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282-2021 车用气瓶氢气充装安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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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压缩氢气储存容器
7.2.1.1压缩氢气储存容器应符合TSG21的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设计压力大于41MPa的氢 气储存容器,还应满足T/CATSI05003的规定,
a)站内压缩氢气储存容器的氢气安全阀和放空阀放 元下X 人员通道和相邻设备的影响; b)站内压缩氢气储存容器应在进出口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c)应有有效的保护装置,能保证储存容器内氢气的余压不低于设计确定的设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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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标准7.2.2液氢储存容器
液氢储存容器除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的要求: a)液氢储存容器、汽化器、低温绝热管道,以及所有可能积聚泄漏液氢的系统均应安装安全泄放 装置; b)液氢储存容器的钢制支撑或鞍座,基础底板以上的高度达到457mm及以上的,外表面应涂覆 耐火层,耐火等级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氢气管道除应符合GB50516、GB50177、GB50235、GB50236、GB/T29729、DGJ082055等 准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的要求: a)站内管子、管件、法兰、阀门和安全保护装置等管道组成件间,以及管道与设备等的连接方式 应可靠有效,应能防止管道组成件或管道脱落。氢气管道上不应采用无防脱落措施的普通卡套 连接方式; b)地下(含地下管沟内)氢气管道: 1)地下(含上方无通风设施的地下管沟内)氢气管道应采用整根管子或用焊接方式连接: 2)上方有通风设施的地下管沟内的氢气管道如未采用整根管子或用焊接方式连接,应定期进行 管道泄漏测试。 c)选用的氢气管子、管件及阀门,以及氢气管道内的软管、密封件等管道组成件,应能提供与氢 在使用条件下相容的证明文件; d)站内不同压力等级的每根氢气管道最大内径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设计压力与氢气管道最大内径对应表
氢气放空管的设置,除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未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的要求: a)不同压力等级的放空管不应直接连通,宜分别引至放空总管,并能可靠地防止放空时高压氢气 窜入低压系统; b)来自液氢系统的放空管应单独设置; C 安全阀放空管截面积不应小于安全阀出口截面积放空管的总压损应小于对应安全阀设定压力 的10%; d 放空口的截面积、高度及到临近设备的距离,应能有效防止放空口处氢气排放或燃烧时产生的 热辐射和压力冲击波对临近设备、人员的影响,液氢系统放空口的布置还应考虑排放出的低温 氢气下沉的影响; e)放空管的材料应为奥氏体不锈钢,并可短时间耐受氢气燃烧,保持不破裂; f)放空管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4.0MPa; g)氢气放空管不应设置阻火器或可能阻碍氢气流动的部件和任何可能引起冰堵阻塞管路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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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压缩机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装置(包括电动机)的配置,除应符合GB50516和GB50058 等相关规定,氢气压缩机的安装和验收应符合GB50275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的要求: a)设置有入口压力低自动停车的联锁报警装置; b设置有防止氢气泄漏到油路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
预冷装置的设置,除应符合GB50516、GB/T31138等的规定外,还应在系统内设置压力检测及 超压泄放装置。
8.1.1充装站的控制系统与检测仪表应符合GB34584、GB50516、GB50058和GB50257等相关 要求。
8.1.2充装站应配备有集中控制系统,并具备当站内系统参数超出安全范围或处于其它非正常工 况时,能自动报警并具有自动紧急切断、紧急停车等应急功能,同时,还应具备远程手动紧急切断, 紧急停车功能
a)站内控制系统自动报警并联锁动作后,能否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并不再产生附加的损害或 需要人工进行进一步的干预; b)仪表和控制系统处于失效状态时,相关阀门和联锁是否处于安全位置
8.2.1充装站的氢气泄漏监测装置、火焰探测装置等报警系统应符合GB50516的相关规定。 8.2.2氢气储存区、压缩区和车辆充装区域,应设置氢气泄漏监测装置和火焰探测装置,并具有 发现泄漏的氢气或火焰后,自动报警并紧急切断、紧急停车等应急功能。 8.2.3充装站应配备便携式氢气浓度探测报警仪,定期对站内氢气易泄漏、易聚集处进行探测和分 沂,若氢气含量达到0.2%,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8.2.4氢气管道组成件连接处,设备、阀门、仪表接口处,宜设置如温度检测带等氢气燃烧探测 装置,并具有发现火焰后,自动报警并紧急切断、紧急停车等应急功能
压力表应选择事故发生时能避免对人员伤害的类型,如采用安全玻璃和后背喷出孔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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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充装单位应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包括充装要素控制程序、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充装工 作记录和工作见证资料等的充装质量保证体系。 9.1.2配备相应要素的充装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按照相应要求履行审查确认、作出记录的职 書
9. 2. 1 一般要求
充装单位应编制并且实施文件和记录控制、设备(包括充装设备和充装工艺装备)控制、充装介 质检测控制、人员管理、充装工作质量控制、信息追踪和质量服务、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要素 质量控制系统
.2.2文件和记录控制
9. 2. 2. 1 文件控制
文件控制的范围、程序和内容要求如下: a)受控文件的类别确定,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外来文件,以及其他需要控制的文件等; b)文件的管理,包括编制、审核、审批批准、标识、发放、修改、回收、保管(方式、设施等)及 其销毁的规定;其中外来文件控制还应有收集(购买)、接收等规定; c)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相关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的受控文件为有效版本的规定
9. 2. 2. 2 记录控制
记录控制的范围、程序和内容要求如下: a)记录的填写、确认、收集、归档、保管与保存期限、销毁等规定; b)质量保证体系实施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相关受控记录表格有效版本的规定。
9. 2. 3设备控制
设备控制的范围、程序和内容要求如下: a)设备及设备上使用的安全附件控制,包括采购、验收、建档、操作、维护、使用环境、检定校 准、检修、特种设备自行检查、报废等; b 设备档案管理,包括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记录、维护保养 记录、校准检定计划、校准检定记录、报告等档案资料; C)设备状态控制,包括设备使用状态标识、检定校准标识、法定要求定期检验的设备检验报告等
9.2.4充装介质检测控制
9.2.4.2分析采样安全要求:
f)采样设备应定期清洁和检验
9. 2. 5 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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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控制的范围、程序和内容要求如下 a)人员培训要求、内容、计划和实施等; b)人员的培训记录、考核档案; c)特种设备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d)特种设备许可所要求的相关人员的聘用管理。
9.2. 6充装工作质量控制
充装工作质量控制的范围、程序和内容要求如下: a)车辆在充装前应在指定的位置,接受站内人员的检查,检查内容应包含车辆的电池安全附件状 况,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和不合格气瓶不得进行充装,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改装气瓶、翻新 气瓶、报废气瓶及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 b)车辆如随车货物含有危险品的,其应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c)车辆在充装前,车上人员应将车辆熄火并切断总电源,车上人员未撤离充装区,不得开始充装 d)车辆充装期间,除站内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进入充装区; e)充装作业时,充装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按照规程进行操作,气瓶充装的温度(压力 及其流速应符合规定; f)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巡回检查,并及时纠正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 g)气体充装压力应符合规定; h)充装结束,经检查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知车上人员进入充装区,将车辆驶离; i 充装中发现故障,或充装结束后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应立即停止充装,并移至安全区域处置 严禁在充装区擅自启动故障车辆; j)待充装的车辆,应停放在待充装车辆等待区内: k)充装工作质量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GB/Z34541的相关要求
9.2. 7信息追踪和质量服务
信息追踪和质量服务控制的范围、程序和内容要求如下: a)充装站建立健全气瓶充装全环节的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其应包括氢气供应、氢气压缩、储存以 及充装等环节,并且有效实施管理; b)对氢气使用者进行安全使用指导
9.2.8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
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控制的范围、程序和内容要求如下: a)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 b)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 c)接受定期检验,包括满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或者校验的要 求; d)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购买、使用和充装具 有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规定,充装许可(如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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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
充装单位应建立包括以下内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且能够有效实施: a)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各类人员岗位责任; b)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等内容); c)用户信息反馈; d)充装站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 e)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 f 资料保管,如充装记录(含电子文档)、设备档案等; g)人员培训考核管理; h)用户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服务; i 事故报告和处理; j)事故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 k)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
充装单位应结合充装工艺制定并且实施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包括适用范 围,人员条件(含劳动防护要求)设备仪器条件、操作程序和方法、监控参数、巡回检查和异常 青况的处理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b)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c)充装设备操作规程; d)禾 移动式压力容器卸载操作规程; e)气体采样操作规程; f 设备和管路的隔离、置换操作规程; g)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9.5充装工作记录和见证资料
设备标准充装单位应填写充装工作记录。充装工作记录要有操作人员、审核人员签字确认。有关充装工 作记录和见证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充装前、后检查和充装记录; b)不合格车辆隔离处理记录; c)移动式压力容器卸载记录; d)介质化验报告; e)质量信息反馈记录; f)设备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记录; g)安全培训记录; h)事故应急预室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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