告。 9 原始资料及成果报告归档。
3.0.2物探方法应按下列原则选月
3.0.6编写物探工作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委托方、项自规模、工作地点、工作范围。 2 工作目的、委托方技术要求、工作期限 3 区域地质概况、自然地理概况、地球物理条件。 4 方法选择及依据、现场工作布设及工作量估算。 5 现场施工组织方案及工作进度计划。 6 工作安全、质量及环境保护措施及应急预案。 7 拟提交的成果资料。 3.0.7牛 物探测点、测线和测网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点、测线和测网应根据任务要求和场地条件布设,密 度宜保证异常的连续完整追踪。 2油气管道穿越工程勘察采用工程物探时,应沿穿越轴线 布设1条测线,对于非开挖穿越尚宜平行于穿越轴线两侧10m~ 30m处各布设1条测线,测线长度应覆盖穿越长度。 3测线布设宜通过钻孔或已知点,宜和勘探线重合。 4在物探异常地段,宜根据异常形态和延伸方向合理加密 测点、测线。 3.0.8物探的测量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探测点坐标、高程的测量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K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50539的有关规定。 2水域探测时,物探测点的高程应根据水位的变化进行 校正。 3.0.9物探的原始记录应完整、真实、清晰。每天现场工作结 束,应将所有工作记录表、原始数据等整理保存,电子记录应 故好备份。现场工作记录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3.0.10物探的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质量检查应根据具体的物探方法选择重复观测、系统检 查等方法,并应在不同时间进行。 2质最检查占在物控工作范围内应分布均匀随机选取
1质量检查应根据具体的物探方法选择重复观测、系统检 查等方法,并应在不同时间进行。 2质量检查点在物探工作范围内应分布均匀、随机选取, 异常和可疑地段应重点检查。
3质量检查观测结果,应以单个测点(站)为单位,并计 算该测点(站)的均方相对误差,直流电法不应大于5%,电磁 法不应大于10%。浅层地震法质量检查不合格记录应补测。 4质量检查应抽查工点工作总量的5%,且不少于3个点, 量不满足要求时应检查工作总量的20%,质量仍不符合规定 所有数据应重测。 3.0.11物探数据处理不应使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数据。 3.0.12物探资料解释应在分析各项物性参数资料的基础上,充 分利用各种已知资料,按照从已知到未知、先易后难、点面结 合、定性指导定量的原则进行。物性参数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 3.0.13物探成果应采取相应的勘察手段校核、验证。 3.0.14物探工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十工程勘察安全规
3.0.14物探工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 范》GB/T50585的有关规定。
4.1.1根据探测要求和场地条件,直流电法宜选用电测深法、 电部面法、高密度电法、激发极化法。 4.1.2直流电法仪器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输入阻抗应大于20MQ。 2AB、MN插头和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Q 500V。 3 极化补偿范围不应小于土500mV。 电位差测量允许误差±1.0%,分辨率不应小于0.1mV。 5 电流测量允许误差±1.0%,分辨率不应小于0.1mA。 6对50Hz工频干扰抑制不应小于40dB。 4.1.3 直流电法的现场工作和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多台仪器在同司一场地工作时,不同供电单元间的距离 不应小于最大供电极距的5倍。 2供电电极接地电阻应小于10kQ,供电电流应大于 100mA。 3测量电极应使用同一类电极,高密度电法测量时,宜使 用不锈钢电极或铜电极,激发极化法应使用不极化电极,并中 和水下测量时宜使用铅电极
4.1.3直流电法的现场工作和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
4.1.4现场遇下列情况时应进行重复观测
读数困难和存在明显干扰的测点。 2 曲线异常点和畸变点及有疑义的测点。 3电测深法不正常脱节的接头点。
元,检查该测点或测站的全部数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复观测应改变20%以上的供电电流强度。 2重复观测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时,应多次观测,并检查极 距、漏电、接地、仪器和接线,核对接地位置附近的地形、地 质及干扰情况。 3观测值应取算术平均值。 4.1.6直流电法的漏电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日开工、收工和曲线发生畸变时,应对仪器、电源、 电线进行漏电检查。 2电线位于潮湿地区时和有疑问的异常区(点)应进行漏 电检查。 3当发现电线、电源或仪器漏电时,应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后,按序返回观测,至连续三个点的观测值与原观测值之差在 原观测值的5%以内为止。 4.1.7直流电法的资料处理与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地形起伏较大时,宜考虑地形影响并做地形改正。 2研究测线附近的地形、地质条件及干扰体的位置与异常
元,检查该测点或测站的全部数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复观测应改变20%以上的供电电流强度。 2重复观测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时,应多次观测,并检查极 距、漏电、接地、仪器和接线,核对接地位置附近的地形、地 质及干扰情况。 3观测值应取算术平均值。
4.1.6直流电法的漏电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日开工、收工和曲线发生畸变时,应对仪器、电源、 电线进行漏电检查。 2电线位于潮湿地区时和有疑问的异常区(点)应进行漏 电检查。 3当发现电线、电源或仪器漏电时,应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后,按序返回观测,至连续三个点的观测值与原观测值之差在 原观测值的5%以内为止。
1当地形起伏较大时,宜考虑地形影响并做地形改正。 2研究测线附近的地形、地质条件及干扰体的位置与异常 的关系,区分异常和干扰。 3成果解释应依据正演和其他勘探资料,分析研究和判断 自标异常特征。 4异常体的性质及其平面位置、埋深和形态应结合相关资 料和现场调查确定。
4.2.1电测深法可用于探测覆盖层及基岩面、隐伏构造及破碎带、 骨坡体、岩溶、地下水、采空区,测定岩土层视电阻率参数。 4.2.2电测深装置应根据探测对象规模、理深及场地条件选用 现场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点间距应小于探测对象埋深的一半,异常体上的测点 数不宜少于3个。
2在电性分布不均匀的场地,宜布设十学电测深或多方向 的三极电测深来查明地层电性的各向异性情况。 3在同一电性单元的装置方向宜保持一致。
4.2.3电测深法电极距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天供电电极距AB应能满足探测深度的需要;最小供 电电极距AB应能满足资料解释的需要。 2测量电极距MN与相应的供电电极距AB可采用等比或 非等比形式,且测量电极距MN与相应的供电电极距AB之比 值不应大于1/3。 3三极或联合测深中的无穷远B极应位于MN的中垂线 上,无穷远距离应大于最大供电电极距时AO的5倍;因客观条 牛限制不能垂直布设时,应增大无穷远距离,不小于10倍AO。 4.2.4测站宜靠近测段中心,视野开阔,通行方便,控制范围 大,避风干燥处;并应远离变电站、高压线及工业设施的接地、 避雷接地。
4.2.5测量电极的选择及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用铜电极或不极化电极。 2使用非不极化电极时,应在布极完成至少1min后方可 进行观测。 3供电电极应垂直地面插入安置,小极距电极人土深度应 大于极距的1/10。 4当采用多电极供电时,电极应以接地点为中心皇环形 布置,或垂直放线方向对称布设,环形半径或线形长度应小于 AB/2 的 1/20。 4.2.6现场观测结果应及时计算,并绘制电测深曲线图。完整 的电测深曲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曲线首支应能追索出第一层渐近线。 2当以无穷大电阻率值的高阻电性层为底部电性标志层 时,曲线尾支渐近线上应呈45°上升。 3当以有限电阻率值电性层为底部电性标志层时,进入曲
线尾支渐近线应有明显的拐点。
4.2.7电测深资料的处理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性解释应研究电测深点的曲线类型、斜率、渐近线、 级值点、拐点、局部畸变点。 2定量解释的电测深曲线接头应进行圆滑处理,主要电性 标志层应反映明显,首尾支渐近线应符合定量解释的要求。 3定量解释应结合测区的岩土和电性条件进行综合解释。 4.2.8电测深法的成果图应包括测线平面位置图、电测深曲线 图、视电阻率等值线断面图、综合地质解释图
标志层应反映明显,首尾支渐近线应符合定量解释的要求。
4.3.1电部面法可用于探测覆盖层及基岩面、隐伏构造及破碎 带、滑坡体、岩溶、地下水、采空区及地下管线。 4.3.2电部面装置应结合地电条件、地形特征,根据探测要求 选用对称四极韵面装置、联合剖面装置、中间梯度面装置 偶极剖面装置。
3.3电部面法电极距的选择应符合
1对称四极部面装置的供电极距应根据不同探测自标的理 深选取,并应满足供电极距AB为探测对象顶部理深的4~6 音,测量极距不应小于探测对象的顶部理深且不大于供电极距 的1/3。 2联合剖面装置的AO不应小于探测对象顶部理深的3 倍,测量极距MN应小于AO/3。 3中间梯度剖面装置的测量区间应位于供电极距中部 AB/3范围内;当采用多线观测时,旁测线距主测线的距离不应 大于AB/5。 4偶极剖面装置的00应大于探测对象顶部理深的3倍 供电偶极和测量偶极长度宜相等,且应小于O0’。 5复合对称四极装置供电极距的比值应根据探测自的及场
地地电性质由现场试验确定。
4.3.4电部面法的测线布设应符合
1应布设多条测线追踪探测对象走向,测线宜垂直探测对 象可能走向。 2目标异常不应少于3条测线通过,每条测线单个异常上 的测点数不应少于3个。
4.3.5电部面法的资料处理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异常带的推断应至少在3条部面上有相似的曲线特征。 2宜定性解释为主,资料充分的条件下,对探测对象理 深、规模可进行定量解释。
4.3.6电部面法的成果图应包括测线平面位置图、视电阻
4.3.6电部面法的成果图应包括测线平面位置图、视电阻率曲 线平面剖面图、综合地质解释图,
4.4.1高密度电法可用于探测覆盖层及基岩面、隐伏构造及破 碎带、滑坡体、岩溶、地下水、采空区及地下管线,测定场地 岩土层视电阻率参数
4.4.2高密度电法应结合地电条件、地形特征,根据探测要求 选择温纳装置、施伦贝格装置、偶极装置、二极装置、三极 装置。
高密度电法的工作布置应符合
1测量点距应根据探测对象的大小和埋深确定,排列长度宜 大于探测对象理深的3倍,最小电极距应满足水平分辨率要求。 2观测装置沿测线移动时,每次移动的距离应保证勘探深 范围内数据完整连续。 3测线两端的探测范围应处于选用装置的有效范围之内, 测线两端超出测区长度不宜小于装置长度的1/3。 4同一排列的电极应呈直线布设,电极位置与预定位置偏 差不宜大于该极距的1/10
4.4.4高密度电法的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4.4.4高密度电法的数据米集应付合下列规定: 1遇强电流干扰时,应加大供电电流,提高信噪比。 2复杂地质条件下,应采用两种不同装置形式观测,但不 应相互替代观测数据。 3每种装置观测的坏点数不应超过1%,意外中断恢复观 测时,重复观测点数不应少于3个。 4.4.5水域高密度电法现场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域高密度电法宜采用专用水下电缆,电极宜选用铅电极。 2开始工作前应对探测所用电缆进行漏电、漏水检测,存 在表皮破损的电缆不应在水上使用。 3固定排列电缆两端应采取固定措施,电缆宜沉入水底。 4固定排列电缆布放时,宜边航行边布设,在水流端急处 宜提前预制固定措施。 5电缆布设及回收时,应采取相应防水措施,防止接头进水。 4.4.6高密度电法资料处理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预处理时,应剔除无规律的数据突变点,并应结合 相邻测点数值进行修正。 2地形起伏较天时,应进行地形改正,消除地形影响。 3有钻孔资料的场区,应结合地层电性资料对反演计算进 行约束,并应参照钻探或其他探测成果修正解释深度。 4视电阻率断面图中,高阻宜用暖色标,低阻宜用冷色 标,同一场地色标应一致。 4.4.7高密度电法成果图应包括测线平面位置图、视电阻率断 面图、综合地质解释图。
1 遇强电流干扰时,应加大供电电流,提高信噪比。 2复杂地质条件下,应采用两种不同装置形式观测,但不 应相互替代观测数据。 3每种装置观测的坏点数不应超过1%,意外中断恢复观 测时、重复观测点数不应少于3个
4.4.5水域高密度电法现场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激发极化法可用于探测地下水、岩溶、污染区。
4.5.1 激发极化法可用于探测地下水、岩溶、污染区。 4.5.2 激发极化法可根据探测需要选择电测深装置、电部面装置。 4.5.3激发极化法的仪器性能应满足下列规定:
4.5.3激发极化法的仪器性能应满足下列规定:
4.5.3激发极化法的仪器性能应满足下列规定
1 极化率测量分辨率应达到0.1% 2 延时与积分的时间可调且允许相对误差为1.0%。 3 具有单向长脉冲和双向短脉冲两种供电制式。 4 供电时间精度不应小于1.0%
4.5.4激发极化法的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
1激发极化法宜按电测深法、电剖面法进行布设,测量电 极应使用不极化电极。 2通过试验了解场区的激电特征,确定供电周期、断电 延时。 3现场宜采用短导线工作方式,减小供电极距,供电导线 与测量导线应分离。 4应采用供大电流激发,且供电电流变化不应大于5.0%。 5二次场的电位差值应大于0.5mV,且应大于干扰信号幅 度的3倍。 6仪器的调零工作应在规定的供电时间内完成,不应延长, 7 应计算取得视电阻率、视激发比、衰减时或偏离度等 参数。 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重复观测和检查观测: 1)断电后某一瞬间的二次场电位差小于0.5mV。 2)采用短导线方式直读视极化率时,二次正向供电与 反向供电所测的视极化率的平均值之差,正常时超 过0.1%或干扰较严重时超过0.2%。 3)在观测读数的前后,发现有明显的干扰。 4)视激发比值大于或接近于衰减度值。 4.5.5资料处理解释应以电性异常为基础,结合其他资料做出 综合推断;探测地下水时,可依据半衰时等多个参数的探测结 果,评价富水性。
4.5.6激发极化法成果图应包括测线平面位置图、各参数等值
线断面图、测深曲线图、综合地质解释图。
5.1.1根据探测要求和场地条件,电磁法宜选用电磁测深法、 舜变电磁法、探地雷达法。 5.1.2电磁法的工作装置和工作频率应通过方法试验确定 5.1.3当两台或两台以上的仪器在同一工点工作时,应进行仪 器一致性试验,均方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
5.2.1电磁测深法可用于探测覆盖层及基岩面、隐伏构造及破 碎带、岩溶、地下水、采空区等、 5.2.2电磁测深法分为主动源方法和被动源方法,观测装置可 选用十学形装置、L形装置、T形装置或斜交装置,斜交装置的 斜交角应大于70°,方位偏差均应小于1°
碎带、岩溶、地下水、采空区等 5.2.2电磁测深法分为主动源方法和被动源方法,观测装置可 选用十学形装置、L形装置、T形装置或斜交装置,斜交装置的 斜交角应大于70°,方位偏差均应小于1°。 5.2.3使用的仪器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良好的屏蔽性能,仪器的各观测通道应具有良好的 致性。 2频率范围应满足0.1Hz~100kHz。 3通道与屏蔽层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MQ。 4车 输入端灵敏度应不大于0.1μV。 5输人阻抗应大于10MQ。 5.2.4 现场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源、测线、测点应远离干扰源,避让距离宜符合下列 规定: 1)工厂、矿山、电气化铁路、发电站不宜小于2km。
5.2.3使用的仪器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2)厂播电台、雷达站不宜小于1km。 3)高压输电线不宜小于500m。 4)繁忙的公路不宜小于200m。 2测线无法避开供电及通信线路时,宜与供电、通信线路 正交。 电磁测深数据异常或失去连续性,应加密测点。 单场源电偶极宜平行于测线布设,方向误差应小于5°。 5 测线线距及测点点距应满足异常分辨率要求。 6磁偶极应平放,电偶极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0Q,或 供电电流不应小于10A。 7测量电极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kQ,在高阻区宜采用多 电极并联热土浇水等措施改善接地条件
2)厂播电台、雷达站不宜小于1km。 3)高压输电线不宜小于500m。 4)繁忙的公路不宜小于200m。 2测线无法避开供电及通信线路时,宜与供电、通信线路 正交。 3 电磁测深数据异常或失去连续性,应加密测点。 单场源电偶极宜平行于测线布设,方向误差应小于5°。 5 测线线距及测点点距应满足异常分辨率要求。 6磁偶极应平放,电偶极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0Q,或 供电电流不应小于10A。 7测量电极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k2,在高阻区宜采用多 电极并联、垫土、浇水等措施改善接地条件。 5.2.5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测前的测试宜包括通道一致性测试、噪声测试、增益 测试、电极比较、极性比较。 2可控源频率域电磁测深法宜选择标量、矢量或张量测量 方式。 3同一测点上电磁场的观测宜连续进行,应选择干扰背景 平静的时间记录。 4观测中宜采用全频段采集,最低频率应满足探测深度 要求。 5观测过程中,应根据信号的强度调整增益。 6应实时监视各道变化,发现记录道反向、饱和、干扰严 重时,应补测。 7应实时监视分析视电阻率、相位曲线质量,不符合规定 时应重测。 52.6盗料预处理应 机京
5.2.5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测前的测试宜包括通道一致性测试、噪声测试、增益 测试、电极比较、极性比较。 2可控源频率域电磁测深法宜选择标量、矢量或张量测量 方式。 3同一测点上电磁场的观测宜连续进行,应选择干扰背景 平静的时间记录。 4观测中宜采用全频段采集,最低频率应满足探测深度 要求。 5 观测过程中,应根据信号的强度调整增益。 6 应实时监视各道变化,发现记录道反向、饱和、干扰严 重时,应补测。 7应实时监视分析视电阻率、相位曲线质量,不符合规定 时应重测。
5.2.6资料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依据地质及其他物探资料,分析、对比电磁测深曲 线,判断视电阻率、相位曲线的极化模式,进行数据编辑和全 线平滑:极化模式选择错误的频点应调整。
2应对照相邻曲线进行平滑,单条曲线上剔除的频点数不 应超过总频点数的15%,连续剔除的频点不应超过3个,剩余 的频点应在整条曲线上均匀分布,曲线形态完整,且不应存在 畸变现象。 3平滑后的曲线首支频点频率不应低于200Hz,曲线尾支 应反映深部电性标志层。
5.2.7电磁测深法的资料处理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存在地形和静态、近场、过渡场效应等影响的视电阻率 曲线应改正。 2对电磁测深曲线应进行一维反演,了解测区的电性 结构。 3有钻孔资料或测井资料时,应与电性层对应的地质层位 对比,确定测区地电部面和物性特征。 4二维反演应在一维反演的基础上进行,反演的结果应达 到理论曲线与实测曲线拟合形态一致或相近。 5二维反演应考虑测区内过渡带和突变带的曲线特征,选 择合适的参数,并与已知资料比较,对解释结果的可靠性做出 评价。
5.2.8电磁测深法成果图应包括测线平面位置图、视电阻率
5.2.8电磁测深法成果图应包括测线平面位置图、视电阻率断 面图、综合地质解释图。
5.3.1瞬变电磁法可用于探测覆盖层及基岩面、隐伏构造及破 碎带、滑坡体、岩溶、地下水、采空区和超前地质预报。 5.3.2瞬变电磁法应根据现场条件和探测任务要求,通过现场 试验选择重叠回线装置、中心回线装置、偶极装置、大定源回 线装置。
5.3.3仪器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发射动态范围不宜小于140dB。
2通道灵敏度不应小于0.5μV。 3 等效输人噪声应小于1uV。 4对50Hz工频干扰抑制能力不应小于60dB。 5.3.4瞬变电磁法的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框及发送站应避开铁路、地下金属管道、高压线、变 压器、输电线。剩余导线应呈“S”型铺于地面。 2接地线源的AB应根据探测深度和观测的信号强度确 定,发射回线的线框边长L可根据其与最大发射电流强度1、探 测深度h的关系按下列公式选择:
L IPs h = 0.55 n n= R.N
式中h一一估算最大探测深度(m); L一 发射回线线框边长(m): 发射电流强度(A); 上覆地层电阻率(Q·m); 最小可分辨电平(dB); Rm一最低限度的信噪比; N噪声电平(dB)。 5.3.5 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观测时窗、发射频率及叠加次数。 2 现场观测值应位于噪声电平以上。 3当一个点出现重复观测均方误差超过10%时,应查明原 因后重复观测,并做详细记录。 4每个测点观测完毕后,应对数据或曲线进行检查,合格 后方可搬站
5.3.6资料处理与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可对数据进行滤波处理和发送电流切断时间影响的改正
处理。 2 应通过处理软件计算和绘制视电阻率、视纵向电导断 面图。 3应根据瞬变电磁的响应时间特征和剖面曲线类型划分背 景场及异常场,确定地电模型和划分异常。 4应利用瞬变电磁法的资料进行定性解释和异常的半定 量、定量解释。 5.3.7瞬变电磁法成果图应包括测线平面位置图、视电阻率断 面图、综合地质解释图。
5.3.7瞬变电磁法成果图应包括测线平面位置图、视电阻率断
5.4.1探地雷达法可用于探测覆盖层及基岩面、隐伏构造及破 碎带、岩溶、采空区、地下管线和超前地质预报。 5.4.2探地雷达法应根据场地条件和探测任务要求,选用部面 法、宽角法、透射法和孔中雷达。 5.4.3探地雷达仪器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增益不应小于150dB,计时误差不应大于1.0ns。 2 应具有信号叠加功能 3 A/D转换不应低于16bit。
5.4.1探地雷达法可用于探测覆盖层及基岩面、隐伏构造及破 碎带、岩溶、采空区、地下管线和超前地质预报。 5.4.2探地雷达法应根据场地条件和探测任务要求,选用部面 法、宽角法、透射法和孔中雷达。 5.4.3探地雷达仪器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增益不应小于150dB有色金属标准,计时误差不应大于1.0nS。 2 应具有信号叠加功能 3 A/D转换不应低于16bit。 5.4.4 探地雷达法的应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功率反射系数应大于0.01。 2 自标体在探测深度或距离范围内,规模应满足探测分辨 率的要求。 3测区内不应存在大范围金属构件,或通过处理可以消除 其干扰。 4场地不应存在低阻屏蔽层。 5单孔或跨孔探测时,测试段中不应有金属套管。 6跨孔探测时,孔间距不应大王需达信号的有效穿透距离
1功率反射系数应大于0.01。 2自标体在探测深度或距离范围内,规模应满足探测分辨 率的要求。 3测区内不应存在大范围金属构件,或通过处理可以消除 其干扰。 4 场地不应存在低阻屏蔽层。 5 单孔或跨孔探测时,测试段中不应有金属套管。 6跨孔探测时,孔间距不应大于雷达信号的有效穿透距离。 5.4.5 探地雷达法的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线和测网布设应根据探测自标体理深和规模、地球物 理条件、主频天线特征,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2测网密度应保证目标体异常上不少于三个测点 5.4.6探地雷达法的探测分辨率与探测距离或深度的估算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宜取波长的1/4作为垂向分辨率,取第一菲涅尔带半径 r.作为横向分辨率:第一菲涅尔带半径r.应按照下式计算,
式中入一雷达波波长(m): h一一目标体埋深(m)。 2在条件具备时,可用探地雷达方程估算探测距离或深度。 3应采用介质电磁波速度和目标体双程走时换算目标体 深度。 5.4.7探地雷达法的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试验结果设置仪器工作参数,并应根据现场条件测 试介电常数、推测电磁波速度。 2探测条件复杂时,应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主频的天 线分别测试,相互对比探测结果。 3应根据工作过程中的干扰情况及图像效果,及时调整时 间窗口和采样间隔。 4采用连测时,天线的移动速率应均匀,并应与仪器的扫 描率相匹配;点测时,应在天线静止时采样。 5测试中应详细记录于扰影响或异常点位置、类型,重点 异常区应重复观测,重复性较差时应查明原因。 6使用测量轮时,在测试前应进行标定,宜每10m~20m 标记一次。 5.4.8质量检查观测的图像与原观测图像应具有良好的重复性,
档案标准波形一致。探测图像异常或时窗未满足探测深度要求
5.4.9探地雷达法的数据处理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频率域滤波、时间域滤波等技术手段压制干扰 波,突出有效反射波。 2宜采用反射回波幅度的变换技术,多次覆盖叠加技术, 增强探地雷达图像。 3应根据波阻的同相性、相似性和波形特征确定反射层, 并与目标体建立对应关系。 4应对时间剖面反射层进行追踪,研究地质结构和构造 特征。 5.4.10探地雷达法成果图应包括测线平面位置图、时间剖面 图、深度剖面图、综合地质解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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