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QI 37-2017 中小学教室空气质量管理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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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教室空气质量评价可分为空气质量日常评价和空气质量管理评价。 5.2.2空气质量日常评价可由管理人员采用手持式空气检测仪或读取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 行评价,评价结果记录参见本标准附录A的表A.1。 5.2.3空气质量管理评价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1.1新风净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可分为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和定 期维护保养记录参见本标准附录B。
,1,1新风净化系统的运行
6.1.2日常维护保养应包含下列内容:
a)新风净化机外观保持清洁,检查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b)检查送、排风口是否牢固,调节风口是否调节到位; c)检查新风净化机运转是否正常,控制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6.1.3定期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固。接地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03,不应有过载运转现象。 6.2.2立式设备基础应稳固。吊装式设备连接件应牢固无松动现象。隔振装置应可靠,不 应有过热、异常声音或振动现象。
5.3.1新风净化系统新风口的周边环境卫生情况应定期检查,保持清洁。 6.3.2新风净化系统设备机房的环境卫生情况应定期检查,保持干燥清洁,不应放置杂物。 6.3.3新风净化系统室内的送、回、排风口应定期检查,保持清洁,风口不应有积尘或霉 斑。 6.3.4新风净化系统初次运行或停止运行超过6个月后再次运行之前,应对新风净化系统 进行清洗和检查,应对于损坏或超出使用年限的部件进行更换。新风净化系统清洗应参照 7S/T396执行。 6.3.5新风净化系统中有微生物污染时,应采用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消毒药剂和器械进行 消壹。新风净化系统消毒应参照WS/T396执行
6.4.1对新风净化系统能耗情况宜独立计量和记录,并定期调查能耗分布状况和分析节能 潜力认证标准,提出节能运行和改造建议,应接受相关部门的能源审计。对于已安装能耗监管系统的 学校,应将新风净化系统能耗纳入能耗监管系统。 6.4.2新风净化系统中的热回收装置应定期检查维护。 6.4.3应定期检查风管保温的外观完好,保证新风达到送风口时能达到设计要求温度、减 少在输送途径中的热损失(或冷损失)、防止冷凝水结露,
A1.1空气质量管理效果宜每年进行评价,也可由学校、家长、专家组或者专业机构协商确 定评价周期。 A1.2空气质量管理效果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应允许并接受公众以适当方式参 与评价,运行管理实施部门应予以配合。 A1.3凡向中小学生及家长承诺空气质量运行控制目标的学校,应接受并通过评价
A.1运行控制目标评级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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