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220-2017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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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220-2017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3.4.4气体迁移监测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井建成后将井口阀门关闭,24h后测试井内的甲烷气 体浓度。测试后并口阀门应打开,将并内气体全部释放后再将阀 门关闭,等待下次测试。 2监测并内甲烷测试可采用便携式甲烷分析仪,测试前应先 对仪器进行零点和量程标定。 3每个监测并检测次数不宜小于10次,检测频率可根据气 本迁移量确定,宜为每2d~3d一次,并应根据监测井内甲烷的聚 集速度调整检测频率
3.4.6应根据调查监测数据和资料分析填埋气体收集导
3.4.6应根据调查监测数据和资料分析填理埋气体收集导排的状
3.4.6应根据调查监测数据和资料分析填理埋气体收集导排的状 况,进行了气体迁移监测井监测的园林标准规范范本,应判断填埋气体迁移的距离和 填埋气体迁移对建(构)筑物的影响
边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进行勘察,并应查明拟建垂直防渗设施 处是否存在障碍物
4.0.2最终封场工程的工程内容应包括:
4.0.8堆体整形设计应进行挖方和填方的平律
边坡坡度要求的条件下使堆体整形总挖方和填方量最
(LLDPE)土工膜,厚度宜为1mm~1.5mm; 5土工膜上下部应设置保护层,防正土工膜遭到破坏; 6 边坡上宜采用双糙面土工膜,并应在边坡平台上设土工 膜锚固沟;
7应与场底防渗层进行有效焊接或搭接
5.3.3土工膜上下部保护
5.4.5排水层与堆体表面排水沟相接处应设置穿过沟壁
6.1.1当地下水受到填理埋场污染时,填理场封场工程应采取 水污染控制措施,
6.1.2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可根据现状调查的结果,确定地
岩土工程技术规范》CJ176的有关规定。
6.3.1当检测到填理场地下水(或膜下水)受到污染时,应对 场底防渗层进行破损检测,有条件的可进行防渗层渗漏位置 探测。
6.3.2当探测到填埋场场底防渗层渗漏位置时,可实施防渗层 修复。
6.3.2当探测到填理埋场场底防渗层渗漏位置时,可实施防渗层
件、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等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6.4堆体内渗沥液抽排
6.4.2渗沥液的抽排和导排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定。
6.4.2渗沥液的抽排和导排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定。
6.5地下水收集与处理
6.5.1当填埋场场底地下水已被污染时,可对地下水1
5.1当填理场场底地下水已被污染时,可对地下水实施截流 流措施应考虑防止场外地下水向场内流动和防止场内地下水 外扩散。
6.5.2地下水实施截流后应将其导出,并将其纳入渗
单独收集上层防渗层渗漏的水,并将其纳入渗沥液处理系统进行 处理。
7填埋气体导排收集、处理与利用工程
7.1.1填埋气体导排收集、处理与利用总体方案的确定应
7.2填埋气体导排收集
7.3填理气体处理与利用
7.3.1选择填埋气体利用方案之前,宜进行抽气试验,预测 气体产生量。所选择的气体处理工艺应与气体利用方式相 匹配。
7.3.2无气体利用设施的,主动导排收集的填理气体应经火炬燃 烧后排放
填理场填理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133的有关 规定。
8渗沥液导排与处理工程
0.2单独建设的渗沥液导排井宜符合下列规定
8.0.3利用垂直导排并导排渗沥液时排水设备应具有防爆
8.0.4填埋场封场后仍利用原有渗沥液处理设施的,应根扶
8.0.4填理场封场后仍 物处理设施的,应振据封场 后的渗沥液产生量及水质变化情况调整设施处理负荷和参数。 8.0.5封场前无渗沥液处理设施的,封场工程应考虑渗沥液处 理。渗沥液处理方案可根据实际 地处理后达标排放和
9.1.1应对填理场原有防洪设施进行评估校核,对填理区外截洪 沟进行洪峰流量校核时,汇水总面积应包括填理堆体的表面面积。 9.1.2对校核后不符合防洪要求的防洪设施或防洪设施受损的 应加以改造、修。
9.1.1应对填理场原有防洪设施进行评估校核,对填理区外截洪
9.1.2对校核后不符合防洪要求的防洪设施或防洪设施受损的
9.1.3原填理埋场无防洪设施的,封场工程应设置防洪设施。
10.2.1绿化土层土壤的有机质含量、水分、通气性、pH值等应 符合所选植物种植的土壤要求,重点绿化区可人工配制土壤。 10.2.2绿化土层土壤密实度、粒径、杂物含量等参数宜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壤》CJ/T340的有关规定。 10.2.3坡度大于1:3的边坡宜采取表面固土措施
10.3.5地被植物宜选择生长强势、覆盖率高、病虫害少、线
10.4.1封场绿地宜设置灌溉系统。 10.4.2在水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绿地灌溉系统水源宜优先选 用场内中水或附近地表水。 10.4.3绿地灌溉方式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水源情况、经济条件 等因素合理确定,缺水地区应采用节水型灌溉方式
10.4.1封场绿地宜设置灌溉系统。
0.5绿化工程的施工与维护
测频次宜为1次/月~2次/月
11.3.2下列地点和情况应设置甲烷监测报警设备:
1填理气体地下迁移一侧20m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地下室 和一层房间内; 2填埋气体输送管道经过的房间或封闭空间; 3填埋气体处理和利用车间内
.3.3填埋气体抽气设备前的进气管道上应设置氧含量监测
技术规范》CJJ176的有关规定。 11.4.2封场后3年内,堆体沉降应每月监测一次,封场3年后宜 每半年监测一次,直至堆体稳定
12封场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12.2.3人工挖方时,挖方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采用人二 时,挖沟深度不应超过挖沟人的身高
12.2.7堆体整形施工前,应检查原有填埋气体和渗沥液收
12.2.7堆体整形施工前,应检查原有填理气体和渗沥液收集导 排设施是否完好,对完好的设施应做好保护措施,防止堆体整形施 工对其造成破坏。
12.2.8堆体整形过程中,宜保持填理埋场内原有排水、
3封场覆盖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12.3.1覆盖土层应按照设计压实密度和平整度进行压实、 防止土层沉降和塌陷
12.3.3防渗膜分段施工时,铺设后应及时进行检验、验收关
12.3.4封场防渗层与场底防渗层连接处应采取防止雨水灌入措 施,具有焊接条件的,可实施封场防渗层与场底防渗层的焊接。 12.3.5封场覆盖工程应分区域逐层施工,逐层验收,下层未验收 合格的不得进行上层的施工。
12.4其他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12.4.2垂直防渗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 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有关规定。 12.4.3渗沥液收集导排与处理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行
12.4.2垂直防渗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
13填埋场封场后维护与场地再利用
13.1填埋气体导排收集、处理与利用系统的维护
13.1.5当填理气体产生量低于处理和利用设备可调最低
13.1.6填理气体集中处理和利
排并(或盲沟)进行检查,无甲烷气体产生的导排并(或盲沟)可封 闭;有少量甲烷气体产生的导排并(或盲沟)可直接排空;有较多甲 烷气体产生的导排井可设置独立式小型火炬,将甲烷气体燃烧后 排放灭火系统标准规范范本,直至无甲烷气体产生时方可封闭。
13.2渗沥液导排与处理系统的维护
13.2.1应保持渗沥液导排设施的畅通,发现堵塞应及时修复,无 法修复时应采取替代措施
13.2.2采用压缩空气导排渗沥液时,应定期清理排渗
13.2.3渗沥液处理设施的
13.3其他基础设施的维护
13.3.1封场后应保持场内道路、围墙、供电、给排水、照明等 的完好。
13.3.2每年雨季到来前,应检查场内排水沟、截洪沟、沉泛
等情况时电力弱电设计、计算,应及时进行填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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