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322.6-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6部分:食品制造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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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3.5灌装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灌装机宜设门机联锁; 挤压、切割及高温部位应设防护措施并张贴警示标志 C) 设备上应有急停按钮; d)管道应可靠连接。

    3.3.4面粉生产设备

    外墙外保温标准规范范本DB11/T 1322.62017

    .3.4.1面粉生产设备工艺设计应符合GB17440的规定。 .3.4.2凡在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固定式机械设备,宜采用防爆措施。 .3.4.3制粉车间的照明、电机、风扇等电器应为防爆型。 .3.4.4机械设备外壳应由非燃材料制成。 .3.4.5机壳、外罩、机体、观察窗(门)、检修窗(门)、溜管、管道等连接应紧密、牢固。 .3.4.6输送设备胶带传动装置应具有可靠的张紧装置,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传动设备若使用皮带 专动,应采用防静电皮带。 3.4.7 斗式提升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机壳的垂直段、机头的的适当位置设置泄爆口,且在机头处应增大泄爆面积: b) 避免使用导电性差的材料制作箕斗,并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 C 卷斗及斗带应连接牢固 提升机应装有速度监控等装置,发生故障时能立即自动切断电动机电源,及时停止对该机进粮 并进行声光故障报警; e) 提升机应装有输送带防偏装置及电动机过载、短路监控装置 .3.4.8除尘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应设除尘系统,除尘系统应密闭,宜按负压原则设计,防止粉尘向外泄漏; ) 出风口应用导风管引至室外,并设风帽或挡风板: C 除尘设备宜采取有效泄爆方式,并有足够的泄爆面积,泄爆膜应密封; d)除尘设备泄爆口应面向室外,并宜通过管道引至室外安全方向

    3.3.5食用油生产设备

    3.3.5.1斗式提升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斗式提升机及专用带无疲劳变形,运转良好; b) 料斗与斗提及专用带连接牢固,无松动、无脱落; C) 料斗形状正常,无变斜、无破损; d)头轮形状正常,润滑良好。 3.3.5.2刮板机(皮带、螺旋输送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刮板链条和传动链条松紧一致,无卡碰机壳; b)传动链条(皮带)润滑良好,无磨损现象。 3.3.5.3蒸炒锅应符合下列要求: a)搅拌系统运转正常,变速器无漏油现象; b) 设备内外无严重磨损,油气管道压力符合要求: C) 设备保温良好,锅底密封处及出口不渗漏料渣。 3.3.5.4灌油压盖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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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密封圈完整无损。

    3.3.5.5榨油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榨油机榨螺的磨损情况应在规定范围内; 榨油机方形轴托、油龙链条状态正常; C 榨油机榨条应排列有序,不应堆积、松动,出油位置正常。 3.3.5.6烘干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烘干机各层温度应在正常范围内: b) 烘干机减速箱应运行正常,无异常声响; C 烘干机下料数量应在控制范围内,气压不得超过允许范围: d 各处连接应无松动,紧固良好,避免产生摩擦; e) 减速箱油位应保持正常油位 f)烘干机大轴承不应缺油,每班次应检查一遍。

    3.3.6罐头食品制造设备

    3.3.6.1切断机刀片应固定牢固,轴承润滑系统良好;在调刀磨刀时,严格按操作规程并有专人监折 有明显警示标志。 3.3.6.2开瓣机开瓣刀片应固定牢固,轴承润滑系统良好。 .3.6.3毛刷机毛刷滚子保持完好,无损伤。 3.3.6.4淋碱机泵、管道应畅通,过滤网无堵塞现象,压力稳定:淋碱回水箱防护齐全,不外泄。

    周味品、发酵制品制造设

    3.3.7.1粉碎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具备除尘、除金属装置; 浸泡罐检查孔、溢流装置齐全: ) 脱胚磨、针磨、分离机、浓缩机的三角带松紧度合适; d 应符合防爆要求。 3.3.7.2糖化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糖化罐搅拌系统运转良好,无异音,浆叶完整有效,搅拌物料均匀;搅拌叶片和立轴连接牢固, 无严重磨损、腐蚀现象;清理和更换搅拌叶片要严格按章操作并有监护; 层流罐排污、溢流装置齐全、畅通、无损坏;表面防腐良好,保温完好无脱落; C) 调浆罐内防腐层无损坏、鼓泡及脱落现象;搅拌系统运转良好,无异音,桨叶完整有效。 3.3.7.3发酵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发酵罐、消泡沫剂罐搅拌叶片和立轴连接牢固,无严重磨损、腐蚀;清理和更换搅拌叶片要严 格按章操作并有监护; b) 种子罐、维持罐搅拌系统运转良好,无异音,浆叶完整;内部盘管固定牢固,无漏点; C) 流加糖罐检查孔、排污装置齐全;罐体外表面防腐良好; d) 等电罐内防腐层无损坏、鼓泡及脱落现象;搅拌系统运转良好,无异音,浆叶完整有效;内部 盘管固定牢固,无漏点; e 离交柱排污、溢流装置齐全、畅通、无损坏; f) 发酵设备如在地下或半地下,其发酵设备上口应有防护盖; 9) 人员进入厌氧发酵设备中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h) 发酵池应有防护栏。 3.3.7.4精制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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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中和桶、脱色桶、结晶罐、助晶槽搅拌系统运转良好,无异音,浆叶完整 b)分目筛各连接软管牢固,无破损现象:各层筛网安装牢固、无破损。

    特种设备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3.5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3.5.1.1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不应设置在重要 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 物外墙部位。 3.5.1.2锅炉房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以及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和GB50041的规定。 3.5.1.3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内通风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规定。 3.5.1.4燃油锅炉房室内油箱的设置应符合GB50041的规定。 3.5.1.5燃气调压装置应设置在有围护的露天场所上或地上独立的建、构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建 构筑物内。 3.5.1.6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燃气调压间、燃油泵房等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使用应 符合防爆要求。燃油、燃气锅炉后的烟道上,应装设防爆门。 3.5.1.7锅炉间的外墙或屋顶至少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10%的泄压面积(如玻璃窗、天窗、薄 弱墙等),泄压处不得与聚集人多的房间和通道相邻。 3.5.1.8燃气锅炉现场应配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与监控室联网;定期检定校准,保存记录。 3.5.1.9水处理设备及加药装置运行正常,水质符合要求。酸、碱贮存区和使用区内应设操作人员安 全冲洗设施。

    1.10锅炉作业应符合

    a)设备有排气试验装置的,运行时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排气试验,并做好运行记录; b 锅炉房应有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设备 检修保养记录,以及设备管理人员每月一次的锅炉检查记录、事件事故记录; C 锅炉运行时,司炉人员2人当班;人员进出锅炉房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3.5.2.1压缩空气站的设置应符合GB50029的规定。 3.5.2.2空气压缩机外露的联轴器、皮带转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空压机保 护盖应安装到位,门、顶盖应关闭。空压机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不应有影响强度和刚度的缺陷 并无棱角、毛口;所有紧固件和各种盖帽、接头或装置等应紧固、牢靠。 3.5.2.3空气压缩机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应清晰完好。 3.5.2.4空气压缩机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压力达到额定压力时,超压保护装置应能自动切换为无负荷状态;

    a)工作压力达到额定压力时,超压保护装置应能自动切换为无负荷状态; b) 驱动功率大于15kW的空压机,超温保护装置应能使每级排气温度超过允许值时自动切断动力 回路; c)距操作者站立面2m以下设备外露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应安装防护罩或盖; d)螺杆式空压机的门、盖应确保运行时不应开启或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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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活塞式空压机与储罐间的止回阀、冷却器、油水分离器、排空管应完好、有效。

    3.5.3.1空气分离器、集油器、热虹吸罐、低压循环贮液器、中间冷凝器、高压贮液器、排液桶、油 分离器、汽液分离器,应定期检验检测。 3.5.3.2冷凝器和蒸发器换热表面管、片,无损坏、无腐蚀、无脏堵,换热充分。 3.5.3.3低压循环液器、氨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凝器应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引至控 制室。 3.5.3.4应定期检查与屏蔽式氨泵连接的相关管道,如发现腐蚀严重,宜及时更换。 3.5.3.5液氨制冷系统不应使用铸铁阀门。 3.5.3.6制冷机房等液氨泄漏的主要防范部位,应设置具有声光报警功能的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其报 警浓度应符合GB50072的规定,并应能在报警时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 3.5.3.7液氨制冷站及其设备设施应符合DB11/1014的规定。

    3.5.4.1污水池边缘应设有防护栏杆,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5.4.2沉淀池、调节池、曝气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3.5.5其他辅助设备设施

    3.5.5.1炊事机械应符合下列要求

    a)炊事机械电源线路应敷设在无泡浸、无高温和无压砸的沿墙壁面; b)炊事机械电源控制开关应单机单设,且使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 护装置。对于受烟尘、雾水等因素影响较大的控制开关应有防护装置; C)灶台照明应使用防潮灯; d)定期对排风机、排油烟系统和管道等进行清洗、保养,并记录归档; e)搅拌操作的容器应加盖,且设置盖机联锁;联锁装置完好有效; f)绞肉机、压面机等机械,凡可能对操作者有造成伤害的危险部位,应采取安全防护,且应可靠 实用; 9)绞肉机加料口应确保操作人员手指不能触及刀口或螺旋部位,备有送料辅助工具; h)压面机等其它面食加工机械,加料处应有防护装置。 .5.5.2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应符合DB11/T450的规定。

    3.5.5.3使用管道天然气应符合GB50028的规

    用电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消防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3.8.1危险化学品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3.8.1危险化学品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3.8.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应符合DB/T1191的规定。

    3.9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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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1.1有害作业应与无害作业分开,粉尘作业场所应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3.9.1.2具有生产性噪声的车间应尽量远离其他非噪声作业车间、行政区和生活区。 3.9.1.3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尽量将噪声源与操作人员隔开;工艺允许远距离控制的,可设置隔声操作 (控制)室。

    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 示语句等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 措施等内容。

    3.9.3职业病防护设施

    3.9.3.1应配备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3.9.3.2噪声超标的作业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 3.9.3.3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 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3.9.3.4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应设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或者临近地点,并在醒 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 3.9.3.5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 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并保存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3.10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10.1液氨场所应配备日常检维修作业所需的有效的防护器具,至少应包括过滤式防毒面具(配氨气 专用滤毒罐)、橡胶手套、胶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护器具应满足在岗人员一人一套。 3.10.2液氨场所应配备事故应急工作所需的有效的防护器具,至少应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 防护服,其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至少配备两套,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场所尚应配备长管式防毒面具、 重型防护服。 3.10.3手工操作机械刀具岗位应配备钢丝手套。 3.10.4噪声作业岗位应按照标准配备耳塞、耳罩,粉尘作业岗位应配备防护口罩。 3.10.5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3.10.6高、低温作业场所应配备合格的防护用品。

    .11操作人员行为规求

    3.11.1危险作业安全要求

    3.11.1.1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不应擅自进行危险作业。

    3.11.1.1实行作业审批制度, 不应擅自进行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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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1.3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

    3.11.2作业行为管理

    3.11.2.1设备开机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3.11.2.2对涉及传动部位的清洁,应关车待设备停稳后进行。 3.11.2.3大型搅拌、切割等设备,人员进入维修、保养,应对控制柜、阀进行上锁管理。 3.11.2.4 作业完成后按规定进行停机操作,关闭电源,清理岗位作业环境,

    3.11.2.1设备开机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3.11.2.2对涉及传动部位的清洁,应关车待设备停稳后进行。 3.11.2.3大型搅拌、切割等设备,人员进入维修、保养,应对控制柜、阀进行上锁管理 3.11.2.4 作业完成后按规定进行停机操作,关闭电源,清理岗位作业环境,

    4.1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DB11/T1322.1的规定。 4.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A。 4.3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B。 4.4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C。 1.5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D。 4.6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E。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F。 4.8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G。 4.9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H。 4.10 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I。 4.11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J。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K。 .13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L。

    4.1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DB11/T1322.1的规定。 4.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A。 4.3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B。 4.4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C。 4.5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D。 4.6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E。 4.7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F。 4.8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G。 4.9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H。 4.10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1。 .1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J。 .12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K。 4.13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L。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课定一级否决条款

    DR11/T13226201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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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400分。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基础管理惠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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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1/T1322.62017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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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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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R11/T132262017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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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R11/T132262017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1/T1322.62017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R11/T132262017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1/T1322.62017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R11/T132262017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1/T1322.62017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R11/T132262017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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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C.1给出了场所环境要责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50分。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C.1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DR11/T132262017

    表C.1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1/T1322.62017

    表C.1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R11/T132262017

    表C.1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1/T1322.62017

    1给出了生产设备设施要索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105分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D.1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DR11/T132262017

    表D.1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1/T1322.62017

    表D.1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R11/T132262017

    表D.1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无损检测标准规范范本DB11/T1322.62017

    表D.1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R11/T132262017

    表D.1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1/T 1322.6—2017表D.1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评定评定评定序号要素细项条款评分标准评定扣分说明对应条款评定内容分值分值分值得分编号b)种子罐、维持罐:揽择系统运转良好,无异音,浆叶完整;内部盘管固定牢固,无漏点;c)流加糖罐:检查孔、排污装置齐全:罐体外表面防腐良好:d)等电罐:内防腐层无损坏、鼓泡及脱落现象:揽拌系统运转良好,无异音,桨叶完整有效:内部盘管固定牢固,无漏点:e)离交柱:排污、溢流装置齐全、畅通、无损坏;f)发酵设备如在地下或半地下,其发醇酵设备上口应有防护盖:9)人员进入厌氧发酵设备中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h)发酵泡应有防护栏。精制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3.7.4a)中和桶、脱色桶、结晶罐、助晶槽:揽拌系统运转良好,无异音,桨叶完整;2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3.3.7.4b)分目筛:各连接软管牢固医院标准规范范本,无破损现象:各层筛网安装牢固,无破损。注:二级否决条款用“★”予以标出。36

    D.2表D.2给出了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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