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23GB_T 18490.1-2017 机械安全 激光加工机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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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器machine 由若干个零、部件组合而成,其中至少有一个零件是可运动的,并且有适当的机械致动机构(执行机 构)、控制和动力系统等。它们的组合具有一定的应用目的,如物料的加工、处理、搬运或包装等。 3.2 激光加工机laserprocessingmachine 包含有一台或多台激光器,能提供足够的能量/功率,至少使工件的某一部分熔化、气化,或者引起 相变的机器,并在功能和安全性上符合工程化使用。 3.3 受控可接近位置locationwithcontrolledaccess 只有经过足够激光安全培训和涉及系统检修的授权人员才可接近的位置。 3.4 受限可接近位置 locationwithrestrictedaccess 公众不可接近,但采用屏障或其他防护措施,避免人员暴露于激光加工危险中的其他观察人员或未 经激光安全培训的人员可接近的位置。 3.5 非受限和非受控可接近位置locationwithunrestrictedanduncontrolledaccess 公众可接近,并不受限或不受控进人可接近的位置。 3.6 (预防)维护(preventive)maintenance 为了保证产品的正常工作,制造商在给用户的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调整方式或流程,由用户来执行 完成。 注:例如包括消耗品的补充和清洁。 3.7 制造商 manufacturer 组装激光加工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注1:如果激光加工机是进口的,则进口商承担制造者的职责。 注2:负责调整、改变加工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被看作是制造者 3.8 改变modification 使激光加工机能以不同于原设计的方式加工物料的改造,或使激光加工机能对不同于原设计加工 对象的物料进行加工的改造,或者影响激光加工机安全性能的改造。 3.9 加工区processzone 激光光束与工件物料相互作用的区域。 3.10 生产production 激光加工机按设计使用的阶段,包括下述操作: 装人与卸下要加工的部件和/或物料; 在加工过程中只有激光光束工作,或者激光光束与其他器具共同工作。 注:装人与卸下可以是全自动,半自动或手动。

    维修service 故障维护 correctivemaintenance 执行制造商维修说明书中所陈述的那些流程或调整,它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性能。 注:例如包括故障诊断、设备拆开和修理。 3.12 组件subassembly 激光加工机固有性能所要求的组成部分。 注:符合GB7247.1一2012一个组件可能属于任一激光类别。 3.13 工件workpiece 预定要加工的物料,例如,激光光束的目标靶(即激光光束的靶标)

    维修service 故障维护 correctivemaintenance 执行制造商维修说明书中所陈述的那些流程或调整,它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性能。 注:例如包括故障诊断、设备拆开和修理 3.12 组件subassembly 激光加工机固有性能所要求的组成部分。 注:符合GB7247.1一2012一个组件可能属于任一激光类别。 3.13 工件workpiece 预定要加工的物料,例如,激光光束的目标靶(即激光光束的靶标)

    iso标准本章概述了用激光加工物料时有关的各种危险

    激光加工机可能会产生以下危险(参见GB/T15706一2012): a) 机械危险。 b) 电气危险。 热危险。 d) 振动危险。 e) 辐射危险包括: 1 由直接人射或反射的激光束产生的危险; 2) 电离辐射产生的危险; 3) 由诸如闪光灯、放电管或射频功率源产生的伴随辐射(如紫外线、微波等)产生的危险: 以及 4) 因光束作用使目标靶产生的二次辐射造成的危险。 f 材料和物质产生的危险包括: 1)激光加工机使用的制品(例如激光气体、激光染料、激活气体,溶剂等)带来的危险: 2) 光束与物料相互作用(例如烟尘、颗粒、气化物、碎片等)产生的危险,火灾或爆炸; 3 用于辅助激光与目标靶相互作用的气体(见5.3.3)及其产生的烟雾导致的危险,这些危险 包括爆炸、火灾、副作用和缺氧。 g) 机器设计时忽视人机工效学原则而导致的危险

    3外部影响(干扰)造成

    激光加工机的工作环境及其电源状态可能使加工机工作不正常而导致危险状况,并/或者有必要 让人员进入危险加工区, 其他环境影响包括: a)温度; b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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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来冲击/振动; d) 周围的气化物、灰尘或其他气体; e) 电磁干扰/无线电频率干扰; f) 动力源中断/电压波动; 硬件/软件的兼容性与完整性不足

    外来冲击/振动; d 周围的气化物、灰尘或其他气体; e) 电磁干扰/无线电频率干扰; f) 动力源中断/电压波动; 硬件/软件的兼容性与完整性不足

    潜在危险的资料参见附

    第1章中给出了危险覆盖的范围。对手本部分未包括的机械危险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应遵循 GB/T15706一2012的规定 制造商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激光加工机的安全: 危害识别与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的实施; 安全措施有效性的确认与验证; 为用户提供适当的安全使用信息 根据对危险的识别(见5.2),在激光加工机的设计与制造阶段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满足下述 要求: 每一个制造商都应遵守本章规定的安全要求与措施; 一所安装机器的制造商应对整个机器,包括组件的符合性负责。 注:即使制造商与顾客/用户是同一法人实体,这些要求也适用, 这些措施适用于第4章中规定的所有危害,考虑到每一种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同时应考 虑附录A和附录B的资料信息

    风险评估应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激光加工机“寿命”(如适用)的所有阶段,见GB/T15706一2012; 负责改变的人员或组织对加工机进行每一次改变之后。 风险评估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内容: a)在4.2和4.3中列出的危害。 b)危害区.特别是下列相关区域: 激光系统; 激光光束路径/光束传输系统;以及 加工区域 在4.3中列出的“干扰”。 ? 风险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文件内容见GB/T15706一2012

    应在激光加工机的设计与制造阶段,按照5.3.2~5.3.4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折

    5.3.2激光辐射危害的防护

    5.3.2.1.1在非受限和非受控可接近位置操作激光加工机时,在生产期间,应排除人员暴露在超过1级 可达发射极限(AEL)的激光辐射水平的可能性。维护时,则应避免人员受到超过直接观看可达发射极 限(AEL)的激光辐射水平。 为满足上述要求,应按照GB7247.1一2012和GB/T15706一2012的规定采取工程上的措施,阻止 未经许可的人员进人危险区。 5.3.2.1.2在受限和受控可接近位置操作激光加工机时,在生产期间(不管正常与否),应排除人员暴露 在超过人眼照射极限3×10*s的最大允许照射量(MPE)的激光辐射水平的可能性。 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 应进行风险评估; 建议按照GB7247.1一2012和GB/T15706一2012的规定采取工程措施进行防护,阻止未经 许可的人员进人危险区; 如果不能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人危险区,应采取工程控制或管理控制的措施,包括个人保护 装备(PPE),以避免人员暴露在超过人眼最大允许照射量(MPE)的辐射之中。 5.3.2.1.3不考虑受限或受控可接近位置时,所有的激光加工机,应符合下列条件: 如果在加工机运转的同时人员不得不在危险区停留(例如维修期间),则该加工机应装备能直 接控制加工机运行、光束方向和光束挡块的装置(见5.3.3.5); 设计的保护装置,如光闸、激光防护屏、光束吸收器件、自动停机机构、阻滞器件等,应符合 GB7247.1一2012和GB/T15706一2012规定的要求。并且同一保护装置可用来同时防护 种以上的危害; 微光防护屏应符合GB/T7247.4 4一2016规定的要求

    5.3.2.2生产期间的防护

    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来确定危险区,因主要危险区通常是加工区 危险分析应说明要采用的防护屏是哪一种类型(局部保护还是外围保护)。 基于风险评估,局部保护是使激光辐射以及有关的光辐射减小到安全量值的一种防护方法(例如借 助于套管或小块防护屏的方式遮挡在工件上的光束焦斑)。不必将工件、工件支架和/或加工机运动系 统全封闭起来。 基于风险评估,外围保护是通过一个或多个远距离防护屏(例如防护围封)将工件、工件支架以及加 工机,通常是大部分的运动系统封闭起来,使激光辐射以及有关的光辐射减小到安全量值的一种防护 方法。 保护的种类取决于以下因素,例如: 光束相对工件的传输方向(固定的或可变的); 激光加工机的工作类型(切割、焊接、表面改性等); 待加工工件的材质、形状及表面状态; 工件支架; 加工区的能见度

    5.3.2.3维修期间的防护

    在维修期间,人员有时是不可避免地受到超过1类可达发射极限(AEL)的激光辐射。

    ,人员有时是不可避免地受到超过1类可达发射极限(AEL)的激光辐射。因此,应根

    GB/T 1849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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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下述四种情况(按所列先后顺序考虑)进行激光加工机的设计,并提供适宜的安全保护措施: a) 在危险区外面进行维修; 在危险区里面进行维修,采用和生产期间相同的方式控制进人危险区通道; C 在危险区单面进行维修,例如把生产期间正常封闭的防护屏打开,但激光辐射不超过1类可达 发射极限(AEL)水平; d) 在危险区里面进行维修,例如因打开生产期间正常封闭的防护屏,人员受到超过1类可达发射 极限(AEL)的激光辐射。 制造商应说明可能受到的激光辐射的类别,并推荐每种情况下(若适宜)的安全规程

    5.3.2.4示教、编程和程序验证期间的防护

    5.3.3控制装置与控制电路

    5.3.3.1通用要求

    控制装置与控制电路应符合GB5226.1一2008的要求。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T16855.1 2008的要求。 注:通常情况下.控制在3类安全级别

    5.3.3.2启动/停止控制

    激光加工机停止控制应使加工机停机(致动机构关断),同时隔离激光束或者停止产生激光。激光 器停止控制应停止产生激光。 对于激光系统和加工机的其余部分,可使用各自独立的控制装置

    5.3.3.3紧急停止控制

    紧急停止控制应符合GB5226.1一2008的要求。 紧急停止控制应同时: 停止产生激光束,并自动置位激光束终止器以防止(发射)激光输出; 加工机停机(致动机构关断); 一切断激光电源并释放储存的所有能量。 每个手持式激光加工机都应有一个独立的启动/停止控制装置。 如果一个激光装置用于几个能够独立运行的加工机,则安装在某一台加工机上的紧急停止控制应 按如上所述要求工作,或者: 使相关的加工机停机(致动机构关断);并且 切断通向该加工机的激光路径。 防正意外启动应符合GB/T19670的要求,紧急停止设备应符合GB/T16855.1一2008的要求,

    5.3.3.4连锁控制装置和防护控制装置

    按GB/T15706一2012的规定,当激光防护屏被打开或被移走,或者安全联锁装置失效时,加工 不能自动运行。 如果加工机的设计要求,需要临时打开一个或多个激光防护屏(生产过程中通常是关闭的),并给

    工机的致动机构供电,应另外设计一种操作模式,使其优先权高于激光防护屏。选择这种操作模式应: 通过可锁定的模式选择器; 能自动隔离激光束或关闭激光器;并且 能防止加工机自动运行(参见GB/T19670一2005)。 钥匙操作开关可用作模式选择器。 移除带有安全联锁的挡板将使安全联锁失效,这种分立预设式联锁优先控制机械装置应满足 GB7247.1一2012对优先控制机械装置的要求。 应明确告知选择的操作模式。选中这种操作模式后,在维修过程中,他可能优先于光束隔离(即“打 开”激光束终止器)。 联锁系统应符合GB/T18831一2010的要求

    5.3.3.5隔离激光束的

    5.3.3.5隔离激光束的措施

    应通过阻断和/或偏离激光束来完成激光束的隔离,以防止激光束进入光束传输系统。 实现光束隔离应在激光内或立即移出激光处,安装一个自动防故障激光束终止器(光闸)。当光束 终止器处在闭合位置时,应有一位置显示器显示(即防止光束射出)。 应提供简便易行的方法,将光束终止器锁定在闭合位置。为达到此目的,允许使用钥匙控制。 激光加工机制造商应提供其他的激光光束终止器,例如在以下两种情况: a)当光路(光束传输系统)中有的区域需要维护或清洁时; b)当一个激光装置提供不止一条光路,有必要人工介人某条光路,而激光束正沿某一其他光路传 输时

    5.3.3.6人员位于危险区内时的防护装置

    按照GB/T15706一2012中6.3.2.4的规定,对于人员有必要停留在危险区内(生产情况除外)时, 目工机应提供能控制机器运动和激光束发射的装置,并由位手危险区内的人员操作该装置。这种装置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该装置应有一手持式控制开关,他断开时应防止人员暴露在超过裸眼不能直接观看的可达发 射极限(AEL)的激光辐射,或者采用GB5226.1提供的其他控制方法保护; 在用该装置进行控制时,加工机的运动和激光束的发射应完全仅受此装置控制; 如果通过门可以进人危险区,则应在这些门都关闭后,才能用该装置启动激光发射

    5.3.4由材料和物质产生的危险防护

    制造商应告知客户/用户该激光加工机能加工哪些材料。制造商也应使客户/用户了解通过激光辐 射无意中会损坏的物料。制造商应提供适宜的方法来收集加工产生的烟雾和加工这些物料产生的弥散 在空气中的悬浮颗粒。制造商还应提供加工这些物料时产生的烟雾和尘埃的临界限值的信息。 注:根据地方、国家或地区充许的极限值安全地清除和处理加工机加工产生的烟雾及颗粒物,是客户/用户的责任 应预先考虑用于辅助激光/工件相互作用的辅助气体(如氧气)带来的危害,以及产生的任何烟雾所 造成的危害。相关的危害包括爆炸、着火、有毒影响、氧气过剩及缺氧。 其他潜在危险参见附录A。

    6安全要求和措施的验证

    应通过目测确认与本部分的要求符合的一致性程度,特别要确认哪些有关的激光防护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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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是否存在并定位准确。 应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功能测试来检验控制装置的正常(操作)功能 有关激光辐射水平的验证程序应符合GB7247.1一2012的规定

    除了按照GB5226.1—2008、GB7247.1—2012、ISO112522013和GB/T15706—2012规定的要 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制造商应向客户/用户提供与安全相关的文件和相应的资料,包括正确维护和维修的规程; b) 制造商应告知用户,将加工机加工产生的烟雾与颗粒物排除和/或处理是用户的责任; 制造商应提供已规定可加工的材料和加工这些物料时产生的烟雾和尘埃的限值信息。制造商 还应提供有关排除烟雾和尘埃的处理设备的一般信息; d 制造商应对用户进行适宜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方面的培训; e) 制造商应在用户使用说明书和/或操作手册中的显著位置写出警告语句,警告用户可能存在的 潜在危害。 宜考虑在使用说明书和/或操作手册中包含以下内容: GB7247.1一2012规定的对主要激光辐射的防护措施。 最低要求是:在可能受到3B和4类激光产品的辐射照射时,配戴与激光波长和功率相适应的 激光防护眼镜。 某些操作,例如焊接,可能会产生强烈的紫外线和/或可见光辐射。 最低要求是:在可能受到这类辐射照射时,应配戴适当的防护眼罩(如焊接面罩)。 绝大多数物料在加工时都会产生烟雾和颗粒物。在加工金属时会产生重金属气化物。这些气化物 能伤害人体的器官与组织。在加工塑料时,可能产生有害的副产品(如过敏性物质,有毒物质,致癌物)。 可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如配戴防护面具或过滤呼吸面罩等。 进行这类加工前的最低要求是: a 熟悉待加工的物料,了解可能会产生的副产品,评估他们对健康的风险,并确定必要的防护 措施; b)采用适当的措施防止或控制有害风险;这类措施通常会要求可靠地排除加工区的烟雾,并将其 净化到符合要求以后,再排放到远离人群的大气中; 告知、指导和培训操作者有关的风险和要采取的预防措施; d)必要时监控操作者受到的辐射,并按照地方法规要求,采取适当方式跟踪他们的健康状况; e) 咨询相关管理机构,了解废气排放到大气前必须要满足哪些国家和/或地方法规 用来驱动激光器及其辅助设备的电压/电流是有危险的。电源可含有电容器组,在关断设备电源 后,电容可能要持续一段时间处于充电状态。 最低要求是:在维修电源时应遵循电气安全操作规范

    粘贴的标记应遵守当地或地区的法规 加工机应有标记,说明: 一激光加工机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激光加工机的生产日期; 激光加工机的类型号(如适宜)和序列号(如有)。 标记应满足下列要求: 激光辐射警告标记的颜色、尺寸及打印样式应符合GB7247.1一2012的规定; 除GB7247.1一2012对标记的要求外,安装固定好激光加工机后,还要粘贴其他有关的注意事 项和警告标记(例如:“本加工机可能产生有毒的烟雾/颗粒物”)。该标记的大小和位置应合 适,能并使危险区外面的人员不会经受到第4章列出的各种危害,即可清晰可辨。 标记的颜色、尺寸及打印样式应符合GB/T2893(所有部分)规定的要求

    激光加工机的生产日期; 激光加工机的类型号(如适宜)和序列号(如有)。 标记应满足下列要求: 激光辐射警告标记的颜色、尺寸及打印样式应符合GB7247.1一2012的规定; 除GB7247.1一2012对标记的要求外,安装固定好激光加工机后,还要粘贴其他有关的注意事 项和警告标记(例如:“本加工机可能产生有毒的烟雾/颗粒物”)。该标记的大小和位置应合 适,能并使危险区外面的人员不会经受到第4章列出的各种危害,即可清晰可辨。 标记的颜色、尺寸及打印样式应符合GB/T2893(所有部分)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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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列举了用激光进行加工时常见的副产物 这些例子仅供参考.并不全面。

    铝(氧化铝),镁,钙以及硅的氧化物 氧化铍BeO(剧毒)。

    浮在空气中的硅S及氧化硅碎

    从医学观点来看,至少下列金属及其化合物是有影响的:锰Mn,铬Cr,镍Ni.钻Co,铝Al,锌Zn, 铜Cu,铍Be,铅Pb,锑Sb 医学方面的影响如下所述: 有毒:六价铬Cr+,锰Mn,钴Co; 过敏反应,金属烟雾引起发烧:锌Zn,铜Cu; 肺纤维化:铍Be; 致癌:六价铬Cr+,氧化镍NiO。 金属铍是很危险的,尤其是在大气中切割与钛、镁、铝或含锌轴承金属类似的合金时,会产生重金属 烟雾

    在切割塑科的时能会产生各种各样具有潜 温度比较低时产生脂肪族烃,而温度较 高时则会使芳香族烃(像苯,多环芳烃PAH)和多卤多环类烃(例如二氧芒,呋哺)增加。其中某些物质 可能会产生氰化物,异氰酸盐(聚氨醋),丙烯酸盐(PMMA)和氯化氢(PVC), 医学方面的影响有: 有毒:氰化物,一氧化碳,苯的衍生物; 过敏源/刺激物:异氰酸盐,丙烯酸盐; 呼吸系统刺激:甲醛,丙烯醛,胺类; 致癌.苯.某些多环芳香烃PAHs物质

    与金属切割相比,产生的总烟雾量要低。预计可能会产生重金属蒸气。见A.1.4。

    与金属切割相比,产生的总烟雾量要低。预计可能会产生重金属蒸气。见A.1.4

    A.1.8低温焊接与钎焊

    A.1.9切割纸和木材

    A.1.10无意间损坏的材料

    由于激光辐射无意中损坏的材料和物质所产生的有害副产品(如光学元件)。 锌Zn和硒Se的氧化物

    A.2二次辐射危险举例

    二次辐射危险包括焊接区的光辐射,会引起: 聚合物降解及有毒烟雾和气体的产生,尤其是臭氧; 可燃材料和物质造成的火灾或爆炸的危害; 等离子体产生的X射线; 紫外辐射与强可见光的发射对人员造成的危害

    机器运动部件可能是一种危险。 机器人运行时可能会把防护罩打穿一个孔,可能损坏激光器或激光传输系统,还可能会使激光光束 指向操作人员/围墙/观察窗

    可能出现的高压,储存的能量,大电流。

    在极高电压下无屏蔽元件产生的X射线

    在极高电压下无屏蔽元件产生的X射线

    联锁开关,开关组件,联锁线路,气体管线与气体阀门的粗劣设计和配置。 布置电缆和气体管线时没有充分考虑对激光辐射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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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附录列出了有关激光器件以外的危险,这量 些危险也很有必要给予考虑。这里列出的危险并不 全面。 GB/T15706一2012的要求适用于这里列出的所有危险

    钢筋工程参见国际标准化组织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版的有关机械安全方面的标准

    参见GB/T18153—2000

    参见GB/T18153—2000。

    相关内容参见GB/T18490.3—2017的范围概述

    参见GB/T13441.1—20

    食用盐标准B.7硬件/软件兼容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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