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613-2021 水产喷施船安全施药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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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选用电动型水产喷施船,作业前应检查动力电源电量,保证满足施药作业时间的要求。 5.3.2选用燃油型水产喷施船,作业前应对全部部件进行检查,确保无润滑油泄漏,动力应配备国iv 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 5.3.3遥控或者人工试操作水产喷施船,各部件工作应准确可靠。 5.3.4按照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对水产喷施船进行试运转,确定水产喷施船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药 箱、喷头和管道无堵塞和泄漏现象
5.4.1水产喷施船的药液配置应符合NY/T1876的规定。 5.4.2水体面积过大,施药量超过药液箱的容量,可分多次进行药液配置。 5.4.3药液配置应随配随用。 5.4.4加注药液时应用滤网过滤,药液不应超过药液箱的额定容量。 5.4.5块状渔药应先将大块敲碎,加水搅拌,使药物完全溶解后再加入药箱。粉剂渔药应先加少量水, 制成药糊,不能有明显的颗粒,再加水搅拌稀释,过滤后加入药箱。水剂渔药的原液按比例稀释后可直 接加入药箱。确保药效不流失,不堵塞,
应根据养殖水体积和需用药物的浓度确定施药量(见5.1)。
GB/标准规范范本DB42/T 1613202
喷头在单位时间内的喷洒量。
5. 5. 3有效喷幅
应根据风速(力)和喷施船喷洒部件实地测算确定有效喷幅
喷药前应计算喷施船行进速度。按照行进速度来喷施,如喷施船实际行进速度与计算值有差值,可 通过调速器来调整速度。若计算的行进速度过大或过小,应适当改变喷头流量进行调整。 喷施船行进速度按公式(3)计算:
式中: 行进速度,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Q 喷头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 q 农艺上要求的渔药制剂用量,单位为升每公顷(L/hm) 有效喷幅,单位为米(m)
行进速度,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喷头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 农艺上要求的渔药制剂用量,单位为升每公顷(L/hm) 有效喷幅,单位为米(m)
6.1水产喷施船启动前,喷药装置应处于关闭状态。启动后调整喷施船行进速度到稳定状态后,开始 喷药作业,操作人员立即按照预定速度和路线前进,严禁停留在一处喷酒,以防引起药害。 6.2施药作业时应根据水产喷施船的有效喷幅和风向确定船施药作业的行进路线(见附录A),操作 人员应站在上风口,顺风间隔向前或逆风向后进行喷施,严禁逆风向前喷施渔药。 5.3施药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使水产喷施船匀速前进,防止重喷、漏喷。一且发现喷头堵塞、泄漏或 其他故障应及时停机排除。 6.4施药结束时,应先断开喷药装置电源,再控制水产喷施船停靠。 6.5应先规划好喷施船的行进路线,避免漏洒或重复洒药。
7.1.1施药结束后观察有没有发生中毒现象,做好用药记录(见表B.1)。 7.1.2用药记录表应如实记录时间、地点、天气、水质情况、养殖品种、病害发生及损失情况、饲料 来源及投喂情况、药剂名称、生产厂家、使用剂量、施用面积、施用器械、施用方法以及防止区域等信 息
7.2.1药箱使用后至少用清水清洗3次。整个施药装置应全部彻底清洗,以保证药液箱、滤网和喷头 等部件都保持清洁。 7.2.2水产喷施船的内部和外表面都应该在施药水域进行彻底清洗,清洗液应泼酒到该渔药施用的水 域中。在一片水域重复泼酒的清洗液应不超过推荐的施药剂量。
7.3渔药包装容器处置
7.3.1渔约取用完毕后基坑标准规范范本, 用清水对空渔药包装容器至少清洗3次。
7.4水产喷施船保养与存放
DB42/T1613202
7.4.1喷施船清洗完毕后,应检查紧固件有无松动,并及时清除泥污保持清洁 7.4.2长时间不用时应将喷施船的电池取出,充满电后单独存放。 7.4.3对锈蚀的零部件应涂上防锈黄油。 7.4.4在存放前使喷施船保持干燥,并存放在通风、阴暗的环境中,切勿靠近火源;避免与渔药、酸 减等腐蚀性物质放在一起
DB42/T1613—2021附录A(资料性)行进路线图A.1~图A.2给出了水产喷施船施药作业的行进路线。图A.1Z字路线图A.2回字路线
拖药后用药记录可参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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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伸强度测试标准附录B (资料性) 用药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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