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6/T 34-2021 电梯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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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 规定取得相应许可资质,所持资质应覆盖所维护保养电梯的种类和级别。 5.1.2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 明书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5.1.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人员、场地、设备和仪器等条件应持续满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5.1.4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建立并保存安全教育 与培训记录档案。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进行维护保养作业。 5.1.5注册地在外市的维护保养法人机构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应设立分支机构或维护保 养站点。
5.2分支机构和维护保养站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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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分支机构和维护保养站点应在法人机构许可资质和授权范围内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 5.2.2分支机构在许可资质和法人机构授权范围内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电梯自检、检验申报、施工告 知等工作时安全网标准,应用法人机构的名义。 5.2.3维护保养站点所从事的一切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应以法人机构的名义,
6分支机构和维护保养站点设立
6.1分支机构和维护保养站点的设立
分支机构和维护保养站点的施工资质由法人机构在其自身资质范围内书面授权,分支机构 机构的授权设立维护保养站点。
6.2.1应在当地办理注册登记。 6.2.2具有法人机构关于分支机构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应明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和对授权的施工类 别(指安装、修理、维护保养,下同)、设备类型、技术参数、区域范围等权限的限制。 6.2.3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6.2.4对人员的要求!
a)应配备至少2名常驻持证人员,其中机械和电气各1名; b) 实际从事维护保养工作的技术工人数量应满足所承担维护保养电梯的要求; C 持证人员应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交纳养老等保险; d) 持证人员常驻地是唯一的。 6.2.5 应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检测仪器,至少应包括: a)电焊气割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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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维护保养站点要求
6.3.1应具有法人机构关于维护保养站点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应明确授权的施工性质和类别、区域 范围、维护保养施工点的负责人。 6.3.2 办公场所和人员等要求,按照本文件6.2.3、6.2.4、6.2.7和6.2.8的要求执行。 6.3.3 应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检测仪器,至少应包括: a) 起重设备; b) 万用表; c) 钳形电流表; d) 绝缘电阻测试仪; e) 游标卡尺; f) 常用电工、钳工工具。
梯安全性、可靠性和维护保养所需的人员、技术、装备和备品备件供应等资源要求进行确认,确保在合 同有效期内有能力和条件保证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对电梯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前,应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订 《电梯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技术性能 持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梯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不同品种电梯半月、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方式和要求,应符合安全 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 6 电梯维护保养施工作业安全措施,明确电梯门锁等安全保护装置、安全开关、安全触点测试、 修理、更换施工时所应采取的有效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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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和内容。
7.6.1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出现故障、发生异常情况或者接到相关通知后,应当及时消除故障 和异常情况;如需进行重大修理施工的,应履行施工告知和申报监督检验。 7.6.2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现使用的电梯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以及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 患、报停、报废电梯的,可采取包括立即停止电梯运行等有效措施,及时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 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订电梯维护保养现场管理制度,落实维护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的安全。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对使用单位帮助和指导,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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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提醒使用单位及时申报定期检验,配合做好定期检验工作; b) 指导使用单位制订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配合应急救援演续 并完善相关记录; C 指导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正确张贴《电梯使用标志》; d)帮助使用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每年度应至少对所维护保养电梯进行一次自检,自检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 范的要求进行。自检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检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 但是不少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年度维护保养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 具有自检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
7.12应急救援和演练
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针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 演练。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做好电梯故障统计工作,并协助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电梯安 全、文明使用宣传等工作
7.14维护保养单位变更
在定期检验有效期间更换维护保养单位的 维护保养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5d内持合同原件到当 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信息变更
电梯使用单位应落实人员对电梯运行进行日常巡视,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做好电梯 用状况的相关记录,加强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的检查,确保畅通,发现问题应及时组织修复。
电梯使用单位应监督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认 维护保养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变更维护保养单位时,做好有关衔接工作,确保有相应许 单位对电梯提供不间断的专业维护保养。对电梯维护保养有特殊要求的应通过合同书面约定。
电梯使用单位应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电梯使用标志》、紧急救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置于易于被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并保持清晰完好。
路桥施工组织设计 DB 4106/T 342021
电梯使用单位应指定负责电梯安全管理的人员保管电梯的紧急开锁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梯 非专门人员不得使用。
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发生困人事件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救援,通知维护保养单位提供 帮助。 2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护保养单位参与救援,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8.6.1电梯出现下列8.6.1.1~8.6.1.6条情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运行电梯,委托电梯维护 保养单位或其它相应资质单位对电梯进行检查、修复,消除安全隐患。 8.6.1.1发生地震、火灾等灾害; 8.6.1.2电梯和电梯附件受潮,以及安装电梯和附件的机房、井道、底坑等场所进水或严重受潮; 8.6.1.3发现安全装置、安全附件、安全开关、安全触点等发生误动作,厅、轿门工作异常; 8.6.1.4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 8.6.1.5接到维护保养单位因发现严重事故隐患而发出的电梯应停止运行的书面通知时; 8.6.1.6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8.6.2对于经重大修理或改造的电梯应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 使用。 8.6.3 在用电梯拟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次定期检验日期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
3.6.3在用电梯拟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次定期检验日期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 警示标志,并书面告知电梯使用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电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3.6.3在用电梯拟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次定期检验日期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
不应维护保养下列不合法、不合规电梯: a 非法制造的电梯: 非法安装、改造、修理的电梯; 投入使用30日后,仍未经登记在用的电梯;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H e) 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电梯: f 不落实使用单位的电梯。 g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施工标准规范范本,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 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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