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768-2021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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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惠排查治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互相补充,与风险分级管控有机结合,实施双重预防。通 过全面辨识风险,实标准化工作基础;通过风险分级管控,消除或减少隐患;通过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降低事故风险:通过标准化体系规范运行,促进双重预防机制有效实施。
1.1根据隐惠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隐惠等级分为一般隐 大隐惠。 1.2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执行相应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以 为重大事故隐惠: a)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b)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c)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重大隐惠。 5.1.2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执行相应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以下情 形为重大事故隐惠: a)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b)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c)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e)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f)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绿色建筑标准规范范本5. 2. 2 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主要为13个方面的内容: a)资质证照;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c)安全生产责任制; d)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安全操作规程; f)教育培训; g)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h)安全生产投入; i)应急管理; j)特种设备基础管理; k)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1)相关方基础管理; m)其他基础管理
5.2.3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主要为11个方面的内容: a)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b)生产设备设施及工艺; 标准信 c)场所环境; d)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e)消防安全; f)用电安全: g)职业卫生现场安全; h)有限空间现场安全; i)辅助动力系统; j)相关方现场管理; k)其他现场管理。
6.1编制隐患排查清单
6. 1.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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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依据风险管控信息清单、行业隐患排查通用标准,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项目清单,
6. 1. 2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应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至少应包括: a)基础管理名称; b)排查内容; c)排查标准或依据; d)排查方法。
6.1.3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应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 制该排查单元的排查清单。至少应包括: a)与风险点对应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名称: b)排查内容; c)排查标准或依据; d)排查方法。
实施隐惠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李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持 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 患排查,两类隐惠排查可同时进行
6. 3. 1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定期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 惠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隐患排查应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专项排查:不 a)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程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 b)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生产经营条件、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c)停工停产后需要复工复产的; 吸 d)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 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 f)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的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 门级、车间级、班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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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隐惠排查治理要求,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惠排查清单进行隐惠排查,填写隐惠排查 记录。 根据排查出的隐惠类别,提出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a)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b)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 C)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6. 4. 1隐患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 公司治理等。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 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6.4.2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6. 4. 3 一般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惠,根据隐惠治理日 和动用资源情,由生产经营单各级(公、 间、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 理
6.4.4重大隐患治理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g)复查或验收工作要求和安排; h)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实施前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 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聘请专家参加
6.4.5验收与闭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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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惠治理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隐惠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从排查发现隐惠、 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验证整改效果等环节实现闭合管理。对政府督办的重大隐患,按有关规
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按照本单位隐患排查制度要求, 类隐惠排查周期。
生产经营单位在隐惠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惠排查全过程 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 a)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b)隐惠排查治理台账; c)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 重大事故隐惠排查、评估记录,隐惠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政府部门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密封圈标准,定期录入隐患排查治理 信息,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可构建本单位的隐惠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 支撑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创建基于隐患排查的结果构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数据库,实现隐惠 排查治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生产经营单 位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a)风险控制措施持续完善; b)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提升; c)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准信 d)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e)员工隐患排查水平持续提高; f)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治理、报告、销账等闭环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你服 g)生产安全事故或涉险事故明显减少; h)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隐惠排查治理目标绩效评价和奖惩考核制度,应明确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 患、报告隐患、参与治理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发挥全体员工主体作用。可采用基于积分的正向 励机制或基于考核周期内的扣分制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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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 有效性。评估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评估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 时应及时组织评估。应保存评估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惠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调整隐惠排查治理的范围、隐 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a)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b)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c)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d)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原辅物料、产品变化等; e)生产经营单位自身提出更高要求; f)事故事件、应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g)其他情形
经营单位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 ,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生产经营单位应能识别内部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 并纳入企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持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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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惠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令第16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安委办(201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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