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EPI 33-2021 袋式除尘用滤袋技术要求.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5.2.2.1无机纤维织造滤袋袋身的缝纫应采用筒形卷接,将滤料双交叠且交叠宽度不小于15mm,采 用针距9.6mm三针六线双链缝。缝线与滤料边缘的距离不小于3mm,参见附录C。 5.2.2.2无机纤维织造滤袋的袋口、袋底的缝纫采用单针(缝两道,道距为8~10mm)或双针锁式缝: 重叠一次,第二圈缝纫的终点应超过第一圈起始点且距离不小于10mm。缝线与滤料边缘的距离不小 于3mm 5.2.2.3无机纤维非织造滤袋袋身的缝纫应采用筒形卷接,将滤料交叠且交叠宽度不小于20mm,采 用针距9.6mm三针六线双链缝。缝线与滤料边缘的距离不小于5mm,参见附录C。 5.2.2.4无机纤维非织造滤袋的袋口、袋底的缝纫采用单针(缝两道,道距为810mm)或双针锁 式缝,重叠一次,第二圈缝纫的终点应超过第一圈起始点且距离不小于10mm。缝线与滤料边缘的距 离不小于5mm。 5.2.3混合纤维滤袋的缝纫 当使用由合成纤维和无机纤维混合的滤料缝制滤袋时,按滤料中主要纤维成分决定选择按5.2.1或 5.2.2的要求缝制。 5.2.4覆膜滤袋的缝纫 按覆膜滤料的基材纤维决定选择按5.2.1或5.2.2的要求缝制。缝制过程中,每平方米滤料内允许有 两处小于5mm×5mm的膜破损或脱落,缝制完成后应使用硅胶对覆膜破损或脱落处进行修补处理。 5.2.5防瘾环的缝纫 应先按图纸要求采用双针锁式缝把防瘾环缝在包布上,然后采用双针锁式缝将防癌环两侧包布与滤 袋指定部位缝合,防癌环两侧各缝两道(道距为8~10mm)重叠一次,第二圈缝纫的终点应超过第 圈起始占日距离不小王10mm一公见附录(
5.2.3混合纤维滤袋的缝纫
5.2.5防癌环的缝纫
应先按图纸要求采用双针锁式缝把防瘾环缝在包布上电力弱电施工组织设计,然后采用双针锁式缝将防癌环两侧包布与滤 装指定部位缝合,防瘾环两侧各缝两道(道距为8~10mm)重叠一次,第二圈缝纫的终点应超过第 圈起始点且距离不小于10mm,参见附录C。
2.6.1滤袋缝线应选择与滤料材质相同或理化性能更优的材质,如使用与滤料材质不同的缝线, 理化性能外,还应使缝线的热收缩率与滤料的热收缩率相匹配
T/CAEPI33—2021
5.2.6.2应优先采用缝线穿过针孔后能自行膨胀而封堵针孔的缝线。 5.2.6.3用于合成纤维滤袋袋身筒形卷接的缝线强度应≥27N,用于袋口、袋底等的缝线强度应≥35N 用于防疱坏的缝线强度应≥50N。 5.2.6.4用于无机纤维滤袋袋身筒形卷接的缝线强度应≥35N,用于袋口、袋底缝线强度应≥42N,用 干防痕环的缝线强度应≥60N
热熔性合成纤维滤料在制袋时,其袋身筒形卷接可采用热熔方法粘合,粘合宽度不小于10mm 处纬向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滤料纬向的断裂强力指标值。其袋口、袋底或防瘾环的缝制按5.2.1 2.5的要求进行
5.7.3异形袋的尺寸偏差值应符合滤袋产品加工图中规定的技术要
滤袋长度L/mm 长度偏差值/mm +15 20004000 0 +25 >4000~6000 0 +35 >6000~8000 0 +45 >800012000 0 6 检验方法 6.1一般要求检验 6.1.1核对使用的滤料与其产品合格证相符合。 6.1.2核对滤袋是否符合滤袋产品加工图规定的滤料材质、单重、结构及尺寸、加工方法等技术要 求。 6.1.3滤袋采用整幅滤料制成时,经纬向均需无拼接,袋口、袋底和加强层采用同种滤料。外滤式 无机纤维织造滤袋的袋口应采用非织造滤料。 6.1.4目测滤袋表面是否整洁、无污垢、无疵点、无破损、无缝纫缺陷和余线。
3.2.1将滤袋对叠(筒形卷接缝纫线处于中心)平放在有灯光 迹,应符合5.2.1或5.2.2、5.2.5的要求并无缝纫缺陷。 6.2.2将滤袋对叠(筒形卷接缝纫线处于中心)平放在有灯光装置的检验台上,用钢直尺测量滤袋缝纫
T/CAEPI33—2021
交叠处尺寸、缝线与滤料边缘尺寸,所得测量值应符合5.2.1或5.2.2的要求。 6.2.3检查所用缝线与缝线合格证及性能指标是否符合5.2.6的要求。如无法确认性能指标或用户要求 时,按GB/T3916中的方法A对缝纫线进行断裂强力测试。
5.3.1测量滤袋的粘合宽度,并按照GBT3923.1的要求测试粘合部位纬向断裂强力,其值不小于非粘 合部位纬向断裂强力。此项检验可用同种滤料采用同样热熔工艺的试样进行测试, 6.3.2检验热熔粘合滤袋的袋口、袋底等处的缝纫,应符合5.2.1.2和5.2.5的规定,
6.4.1将光源装置伸入滤袋内,通过目测检验针孔透光确认针孔已被封堵。 6.4.2检查袋口已使用用户提供或经用户确认的花板或袋帽进行装配,并得到可靠固定和密封。
6.7滤袋直径和长度偏差检验
6.7.1滤袋直径偏差检验
由于圆袋是柔性元件,无法直接测量其内径和外径。采用测量其外周长,经过公式(1)、(2) 换算的方法,得出直径偏差值,应符合表1。其检验顺序为: a)检测,按图2所示,将滤袋对叠(筒形卷接缝纫线处于中心)平放在检验台上,用钢直尺 测量。
图2滤袋周长测量方法
b)在滤袋袋口、袋底处各测一点,4m(含4m)以下的滤袋在中间任意选1点;4m以上至 8m的滤袋在中间任意选2点,8m以上的滤袋在中间任意选4点; c)根据实测的实测滤袋半外周长(P),按公式(1)计算滤袋直径值,用公式(2)计算滤 袋直径偏差值
6.7.2滤袋长度偏差检验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3规定进行
T/CAEPI33—2021
表3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
7.3出厂检验的抽样和判定标准
7.3.1出厂检验的样本从生产线上随机抽取,抽取数量按表4未
<2000(含) 5%(不少于5条) 20005000 3% >5000 1% 7.3.2在出厂检验中每个检验项目均应合格,如有项目不合格,则加倍取样检验,如仍有项 应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需全部返工并经全检合格后方可出厂。 7.4型式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的试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和质量的: c)正常生产时,三年进行一次; d)出厂检验结果认为有必要进行型式检验的。
3.2在出厂检验中每个检验项目均应合格,如有项目不合格,则加倍取样检验,如仍有项目不 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需全部返工并经全检合格后方可出厂
7.5型式检验的抽样和判定标准
7.5.17.4a)和7.4b)两种情况需要进行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产品中随机抽取3%(至少3条)检验 7.5.2在7.4a)和7.4b)两种型式检验中每个检验项目均应合格,如有项目不合格,应判定新产品试制
或新的生产工艺或材料的变化为不合格。 7.5.37.4c)、7.4d)两种情况需要进行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产品中随机抽取1%(至少3条)检验 7.5.4在7.4c)、7.4d)两种型式检验中每个检验项目均应合格,如有项目不合格,则加倍取样检验。 如仍有项目不合格,应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需全部返工并经全检合格后方可出厂。
8.1.1滤袋出厂时应有名称、规格、生产厂等内容,上述内容可标注在合格证或包装上。 8.1.2包装纸箱外应按GB/T191规定,用文字或图例标明"防潮“小心轻放"“堆码层数极限“禁止用吊 钩”等内容
T/CAEPI33—2021
1滤料特殊处理代号见表
滤料的特殊处理、材质、加工方法、附加功能代号
料的特殊处理、材质、加工方法、附加功能代号
表A.1滤料特殊处理代
A.2滤料的材质代号见表A2
A.3滤料加工方法代号见表A.3
惠料加工方法代号见表A
A.3滤料加工方法代号
A.4滤料附加功能代号见表A.4
表A.4滤料附加功能代
T/CAEPI33—2021
B.4褶皱滤袋过滤面积的计算公式:L1×(L2×N)阻燃标准,见图B.4。
T/CAEPI33—2021
滤袋简形卷接、防瘾环缝制形式
虑袋简形卷接、防癌环缝制形式
图C.1滤袋筒形卷接交叠形式
设计图纸图C.2滤袋防瘦环的缝制形式
D.1滤袋袋口与花板安装密封形式见图D.1
(资料性) 滤袋袋口与花板安装密封形式
....- 相关专题: 除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