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330-2021 机床安全 固定式磨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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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整刀具dressingtool 用于生成或再生磨削能力(锐化)和/或几何形状(修整)的固定或旋转的刀具。 3.1.10 工作区域 workzone 发生切削的空间。 3.1.11 接近危险区域 accesstothehazard zone 身体的某一部分或整个身体(整体接近)进入或到达危险区域 3.1.12 运行停止 operational stop 在加工过程中机床运动的停止。 注:控制系统与机床驱动之间的控制功能(扭矩、转速、位置)仍在维持。 3.1.13 安全运行停止safeoperationalstop 为避免机床运动发生危险而采取的辅助控制系统控制实现机床的运行停止。 3.1.14 安全停止safestop 为避免因控制系统故障而引起危险的机床运动,通过切断机床致动器动力的停止 3.1.15 性能等级 performance level PL 用于规定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在预期条件下执行安全功能的离散等级。 [来源:GB/T16855.1—2018,3.1.23] 3.1.16 所需的性能等级 required performance level PLr 每种安全功能为达到所需的风险减小所采用的性能等级(PL)。 [来源:GB/T16855.1—2018,3.1.24]

    观察窗visionpanel 防护装置上为操作者观察机床工作区域(3.1.10)或其他区域而留出的窗口。 3.2.2 透明挡板transparentscreen 机床可视窗上用于防止小的碎片和磨削火花伤害到操作者的面部和眼睛的透明屏障。 3.2.3 卡盘chuck 通过人力或者借助于气动、液压、电能或贮存的机械能量(例如,预加载弹簧)夹紧工件的夹紧装置 注1: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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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暴露磨削必需的部分,并按照当磨具破损时其碎片被挡在防护区域内的原则设 围护装置。

    工作区域防护装置workzoneenclosure 按照将任何飞出的物体(例如给水标准规范范本,破碎的磨具、机床零件、材料、工作液)阻挡在工作区域(3 且防止接近危险运动的原则设计的磨床工作区域的围护装置。 3.2.8 刀具夹持装置toolholdingdevice 在砂轮主轴上定位和固定磨具的装置。

    3.3安全操作模式(MSO)

    手动模式manualmode

    MSO0 不使用预先编制的程序(即非自动操作)对加工过程进行控制的方式。 注:可以使用按钮、机械或电子手轮、操纵杆控制机床

    自动模式 automaticmode MSO1 自动、程序、顺次操作具有手动或自动装载/卸载工件和刀具设施的机床,直至通过程序或由操作者 停止机床的方式。 3.3.3 设定模式 settingmode MSO2 操作者为后续的加工过程顺利完成所进行调整的方式。 注:检查磨削刀具或工件位置(例如,用测头或磨削刀具触碰工件)是设定模式的过程。调整包括机床的安装操作 3.3.4 在受限工况条件下进行人工干预的可选专用模式optionalspecialmodeformanualintervention under restricted operating conditions mode MSO3 加工过程中可人工干预及充许操作者在限制自动模式下起动机床的操作模式。 示例:在程序自动运行过程中可以由程序或操作者打开活动防护装置接近工作区域。 3.3.5 Msoservice 服务模式 servicemode 用于服务和维修任务的方式。 注:在服务模式中,磨床处于非加工状态。 示例:通过激光、检验棒或主轴误差分析方法对坐标轴进行校正

    自动模式 automaticmode MSO1 自动、程序、顺次操作具有手动或自动装载/卸载工件和刀具设施的机床,直至通过程序或由操作者 停止机床的方式。 3.3.3 设定模式 settingmode MSO2 操作者为后续的加工过程顺利完成所进行调整的方式 注:检查磨削刀具或工件位置(例如,用测头或磨削刀具触碰工件)是设定模式的过程。调整包括机床的安装操作 3.3.4 在受限工况条件下进行人工干预的可选专用模式optionalspecialmodeformanualintervention under restricted operating conditions mode MSO3 加工过程中可人工干预及充许操作者在限制自动模式下起动机床的操作模式。 示例:在程序自动运行过程中可以由程序或操作者打开活动防护装置接近工作区域 3.3.5 Msoservice 服务模式 servicemode 用于服务和维修任务的方式。 注:在服务模式中,磨床处于非加工状态。 示例,通过激光,检验棒或主轴误美分 进行格

    自动模式automaticmodc

    型式type 按照不同的磨削工艺特点对磨床进行的分类。 不同型式的磨床示例见表1

    型式type 按照不同的磨削工艺特点对磨床进行的分类。 不同型式的磨床示例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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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磨床的型式(续)

    表1磨床的型式(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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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类:无动力驱动轴无数字控制的手动控制磨床 group 1:manually controlled grinding machine without power operated axes and without numerical control 除砂轮主轴和个别粗定位轴外无动力驱动轴、每次起动所有运动及控制均由操作者完成的磨床。 1类磨床示例见图2。 此类磨床可以具有如下特点: 配备用于机械进给的机械装置; 手动控制工件或刀具进行加工; 配有用于恒线速度(CSS)控制的电子装置; 仿形附件(如圆角磨削器、模板); 工件轮廓测量装置(如显微镜); 分度装置(细分装置); 动力控制个别粗定位轴。 此类磨床没有任何数字控制(NC)系统

    2类:有动力驱动轴、如果适用可配有限数字控制能力的手动控制磨床group2:manuallycontrolle grinding machine with power operated axes and,if applicable,with limited numerically controlled capability 带有动力驱动轴、可以用电子手轮或NC面板上的有限的数控功能操作控制的磨床。 磨削刀具与工件之间的进给运动可以用人力手动或动力来完成。 2类磨床示例见图3。 此类磨床可以具有如下特点:

    b 提供有限的数字控制(NC)功能: 1)MSO0除外; 2)轴线插补(如仿形/预设轮廊)。 然而,没有下述特点: 自动程序起动; 自动起动换刀机构; 自动上下料机构

    b) 提供有限的数字控制(NC)功能: 1)MSO0除外; 2)轴线插补(如仿形/预设轮廊)。 然而,没有下述特点: 自动程序起动; 自动起动换刀机构; 自动上下料机构。

    3类:数字控制磨床group3:numericallyco 由数字控制(NC)提供自动功能的磨床。 3类磨床示例见图4、图5。 此类磨床可以具有如下特点: a)具有不同安全操作模式的数控系统; b) 自动上下料机构; 自动刀库、刀具传送、换刀机构; d) 自动尾架套筒伸出或退回; e) 自动修整装置; f) 第二种加工操作(如铣削、车削、钻削); g 选配的附属辅助装卸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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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转速和坐标轴进给的速度

    限制速度reduced speed

    磨床制造厂应按GB/T15706对其产品进行风险评估。表2中危险和危险情况的清单是依据 GB/T15706一2012中第4章和5.4进行风险评估的规定做出危险识别的结果,适用于本文件范围内的 磨床。第5章和第6章的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是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对消除或降低已经识别的危险 而进行的处理 风险评估假设风险来自各个方面,包括意外起动。不仅识别有可能进人危险区域的操作者和其他 人员的风险,还要考虑在机床生命周期中各种条件(例如,试运转、设定、生产、保养、维修和停运)下可能 发生的危险。评估包括对控制系统故障所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 此外,本文件的使用者(即设计人员、制造者和供应商)应确认通过风险评估所考虑的机床的风险评 估是完整的并特别注意: a 机床的预期使用包括维护、设定和清洁打扫以及可预见的误操作(见GB/T15706一2012,3.23 和3.24); b 识别和机床相关的重大危险,

    主要危险区域如下: 存在移动轴和砂轮主轴(包括修整主轴)、工件夹持装置、工件夹持主轴、托架、尾架、工件的工 作区域; 工件装载/卸载装置; c) 内部和外部刀库和换刀机构; d) 齿轮箱; 轮机械

    4.3主要危险与危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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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主要危险与危险情况清单

    表2主要危险与危险情况清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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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主要危险与危险情况清单(续)

    表2主要危险与危险情况清单(续)

    5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磨床应符合第5章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本文件中没涉及的风险,机床设计应符合GB/T15706 2012中第4章和6.1的基本原则。 通过设计降低风险的指导详见GB/T15706一2012中6.2,安全防护措施详见GB/T15706一2012 中6.3。 设计人员应充分考虑在机床整个生命周期可能发生的风险,这个风险不仅针对操作者以及那些具 备使用条件可能接近危险区域的人员,甚至包括那些可能误用机床的人员(见GB/T15706一2012中 3.23和3.24)。这个风险对于由操作者和/或其他人员进行机械加工和/或需要干预的操作(例如,设定 保洁、维护和修理)都要予以考虑。机床部件故障(包括控制系统的故障)分析,是风险评估的一部分,关 于这个问题在GB/T16855.1一2018给出了指导意见。因此,安全性能的可靠性要求被定义为性能等 级(PL),应符合GB/T16855.12018[见5.12b)」。 如无另外说明,第5章所给出的所有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适用于所有各类磨床,

    5.1.2各类磨床防护装置要求

    5.1.2.1通用要求

    防护装置应符合GB/T8196一2018。当固定防护装置被移除时,固定防护装置的固定元件应系留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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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防护装置上。当遇到特殊情况,例如当机器完全翻新时或当需要进行大修或拆卸到另一个地点时,不 必执行此要求。

    5.1.2.2 位置与安全

    a)7 高度和位置:从地面安装的防护装置(比如周边栅栏),它们应固定牢靠并最低高度1.4m。与 危险区域的距离符合GB/T23821一2009中表2规定。任何防护装置底部和地面之间的开口 距离不应超过180mm b 对于驱动装置的防护,凡可接近的机械动力传动驱动装置(比如链和链轮、齿轮、丝杠、进给丝 杠和滚珠丝杠等)应予防护。例如,通过固定防护装置或通过设计保证危险区域无法接近。 如需要在机床正常操作时接近这些部件,应提供联锁式活动防护装置[见c)。 注:1类磨床和2类磨床是否安装联锁式活动防护装置视情况而定。 c)联锁式防护装置。 1)为防止接近机床危险运动,活动防护装置联锁与否应符合GB/T18831一2017的规定, 联锁装置的选择应符合GB/T18831一2017中第6章的规定。 2)联锁装置的故障(如功能或布局的),将导致机床根据GB/T5226.1一2019中9.2.2的 1类停止。 3 联锁式活动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要求详见5.12b)1)

    5.2针对表2中1.1~1.4、1.6和1.7汇总的机械危险因素具体要求

    .2.11类磨床:无动力驱动轴无数字控制的手动

    1类磨床满足如下要求。 a 机床应提供防止意外触碰磨具的措施。整个磨具除工作时必须暴露在外的部分外均应进行 防护。 符合5.13.2.1的磨具防护罩通常满足此要求。 在动力控制粗定位时,轴的进给速度应小于或等于2m/min。运动控制应借助于保持一运行 控制装置L见5.12b)2)或电子手轮L见5.12b)3)。 对于装料、卸料或测量(工件由人手操控的这类机床除外)应提供辅助设备或预防措施,以避免 触碰旋转的磨具。可以包括下列一种或多种措施: 1)关停旋转的磨具。 2)提供安全防护装置。 3)设置磨具所处位置使操作者无法触碰到(考虑安全距离,磨具与工件之间至少200mm)。 注:由于工作区域较小与GB/T23821一2009有偏差。 4)提供警示标牌。 d 符合表1中编号1.3的机械控制进行切割的切割机应采取措施确保切割轮完成切割后自动返 回原始位置。并应停留在那个位置自动防止触碰并直至切割轮停止转动, e) 符合表1中编号1.4的悬架式磨床和悬架式切割机应配有可调配重,这样不再操控时确保磨 头脱离工件。 f)手动操控悬架式磨床,磨头只能从垂直轴向两边分别摆动不超过45(见图6)

    h)符合表1中编号1.1和编号1.2的台式或落地砂轮机或磨床应配有透明挡板保护操作者面部 尤其眼睛免受小的磨削颗粒和磨削火花伤害。 挡板应具有足够的抗冲击性和耐磨性,这样在冲击载荷下(比如操作工件时)不至于破碎或开 裂,并且可使弹出的磨料颗粒和磨削火花引起的表面磨损最小化。聚碳酸酯是不错的可选挡

    符合表1中编号1.1和编号1.2的台式或落地砂轮机或磨床应配有透明挡板保护操作者面部 尤其眼睛免受小的磨削颗粒和磨削火花伤害。 档板应具有足够的抗冲击性和耐磨性,这样在冲击载荷下(比如操作工件时)不至于破碎或开 裂,并且可使弹出的磨料颗粒和磨削火花引起的表面磨损最小化。聚碳酸酯是不错的可选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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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材料。 挡板应方便调整并足够大以便于操作者在通常的操作位置通过挡板能观察到磨削情况。挡 板应不妨碍工件的定位和夹紧。 挡板的最小尺寸在A.3.4给出。 对于1类磨床,应按GB/T19670一2005中第6章要求,防止砂轮主轴和粗定位轴(如果适用的 话)的意外启动。 符合5.13.2.1的磨具防护罩要求磨具线速度限制在v≤50m/s时砂轮主轴才可以运行。砂轮 主轴限速监视见5.12b)5)。主轴的旋转只能通过专用的控制装置(如启动按钮)手动启动[见 5.12b)14),

    2类磨床满足如下要求。 a) 防止触碰磨具: 机床应提供措施防止意外触碰磨具。整个磨具除工作时必须暴露在外的部分外均应进行 防护。 符合5.13.2.1的磨具防护罩通常满足此要求。 b 接近工作区域: 2类磨床(工件尺寸≤300mm的机床除外)应在工作区域的后面和侧面安装固定和/或活动防 护装置防止接近危险区域(包括加工位置),并防止金属切削液从工作区域向外喷出。应满足 GB/T23821一2009规定的最小距离 在工作区域转动部件易发生卷入和缠绕的位置(例如,卡盘),应有固定和/或活动防护装置避 免此类危险。 d 工作区域外易发生剪切和磕碰的位置(例如,往复工作台与静止机床部件、电柜之间)和在行 程开关处(例如,平面磨床)应通过设计或防护措施避免此类危险。 对于手动干预(如装料、卸料或测量),应提供辅助设备或预防措施以避免触碰旋转的磨具。可 以包括下列一种或多种措施。 1)关停旋转的磨具。 2)提供自动安全防护装置。 3)设置磨具所处位置使操作者无法触碰到(考虑安全距离,磨具与工件之间至少200mm)。 注:由于工作区域较小与GB/T23821一2009有偏差。 4)提供警示标牌。 f 安全操作模式: 仅只符合5.2.7.2的MSO0是允许的。与5.2.7.2c)有区别,如仅有碰撞的危险存在,对于平面 磨床工作台纵向往复运动速度最大应减至25m/min。 应防止手轮机动旋转所产生的夹持、缠绕和碰撞危险,例如采用自动脱开机构或采用无把手 或折叠把手到安全位置的平实(无辐条)手轮

    2.33类磨床,数字控制

    5.2.3.1接近工作区域

    为防止接近机床危险部位,应提供防护装置减轻列于表2的风险(缠绕、挤压、剪切等)。对于 过设计不能避免的运动机床部件的危险,其防护措施选择的一般指导见GB/T15706一2012中6. 6.3.3。防护装置降低喷射危险的特点见5.13

    5.2.3.2防护装置的具体要求

    针对3类磨床防护装置的具体要求如下。 a 防护装置的联锁。 1)在操作过程中需要经常接近危险运动的防护装置应设计为联锁式活动防护装置[见 5.1.2.2c)。打开活动防护装置或防护设施的动作应使危险运动停止或下一步运动将被 禁止(见GB/T19670一2005)。如果活动防护装置能接近工作区,接着存在危险发生的情 况,应另外配置锁定防护装置的设施。应采取措施减小联锁装置可能的失效(见 GB/T18831一2017中第5章和第6章)。 2) 当人整体接近或能滞留在危险区域内且不被操作者察觉时,应提供措施禁止重新起动,如 使用感应防护设备或由自保钥匙控制门的关闭。 注:自保钥匙是一个联锁装置,它能使门在危险运动发生时启动停止功能后解锁 动力驱动防护装置。 1)应符合a)中要求 2) 为操作者提供的可接近的动力驱动防护装置,应符合GB/T15706一2012中6.3.3.2.6,并 应在前面配备保护装置以免发生剪切和挤压伤害。如提供压敏边,这个边应包括整个前 面总长或从地面(或操作平台)算起高度达到2.50m(当防护装置的高度超过2.50m 时)。压敏边应符合GB/T17454.2。防护装置的安全功能应符合5.12b)9)。 3 阻止门关闭的力应不超过75N且防护装置的动能应不超过4J。当防护装置装有能自动 启动防护装置再打开的保护机构时,这个力最大为150N,动能最大为10J(见 GB/T8196一2018中5.2.5.3)。这些要求仅适用于假设前缘具有最小宽度为8mm且不 如b)2)和b)3)中要求不能满足,应提供另外的固定位置保护装置(例如,双手控制装置), 5) 只有防护装置完全关闭才能起动机床。当防护装置满足GB/T15706一2012中6.3.3.2.5要 求时,防护装置的关闭可作为机床的起动指令。 6)这些要求只适用于符合GB/T15706一2012中3.27规定的防护装置

    5.2.3.3附加专门要求

    针对第3类磨床附加专门要求如下。 符合5.2.7要求的情况下,允许进人工作区。 防护装置应设计成能容纳和/或避免外露那些磨削碎片、切削液和那些可能甩出的部分见 5.13和5.15b)]。 接触防护: 对于在MSO1时的手动干预(如装料、卸料或测量),应提供辅助设备或预防措施以避免触 旋转的磨具。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关停旋转的磨具; 2)提供安全防护装置; 3)设置磨具所处位置使操作者无法触碰到(考虑在GB/T23821一2009中的安全距离)。 d 安全操作模式: MSO1和MSO2对于此类机床是强制性的。MSO0、MSO3和MSO服务模式是可选的 e 对于MSO0,2类磨床的要求也应符合(见5.2.2)

    5.2.4刀具夹持装置

    力具夹持装置应设计成在包括加速和减速的操作过程中都不会出现夹持松脱的情况。 20

    对于磨具的夹紧方式和刀具夹持装置的安全要求,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5.2.5.1通用要求

    GB/T403302021

    磨床应提供夹紧装置,夹持或定位工件避免出现意外的移动。应能在所有安全操作模式下打开和 闭合工件夹持装置手动更换工件。

    5.2.5.2 工件托架

    工件托架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没有工件夹持装置的磨床(对照表1中1.1和1.2)应提供工件托架,以安全地适应磨削产生 的力。 b) 工件托架应方便调节以适应磨具磨损情况维持磨具与工件托架之间距离应不超过2mm。其 宽度至少与磨具一致,应具有坚实的结构并与磨床牢固地连接在一起

    5.2.5.3动力驱动工件夹紧装置

    动力驱动工件夹紧装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a)配置动力驱动夹紧装置的磨床在夹紧能量损失或夹紧装置的实际夹持力下降至低于最小设定 值时,应中止加工过程或应启动符合GB/T5226.1的机床1类停止。对于转动工件夹紧装置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不存在工件被甩出的危险,则允许在夹持力丧失或减小的情况下转动动力 驱动工件夹紧主轴用于工件的定位。 b 此装置功能执行情况应予以监控,例如夹紧压力和/或夹紧行程的监控[见5.12b)7)]。 在转动工件夹紧装置时,带有旋转工件夹紧主轴的夹紧装置应不能被打开[见5.12b)7)]。 d)手动装载时,操纵夹紧装置的过程应防止手指受伤[预设最大卡爪行程<4mm(见 GB/T 23821)]。 转动的工件夹紧装置应清楚标明其最大允许转速。 f)操作者应能及时获得夹紧装置状态的信息。 在夹紧能力出现故障或中断的情况下,夹紧功能应保持;或者磨床的设计或防护装置能确保没有任 可部件甩出。

    5.2.6在重力作用下垂直或倾斜的轴线

    应采取措施(例如,刹车系统)避免在重力作用下垂直或倾斜轴的危险运动。避免垂直或倾斜轴意 外坠落的安全功能控制的相关要求见5.12b)13)

    5.2.7机床操作模式

    5.2.7.1模式选择

    模式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 a)具体磨床的安全操作模式是强制的还是可选的在5.2.2.f)和5.2.3.3d)给出。 b)选择模式要求如下。 1 安全操作模式的选择操作应使用钥匙开关、访向代码或其他类似的方法,且执行此类操 作只允许在工作区域之外。被选模式应清晰可见(例如,通过显示器或通过选择开关的 位置)。模式的选择不应引发危险的情况。如采用带锁住机构的选择开关,应符合 GB/T15706—2012中6.2.11.10和GB/T5226.1—2019中9.2.3的规定。

    2) 模式选择装置及其相应的控制系统布置应确保在任何时候只能一种模式被选择生效 模式选择的安全要求见5.12b)10)。 3)对于MSO3的选择(见5.2.7.5)应有一个单独的设备,同时也应满足1)和2)的要求。

    胶合板标准5.2.7.2MSO0.手动模式

    选择MSO0并且活动防护装置打开或机床不要求对在5.2规定的机械危险进行防护时,下列要求 满足。 a) 符合5.13.2.1的磨具防护罩要求磨具线速度限制在≤50m/s时砂轮主轴才可以运行。砂轮 主轴限速监视见5.12b)5)。主轴的旋转只能通过专用的控制装置(如启动按钮)手动启动[见 5.12b)14)。 b) 磨具与工件之间的进给运动应手动方式完成。最大2轴运动时也可以选择数控装置控制,可 以在磨具转动时通过起动按钮L见5.12b)14)同步起动。所有其他轴线的进给运动可以通过 手轮手动操作,通过电子手轮见5.12b)3)或采取保持一运行控制装置机动操作见5.12b)2)」 轴线运动应限速如下[见5.12b)6)]: 1)最大2m/min; 2)在行程1m~5m时最大5m/min; 3 在行程超过5m结合采取防护措施(如双手控制设备或压敏垫)并确保操作者处于安全位 置时最大10m/min 对于直径至500mm的夹紧装置或工件,工件夹紧主轴线速度应限制在最大0.7m/s之内。 直径大于500mm,最大线速度应限制在1.3m/s之内,但应降低转速至不超过50r/min。工 件夹紧主轴限速监视见5.12b)5)。 注:在a)、c)、d)给出的进给、转速和线速度限值均为最大值。在这个风险评估的框架内,如果可能的话,可以根据 机床实际危险状况适当减少

    5.2.7.3MSO1.自动模式

    选择了MSO1并且活动防护装置打开,应满足下列要求。 机床部件运动都应不能运行,并所有轴线运动和主轴应安全停止[见5.12b)12)或安全运行停止 见5.12b)11)]。以下情况除外。 1)手动工件夹持,见5.2.5。 2)工件主轴旋转运行应由保持一运行控制[见5.12b)2)并根据使用说明书叙述的最大标准工件夹持 装置转速不应超过5r/min同时线速度不应超过5m/min。限制速度应予监控[见5.12b)5)]。 3) 砂轮主轴可在下列情况下运行: 磨具的线速度应限制在v≤50m/s,5.2.3.3c)(接触防护)和5.13.2.1(磨具防护罩)的要求 应满足,或 磨具的线速度应限制在v≤16m/s,5.2.3.3c)的要求未满足和5.13.2.1磨具防护罩未 提供。 砂轮主轴限速监控见5.12b)5)。 注:对于通过修正磨石手动清理磨具容屑空间,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如适用),可通过个人防护设备满足接触保护要 求(见第7章)。 选择了MSO1并活动防护装置关闭,所有的程序运动都可进行和机床起动或重新起动都应通过致 动起动装置完成。砂轮主轴最大允许速度监控应有效[见5.12b)5)](电力直接驱动的异步电动机 除外)。

    5.2.7.4MSO2.设定模式

    GB/T403302021

    这种操作模式用于非加工场合。 选择了MSO2并且活动防护装置打开钢结构计算、软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a)如果具备下列条件,砂轮主轴可以使用起动装置进行运行: 磨具的线速度应限制在≤50m/s,5.2.3.3c)(接触防护)和5.13.2.1(磨具防护罩)的要求 应满足,或 磨具的线速度应限制在≤16m/s,5.2.3.3c)的要求未满足和5.13.2.1磨具防护罩未 提供。 砂轮主轴限速监控见5.12b)5)。 b) 轴线运动应限速如下[见5.12b)6】]: 1)最大2m/min; 2)行程超过1m~5m时最大5m/min; 3)在行程超过5m结合采取防护措施(如双手控制设备或压敏垫)并确保操作者处于安全 位置时最大10m/min。 应采取保持一运行控制装置L见5.12b)2)或电子手轮L见5.12b)3)来控制运动。 对于保持一运行控制装置或电子手轮,如存在实际机会避免风险则PLr可以低于5.12b)中的 要求。比如假设轴线运动限速降至0.5m/min以下[见5.12b)6)]。 动力驱动工件夹紧主轴转速应限制在n≤50r/min,但不超过1.3m/s之内,应在夹紧装置的 直径处(如果工件直径更大,就在最大工件直径处)进行测量。工件夹紧主轴减速限速监控见 5.12b)5)。应采取保持一运行控制装置[见5.12b)2或电子手轮[见5.12b)3)]或起动按钮结 合使能装置L见5.12b)4)来控制运动。 基于人类工效学的原因保持一运行控制装置也可设计成两阶脚踏开关[见5.12b)2)]。 对于保持一运行控制装置或电子手轮,如存在实际机会预期损伤的严重程度是低的则PLr可 以低于5.12b)中的要求。比如假设没有缠绕、卷人、吸入危险等存在。 注:在a)~c)给出的进给、转速和线速度限值均为最大值。在这个风险评估的框架内,如果可能的话,可以根据机 床实际危险状况适当减少, 可以通过活动防护装置从多个位置进人机床危险区域而在操作者的位置又不能观察到危险 区域部分时,所有运动都应禁止直至所有危险区域的防护装置均关闭为止。 机床配有工件和刀具装载/卸载的搬运设施。 1)对于搬运设施的设定,在b)规定的要求或在GB11291.1一2011中5.7.3和5.7.4的要求 均适用,即使搬运设施编程运行少于三轴。 2 如轴进给速度未能超过限制(如对于气动轴),按5.12b)6)的要求在防护装置打开的情况 下减速监控不是必需的。机动运行只能采用使能装置配合保持一运行控制装置起动步进 运行。如需要连续运行,使能装置和保持一运行控制装置与危险情况间应有安全距离,以 保持双手都在危险区外边(见GB/T19876)。关于安全功能要求,例如保持一运行控制装 置和使能装置,见5.12b)2)和5.12b)4)。任何传感器或反馈装置动作时不准许出现危险 运动。 3)如采用机器人完成工件装载/卸载,GB11291.1规定要求应适用。 选择了MSO2并活动防护装置关闭,机床部件所有运动都可进行。对砂轮主轴最大允许速度进行 监控(电力直接驱动的异步电动机除外)见5.12h)5)1

    5.2.7.5MSO3:在受限工况条件下进行人工干预的可选专用模式

    这个操作模式仅适用于操作者必须接近危险区域的场合,并提供所有适用于技术方面并按照目前 现状执行的安全措施。在高精度高复杂性的单件小批量生产情况下操作者接近危险区域是完全必 J。此外,对于复杂工件和刀具配置的最初的程序测试,打开防护装置进行自动程序运行也是必 如果选择了MSO3并且防护装置被打开,按照5.2.7.4要求(MSO2:设定模式)适合手动操作,下 求适合于执行程序循环, a)如果具备下列条件,砂轮主轴可以运行。 一磨具的线速度应限制在≤50m/s,5.2.3.3c)(接触防护)和5.13.2.1(磨具防护罩)的要求 应满足。或 一磨具的线速度应限制在v≤16m/s,5.2.3.3c)的要求未满足和5.13.2.1磨具防护罩未 提供。 砂轮主轴限速监控见5.12b)5)。 b) 轴线运动应限速如下见5.12b)6): 1)最大2m/min; 2)在行程超过1m时最大5m/min。 c)对于直径至500mm的夹紧装置或工件,工件夹紧主轴线速度应限制在最大0.7m/s之内。直径 大于500mm,最大线速度应限制在1.3m/s之内,但应降低转速至不超过50r/min。工件夹紧主 轴限速监视见5.12b)5)。 注:在a)~c)给出的进给、转速和线速度限值均为最大值。在这个风险评估的框架内,如果可能的话,可以根据机 床实际危险状况适当减少。 d)可采取保持一运行控制装置[见5.12b)2)]或电子手轮[见5.12b)3)或起动按钮来控制b)和 c)中的程序运动。无论哪种方式都要结合使能装置。 e)应通过防护装置避免在移动夹紧装置(比如旋转卡盘上凸出的卡爪)时接近危险区域 f)在整个循环过程中开始运行的程序应被显示,下一步首先执行的程序也应显示。 另外,5.3~5.15中的要求也应满足。MSO3的应用实例见附录K。 选择了MSO3并关闭了活动防护装置,机床部件所有运动都可在未使用使能装置情况下进行。砂 轴限速监控应有效见5.12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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