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222-2020 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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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1222-2020 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3.0.3新建住宅小区应按布局合理、
分类处置方式相适应,宜按照区域共享原则优化配置。
细化分类的可回收物收集点可选择在收集房、小区物业用房 设置。
4.0.5收集点数量应以收集点占地面积、收集容器容量和数
4.0.7收集房宜设置在小区次入口和次十道旁,并应设置停车 作业区域,满足环卫车辆安全作业的要求,
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其外围宜合理 设置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宜小于2m
单独收集edi标准,并宜具备细分收集功能。快递柜边宜配套设置包装物 回收设备。
5.3.2投放区、清洗区均不应小于6m,管理休息间不应小
5.3. 11 管理休息间内宜设置保洁人员更衣、洗手、存放工具的 设施。
5.5.10收集点、收集房和存放点宜设置24小时监控摄像头。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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