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8755-2012 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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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易升降机的货厢应是刚性结构,除了货厢门、通风口以及必要的检修窗外,货厢其他表面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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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货厢不得采用平板、平台等形式。 6.1.1.2当需要从货厢进人检修平台时,货厢上应设置尺寸不小于0.5m×0.35m,且装有电气联锁 装置的检修窗。 6.1.1.3至少应装设两对导轮或导靴,导轮或导靴应固定可靠且便于更换。 6.1.1.4货厢壁、货厢底板和货厢顶以及货厢结构件均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承受简易升降机正常 运行时,或货厢撞击到缓冲器上时,或下行超速保护装置以及停层保护装置等起作用时的载荷。 6.1.1.5当货厢顶外侧边缘离井道壁的自由距离超过300mm时,货厢顶部应加设高度不小于 700mm、中间间隔不大于350mm、下部踢脚板高度不小于100mm的护栏。
质量标准6.1.2货厢最大有效面积和额定起重量关系
表1货厢最大有效面积和额定起重量关系
6. 1.3 货厢高度
货厢净高不应小于1800
6. 1. 4 货厢入口
6. 1. 4. 1一般要求
6.1.4.1.1货厢的入口应装设水平滑动的无孔货厢门。 6.1.4.1.2货厢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帽和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0mm。 6.1.4.1.3货厢门应设电气联锁装置,在正常操作的情况下,如果有一个货厢门或多个门扇的货厢门 中的任何一个门扇开着,则货厢应不能启动或继续运行。 6.1.4.1.4货厢门的电气联锁装置应采用符合8.5规定的安全触点形式。 6.1.4.1.5货厢地坎上应装护脚板,护脚板垂直高度不应小于300mm,其宽度不应小于相应层站入 口的净宽度
6.1.4.2货厢与面对货厢入口的道壁的间距
未设层门一侧的相应货厢门在简易升降机停靠层站时若能被开启,则此货厢门地坎、框架或滑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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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近门口边缘与各相关层站相面对的井道内表面,在层门开锁区域的垂直范围内不应大于0.15m。 如果采用在并道内表面设置凸台的方法来满足此要求,则凸台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被防护货厢门的宽 度,加上每边各0.10m,且凸台上表面应筑有使人无法站立的封闭坡度(≥60),并应贴有“危险,严禁 站人”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果货厢装有机械锁紧装置,且能防止人员从货厢内部打开货厢门,则上述间 距不受限制。
6.1.4.3货厢门关闭方式
6. 1. 4. 3. 1分类
厢门可采用动力驱动和手动两种关闭方式。
6. 1.4. 3.2动力驱动货厢门
动力驱动门,其关闭应在使用 行控制)来实现,且最快门扇的平均关 大于0.3m/s。对有贯通门的货厢,当简易升降机停
6. 1. 4. 3. 3 手动货厢门
货厢门应设有机械锁定装置,以保证运行时不会自
6. 2 对重和平衡重
6.2.1如果对重(或平衡重)由对重块组成,应把对重块固定在金属框架内或者至少用两根拉杆将对重 快固定住。对重块材料应采用铸铁、铸钢或其他坚固不易破损的材料。若采用水泥块等容易破损的材 料时,则只能填充在钢板等坚固不易破损的材料制成的容器内,防止使用中对重块破损。钢板、铸铁、铸 钢等材料应采取适当的防腐措施 6.2.2对强制式、齿轮齿条式和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降机,不应使用对重,但可以使用平衡重
6.3.1货厢和对重(平衡重)应由各自的刚性导向装置导向。 6.3.2导向装置及其附件和接头应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下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时所产生的力和由于 货厢不均匀载荷引起的挠曲。此挠曲应予以限制,不得影响简易升降机的正常工作。 6.3.3每段导向装置至少应有2个固定的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当最上端导向装置的长度无法 满足2个支架的安装要求时,允许只装设1个支架,但其弯曲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货厢导向装置的下 端应支承在坚实的地面上。 6.3.4导向装置工作面接头处应平整光滑,接头台阶不天于0.5mm。两导向装置顶面间的距离偏差 不应大于3mm。 6.3.5导向装置顶面与导靴(或导轮)工作面之间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5mm。
7. 1. 1层门的设置
.1.1.1面对货厢人口的井道开口处应装设水平滑动或铰链式无孔层门,层门可采用由货厢门驱动 手动两种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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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1. 2 层间净高不应小于 1 800 mm,
1.1.3层门门扇和框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当层门在其门锁锁住时,用300N的力垂直作用于门 的任一面上的任何位置,且均匀地分布在5cm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时,应: a)无永久变形; b)弹性变形不大于15mm; c)试验期间和试验后,门的安全性能不受影响
门门扇与门扇、门套的边
层门关闭时,门扇之间、门扇与立柱或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0mm
7. 1. 3层门、货厢地坎间
7. 1. 4层门门缝间隙
在层门的开启方向上,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上,7.1.2规定的间隙可以 10mm,但不得大于下列值 a)对旁开门,30mm b)对中分门,总和为45 mm
7.1.5层门电气联锁
7.1.5.1每个层门应设电气联锁装置,在正常操作的情况下,如果有一个层门或多扇层门中的任何一 扇门开着,则货厢应不能启动或继续运行。 7.1.5.2层门电气联锁装置应采用符合8.5规定的安全触点形式
7.1. 6 层门机械联锁
7.1.6.1层门应设机械联锁装置,在正常运行时,应不能打开层门(或多扇层门中的任意一扇),除非货 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开锁区域不应大于层站地平面以上或以下75mm,采用货厢门 驱动层门的,该尺寸充许增加到200mm。 7.1.6.2锁紧元件及其附件应是耐冲击的,应用金属制造或加固;锁紧元件应用重力或弹簧来产生和 保持锁紧状态,即使弹簧失效,重力也不应导致开锁。 7.1.6.3货厢运动前应将层门有效地锁紧在闭合位置上,锁紧元件的啮合尺寸不应小于7mm,其锁 紧必须由一个符合7.1.5要求的电气联锁装置来证实。
7. 1.7 机械连接的多扇滑动门
a)7.1.5要求的装置装在一个门扇上; b) 若只锁紧一扇门,则应采用钩住重叠式门的其他闭合门扇的方法,使如此单一门扇的锁紧能防 止其他门扇的打开。 7.1.7.2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如用钢丝绳、皮带或链条)的门扇组成,允许只锁紧一扇 门,其条件是:这个门扇的单一锁紧能防止其他门扇的打开,且这些门扇均未装设手柄。未被锁住的其 他门扇的闭合位置应由一个符合8.5规定的安全触点来证实。
7.1.8 层门的紧急开锁装置
各层门上均应设自动复位的紧急开锁装置。
在货厢门驱动层门的情况 无论因为何种原因而打开,应有一种 装置(如重块或弹簧)能确保该层
7. 1. 9 层门导向装置
层门的设计应防止正常运行中脱轨、机械卡阻或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火灾原因可能 造成导向装置失效时,应设有应急的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上。
7.1.10层站按钮及标志
7.1.10.2对于动力驱动门,各层站应设置开门和关门按钮, 只有货湘停靠在本层的开锁区域内时,开 门和关门按钮才能起作用。 7.1.10.3各层站应设置符合9.8.2规定的停止装置。当停止装置动作后,简易升降机应无法启动或 继续运行。对于动力驱动门,停止装置动作后,简易升降机应无法开关门。 7.1.10.4各层站应设置信号标志,指示货厢所处层站位置及运行状态。
简易升降机可采用电力驱动和液压驱动两种方式 每台简易升降机至少应有一套专用的驱动装置。驱动装置应固定可靠,其承重结构应有足够 强度。
7.2.2 电力驱动方式
7.2.2.1电力驱动简易升降机应设有制动系统
a)避免钢丝绳脱离绳槽或链条脱离链轮; b)驱动装置不装设在井道上部时,避免杂物进入绳与绳槽之间(或链条与链轮之间)。 采取的措施不应妨碍对电引轮或链轮的检查和维修。 2.2.4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电流至少应由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实现。
7.2.3液压驱动方式
7.2.3.1液压驱动简易升降机应采用直接顶升式。
a)对于向上运行的情况,电动机的电源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接触器的主触点直接串联于电 动机的供电电路中; 对于向下运行的情况,下降阀的供电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接触器的主触点直接串联于下 降阀的供电电路中。
7.2.4电力驱动装置的制动系统
7. 2. 4. 1 一般要求
2.4.1.1电力驱动简易升降机的制动系统,在下列情况时应能自动制动
7. 2. 4. 2 制动器
7.2.4.2.1当货厢装有125%额定起重量并以额定速度下行时,操作制动器应能使驱动主机停止 运转。 7.2.4.2.2被制动部件应以机械方式与电引轮(卷筒或链轮)直接刚性连接。 7.2.4.2.3制动器应为常闭式。正常运行时,制动器应在持续通电下保持在释放状态。 7.2.4.2.4当简易升降机电动机的供电电源断电时,不应因接地、故障短路或剩磁使制动器松开。 7.2.4.2.5装有手动紧急操作装置的驱动主机,当用手松开制动器时,需以一持续力去保持其松开 状态。 7.2.4.2.6制动器的制动应靠闸瓦、衬垫或制动臂作用在制动轮(盘)上,不得使用带式制动器。
7.3.1.1电引式简易升降机和强制式简易升降机的货厢和对重 悬挂。 7.3.1.24 钢丝绳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8mm。 7.3.1.3曳引钢丝绳的特性应符合GB8903的规定;强制驱动钢丝绳的特性应符合GB8918的规定
7.3.2钢丝绳卷绕装置的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
钢丝绳卷绕装置的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之比应满足: a)对于曳引驱动方式,引轮、导向轮(或滑轮)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于30; b)对于强制驱动方式,卷筒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于14;滑轮的节圆直径与 钢丝绳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于16;其中,平衡滑轮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 于12.5。
7.3.4悬挂绳或链条的安装与报废要求
电引式简易升降机的电引
7.3.5.1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上行方向旋转时,应不可能提升空载负相
7.3.5.1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电引机按上行方向旋转时,应不可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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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2在简易开降机行程 ,货厢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内货箱载有125%额定载荷下 行,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货 菲制停
7.3.6强制式简易升降机的钢丝绳卷绕
7.3.6.1卷筒上应加工出螺旋槽,该槽应与所用钢丝绳相适应。 7.3.6.2当货厢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卷筒的绳槽中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7.3.6.3 卷筒上只能绕一层钢丝绳。 7.3.6.4 电动葫芦应设有导绳装置,以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排绳不紊乱。 7.3.6.5钢丝绳相对于绳槽的偏角(放绳角)不应大于4°
7.3.7各钢丝绳或链条之间的载荷分布
7.3.7.1采用多根钢丝绳或链条时,至少在悬挂钢丝绳或链条的一端应设有一个调节装置用来平衡各 绳或链的张力 7.3.7.2如果用弹簧来平衡张力,则弹簧应在压缩状态下工作。 7.3.7.3调节钢丝绳或链条长度的装置调节后,在工作时不应松动。 7.3.7.4如果货厢悬挂在2根钢丝绳或链条上,则应设置一个电气联锁装置,该装置应采用符合8.5 规定的安全触点形式,当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简易升降机应停止运行
7.4吊钩、卷筒和滑轮
7. 6. 1±一般要求
液压装置的设计应保证在规定的运转条件下,其油温不超过规定值。 7.6.1.2液压装置应有防止空气混入系统的措施。液压系统应设有滤油器。
7.6.2.1油箱应安装密封顶盖,顶盖上部应设有带过滤装置的注油器。对带空滤器的通气孔,其通气 能力应满足流量的要求。 7.6.2.2油箱内壁应经除锈处理,并喷敷耐油除锈涂料。 7.6.2.3油箱应设有显示最高和最低油位的液位计,油箱的油液容量应能满足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 降机正常运行的要求。
7.6.3.1液压泵站应设有过载保护,安全阀的调定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裁益时压
.6.3.液压泵站应设有过载保护,安全阀的调定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载荷时压力的120%
泵站应设有压力指示,压力表的量程不应小于额
7.6.4.1液压油缸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液压油缸的设计 保证限位和极限开关能可靠动作。 7.6.4.2液压油缸的柱塞全伸时应具有自身限位装置。 7.6.4.3液压油缸上部应设置排气装置。对于柱塞滑动面正常渗出的油液,应设置收集装置。沉人地 下的油缸部分应有防腐措施。
7.6.5液压管道及管件
7.6.5.1液压泵站以外的管道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法兰或螺纹管接头,不得采用压紧装配或扩口 装配。 7.6.5.2系统管路中的刚性管道应采用足够壁厚的无缝钢管。用于液压油缸与单向阀或下行阀之间 的高压胶管,相对于爆破压力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8.1.1电动机的保护
8.1.1.1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进行短路保护。 8.1.1.2直接与电源相连的电动机应采用手动复位的自动断路器(8.1.1.3例外)进行过载保护,该断 路器应切断电动机的所有供电。 8.1.1.3当过裁保护检测是基于电动机绕组温升时,则断路器在绕组充分冷却后可以自动闭合。
所有线路都应具有短路或接地引起的过电 断线路。
8. 1.3错相和缺相保护
当外电源发生错相和缺相会引起危险时,应设错相和缺相保折
当外电源发生错相和缺相会引起危险时,应设错相和缺相保
简易升降机不论何种原因造成运行中止,未经重新操作不得目动后动
8. 1.5 绝缘电阻
当电网电压不大于1000V时,在电路与裸露导电部件 小于1MQ。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金属结构的接地形式应采用TN一S或TNV 绝缘电线。易于意外带电的部件与总电源接地端的连通性能应良好,接地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 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
GB28755—20128.2主开关8.2.1在机房内,对应每一台简易升降机应装设一个能切断简易升降机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对无机房形式的简易升降机该开关应设置在控制柜附近易于接近和操作处。该开关应具有切断简易升降机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的能力。该开关不应切断:a)货厢内照明的供电电路;b)货厢顶照明及播座的供电电路;c)机房、检修平台、井道、底坑照明及插座的供电电路。8.2.2主开关应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快速地接近。如果机房为多台简易升降机共用,多台简易升降机的主开关操作机构应易于识别。8.3电气配线电气配线应符合GB258562010中5.9.5的要求。8.4照明、信号8.4.1货厢内、、货厢顶部、机房、底坑及井道中应有电气照明,工工作位置的照度均不应小于501x,照明电路电压不应大于220V并应单独控制8.4.2不得用金属结构作照明线路的回路8.4.3可移动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交流供电不得使用自耦变压器。8.4.4各层站显示的指示信号应清晰准确各种开关工作可靠。8.5 安全触点8.5.1安全触点的动作,应由断路装置将其可靠地断开,甚至两触点熔接在一起也应断开。安全触点的设计应尽可能减小由手部件故障而引起的短路危险注:当所有触点的断开元件处于断开位置时,且在有效行程内,动触点和施加驱动力的驱动机构之间无弹性元件(例如弹黄)施加作用力,即为触点获得了可靠的断开8.5.2如果安全触点防护外壳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X,安全触点应能承受250V的额定绝缘电压;如果防护外壳的防护等级低于IP4X,则应能承受500V的额定绝缘电压8.5.3如果保护外壳的防护等级不高于IP4X,则其电气间隙不应小于3mm,爬电距离不应小于4mm,触点断开后的距离不应小于4mm。如果保护外壳的防护等级高于IP4X,则其爬电距离可降至3mm。8.5.4对于多分断点的情况,触点断开后,触点间分开的距离不应小于2mm。8.5.5导电材料的磨损,不应导致触点短路。8.5.6当安全触点动作时,应防止简易升降机驱动装置启动或立即使其停止运转。制动器的电源也应被切断。9安全保护装置9.1一般要求简易升降机应设置以下安全保护装置,如采用不同结构型式,则应满足同等的安全要求。9.2停层保护装置9.2.1电引式、强制式和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应设置停层保护装置,当货厢处于除底层外的任一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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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位置,且货厢门打开时,能防止货厢发生非正常滑移或坠落。以下情况除外: a)对曳引式或强制式简易升降机,当采用两根或两根以上悬挂钢丝绳或链条,且所有参与施加制 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分两组装设,每组部件均有足够的制动力时,可以不设置停层保护 装置。 b 对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当所有参与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分两组装设,每组部件均 有足够的制动力时,可以不设置停层保护装置。 9.2.2停层保护装置动作应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 9.2.3停层保护装置应在货厢门开启不大于300mm时完全动作,且应具有动作到位的指示。 9.2.4停层保护装置的强度应足以承受额定起重量和货厢重量及可能的冲击载荷,无变形、脱焊、松 动、裂纹等缺陷。
9.3下行超速保护装置
9.3.1除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降机外,其他型式的简易升降机应设置下行超速保护装置。 9.3.2下行超速保护装置应采用机械的动作方式,并能使载有额定起重量的货厢可靠制停。 9.3.3下行超速保护装置应设置有效的电气联锁装置,当下行超速保护装置作用时,能切断简易升降 机的电气安全回路。 9.3.4下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速度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115%,且应小于0.8m/s。
9.4防运行阻碍保护装置
9.4.1强制式简易升降机应设置悬挂装置松弛时的安全装置,当货厢向下运行受到阻碍时能及时切断 简易升降机的电气安全回路, 9.4.2叟引式、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和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降机应设置运转时间限制器,当货厢 或对重运行受到阻碍,且时间超过全程运行所需时间加10s以前,应切断电动机或电磁阀的电源。运 转时间限制器不应影响检修运行。
9.5.1电引式、强制式和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应设置上 应设置上限位开关。 9.5.2限位开关应采用自动复位的型式,并在极限开关动作之前起作用。
9.6.1电引式、强制式和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应设置上、下极限开关。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开降机 应设置上极限开关。 9.6.2强制式和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的上极限开关应在货厢地坎超过上端站地面150mm之前起 作用,并在货厢顶部与井道顶最低部件发生碰撞前保持其动作状态。 9.6.3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降机的上极限开关应在柱塞缓冲制动之前起作用,并在柱塞进人缓冲制 动区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9.6.4电引式简易升降机的上、下极限开关以及强制式和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的下极限开关应在货 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9.6.5极限开关应采用以下两种作用方法之一: a) 采用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回路; b)采用符合8.5规定的安全触点切断向主电路接触器线圈直接供电的电路。
GB28755—20129.6.6极限开关动作后,简易升降机应不能自动恢复运行。9.7缓冲器货厢和对重行程底部的极限位置应设置缓冲器,如采用耗能型缓冲器的,则应设置检查缓冲器是否正常复位的电气装置。9.8停止装置9.8.1各层站、底坑和货厢顶部应设置停止装置。9.8.21停止装置应采用符合8.5规定的安全触点形式,并应是双稳态型式,其动作部分应为红色,并标有“停止”字样。9.9检修运行装置9.9.1应在货厢顶部设置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装置。9.9.2检修运行装置应由一个双稳态的检修转换开关操作,并满足下列要求,a)一经进人检修运行,应取消正常运行。只有再次操作检修转换开关,才能使简易升降机重新恢复正常运行b)货厢的运行应依靠持续掀压按钮,此按钮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并应清楚地标明运行方向;c)货厢的运行仍依靠安全装置9.10液压管路限流或切断装置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降机应设置限流或切断装置或措施,当液压管路发生爆裂、严重泄露时,能有效防止货厢超速和坠落。限流或切断装置应与油缸刚性连接9.11超载保护装置简易升降机应设置超载保护装置预定起重量之前时,超载保护装置应起作用,此时简易升降机应无法启动。9.12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9.12.1对可能产生危险并可接近的旋转部件应提供有效的防护,但曳引轮、盘车手轮、制动轮及任何类似的光滑圆形部件除外,这些部件应涂成黄色,或至少部分地涂成黄色。9.12.2曳引轮、滑轮和(或)链轮,应安装一个用以防止悬挂绳或链条松弛时脱离绳槽或链轮的装置。9.12.3应采取措施防止异物进入齿轮和齿条的啮合区间。标记、标牌与安全标志10.1一般要求所有标记、标牌及安全标志应清晰易懂(必要时借助标志或符号)和具有永久性,应采用不能撕毁的耐用材料制成,并应设置在明显部位。10.2产品标牌应在货厢明显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标牌至少应标明如下内容: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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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型号及名称; b) 额定起重量; c) 制造商名称及其识别标志; d) 生产日期; e)产品执行标准
10.3警示标志及额定起重量标志
每层站明显部位应设置
每层站明显部位应设置简易升降机的安全使用须知。安全使用须知中至少包括: a)使用人员在使用简易升降机之后,必须及时将门关闭; b)简易升降机仅限被授权人员和受过训练的人员使用。
在货厢顶部应标出如下内容: a) 停止装置上或其近旁标出“停止”字样,且设置在不会出现误操作及危险的地方; b)检修运行装置的开关上或其近旁标出“正常”及“检修”字样; c)在检修按扭上或其近旁标出运行方向。
10.6机房门及活板门的警示标志
在通崔机房的门的外侧应设置“ 落—重新关好活板门”的须知
10.7检修门的警示标志
在井道外检修门近旁,应设置“并道危险,未经许可禁止人内”的警示标
简易升降机应由被授权人员操作,安全操作的一般要求如下: a)每天投人使用前应进行空载试运行及层门、货厢门的电气联锁和机械联锁的检查,确认状况良 好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b) 简易升降机在运行过程中不得推拉层门。 c 层门开启后应确定货厢的位置,并确认停层保护装置作用到位后方可进人货厢。 d) 当确认货厢门和层门都可靠关闭后,方可启动简易升降机。不得以简易升降机的货厢门或层 门的开闭作为简易升降机运行和停止的开关。 e) 装卸货物应轻放轻移,尽可能减少冲击。当有小车进入货厢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小车撞击 货厢壁和门;货厢内的货物应放置稳妥,防止运行时发生移动或倾倒。 严格控制装载货物的重量,不得超载运行。 操作人员不得在货厢门与层门之间逗留,并尽可能减少进人货厢内的时间。 每天打扫货厢内、地坎及层门入口的卫生,防止异物进人地坎。 i 简易升降机使用完毕后,应将货厢停靠在基站
12检查、试验、维护与修理
12. 1. 1日常检查
在每次换班或每个工作日的开始,对在用简易升降机应进行日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加以保存归 档。日常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按制造商手册的要求进行检查; 层门的电气和机械联锁是否有效 C) 货厢门的电气联锁是否有效; d) 外观检查按钮、警示和标记是否完好; 简易升降机的运行情况
在每次换班或每个上作日的升始,任用! 档。日常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按制造商手册的要求进行检查; b) 层门的电气和机械联锁是否有效 C) 货厢门的电气联锁是否有效; d) 外观检查按钮、警示和标记是否完好; 简易升降机的运行情况
12. 1. 2周期性检查
12.1.2.1对在用简易升降机应进行周期性检查,检查周期应满足制造商的规定,至少每月进行一次, 做好检查记录并加以保存归档。周期性检查除了按12.1.1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以及其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状况; b) 悬挂装置的磨损情况及其端部的固定状况; ) 其他主要零部件的变形、裂纹、磨损情况; d 主要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e) 电气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12.1.2.2周期性检查应由使用单位简易升降机作业人员实施,并制定与周期性检查工作相关的管理 制度和操作规程。 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周期性检查时,应当委托具有简易升降机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的单 位进行,并签订相应工作合同,明确职责。
12. 2.1 一般要求
2.2.1.1对手制造、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的简易开降机,在初次使用之前及简易升降机发生重大设 备事故之后的再次使用前,应进行载荷试验。载荷试验包括额载试验、125%额定起重量的静载试验和 10%额定起重量的动载试验。试验前应先进行目测检查和空载试验。空载试验中各操纵功能正确、可 靠:简易升降机运行平稳、准确;各安全装置有效工程标准规范范本, 2. 2. 1. 2试验应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12. 2. 2试验记录
应制定具有签学栏和目期栏的试验记录以供使用。记录的内容至少应有试验工况、程序、试验 求、有资格的检验人员和负责人员的签名
12.3维护保养与修理
12.3.1.1在用简易升降机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以保持简易升降机的正常状
2.3.1.1在用简易升降机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以保持简易升降机的正常状态。维护保
瓦楞纸箱标准GB 287552012
按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并进行记录,记录应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12.3.1.2维护保养应由使用单位简易升降机作业人员实施,并制定与维护保养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 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当委托具有简易升降机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的单位 进行,并签订相应工作合同,明确职责。 12.3.1.3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应符合原制造商规定的技术要求。应经制造商同意,方可采用代用件及 代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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