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85-2021 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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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对满足完整性要求的已有数据,进行数据的符合性评估。 b)对照工作目标对时间范围、采样层次或深度、目标元素或化合物的相关要求,对已有数据进行 符合性评估。 c)已有数据的采样日期、样品采集层次、分析测试项目等相关信息符合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 统计工作目标相关要求的,则其符合性满足要求。

    5.2.1.3数据的规范性评估

    a)对满足符合性要求的已有数据,进行数据的规范性评估。 b)对照本标准对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调查点位布设、样品分析测试和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的相关 要求,评估数据的规范性。 c)已有数据的布点方法、点位选择、样品分析测试、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符合本标准5.4相关要 求的,则其规范性满足要求。

    pvc标准5.2.2.1不同来源数据的合并

    a)应评估合并不同来源数据可增加样本代表性的优点与可能引入不准确性的缺点,数据的合并可 能需作出数据准确性上的妥协。 b)应考虑合并后点位数据的空间分布相对均匀性,点位数据存在聚集的,应进行去聚集化处理, 综合考虑点位的均匀性和代表性,尽可能随机选择保留点位。 c)按照发生层次与按照固定深度两种不同土壤样品采集方法获得的数据不宜合并。 d)对于来自不同分析测试方法的数据,应确保不同分析测试方法之间的等效性。 5.2.2.2按照本标准5.4.2划分调查单元,统计数据集中各调查单元内满足完整性、符合性和规范性要 求的点位数量。 5.2.2.3当各调查单元内满足要求的点位数量达到本标准5.4.3.2布点数量要求时,该数据集满足要求, 否则该数据集不满足要求。

    5.3结合已有数据开展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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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1当数据集不满足要求,但存在满足要求的点位数据且目标时间范围为当前一定时间段时,可结

    5.3.1当数据集不满足要求,但存在满足要求的点位数据且目标时间范围为当前一定时间段时,可结 合这些点位数据按照本标准5.4开展调查。 5.3.2在调查过程中应考虑与满足要求的已有点位数据的衔接: a)在布点数量上,可以减去满足要求的点位数据对应的点位数量。 b)在布点位置上,在满足要求的点位数据对应的网格内可不布设采样点位

    5.4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调查

    5.4.1调查项目确定

    5.4.1.1调查项目可以是土壤中各种元素或化合物,需根据工作目标确定。 5.4.1.2将部分土壤理化性质参数作为调查项目,包括土壤pH值、土壤质地、容重、有机质含量、阳 离子交换量等。

    5.4.2调查单元划分

    5.4.2.1在调查区域内,按照影响该区域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主导因素土壤类型和成主母质(岩)类型 等划分调查单元。土壤类型和成土母质(岩)类型图件的比例尺应相对一致。土壤类型采用GB/T17296 规定的分类方法,可按照土类、亚类、土属、土种的顺序,结合工作目标进行逐级细化。 5.4.2.2当工作目标为统计与表征调查区域内不同流域、行政区或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时 在调查区域内,按照流域、行政区、土地利用类型等因素或综合主导因素划分调查单元。 5.4.2.3当工作目标为统计与表征整个调查区域的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时,将整个调查区域作为一个调查 单元。

    5.4.3调查点位布设

    5.4.3.1基础样本数量

    系数和相对偏差计算样本数量,计算公式如(1)

    式中:N一一基础样本数量,个; 1一一选定置信水平(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选定为95%)一定自由度下的t值(附录A); C一一变异系数,从已有的其他研究资料中估计,%; m一一可接受的相对偏差,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限定为20~30,%。 已开展过背景含量调查的区域,可以参考当时的C;没有开展过背景含量调查的区域,可参考上 级区域的C;没有开展过背景含量调查且土壤变异程度较小的区域,一般C,可用10%~30%粗略估 计,如土壤变异程度较大,应开展初步调查进行估计

    5.4.3.2布点数量

    a)实际工作中土壤布点数量要根据调查目的、调查精度和调查区域环境状况等因素确定。 b)各调查单元的布点数量应同时满足基础样本数量和统计单元最少样本量30个的要求。对于! 某一时间段为目标时间范围的,若点位数不满足要求,应注明点位数量,所得结果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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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考虑到土壤变异的不确定性和可能出现异常值等因素,为保证统计数据的有效性,布点数量宜 适度增加。 d)获取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数据后,若实际变异系数大于设定C,且反算的m值不可接受时,应考 补充点位后重新统计。 e)当调查项目为多个元素或化合物时,可按照最大变异系数来确定布点数量,协调布设调查点位

    5.4.3.3布点方法

    针对调查区域内的调查单元,一般采用系统布点或系统随机布点方法并结合专业判断进行布点,在 呆证样点相对均匀分布的情况下,也可以单独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 a)系统布点:将调查单元划分成面积相等的网格,网格的数量等于布点数量,每个网格内布设1 个采样点。适用于既有认知较少,自然因素变异较大,或者目标元素或化合物含量变化较大的区域,也 适用于同一土壤类型、流域类型。 b)系统随机布点:将调查单元划分成面积相等的网格,网格的数量大于布点数量2倍,对每个网 格进行编号,从中随机抽取满足布点数量的网格,每个网格内布设1个采样点。可以利用掷殷子、抽签、 查随机数表的方法随机抽取网格。适用于土壤类型、成土母质(岩)类型单一,地形相对平坦,其他自 然因素差异较小的区域。当随机布设的点位分布不均时,需适当增加或调整点位。 c)网格间距L按公式(2)计算:

    5.4.3.4点位选择

    点位选择需要具有代表性,尽量避开人为活动的影响。 a)采样点自然景观应符合土壤环境背景研究的要求。采样点选在所采土壤类型特征明显,地形相 对平坦、稳定、植被良好的地点;坡脚、洼地等具有从属景观特征的地点,一般不布设采样点。 b)不宜在多种土类、多种成土母质(岩)交错分布、面积较小的边缘地区布设采样点。 c)采样点以剖面发育完整、层次较清楚为准,不在水土流失严重或表土被破坏处设采样点。 d)现状及历史上的城镇、住宅、工矿企业、交通运输、水利设施、殡葬、粪坑等人为干扰大的区 或及其影响范围内不宜设采样点,其对周边的影响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工矿企业、交通 云输的影响范围可参考表1初步确定。 e)农用地一般应在播种和施肥前或农作物成熟后采样,采样点尽量避免在肥料、农药集中使用位 置,如坑施和条施位置,以使样点尽可能少受人为活动的影响。

    表1土壤环境背景含量主要人为影响源影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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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4.1一般按照发生层次采集剖面土壤样品,或根据工作目标特殊需求,采集固定深度土壤样品, 同一调查区域应采用相同的样品采集方法。 5.4.4.2剖面土壤样品采集和采样记录参照HJ/T166执行。 5.4.4.3固定深度土壤样品一般按照0~20cm、40~60cm和80~100cm中的一个或多个深度进行采 集,也可以根据工作目标增加采集其他固定深度的土壤样品。以钻孔取样为主,也可以采用槽探的方式 进行,采样方法参照HJ25.2执行,样品采集量、采样记录等参照剖面土壤样品采集

    5.4.5样品保存与流转

    样品保存与流转按照HJ/T166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4.6样品分析测试

    样品的分析测试按照HJ/T166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标准方法优先采用GB15618和GB36600 中的分析方法,GB15618和GB36600中污染物项目以外的分析方法选用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方 法。除上述分析方法标准外,本标准实施后发布的其他污染物分析方法标准,如明确适用于土壤样品分 析测试,也可采用该分析方法标准,

    5.4.7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为保证所产生的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调查数据具有代表性、 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质 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应涉及调查的全部过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参照HJ/T166中相关规定执行。

    6.1.1按照影响主壤环境背景含量的主导因素将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数据划分为不同统计单元,使统计 单元内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变异性相对较小。 6.1.2可根据工作目标要求,按照划分调查单元的流域、行政区或土地利用类型等划分统计单元。 6.1.3基于统计单元内每层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数据,进行数据分布类型检验、异常值判别与处理以及 统计与表征,未检出值按检出限的一半参与统计

    6.2数据分布类型检验

    6.2.1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数据的分布类型天致分为止态分布、对数正态分布和其他分布。 6.2.2数据的正态性检验按照GB/T4882的规定执行。 6.2.3非正态分布的数据,进行适当的正态转换后再进行正态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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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异常值判别与处理

    6.3.1常用判别样本异常值的方法包括格拉布斯(Grubbs)检验法、狄克逊(Dixon)检验法、T(Thompson 检验法、箱线图法和富集系数法(附录B)。 6.3.2应用上述方法进行异常值判别与处理应注意以下事项: 6.3.2.1Grubbs法、Dixon法、T法仅适用于来自正态总体的样本。若来自对数正态总体,应先将数据 取对数,然后对对数数据样本实施上述判别检验。对于其他分布的数据样本可以采用箱线图法进行判别。 6.3.2.2Dixon法仅适用于样本容量不大于100的样本,Grubbs法和T法对大、小样本都适用。 6.3.2.3对于所判断的异常值,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检查原始记录,若是过失或错误的数据,如样品采集、分析检测、数据输入错误等原因导致的 异常数据,应予更正或剔除。 b)考察取样的实际情况,根据目标元素或化合物含量特征和组合特征综合分析,或结合富集系数 等方法判断异常原因。若异常值来源于污染,则剔除;若来源于高背景,应予以保留。 c)若判别出的异常值不止一个,按异常值数字从大到小的顺序逐个判断,逐个处理。 d)对于呈现多峰的数据,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异常值原因,谨慎处理。 6.3.2.4被剔除或更正的异常值及其理由应予记录,以备查询。处理后样本数量不能满足统计要求的 应补充样本数据。

    7.1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

    7.2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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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1用图件和表格相结合的形式表征区域性主壤坏境背景含量,并给予必要的说明。 7.2.1.1绘制统计单元分布图,用不同颜色和编号对统计单元进行表达。 7.2.1.2表格应包括统计单元名称、编号、样点数量、最小值、最大值、分位数(5%、10%、25%、 50%、75%、90%、95%)、x、S、M、D、95%置信范围(正态分布采用x土2S,对数正态分布采用M/D2~MD2, 其他分布采用2.5%97.5%分位数)和数据分布类型。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按GB/T8170执行。 7.2.1.3对调查区域、调查项目、调查单元划分、采样时间、布点数量及方法、样品采集方法、统计单 元划分、数据分布类型和异常值判别与处理的概况进行必要的说明。 7.2.2编制区域性土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报告。 7.2.2.1技术报告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编制。 7.2.2.2技术报告内容要完整、详细。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工作程序、调查区域概况(包括自然地理条 件、成土母质(岩)类型、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等内容)、数据资料收集与整理、已有数据评估、 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调查、数据处理分析和统计与表征,记录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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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t分布表

    B.1格拉布斯(Grubbs)检验法

    疑最大值为异常时,根据公式(1)计算统计量

    最小值为异常时,根据公式(2)计算统计量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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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B.1格拉布斯(Grubbs)检验的临界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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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狄克逊(Dixon)检验法

    根据表B.2中公式计算统计量D,值。

    根据表B.2中公式计算统计量D,值。

    岩土工程表B.2D.值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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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B.3单侧狄克逊(Dixon)检验的临界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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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3T(Thompson)检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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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螺栓标准B.1箱线图中的砷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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