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800-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1~6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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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2.1周界主要出入口、调度楼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值班室,应有不少于2名保卫执勤人员24h同时 在岗值守,对进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审核、登记。 7.1.2.2安防监控中心(室)值班人员应24h值守,每班应不少于2人。 7.1.2.3保卫执勤人员应对重点部位进行日常巡逻,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6h

    7.1.2.1周界主要出人口、调度楼出人口应设置门卫值班室,应有不少于2名保卫执勤人员24h同时 在岗值守,对进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审核、登记。 7.1.2.2安防监控中心(室)值班人员应24h值守,每班应不少于2人。 7.1.2.3保卫执勤人员应对重点部位进行日常巡逻,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6h

    7.1.3变电站、换流站

    7.1.3.1周界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值班室或执勤哨位,应有不少于2名保卫执勤人员24h同时在岗 值守,对进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审核、登记。 7.1.3.2保卫执勤人员应对重点部位进行日常巡逻办公楼标准规范范本,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8h。

    7.1.3.1周界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值班室或执勤哨位,应有不少于2名保卫执勤人员24h同时在岗

    .1.3.1周界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值班室或执勤哨位,应有不少于2名保卫执勤人员24h同时在岗 值守,对进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审核、登记。 7.1.3.2保卫执勤人员应对重点部位进行日常巡逻,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8h,

    7.1.4直接为重要用户供电的变电站

    保卫执勤人员应进行日常巡逻,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24h。 2.2实体防范要求

    7.2.1.1重点目标应沿周界设置实体围墙或栅栏,实行封闭式防护。 7.2.1.2重点目标建筑物与外界相通的出人口应安装符合GB17565一2007规定的不低于乙级防护要 求的防盗安全门。 7.2.1.3重点目标建筑物二层以下的窗口、与外界相通且人员易于穿越的通风口和管道口应加装金属 防护栏。

    7.2.1.1重点目标应沿周界设置实体围墙或栅栏,实行封闭式防护。 7.2.1.2重点目标建筑物与外界相通的出人口应安装符合GB17565一2007规定的不低于乙级防护要 求的防盗安全门。 7.2.1.3重点目标建筑物二层以下的窗口、与外界相通且人员易于穿越的通风口和管道口应加装金属 防护栏

    7.2.2变电站、换流站

    .2.2.1周界应设置实体围 7.2.2.2主要出入口大门应达到防冲撞、防攀越要求,设置高度(含防攀爬设施)应不小于2.5m。出入 口应设置车辆阻挡装置。采用电动操作的车辆阻挡装置,应具有手动应急操作功能,

    3.1.1重点目标应沿周界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 人员活动情况。 3.1.2重点目标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体貌特 辆号牌。

    7.3.1.4门卫室应设置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紧急报警装置

    7.3.2电力调度机构

    调度控制中心(室)、信息通信机房、通信调度中心(室)、安防监控中心(室),通往调度控制中

    、信息通信机房和通信调度中心 、电梯厅及通道等重要部位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 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出入情况

    7.3.3电子防范的其他要求

    电子防范的其他设计应符合GB50348的相关规定

    8.1.1电力调度机构

    8.1.2变电站、换流站

    8.1.3直接为重要用户供电的变电站

    保卫执勤人员应进行日常巡逻,巡逻周期

    周界出人口应设置车辆阻挡装置。 采用电动操作的车辆阻挡装置,应具有手动应

    9.1.1.1电网企业应

    9.1.1.1电网企业应 教育培训 (治安反恐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9.1.2电力调度机构

    9.1.3变电站、换流站

    9.1.3.1保卫执勤人员应对重点部位进行日常巡逻,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4h。 9.1.3.2换流站在检修期间,处于单极大地回线运行方式时,保卫执勤人员应对接地极址进行巡逻,巡 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24h。

    9.1.4直接为重要用户供电的变电站

    保卫执勤人员应进行日常巡逻,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6h。

    勤人员应进行日常巡逻,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

    门卫值班室应配备符合GB12899要求的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符合GA69要求的防爆毯等安 处置设备。

    9.3.1密集通道应利用视频监控装置实现通道状态的实时监控。 9.3.2散开式的变电站、换流站等重点目标应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的固定式反无 人机主动防衡系统,防御信号范围应覆盖生产区内有关重要部位

    9.3.1密集通道应利用视频监控装置实现通道状态的实时监控。 9.3.2散开式的变电站、换流站等重点目标应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的固定式反无 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防御信号范围应覆盖生产区内有关重要部位

    10.1.1电网企业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治安反恐动员,重点目标负责人应24h带班组织防范 工作,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应加强保卫力量。 10.1.2电力调度机构、变电站、换流站的周界出入口应设置警戒区域,对人员、车辆实行进入许可 管控。 10.1.3电力调度机构、变电站、换流站应加强对出人人员、车辆及所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对外来人员 携带物品进行开包检查。 10.1.4密集通道应配备保卫执勤人员,并实行24h不间断巡查

    性检查。 10.2.2应关闭重点目标的部分周界出人口,减少周界出人口的开放数量。 10.2.3重点目标周界出入口的车辆阻挡装置应设置为阻截状态。

    10.2.1应加强重点目标的防护器具、救援器材、应急 设施的有效 性检查。 10.2.2应关闭重点目标的部分周界出人口,减少周界出人口的开放数量。 10.2.3重点目标周界出入口的车辆阻挡装置应设置为阻截状态,

    10.3.1应加强电子防范设施、通信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防范系统正常运行及通信设备正常 使用。 10.3.2二级重点目标应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的固定式或便携式反无人机主动防 御系统,满足应急防范要求。

    11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11.1.1安全防范系统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并检验合格, 11.1.2应对安全防范系统内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进行校时,设备的时钟与北京时间误差应不大于5s。 11.1.3安全防范系统的各子系统应符合GB50348的相关规定

    1.1.1安全防范系统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并检验合格。 1.1.2应对安全防范系统内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进行校时,设备的时钟与北京时间误差应不大于5 1.1.3安全防范系统的各子系统应符合GB50348的相关规定,

    11.2入侵和紧急报警系

    能准确指示发出报警的位置。 11.2.2系统应具备防拆、开路、短路报警功能。 11.2.3系统应具备自检功能和故障报警、断电报警功能。 11.2.4系统应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 11.2.5系统布防、撤防、故障和报警信息存储时间应不少于90d。 11.2.6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T32581的相关规定。

    11.3.1系统监视及回放图像的水平像素数应不小于1920,垂直像素数应不小于1080,视频图像顿率 应不小于25fps。 11.3.2系统应能与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联动。 11.3.3视频图像信息应实时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90d。 11.3.4系统应留有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联网的接口,联网信息传输、交换、控制协 议应符合GB/T28181的相关规定,联网信息安全应符合GB35114的相关规定。 11.3.5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信息的采集要求应符合GB37300的相关规定

    11.4出入口控制系统

    11.4.1系统应能对强行破坏、非法进入的行为发出报警 联动。 11.4.2系统应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11.4.3系统信息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80d。 11.4.4系统的安全等级应不低于GB/T37078一2018中规定的2级要求

    11.5.1巡查路线、巡查时间应能根据安全管理需要进行设定和修改。 11.5.2巡查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90d。 11.5.3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A/T644的相关规定。

    11.6反无人机防御系经

    11.6.1系统发射功率和使用频段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6.2系统应能自动24h持续工作,无需人员值守。 11.6.3系统的应用不得对周边重要设施产生有害干扰。 11.6.4系统应用应有保障措施,不得对电力系统授时产生影响。 11.6.5系统应具备国家级无线电检测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1.6.1系统发射功率和使用频段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A.1电网企业重点目标常态防范设施配置应符合表A.1的规定。

    GA 1800.12021

    附录A (规范性) 电网企业重点目标常态防范设施配置

    表A.1电网企业重点且标常态防范设施配置

    表A.1电网企业重点且标常态防范设施配置(续)

    表A.1电网企业重点且标常态防范设施配置(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主义法 [2]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5]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6]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ICS13.320 CCS A 91

    GA 1800.2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 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 总体防范要求 常态三级防范要求 常态二级防范要求.. 常态一级防范要求.· 0非常态防范要求 11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附录A(规范性)火力发电站(厂)常态防范设施配置 老产

    GA 1800.2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 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 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美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房 本文件。 GB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12899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32581 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351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GB/T370782018出人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B37300 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 GB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660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A69防爆毯 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 1800.2—2021

    3.3 集中控制室central controlroom 火力发电厂中对两台及以上的机组及辅助系统进行集中控制的场所。 [来源:GB50660—2011,2.0.18] 3.4 安全防范security 综合运用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等多种手段,预防、延迟、阻止入侵、盗窃、抢劫、破坏、爆炸 暴力袭击等事件的发生。 [来源:GB50348—2018,2.0.1] 3.5 人力防范personnelprotection 具有相应素质的人员有组织的防范、处置等安全管理行为。 L来源:GB503482018,2.0.2J 3.6 实体防范physicalprotection 利用建(构)筑物、屏障、器具、设备或其组合,延迟或阻止风险事件发生的实体防护手段。 [来源:GB50348—2018,2.0.3] 3.7 电子防范 electronicsecurity 利用传感、通信、计算机、信息处理及其控制、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提高探测、延迟、反应能力的防 护手段。 L来源:GB503482018,2.0.4 3.8 安全防范系统 securitysystem 以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实体防护、电子防护等技术构成的防范系统。 [来源:GB50348—2018,2.0.5] 3.9 常态防范regularprotection 运用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常规性预防、延迟、阻止发生治安和恐怖案 事件的管理行为。

    火力发电站(厂)为火力发电企业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目标。

    位为火力发电站(厂)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部位:

    下列部位为火力发电站(厂)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部位

    a)站(厂)周界; b)站(厂)周界出人口; c)生产区出人口; d)运煤铁路和公路的进(出)厂道口; e)站(厂)内主要道路; f)汽轮机房、锅炉区域; g)液氨贮存区、燃油设施区、制(供)氢站、天然气调压站; h)主变压器和升压站区域; i)危险化学品库; i)集中控制室; k)安防监控中心(室); D 供水设施区域; m)其他经评估应防范的重点部位

    5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

    5.1火力发电企业治安反恐防范重点目标的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重点目标、二级重点目标、一级重 点目标,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相关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共同确定。 5.2重点目标的防范分为常态防范和非常态防范。常态防范级别按防范能力由低到高分为三级防范、 二级防范、一级防范,防范级别应与目标等级相适应。三级重点目标对应常态三级防范,二级重点目标 对应常态二级防范,一级重点目标对应常态一级防范。 5.3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应在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基础上执行,常态一级防范要求应在常态二级防范要求 基础上执行,非常态防范要求应在常态防范要求基础上执行。

    6.1新建、改建、扩建火力发电站(厂)的安全防范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 步验收、同步运行。已建、在建的火力发电站(厂)应按本文件要求补充完善安全防范系统。 6.2火力发电企业应针对重点目标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综合运用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等 手段,按常态防范与非常态防范的不同要求,落实各项治安反恐防范措施。 6.3火力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治安反恐防范管理档案和台账,包括火力发电站(厂)的名称、地址或位 置、目标等级、防范级别、企业负责人、站(厂)负责人、保卫部门负责人,现有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 范措施,平面图、结构图等。 6.4火力发电企业应根据公安机关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火力发电站(厂)的相关信息和重要 动态。 6.5火力发电企业应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6.6火力发电企业应设立治安反恐防范专项资金,将治安反恐防范涉及费用纳人企业预算,保障治安 反恐防范工作机制运转正常。 6.7火力发电企业应建立安全防范系统运行与维护的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保 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6.8火力发电企业应制定治安反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定期演练

    6.9火力发电企业应与属地公安机关等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防联动联治工作机制。 6.10火力发电企业应建立治安反恐与安全生产等有关信息的共享和联动机制。 6.11火力发电企业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应合理划分安全区,明确安全保护等级,采取GB/T22239中相 应的安全保护等级的防护措施。 6.12火力发电企业的生产控制大区网络与信息系统应符合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等要求,采 用安全隔离、远程通信防护等措施。 6.13火力发电企业的卫星导航时间同步系统,应采取防干扰安全防护与隔离措施,具备常规电磁干扰 信号入侵监测和实时告警能力、卫星信号拒止条件下高精度时间同步保持和干扰信号安全隔离能力,使 用GPS为主授时的系统还应具备使用北斗信号原位加固授时防护与GPS信号安全隔离的能力。 配置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7.1.1火力发电企业应设置与安全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反恐工作保卫机构,配置专职保卫管理人 员,建立健全值守巡逻、教育培训、检查考核、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维护和保养等制度。 7.1.2火力发电站(厂)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教育培训。 7.1.3火力发电站(厂)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应急预案演练。 7.1.4火力发电站(厂)保卫执勤人员应配备棍棒、钢叉等防卫器械以及对讲机等通信工具。 7.1.5火力发电站(厂)保卫执勤人员应对重点部位进行日常巡逻。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24h。 7.1.6火力发电站(厂)周界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值班室,生产区出入口及运煤铁路和公路的进(出)厂道 口应设置岗亭,并24h有人值守。 7.1.7安防监控中心(室)值机人员应24h值守,每班应不少于2人。 7.1.8火电发电站(厂)应对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办理审批、备案、通行手续。 7.1.9危险化学品库应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7.2.1站(厂)周界应设置实体围 7.2.2液氨贮存区、制(供)氢站的周界应) ,燃油设施区周界应设置实体围墙或栅栏,主变 压器和升压站区域应设置栅栏。 围墙和 合GB50660的相关规定

    7.3.1站(厂)周界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周界区域的人员活动 情况。 7.3.2站(厂)周界出入口、生产区出人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 人人员的体貌特征及进出车辆的号牌。 7.3.3运煤铁路和公路的进(出)广道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车辆 通行及人员活动情况。 7.3.4站(厂)内主要道路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和车辆通 行情况。

    7.3.1站(厂)周界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周界区域的人员活动 情况。 7.3.2站(厂)周界出入口、生产区出人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 人人员的体貌特征及进出车辆的号牌。 7.3.3运煤铁路和公路的进(出)厂道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车辆 通行及人员活动情况。 7.3.4站(厂)内主要道路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和车辆通 行情况。 一冷松机

    7.3.6锅炉区域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7.3.7液氨贮存区、燃油设施区、制(供)氢站、危险化学品库、集中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室)的出入口 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对出人人员进行管理。 7.3.8液氨贮存区、燃油设施区、制(供)氢站、危险化学品库、集中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室)的出入口 和内部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和区域内人员的 活动情况。

    7.3.8液氨贮存区、燃油设施区、制(供)氢站、危险化学品库、集中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室)的出入口 和内部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和区域内人员的 活动情况。 7.3.9天然气调压站、主变压器和升压站区域及供水设施区域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 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7.3.9天然气调压站、主变压器和升压站区域及供水设施区域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 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保卫执勤人员对重点部位的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12h,

    天然气调压站周界应设置栅栏,栅栏高度应不小于1.5m

    8.3.1液氨贮存区和制(供氢站的周界应设置人侵探测装置,探测范围应能对周界实现全覆盖,不得 有盲区。 8.3.2站(厂)周界出入口、生产区出入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对出入人员进行管理。 8.3.3站(厂)周界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出入管理装置

    8.3.1液氨贮存区和制(供)氢站的周界应设置人侵探测装置,探测范围应能对周界实现全覆盖,不得

    3.1液氨贮存区和制(供)氢站的周界应设置人侵探测装置,探测范围应能对周界实现全覆盖, 盲区。 3.2站(厂)周界出入口、生产区出入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对出入人员进行管理。 3.3站(厂)周界出人口应设置车辆出入管理装置

    9.1.1保卫执勤人员对重点部位的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8h。 9.1.2火力发电站(厂)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教育培训。 9.1.3火力发电站(厂)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应急预案演练

    9.1.1保卫执勤人员对重点部位的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8h。

    站(厂)周界出入口应设置车辆阻挡装置。采用电动操作的车辆阻挡装置,应具有手动应急操作 功能。

    9.3.1站()周界应设置人侵探测装置,探测范围应能对周界实现全覆盖,不得有盲区。

    9.3.1站()周界应设置人侵探测装置,探测范围应能对周界实现全覆盖,不得有盲区。 9.3.2站(厂)门卫值班室、生产区出人口岗亭及运煤铁路和公路的进(出)厂道口岗亭内应设置紧急报 警装置。 9.3.3站(厂)门卫值班室应配置符合GB12899要求的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和符合GA69要求的防爆毯 等安全检查、处置设备。

    9.3.1站(厂)周界应设置入侵探测装置高层标准规范范本,探测范围应能对周界实现全覆盖,不得有盲区。 9.3.2站(厂)门卫值班室、生产区出人口岗亭及运煤铁路和公路的进(出)厂道口岗亭内应设置紧急报 警装置。 9.3.3站(厂)门卫值班室应配置符合GB12899要求的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和符合GA69要求的防爆毯 等安全检查处置设备。

    4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部位应设置电子巡查装置。 5火力发电站(厂)应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的固定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 副信号范围应覆盖生产区

    10.1.1火力发电站(厂)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治安反恐动员,站(厂)负责人应24h带班组织 防范工作,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加强保卫力量。 0.1.2保卫执勤人员对重点部位的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4h。 0.1.3站(厂)周界出人口应设置警戒区域,对人员、车辆实行进人许可管控。 0.1.4应加强对出入站(厂)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对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进行开包 检查。

    10.1.1火力发电站())应后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治安反恐动员,站() 班组 防范工作,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加强保卫力量。 10.1.2保卫执勤人员对重点部位的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4h。 10.1.3站(厂)周界出人口应设置警戒区域,对人员、车辆实行进人许可管控。 10.1.4应加强对出人站(厂)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对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进行开包 检查。

    10.2.1应加强对火力发电站(厂)防护器具、救援器材、应急物资以及门、窗、锁、车辆阻挡装置等设施 的有效性检查。 10.2.2应关闭火力发电站(厂)的部分周界出人口水电站标准规范范本,减少周界出人口的开放数量。 10.2.3火力发电站(厂)周界出人口的车辆阻挡装置应设置为阻截状态

    10.2.1应加强对火力发电站(厂)防护器具、救援器材、应急物资以及门、窗、锁、车辆阻挡装置等设施 的有效性检查。 10.2.2应关闭火力发电站(厂)的部分周界出人口,减少周界出人口的开放数量。 10.2.3火力发电站(厂)周界出人口的车辆阻挡装置应设置为阻截状态,

    10.3.1应加强电子防范设施、通信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防范系统正常运行及通信设备正常 使用。 10.3.2二级重点目标的火力发电站(厂)应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的固定式或便携 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满足应急防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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