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1248-2014 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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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工序(工艺)能源单耗的计算
工序(工艺)能源单耗按式(4)计算
行业分类标准5.2.3辅助能耗及损耗分摊量的计算
辅助能耗及耗分摊量:指辅助、附属部门消耗的能源量和损耗能源量之和分摊到各产品的量,按 试(5)计算,
5.2.4工序(工艺)综合能源单耗的计算
GB21248—20145.3计算范围5.3.1粗铜能耗5.3.1.1熔炼工序5.3.1.1.1熔炼工序产品能耗计算范围从精矿仓开始到产出冰铜为止,包括备料(干燥、烧结、制团、物料运输)、制氧、熔炼炉、贫化炉及相关配套系统(风机、收尘、余热回收、循环水)等消耗的各种能源量。在工序中作为开路处理的渣等含铜物料所消耗的能源,不计人铜冶炼综合能耗。5.3.1.1.2熔炼工序实物单耗、熔炼工序能耗计算熔炼工序实物单耗参照式(3)计算,熔炼工序能源单耗参照式(4)计算。该工序能耗计算中;当含回收余热时,按5.1.7处理。其他工序、工艺能耗算也按此原则处理。铜、金混合熔炼的实物单耗按式(7)计算。ERZERZEHRP(7)式中:EHR铜、金混合熔炼工序中铜的实物单耗,单位为千克每吨(kg/t))千瓦小时每吨(kW·h/t)、立方米每吨(m/t)ERz该工序直接消耗的能源实物总量,单位为千克(kg)千瓦小时(kWh)、立方米(m);m1金精矿人炉量,单位为吨(t);m2总人炉精矿量,单位为吨(t)Pc合格粗铜产量,单位为吨(t)。总人炉精矿量包括铜精矿、金精矿(含金块矿)、含金银物料、铅冰铜等,不包括爆剂及本系统的返回品。金精矿人炉量包括投入熔炼炉的金精矿、金块矿、含金银物料的总量。5.3.1.2吹炼工序5.3.1.2.1吹炼工序产品能耗计算范围从冰铜开始到产出粗铜为。包括:包子吊、转炉或其他吹炼炉及相关配套系统(风机、加料机、吹炼炉附属设备、铸渣机、余热回收、收尘)等消耗的各种能源量。在工序中作为开路处理的渣等含铜物料所消耗的能源,不计入铜冶炼综合能耗。5.3.1.2.2吹炼工序实物单耗、吹炼工序能耗计算吹炼工序实物单耗按式(3)计算,吹炼工序能耗按式(4)计算。该工序能耗计算中,当有余热利用时,按5.1.7处理。5.3.1.3熔炼吹炼连续工序5.3.1.3.1熔炼吹炼连续工序产品能耗计算范围从精矿仓开始到产出粗铜为止。包括:备料、制氧、熔炼、吹炼炉及相关配套系统(风机、加料机、排渣、余热回收、收尘..)等消耗的各种能源量。在工序中作为开路处理的渣等含铜物料所消耗的能源,不计人铜冶炼综合能耗。7
5.3.1.3.2熔炼吹炼连续工序实物单耗、工序能耗计算
5.3.1.4.1粗铜工艺产品能耗计算范
工序实物单耗按式(3)计算,熔炼吹炼连续工序能 算中,当有余热利用时,按5.1.7处理。
粗铜工艺产品能耗包括熔炼工序、吹炼工序或熔炼吹炼连续工序和车间、分厂内部的直接辅助能耗 分摊量。在工序中作为开路处理的渣等含铜物料所消耗的能源,不计人铜冶炼综合能耗。 5.3.1.4.2粗铜.工艺实物单耗按式(3)计算;粗铜工艺能耗按式(4)计算。 该工序能耗计算中,当有余热利用时,按5.1.7处理。 5.3.1.4.3粗铜综合能源单耗按式(5)计算
5.3.2.1火法精炼工底
5.3.2.1.1火法精炼.T房产品能耗的计算范围
火法精炼工序产品能耗的计算范围包括:精炼炉,浇铸机及相关配套系统(风机、收尘、余热回 收)等消耗的各种能源量。
收.)等消耗的各种能源量。 5.3.2.1.2火法精炼.工序实物单耗、工序能耗(或称阳极铜工序实物单耗、工序能源单耗) 计算火法精炼工.序实物单耗按式(3)计算,火法精炼工序能耗按式(4)计算。 该工序能耗计算中,当有余热利用时,按5.1.7处理。 5.3.2.1.3火法精炼丁工序综合能耗参照粗铜综合能耗计算方法的原则计算
5.3.2.2.1阳极铜虹产品能耗计算范围
包括熔炼工序、吹炼工序或熔炼吹炼连续工序、火法精炼工序和车间、分厂内部的直接辅助能耗分 摊量。 在工序中作为开路处理的渣等含铜物料所消耗的能源,不计人铜冶炼综合能耗。 5.3.2.2.2阳极铜工艺实物单耗按式(3)计算。阳极铜工艺能源单耗按式(4)计算。阳极铜综合能源单 耗按式(6)计算 该工序能耗计算中,当有余热利用时,按5.1.7处理
5.3.3.1电解精炼工扇
5.3.3.1.1电解精炼工序产品能耗计算范通
电解精炼工序产品能耗计算范围包括:电解、净液及相关配套系统(变压整流、吊车、电解专用机组 电解液循环加温、保温、种板制作、风机、空调)等消耗的各种能源量。 净液开路生产产品所需要的能源消耗,不计人电解精炼工序。 5.3.3.1.2电解工序可比蒸汽单耗,根据不同地区的气温和海拔高度,按式(8)进行修正。
GB21248—2014
5.3.3.2.1阴极铜冶炼T艺产品能耗计算范围: 包括熔炼工序、吹炼工序或熔炼吹炼连续工序、火法精炼工序、电解精炼汇序和车间、分厂内部的.直 接辅助能耗分摊量之和。 在工序中作为开路处理的渣等含铜物料所消耗的能源,不计人铜冶炼综合能耗。 净液开路生产产品(硫酸盐产品)所需要的能源消耗,不计人电解精炼工序。 5.3.3.2.2铜冶炼工艺能耗参照式(4)计算。 该工序能耗计算中,当有余热利用时,按5.1.7处理。
+E· +ED C·R
式中: Ek 铜冶炼可比.T艺能耗,单位为干克标煤每吨(kgce/t); Ec 粗铜工艺能源单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吨(kgce/t); C 阳极铜品位; Cc 粗铜品位; R 一火法精炼工序回收率; E 火法精炼工序能源单耗,单位为干克标煤每吨(kgce/t); CY 阴极铜品位; RY 阴极铜直收率; 一电解工序能源单耗,单位为干克标煤每吨(kgcc/t)。 3.3.2.4铜冶炼综合能耗按式(6)让算
在本工艺能耗计算中,当有余热利用时,按5.1.7处理, 净液开路生产产品(硫酸盐产品)所需要的能源消耗,不计入电解精炼工序。在工序中作为开路 的渣等含铜物料所消耗的能源,不计人铜精炼综合能耗
净液开路生产产品(硫酸盐产品)所需要的能源消耗,不计人电解精炼工序。 3.4.3.2阴极铜精炼工艺可比能耗按式(10)计算。
,.企业 能考核制度,定期对铜冶炼企业的各生产工序能耗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 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 6.1.2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计算和统计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 管理。 6.1.3企业应根据GB17167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参考折标煤系数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折标煤系数见表A.1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折标煤系数见表A.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参考折标煤系数
气象标准表A.1常用能源品种现行折标煤系数
注:本附录中折标煤系数随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能耗等级指标则另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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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资料性附 耗能工质能源等 常用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见表B.1
表B.1常用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注:本附录中的能源等价值如有变动,以国家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说明:当无法获得各种燃料能源的低(位)发热量实测值和单位耗能工质的耗能量时,可参照附录 附录B土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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