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428.2-2014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救援行动 第2部分:程序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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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营救过程中,安全员应巡查工价 ,蓝规震预律(构)筑物二次倒城 农害等风险,发现危险或潜在危险时应发出警报。哨子及其他鸣笛应按以下规定发出警报:
6.2.1移除障碍物应按下列方法和要求进行:
b)支撑点应避开结构松动、移位和悬挂的部位 c)根据支撑环境和支撑荷载宜采用垂直、水平、斜向、组合等支撑方法
d 未料支撑材料宜选用松木或杉木广播电视影视标准,斜向 支撑参考数值参见附录B。
a)参照附录A评估障碍物重量,选择顶撑装备; b)应根据顶撑位置和顶撑荷载确定顶撑点; c)顶撑作业应避免障碍物周边构件发生位移; d)顶撑障碍物应边顶撑边支撑
6.2.4破拆障碍物应按下列方法和要求进行
6.2.5建立绳索救援系统应按下列方法和要求
a)应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锚定点,荷载应分配在多个锚定点上,锚定点应能够承受所有荷载 ) 绳索救援系统各部件应能够承受所有荷载; c)应建立垂直升降或穿越建(构)筑物的救援通道; d)应运用担架、吊带、绳索等对受困人员进行固定、保护和转移
.1.1当发现群体受困人员时,医疗人员应根据伤情记录在检伤分类卡上,卡片应固定在受困人员的 技体或额部、胸部明显位置,检伤分类方法及优先等级参见附录C。 .1.2在营救通道内接近受困人员时,医疗人员应检查受困人员伤情,全程参与移出受困人员,应包括 以下内容: a)对受困人员开展心理支持与医疗救护; b 伤情严重的受困人员应先急救再移出; C 对有肢体挤压的受困人员应先进行液体复苏,防止发生挤压综合征,经医疗人员评估后再 移出; d) 对狭小空间内受困人员采取个体化医疗救助; e) 移出受困人员前应遮挡眼睛; 受困人员颈椎、腰椎损伤应固定保护,平稳移出; g 受困人员移出前,应做好急救、转移、后送准备。 .1.3 当现场发现受困人员出现心跳呼吸骤停时,应对其立刻实施心肺复苏。 .1.4 对活动性出血或四肢骨折的受困人员应进行创伤急救。 1.5 受困人员移出后,应转移至医疗处置区。 1.6 对伤者采取医疗处置后应按GB/T29428.1一2012附录I填写现场医疗处置记录
7.2.1心肺复苏操作方法参见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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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常用建筑材料密度表
表A.1常用建筑材料密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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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料支撑系统参考数值见表B.1、表B.2、表B.3、表B.4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木料支撑系统参考数值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木料支撑系统参考数值
表B.1垂直支撑参考数值表
表B.2水平支撑参考数值表
表B.3斜撑参考数值表
表B.4斜撑支柱长度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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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伤方法按照脉搏、呼吸和意识3项生理指标作为参数进行评分,具体内容见表C.1、表C.2
表C.2检伤分类优先等级
D.1.1评估意识:拍受困人员面颊或肩部并呼唤“喂!怎么了?” D.1.2立即呼救:当判断受困人员无意识、无呼吸时,应求助其他队员帮助,并请求需要“除颤器(仪)”。 D.1.3救护体位:对于意识不清者,让其仰卧位(脸朝上),放在坚硬的平面上(如水泥地面等),快速解 开受困人员衣领口、领带等。 D.1.4评估呼吸:耳贴近受困人员口鼻,头侧向其胸部。直接扫视有无呼吸或正常呼吸,检查时间不超 过10S。 D.1.5评估循环:触摸颈动脉,用食指和中指指尖触及受困人员气管正中部,旁开两指。
D.2.1抢救者左手掌根放在受困人员两乳头连线中点处,右手掌叠放在左手背上。 D.2.2两臂绷直,双肩在受困人员胸骨上方正中,垂直向下用力按压,使胸廊下陷至少5cm,然后放 松,按压间歇期胸壁完全回弹。 D.2.3按压频率至少100次/min。
开放气道:清除受困人员口鼻内的污泥、土块、痰、呕吐物等异物,然后用一手压受困人员的前额,另 一手托起受困人员的下巴,二手同时用力使头后仰,打开气道,保持呼吸道畅通。
人工呼吸:连续吹气两次。 困人员的口(已垫纱布)完全包在操作者的口中,将气吹人;一次吹气完毕后,松手、离口,观察受困 淘回复。紧接着做第二次吹气,每次吹气时间大于1S
D.5.1胸外按压及人工呼吸比例为30:2,两个队员配合完成。 D.5.2复苏(复苏操作2min或进行5个复苏循环)再次评估受困人员的呼吸与循环。 D.5.3为保证复苏效率,每2min更换队员进行复苏操作。 D.5.4复苏成功标准:心音及大动脉搏动恢复;收缩压>90mmHg;肤色转红润;自主呼吸恢复。
探伤标准GB/T 29428.22014
E.1.1对有明显活动性出血者,现场可采取指压、加压包扎、上止血钳夹、填塞或上止血带等方法止血。 E.1.2上止血带后要做出明显标记,记录上止血带时间。每隔1h(上肢或下肢)放松2min~3min。 此后在之前位置之上重新上止血带。放松期间,应用指压法暂时止血。寒冷季节时应每隔30min放松 一次。
E.2.1包扎物品可根据创伤不同部位采用急救包、三角巾、四头带、丁字带等。如无上述材料可就地取 材,使用干净毛巾、衣物、布料等。 E.2.2包扎中接触伤口应使用消辜敷料。 E.2.3 包扎伤口可以和加压止起同时进行。 E.2.4 常用包扎方式有螺旋法、反折法等。
E.2.2包扎中接触伤口应使用消毒敷料。
E.3.1凡是骨折、关节损伤、大函积软组织损伤者均应予以临时固定。有条件时选用医用器械,无条件 时也可以就地取材。 E.3.2四肢长骨骨折时,固定范围应包括伤部附近的上下关节。 E.3.3 固定时应将肢体末端外露,以便观察肢体血运。 E.3.4遇有伤员主诉患肢剧痛、麻木或发现肢体末端苍白、发凉、青紫时,应及时检查,松开固定器械及 内层的绷带,重新固定
时也可以就地取材。 E.3.2四肢长骨骨折时,固定范围应包括伤部附近的上下关节。 E.3.3固定时应将肢体末端外露,以便观察肢体血运。 E.3.4遇有伤员主诉患肢剧痛、麻木或发现肢体末端苍白、发凉、青紫时,应及时检查,松开固定器械及 内层的绷带,重新固定
1在搬运地震伤员时,应将伤员衣袋中硬质物品掏出,在骨突部位加用棉垫交通标准,防止发生压伤。对 伤的伤员,禁止使用一人拾肩一人拾腿的错误搬运法。 2颈部损伤伤员,应设专人负责头部牵引固定,使头部与躯干成直线位置,或用颈托维持颈部 再实施搬运操作。将伤员平放在担架上,取仰卧位,始终让脊柱保持同一轴线平移平放;或将伤员 脊柱板或硬质担架上,取仰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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