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93-2020 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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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产生有机发 前生广正业型产陷寸生范环现床相天法律、宏规,保极准 5.1.2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治理工程”)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相关要求,
5.1.4治理工程在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应优先并充分考虑安全因素。 5.1.5经过治理后的污染物向环境排放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满足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批复意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等要求。 5.1.6治理工程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及其它污染物的治理与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 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规定。
资料范本5.2.1治理工程由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组成
5.2.2主体工程通常包括废气收集系统、预处理系统、蓄热燃烧装置、排气筒和检测与过程控制系统等。若 治理工程产生二次污染物,主体工程还应包括二次污染控制设施。 5.2.3辅助工程包括燃料供给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电气系统、给排水与消防系统等。
5.3.1场址选择与总图布置应参照GB50187规定执行
5.3.2场址选择应遵从方便施工和运行维护等原则,并按照消防要求留出消防通道和安全防护距离。 5.3.3设备的布置应考虑主导风向的影响,并优先考虑减少有害气体、噪声等对周边居民区的影响。如果在 下风向无居民区,可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5.3.4蓄热燃烧装置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规定
6.1.1治理工程的处理能力应根据VOCs处理量确定,设计风量应按照最大废气排放量的105%以上进行设计。6.1.2两室蓄热燃烧装置的净化效率不宜低于95%,多室或旋转式蓄热燃烧装置的净化效率不宜低于98%。6.1.3蓄热燃烧装置的热回收效率一般不宜低于90%。6.1.4排气筒的设计应符合GB50051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意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6.1.5治理工程应有故障自动报警和保护装置,并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相关规定。6.2工艺流程的选择6.2.1应根据废气来源、组分、性质(温度、湿度、压力)、流量、爆炸极限等因素,综合分析后选择工艺流程。6.2.2蓄热燃烧工艺可以分为固定式蓄热燃烧工艺和旋转式蓄热燃烧工艺。典型蓄热燃烧工艺流程如图1、图2、图3所示。燃烧室蓄热室蓄热室H后处理>净化排放预处理图1 (a)燃烧室热室蓄热室后处理之净化排放废气预处理吹扫图1(b)图1固定式两室蓄热燃烧工艺流程示意图5
燃烧室蓄热室蓄热室蓄热室后处理净化排放废气顶处理DHC吹扫风图2固定式三室蓄热燃烧工艺流程示意图燃烧室蓄热室蓄热室废气预处理后处理》净化排放吹扫风:连续转动图3旋转式蓄热燃烧工艺流程示意图6.2.3当选择两室蓄热燃烧工艺时,宜增设换向阀、吹扫装置或采取其它措施对换向阀切换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处理,典型的工艺流程图见图1(b)。6.2.4治理工程占地面积受限时,可选择旋转式蓄热燃烧工艺。6.3工艺设计要求6.3.1废气收集6.3.1.1废气收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协调一致。在保证收集效果的前提下,应力求结构简单,便于安装和维护管理。6.3.1.2废气收集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019、HJ2000和行业相关规定。6.3.1.3当废气产生点较多、彼此距离较远时,在满足风管相关设计规范、风压平衡的基础上,应适当分设多套收集系统或中继风机。6.3.2预处理6.3.2.1预处理工艺应根据废气的成分、性质和污染物的含量等因素进行选择。6
6.3.2.2当废气含有酸、碱类气体时,宜采用中和吸收等工艺进行去除。 6.3.2.3当废气中的颗粒物含量不满足本标准4.7要求时,应采用过滤、洗涤、静电捕集等方式进行预处 理。 5.3.2.4过滤装置两端应装设压差计 里或更换过滤材料
.3.3.1燃烧室的结构和尺寸应根据燃烧温度、 停留时间以及待处理废气通过燃烧室的有效体积流量等因美 计算确定,其温度/浓度场可利用流体力学模型进行模拟计算, 5.3.3.2燃烧室内衬耐火绝热材料应选用陶瓷纤维,内衬设计宜符合HG/T20642的相关规定。 5.3.3.3废气在燃烧室的停留时间一般不宜低于0.75s。 6.3.3.4燃烧室燃烧温度一般应高干760℃
.3.3.1燃烧室的结构和尺寸应根据燃烧温度、 停留时间以及待处理废气通过燃烧室的有效体积流量等因美 计算确定,其温度/浓度场可利用流体力学模型进行模拟计算, 5.3.3.2燃烧室内衬耐火绝热材料应选用陶瓷纤维,内衬设计宜符合HG/T20642的相关规定。 5.3.3.3废气在燃烧室的停留时间一般不宜低于0.75s。 33.4燃烧宝燃烧温度一般应高王760℃
6.3.4.1蓄热室的结构和尺寸应根据热回收效率要求、蓄热体结构性能、系统压降等因素计算确定。 5.3.4.2蓄热体宜优先选用蜂窝陶瓷、组合式陶瓷等规整材料。 6.3.4.3当废气含有机硅时,应对蓄热体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或减缓蓄热体堵塞和性能下降, 6.3.4.4应通过优化蓄热体结构、堆填方式等实现蓄热室气流均匀分布, 5.3.4.5蓄热体支架(炉栅)应采用高强度、防腐耐温材料。 5.3.4.6蓄热体比热容应不低于750J/(kg·K),短时间可承受1200℃的高温冲击,使用寿命不低于400 6.3.4.7蓄热室截面风速不宜大于2m/s。
6.3.5.1燃烧器应根据辅助燃料类型、燃烧室结构、压力、待处理废气流量、装置启动时间等因素配置。 6.3.5.2辅助燃料应优先选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料。 5.3.5.3燃烧器应具备温度自动调节的功能。 5.3.5.4燃烧器应符合GB/T19839的相关规定。 6.3.5.5优先选用低氮燃烧器
3.6工艺系统整体要求
6.3.6.1系统设计压降宜低于3000Pa 6.3.6.2固定式蓄热燃烧装置换向阀换向时间宜为60s~180s,旋转式蓄热燃烧装置气体分配器换向时间宜为 30s~120s。 6.3.6.3蓄热燃烧装置进出口气体温差不宜大于60℃。 6.3.6.4蓄热燃烧装置应进行整体内保温,外表面温度不应高于60℃,部分热点除外。
6.3.6.1系统设计压降宜低于3000Pa。
6.3.6.2固定式蓄热燃烧装置换向阀换向时间宜为60s~180s,旋转式蓄热燃烧装置气 30 s~120s。 6.3.6.3蓄热燃烧装置进出口气体温差不宜大于60℃。 6.3.6.4蓄热燃烧装置应进行整体内保温,外表面温度不应高于60℃,部分热点除外 6.3.6.5环境温度较低或废气湿度较大时宜采取保温、伴热等防凝结措施。
6.3.6.4蓄热燃烧装置应进行整体内保温,外表面温度不应高于60℃,部分热点除外 6.3.6.5环境温度较低或废气湿度较大时宜采取保温、伴热等防凝结措施。
6.3.6.6蓄热燃烧装置宜具备反烧和吹扫功能
5.3.7.1当处理含氮有机物造成烟气氮氧化物排放超标时,应进行脱硝处理。 6.3.7.2当处理含硫有机物产生二氧化硫时,应采用吸收等工艺进行后处理
6.3.7.2当处理含硫有机物产生二氧化硫时, 应采用吸收等工艺进行后
5.4.1废气预处理、后处理所产生的废水、排凝液宜纳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当不具备集 中处理条件时,应单独处理并满足排放要求。 5.4.2预处理过程收集的粉尘、漆雾等以及更换后的废弃过滤材料、蓄热体、保温材料等处理应符合国 家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相关规定。
6.4.3噪声控制应符合GB12348和GB/T50087的
选用高效离心风机,且符合GB/T13275的相关规
7.1.2换向阀宜采用提升阀、旋转阀、蝶阀等类型,其材质应具有耐磨、耐高温、耐腐蚀等性能,适应频繁 切换。
7.2.1蓄热体性能应符合JC/T2135的相关规定。 7.2.2保温材料宜采用陶瓷纤维、岩棉等材质。陶瓷纤维性能应符合GB/T3003的规定,岩棉性能应符合G 11835、GB/T19686的规定。 7.2.3含有腐蚀性气体时,管道应采用防腐材料或采取防腐措施。 7.2.4蓄热室、燃烧室、过滤箱、平台、扶梯等钢制设备应符合GB912和GB/T3077的相关规定
8.1.1治理工程应配置相关的检测仪表和控制装置。
8.1.1治理工程应配置相关的检测仪表和控制装置 8.1.2治理工程检测与过程控制的设计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
8.2.1治理工程排气筒应设置永久性采样口,采样口和采样平台的设置应符合HJ/T1和GB, 8.2.2VOCs的采样方法应符合GB/T16157、HJ732和HJ734等规定,检测方法应符合HJ/ 和HJ734等规定。
.2.1治理工程排气筒应设置永久性采样口,采样口和采样平台的设置应符合HJ/T1和GB/T16157等规定 .2.2VOCs的采样方法应符合GB/T16157、HJ732和HJ734等规定,检测方法应符合HJ/T397、HJ/T38 和HJ734等规定。 .2.3对VOCs以外的其它污染物有排放要求时,其采样和检测应执行相关标准规定。 .2.4蓄热燃烧装置的蓄热室和燃烧室内部应装设具有自动报警功能的多点温度、压力检测装置。燃烧室应 ,蓄热体上下层应分别设置温度、压差检测装置
8.2.5燃料供给系统应装设压力检测装置
3.3.1治理设备应先于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设备开启、后于生产工艺设备停机,并实现联锁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蓄热燃烧装置应与待处理废气通过自动控制实现实时联动 .3.2现场应设置就地控制柜或远端控制。就地控制柜应有集中控制端口,具备与集中控制室的连接功能
热燃烧装置应与待处理废气通过自动控制实现实时联动 应设置就地控制柜或远端控制。就地控制柜应有集中控制端口,具备与集中控制室的连接功能 柜显示设备的运行状态。远端控 作的人机界面,
9.1.1燃料供给系统一般由燃料源、过滤器、供给管路、压力调节装置、压力检测和保护系 警装置等组成。
9.2.2压缩空气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029的相关规定,
9.3.1电源系统可直接由生产主体工程配电系统接引,中性点接地方式应与生产主体工程一致 9.3.2电气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058的相关规定
9. 4 给排水与消防系统
9.4.1治理工程的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相关工业行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9.4.2治理工程的消防设计应纳入工厂的消防系统总体设计。 9.4.3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的设计和消防栓的布置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9.4.4应按照GB50140的规定配置移动式灭火器。
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0.1.1治理工程的用电安全应符合GB/T13869、AQ3009的相关规定。 0.1.2治理工程的固定式钢梯、防护栏杆及平台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4053.1、GB4053.2和GB4053.3 的相关规定。固定式钢梯宜采用斜梯或旋梯。
10.2.1治理工程职业卫生要求应符合GBZ1、GBZ2.1和GBZ2.2的相关规定 0.2.2治理工程工作场所的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0.2.3应优先采用噪声低的设备或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并尽量将噪声源和操作人员隔开 1施工、调试与验收
10.2.1治理工程职业卫生要求应符合GBZ1、GBZ2.1和GBZ2.2的相关规定 0.2.2治理工程工作场所的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0.2.3应优先采用噪声低的设备或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并尽量将噪声源和操作人员隔开。
[1 施工、调试与验收
1.1.1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施工程序及管理文件要求。 11.1.2工程施工应按设计文件进行,对工程的变更应取得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后再进行施工。 1.1.3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1.1.4需要采用防腐蚀材质的设备、管道和管件等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HGJ229的相关规定,
11.1.1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施工程序及管理文件要求。 11.1.2工程施工应按设计文件进行,对工程的变更应取得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后再进行施工。 1.1.3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11.1.4需要采用防腐蚀材质的设备、管道和管件等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HGJ229的相关规定。
11.2.1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完成后应首先对相关仪器仪表进行校验,然后根据工艺流程进行分项调试和整体 调试。 11.2.2治理工程在调试期间应进行性能试验,性能试验的内容主要包括: a)vocs 进出口浓度:
1.2.2治理工程在调试期间应进行性能试验,性能试验的内容主要包括: a)VoCs 进出口浓度;
b)蓄热燃烧装置的净化效率; c)蓄热燃烧装置的热回收效率; d)根据要求需要增加的其它污染物检测项目。 11.2.3通过整体调试,工程各系统运转正常,技术指标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后启动试运行
行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2.1.2治理设备正常运行时废气的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12.1.3治理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 2.1.4企业应建立健全与治理工程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运行、维护和操作规程,建立主要设备运 行状况的台账制度。
.1.1治理设备应先于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设备运行。由于事故或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治理设备 时 矿产标准,应立即报告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12.2人员与运行管理
12.2.2在治理设备启用前,应对管理和运行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治理设备、附属设备的操作 措施。培训内容包括:
a)基本原理和工艺流程; b)安全运行注意事项; c)启动前的检查和启动应满足的条件; d)正常运行情况下设备的控制、报警和指示系统的状态,保持良好运行的条件,以及应急操 作; e)设备运行故障的发现、检查和排除; f)事故或紧急状态下人工操作和事故排除方法; g)设备日常和定期维护; h)设备运行和维护记录; 共产市件的江和生
a)设备的启动、停止时间; b)过滤材料、蓄热体等质量分析数据、采购量、使用量及更换时间; c)运行工艺控制参数仿古建筑,至少包括治理装置进、出口气体浓度及相关温度、压力等; d)主要设备维修情况; e)运行事故及处理、整改情况; f)定期检验、评价及评估情况; g)二次污染处理处置情况。
12.2.4运行人员应按企业规定做好巡检和交接班。 12.3维护 12.3.1应制定治理设备的维护计划。 12.3.2维护人员应根据计划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必要的部件和材料。 12.3.3维护人员应做好相关记录
2.4.1治理设备的运维部门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环保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预警、 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并配备足够的人力、设备、通讯及应急物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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